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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效能监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2-14 13:58:11

『壹』 电力营销系统用电检查计划怎么制定

篇一: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局各部门、供电所: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规范用电检查工作管理,提高用电管理水平,严历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县人民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陕西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公司营销科统一组织、调度局的用电检查工作,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各供电所配合进行,人员主要由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组成。
二、检查程序要求(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1、用电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用电检查资质,而且持有有效的用电检查证件,每次检查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
2、用电检查程序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定《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3、检查工作完成后,由营销部向主管领导汇报总结。
三、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四、用电检查工作安排
1、各供电所应根据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用电客户,结合线损管理状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辖区内的自主用电检查活动,以防范窃电和违章用电为主要目的,制定相应的用电检查计划方式并安排好人员,至少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用电检查的行业范围和客户群由供电所自行安排。各供电所的计划安排要每月提前上报营销科备案,各种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2、局营销科结合县域范围内社会经济状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抽调局相关部门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对重要客户、重点嫌疑对象采取突击检查或夜间检查活动。营销科结合供电所用电检查计划,监督检查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并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五、职责分工
1、营销科具体负责用电检查的总体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每月用电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安监科负责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领导,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3、营销科负责督促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及工作协调。
4、各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兼职专管理员,负责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填报报表及资料管理。
六、具体要求
1、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的检查,年度到户检查率100%,主要检查其安全性,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此项工作由各供电所实施,安监科配合检查。
2、315KVA以上配变用户检查到户率100%,此项工作由营销科配合供电所完成。
3、10KV线损超标的路别,夜查每月不少于3次,其他路别每月不少于1次。综合配变超9%的台区,月度夜查不少于3次。
4、各供电所的每月用电检查计划必须在实施之前上报营销科。
七、用电检查总结、汇报
每季度用电检查工作完成后,营销科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向用电检查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篇二:2014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司(局)属各供电所:
为了确保2014年各类设备可靠、经济运行,深入有序地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有力地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规范用电秩序,切实为市场开拓增供增效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2014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一、2014年用电检查的工作重点
一一般性检查
1.认真、及时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对零度客户进行抽检,核实用电情况;
17.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8.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9.检查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20.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二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基础用电信息、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专项检查;
5.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专项检查;
6.营销部定期对供电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定期对供电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对新装客户现场专项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及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欠电费客户催收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的检查,确保我公司(局)2014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7.专项检查是否按程序及相关规定在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时通知用电客户,并做好了解释、宣传工作。
二、检查周期
1.对所有大工业客户、直供客户、小水电并网客户定期在春季、秋季进行全面检查两次;不定期三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动力客户集中年检查不少于两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集中检查年不少于一次。
三、用电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电力法》所赋予的职责;
2.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3.用电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用电检查必须持有相关领导签发的《用电检查工作单》;
5.现场检查中必须做好《用电检查现场工作记录》;
6.用电检查过程中严禁出现“通风报信”等情况。
四、落实措施
1.各所要根据公司(局)下发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单位年度、季度、月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2.要建立完善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
3.每季度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中进行分析总结,用电检查工作纳入季、年度考核;
4.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总结上报用电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篇三:电力二00四年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一、用电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用电检查程序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二、定期检查周期:
1、对所有专变企业通过春季、秋季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检查两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今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
三、定期检查的内容:
1、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8、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四、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5、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
6、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考核;
8、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局二00四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9、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篇四:县供电公司2014年用电检查计划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用电检查工作,确保2014年用电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用电检查基础管理档案,按照公司2014年工作整体要求,依据《**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14年用电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客户安全用电管理
1.1-4月开展春季客户安全检查,以专线、专变客户防雷专项检查为重点,检查客户用电设备的防雷安全完好性。主要检查内容有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检查。
2.9-10月开展秋季客户安全检查,以检查专变客户的设备预防性试验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等一、二次设备的定期预防性试验。
3.节假日、大型政治活动等特殊巡查,确保客户供电。重点巡查清理曾经发生过超级跳闸事故的客户、重要客户、政治中心,重要场所和易燃易爆客户用电。
4.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客户保安电源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户是否有双电源和备用电源,检查客户发电机等备用电源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客户事故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的发生,同时检查供用电合同和自备电源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协议内容是否完善,补充完善合同相关条款。 5.加强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重点检查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客户变电站是否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电值班人员是否有资格接受调度命令。进一步健全大客户电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了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特别是高危客户的安全用管理,做好高危户客户配置的应急保安电源管理工作,帮助客户完善事故停电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高危客户停电应急处理能力。
二、加大反窃电、违章力度,建立反窃电、违章常态机制
1.每月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用电检查活动。根据各供电所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检查周期规定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工作:(1)高压专线供电客户,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对重要客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检查次数;(2)高压非专线客户,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3)低压非居民供电客户,每12个月至少抽查一次;(4)低压供电居民客户,每年按不低于百分之三的户数比例抽查,。
2.每月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活动,并建立常态机制。根据线损和举报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每月开展用电检查和到所检查各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少于3次,各供电所每月开展用电检查不得少于3次。
3.7月至9月和11-12月开展夏、冬季反窃电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用户、餐馆、娱乐场所、发生过窃电行为的用户和偏远不易检查的用户等。
4.开展线损和专变客户数据分析活动,建立专变客户数据统计表,每月对专变客户的电量、电价、功率因数等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加大反窃电、违章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窃电是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的打击情况,提高群众依法用电的意识,为反窃电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减少查处窃电时发生冲突的机会。
6.开展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技能培训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用电检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用电检查档案
1.结合营销系统现代化建设,完成营销系统用电检查模块的上线工作,在开展定期检查的同时对客户的相关信息档案进行维护。
2.进一步完善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用电运行档案,建立高危、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档案,做到“一患一档”。

『贰』 如何做好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内部综合性的监督,是推进企业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和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促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党风廉洁建设的有效途径。
随着新形式发展的需要,效能监察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和监督方式,愈来愈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如何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呢?笔者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准确把握效能监察的定位和目的
要搞好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首先应当把效能监察在企业中的定位搞清楚,把效能监察的目的搞清楚。对定位、目的认识不清,工作就很难规范。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分析,企业效能监察不属于法人治理结构层面,而是属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层面,是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的企业内部高层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负责人为完成所承担任务,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监督控制手段,是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按照这个定位,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从企业负责人抓内部监督控制,承担党风廉洁建设和经营管理双重职能任务的角度出发,按照设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去思考与之密切相关的如何建立企业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去预防和治理腐败。
基于以上认识,效能监察工作是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效果和质量的监察活动。它是通过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对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对问题责任人进行追究,以达到监督制约管理人员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目的。
二、效能监察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为切入点
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效能监察工作要发挥作用,必须抓住生产经营的重点,企业管理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提升管理效能的切入点,才能达到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标本兼治,从根本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目的。当前,搞好效能监察必须突出“五个围绕”。
1、要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及目标开展效能监察。国有企业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任务,效能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要重点对生产经营计划和成本利润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影响成本效益的问题和不利因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围绕物资采购环节开展效能监察。企业物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金额巨大,降低采购成本是企业实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关键。要重点对大宗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进行效能监察,把住合同签订关、履行关和结算关、监督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规范招标。合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有无高价购进和质量低劣等问题。同时,促进采购部门建立制约机制,规范采购程序,实现采购权力和过程运行的公开化,最终达到降低采购成本,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目的。
3、要围绕财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一要对企业流动资金过程进行效能监察,重点监督检查大额资金使用和对外投资的论证、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违规运用资金的问题;二要对企业财务账户进行效能监察,重点监督检查设立“小金库”以及账外账,截流收入等问题;三要对应收账款清理和追缴进行效能监察。一方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手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失。
4、围绕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往往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它不仅严重地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制约着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对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也会有不利的影响。如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薪酬分配权力增大,分配不公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很可能会损害职工的利益,成为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将其纳入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整改,能有效的推进薪酬分配的民主管理,增强薪酬分配的透明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密切干群关系,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强化效能监察工作措施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它不仅需要系统的组织体系,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有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还需要系统的制度体系和知识技能,以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要建立可靠的组织保障体系,为效能监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效能监察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组织保证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为了顺利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把效能监察组织体系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进行精心组织。一是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指导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制度,为企业全面有效地开展效能监察提供制度保证;二是要建立多层次网络体系,确保企业内部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必须将效能监察工作列入到单位党委、行政工作重点,亲自部署、协调,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只有这样,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才有可靠的保障。
2、要建立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效能监察工作要深入到企业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并取得成效,需要企业党政领导的支持及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积极参与,落实责任。企业领导对效能监察的认识和态度,影响和决定了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在深化改革的形势下,效能监察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体制作保证。要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和作用的基础上,搞好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分工和协作,把常规性的监察方法、手段同业务部门专业方法结合起来,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整改、搞好效能监察,更好地实现促管理、增效的目的。
3、要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开展效能监察,必须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一是要在效能监察中源头防腐。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帮助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二是要在效能监察中惩治腐败。纪检监察部门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尤其是以权谋私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惩处;三是要在效能监察中促进勤政。效能监察促管理,促效益的目标,要求促勤政。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正确履行职责的角度,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失职渎职等问题,要及时制止。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廉洁高效。
四、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抓好三个结合
效能监察要坚持把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监督检查、跟踪整改、问题剖析、建章立制四个环节,切实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开展效能监察与规范企业行为相结合。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强化财务监督制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财务运作的检查。要完善企业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工会建设,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把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规定》的执行情况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二是要把坚持效能监察与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必须把预防和惩治腐败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无论是选题立项,还是组织实施,都须体现这一要求。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或环节,要特别注意揭露和发现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背后的腐败问题,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整改,推动企业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要把坚持效能监察与改进干部作风相结合。纪检监察部门不仅承担依纪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惩腐败的职责,而且肩负纠正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任。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个企业作风的好坏,直接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与作风建设相关的工作开展效能监察,要把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贯穿于效能监察的全过程,在企业内部努力营造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叁』 电力营销

1.1电网的"瓶颈效应"还没有解决
部分地区因电网建设资金短缺,电网的配套工程上不去;有的地段因商业密集,负荷集中,人口稠密,虽有变电站和电源,但早已满负载或超负荷运行,市政部门无法再安排增加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又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加以改造,经常出现超负荷烧保险丝的现象等。上述"瓶颈效应"使部分新的用户无法及时用上电,也使相当部分的老用户有电用却用不足,其效果不仅影响投资环境,也直接影响了电力的营销量。
1.2合表用电.分摊费用大
居民合用电表计量,使不明损耗增大,用户分摊费用高。有些管理小区把其他管理费用加入电费中"搭车收费",这就使这部分用户经济负担加重,别说是增加用电,即使是维持"基本要求"也很艰难,这也是影响电力销售量增加的因素之一。
1.3农村用电存在管理混乱.电价偏高现象
农村电价偏高,制约了农民的用电量,究其原因主要有:
a)设备陈旧,线路老化.失修漏电严重,一部分电量白白地流失掉;
b)管理混乱,私人承包电费使少数人在用电上占便宜,其负担转嫁到村民身上;
c)"搭车收费"项目多,擅自提价(土)政策多;
d)窃电严重,往往是电价越高的窃电越严重。
上述种种现象直接影响着电力市场销售量的增加。所以说,电力虽然富余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的饱和,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用户都能满意地用足电,这正是电力营销部门值得注意和必须认真改善的地方,也是电力营销部门可挖的营销潜力所在。
2电力营销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广东省实际,电力营销部门应考虑采用以下对策。
2.1加快电网建设,消除"瓶颈效应"
做好电力营销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使电网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不但要认真改善原有电网,消除"瓶颈效应",而且要按照发展的需要做好电网的发展规划。电网建设涉及征用土地和建设资金问题,但关键还是资金问题。目前,电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两条:其一是电力建设资金用以电网建设为主;其二是向银行贷款筹资建设电网。凭目前电力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信誉,这是不难办到的。长期以来,电力部门都不习惯于借钱过日子,其实,适当的举债经营不但可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同时还可利用其经济杠杆作用增加供电量和经济效益。
2.2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
为减轻居民用户的经济负担,使广大居民用户真正享受明码实价的"公价"电费,用上"放心电",积极在城区推行一户一表的服务制度,逐步把用户从"中间商"."中间环节"手中接管过来变为电力营销部门的直管用户。使用户在感到电价合理,便宜的基础上,放心地增加其用电设备,以达到增加营销量的目的。
2.3加强用电管理,加速电网改造
对暂时无法由电力营销部门"直管"的用户和农村用电,电力企业要加强对电费的监督管理。开展用电普查,禁止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严肃查处窃电行为,保障国家的电费回收和用户的利益。对陈旧的城区电网和农村电网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改造以减低损耗。资金不足可采用集资或贷款的办法解决。其欠帐可用头两年因降低损耗的节余资金逐步还贷。
2.4加快用户工程进度,做好用电售后服务
所有申请用电的用户都希望能早日用上电,所有已用电的用户都希望所用的电能质量是优质的和连续不断的(即不停电),这正与电力营销部门企盼增加营销电量的愿望一致。因此,电力营销部门可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用电手续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的速度,争分夺秒地使用户早日用上电。同时,保证所有已建立供需关系的用户用电的安全和可靠,加强对设备线路的巡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以减少每一环节的停电时间,使用户满意。

『肆』 效能监察的方法

1、直接参与法 监察部门为了有效地防止违反职责问题的发生,促进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而直接参与某些行政管理活动,在参与中实施监督。通过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可以及时了解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出建议,防止监察对象违反职责问题的发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从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参与不要干予,更不要包办代替业务部门的工作。
2、资料分析法 主要是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如制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作出的各项决定及帐目、单据、各种报表等,进行调阅核对和分析。通过资料分析,判断行政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合理、适用,管理是否规范;评价管理效能的高低,找出影响效能发挥的原因,提出改进对策。
3、效能审查法 通过审查、计算、分析来评判监察对象的管理效能。 效益审查---对监察对象的经济效益包括社会效益进行审查,考察监察对象的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效益。它不仅要评价经济效益,还要评价社会效益,不仅要评价当前经济效益,还要评价长远经济效益。 效率审查---对人力、物力、财务资源选用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监察对象是否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以较少的消耗,取得较大的效益。 效果审查---主要是审查某些重要项目计划,方案的执行结果,是否完成了任务,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和预期的结果。
4、目标考评法 ---对监察对象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完成程度和效果进行考察、评定,常用的方法有一次性考评和累计考评,评分考评(定量考评)、评议考评(定性考评)、专项考评、综合考评、绝对数值考评和相对数值考评等,这些方法可以交叉使用,互为补充。
5、因果分析法 ---对监察对象行政管理行为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或者根据情况和原因,推断出可能产生的结果。
以上介绍这5种方法,实际工作中,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种方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许多情况下是综合运用几种方法。一般来说,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事项可直接参与;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检查,进行资料分析和情况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对行政管理行为的结果,可以进行效能审查和目标考评。同志们在工作中,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地采用这些方法,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创造性出更多的有效的工作方法。

『伍』 电力营销工作总结

总的来说,让需要用电的民用上了推销的电。

『陆』 如何有效地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 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 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 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 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 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责,管理人员对部门、项目负责的层层负责工作机制。
第七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确定公司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事项和人员,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建立健全公司监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八条 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审计、物资设备、成本控制、技术质量、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人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和立项,实施方案、终结报告、监察建议书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决定等。
第九条 公司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负有参与配合、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并负责落实针对本部门的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以及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根据效能监察实际情况和需要,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依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 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三章 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 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
(二) 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三) 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安全特大、重大责任事故,促进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公司纪委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五) 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 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二)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 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 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
(五)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责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停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 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工作或职务;
(七) 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八) 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 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 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 针对公司、项目、场、站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
(三)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四章 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
(一) 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30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处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
(三) 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监察决定的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行;
(四) 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
(五) 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 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 自觉接受、主动配合效能监察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
(二) 积极采纳效能监察小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小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 效能监察的标准
第十八条 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二十条 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部门、本项目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十一条 效能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进度、工期、质量、成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十二条 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等。
第二十三条 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第六章 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
第二十四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范围:
(一)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 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活动;
(三) 人力资源、教育管理活动;
(四)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健康管理活动;
(五)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六)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活动;
(七) 在建项目管理活动;
(八) 行政后勤、职工福利、厂务公开、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九) 其他管理活动及上级部署、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
(五)贯彻执行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人事、教育及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贯彻执行民主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八)贯彻执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六条 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七条 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
(二)公司总经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监察项目;
(三)监察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二十八条 效能监察实施准备的主要过程是:
(一) 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以纪检监察处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不得作为检查组成员;
(二) 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三) 收集整理监察依据,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找准主要监察点,明确监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制订实施方案;
(四) 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所在部门、项目、场、站发送效能监察通知,相关部门、项目应当提供效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九条 效能监察组织实施的主要内容是:
(一) 向被检查的部门、项目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二) 听取检查的部门、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三) 依据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有关经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四) 深入现场,通过查阅有关帐目、会议记录、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检查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收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陈述;
(五) 运用实际调查、资料分析、目标考核、效益审计、因果分析等方法,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
(六) 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场、站通报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
(七) 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并查找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存在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
第三十条 为保证效能监察顺利进行,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后,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效能监察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包括监察依据、检查过程、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管理控制制度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意见等。
第三十一条 纪检监察处对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报公司党委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监察处理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监察建议或者监察决定;对涉及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问题,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三十二条 纪检监察处应当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及时将效能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抄送给公司各部门。
第三十三条 已经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卷宗应包括:1、《效能监察立项表》;2、《效能监察方案》;3、《效能监察终结报告》;4、《效能监察建议书》及执行情况回复;5、对有关人员的奖惩意见;6、效能监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材料及有关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底对全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进行效果统计和成效评定,年度书面工作总结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纪检监察部。
第八章 监察建议和决定
第三十五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不够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偏差事实,报批后,下达整改监察建议:
(一) 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要决策、决议、决定等,应予纠正的;
(二) 不执行、不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或存在管理缺陷的;
(三) 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指令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不适当,应予纠正或应予撤销的;
(四) 违反公司选人、录用、任免、奖惩工作原则和程序,决定明显不适当的;
(五)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需要予以经济赔偿的;
(六) 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六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未涉嫌犯罪的违规违纪事实,报批后,作出监察处分决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应当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
(二)不按规定追缴,或者不按规定退赔非法所得的;
(三)已经给国有资产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作出监察处分决定的。
第三十七条 监察建议或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采纳或必须执行。
第三十八条 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在收到监察建议或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采纳或执行意见,采纳或执行情况要书面报告公司纪检监察处。
对监察决定有异议的,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处申请复审;复审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九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九条 效能监察奖惩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条 效能监察奖励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奖励形式。可分为:记功、晋级、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四十一条 效能监察惩处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也可以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解聘职务等处理。
第四十二条 效能监察的结果要作为考核、使用和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四十三条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实行层层责任追究;造成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经济处罚。防止或挽回了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处罚比例进行奖励。
四十四条 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可以按规定建议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正确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得当,决策科学,经营管理成效显著,为公司创造出良好经济效益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三)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消除不良政治影响有突出贡献的;
(四)廉政、勤政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主动开展效能监察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效能监察工作人员;
(五)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
(六)其他应当奖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 被检查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主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混乱,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 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三) 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 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 阻挠、拒绝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六) 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七) 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或举报人的。
(八) 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十六条 纪检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 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二)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 利用职权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四) 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五)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六) 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将适时地根据需要,不断地充实、细化和完善。
第四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办公会讨论通过试行。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柒』 供电企业如何做好电力营销工作

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与供电企业能否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随着国家电内力容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电力营销走向市场,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营销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对如何做好电力营销工作进行阐述。一、电力营销的重要性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营销在电力企业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电力营销的中心是实现电能的交换,最终完成电能使用价值,并获得利润。电力企业的经营目标及利润目标等能否实现,电力企业能否在竞争的市场上求得生存和发展,最终都要取决于电力消费者是否购买电能和增大电能的使用量。因此,电力营销要以扩大市场销售量和增加市场客户为中心展开,应立足于“电网是基础,技术是支撑,服务和管理是保障”的原则,对电力营销要进行法制化管理、商业化运营,采取市场导向的管理模式,把电力营销定位为供电企业的核心业务,电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服从和服务于电力营销的需要。

『捌』 如何加强供电所营销管理

但撤除客户服务中心以后,供电所的职能和权限发生了变化,各项风险加大,如何规避风险,强化管理,实现大营销改革的最终目的。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大营销体系下如何加强供电所管理,全面提高供电所综合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质量。
一、选好供电所长是关键
大营销体制改革前,武隆供电公司设有市场行销部和4个客户服务中心10个城郊供电所,供电所在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大营销改革后,根据机构扁平化的要求,公司层面将撤销现有的营销部+4个客户服务中心,变革为1个大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的营销组织架构,10个城郊供电所将由大中心直接管理。作为一个班组负责辖区内业务受理,低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检查、抄表收费、计量装拆、配网运检抢修、优质服务等业务,成为大营销体系中的特殊节点,在大营销组织架构中,供电所失去原客户服务中心的属地管控后,违规行为的风险将增大,与当地政府的工作协调将弱化。
激活用人机制,选准用好供电所长。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供电所长是规范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选准、用好供电所长,是加强基层供电所管理、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选好一个所长,就能带好一支队伍,服务好一方群众。强化基层供电所长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农电当家人,就应该从源头治理,把基层供电所长作为重点对象。
坚持从严格选聘考核入手,完善供电所长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和岗位规范,建立完善的选拔任用机制,通过公开招聘、民主推选等方式,将思想领先、工作务实、技能过硬、管理有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供电所长岗位上来,增强班组长队伍整体效能。抓好供电所绩效考核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及时兑现,既保证供电所长能够充分行使权力和享受应得利益,又要促使他们从严履行职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格局。
二、标准化作业是基础
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提升企业文化、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内部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进精益化管理,从而实现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发展后劲的有效手段。
基层供电所工作是各级供电企业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各种矛盾和问题往往也出现在基层供电所。大营销改革后,由于管理范围的延伸、管理模式的转变,造成供电所的经营管理水平与规范化、精细化的高标准要求差距甚远。所以加强提高供电所的规范化管理是形势所需,同时也是供电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进标准化供电所建设,要坚持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控制、有监督、有检查、有记录、有考核。以资料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标准化、作业组织专业化、优质服务常态化为载体,着力完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努力克服发展短板,全力提升人员素质,使供电所标准化建设和供电所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资料管理规范化。本着删繁就简、减负增责的原则,对供电所各种资料、记录和台帐进行规范,使记录资料规范统一,记录内容真实完善;管理工作标准化。全面梳理供电所工作流程,加大软硬件投资,深化应用国家电网标志标识,为标准化供电所创建夯实了基础;作业组织专业化。合理配置岗位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消除管理盲区,实行营配合一、抄核收分离,积极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常态化。注重凸显个性化服务,扩展银电联网电费缴纳业务范围,简化服务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健全走访客户制度,兑现服务承诺,树立了良好企业形象。
加强专业化管理力度,按照标准化管理注重过程、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的原则,为职能专业与供电所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专业管理与执行层的实际衔接。各专业建立起管理网络图和工作流程,运用专业标准予以串联、贯通,形成专业管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运转闭环,使每个岗位清楚工作过程,知道在哪个环节具体做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和效果。
进一步注重工作结合,提高执行能力。一要重视结合、学会搞好结合。当前,供电企业大营销体系建设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很多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需要用新的思路和措施来解决,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需要基层供电所在落实、结合、创新上下功夫,才能不断取得成效。对于基层供电所来说,上面的中心任务一个接着一个,如何全面及时地落实好,提高执行能力,重点就是要学会结合,坚持把上级的精神与供电所实际结合起来去落实。二要加强结合,促进工作创新。创新来源于基层供电所,实践于基层供电所,体现于基层供电所,基层供电所是创新的真正主体。我们干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吃透上情,也要摸清实情,把两头结合好。结合好了,落实好了,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实际上就是一种创新。如果忽视工作结合,缺乏结合的能力,缺乏突破的勇气,缺乏创新的精神,老是跟着跑,什么事都干不成。如果上面布置一下,我们做一下,上面讲一下,我们动一下,工作也不会有多大成效,更无从争先进位。三要运用结合,推进规范管理。加强基层供电所规范管理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到供电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更需要使之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紧紧贴近地方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把握供电企业工作中心和各个时期的重点,深入推进供用电管理,在寻找结合点、选准突破点、把握支撑点上做文章、下功夫。另一方面,要与创建标准化供电所和星级红旗班组等项工作相结合。要在原有基础上,以规范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与规范管理、各项创建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形成各个层次的创建活动竞相开展的生动局面。要围绕服务经济、规范供用电管理、优质服务等内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富有供电企业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基层供电所管理的内涵。
三、加强监督考核是手段
供电营销工作是供电企业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与效率,直接关系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防范营销人员从业风险,提高供电营销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客户和企业权益。在供电客户服务中心成立监察室,以营销自动化系统为支撑,实现对营销业务集中在线稽查,对营销关键指标、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分析,营销稽查工作队伍得到充实,稽查工作得到专一开展,改变了过去因一岗多责,不能有效深入基层开展稽查工作的不利弊端,实现营销风险全面防范、营销工作质量可控在控、营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整体提高营销运作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管理控制能力。
强化监督考核。供电企业要把规范基层供电所管理工作,列为系统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分年度目标及达标、验收的具体标准,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跟踪检查相结合,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供电所必须结合实际,细化措施,严格各项制度的执行,加强日常管理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管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要严肃查处在营销廉政管理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企业损失的,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办,坚决惩处,决不姑息。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借助外部推力。规范管理,树立形象,对外部来说,就是要把用电客户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用电客户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供电所要积极优化为用电客户服务,多听用电客户意见,多站在用电客户角度思考问题,于细微处规范管理行为。不仅要利用营业厅电子屏幕、公告栏、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发布有关信息,而且要采取编印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借助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优质服务工作的落实,把优质服务工作纳入责任考核目标,使优质服务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推行特别服务工作制,执行停电公示制,实行所长接待日制度和不定期所长走访日。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公示抢修、投诉、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和客户座谈会,集思广益听取客户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听取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全所员工自觉从客户满意的地方做起,从客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四、开展同业对标是平台
大营销体系下,各乡镇供电所承担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基本相同,所以在业绩目标方面存在共性。这种特点为引入同业对标这一活动载体提供了先天的平台,同时也有利于供电所之间能进一步比、学、赶、超,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示范引导,增强实施动力。一要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在推进供电所规范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宣传和奖励,关心爱护先进典型,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对先进典型要进行动态管理,使基层供电所之间能够互帮互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工作交流。
开展同业对标活动的首要问题是解决评价什么和怎么评价的问题,若没有了标 那么也就无对标可言。所以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开展好供电所同业对标活动的基础。为此,在制订指标体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各项指标必须包含在县级供电企业的同业对标指标中;各项指标必须与供电所的实际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相结合,并能有效反映供电所的整体综合实力;要满足当前提出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既重视结果又要重视过程;各项指标的收集应具有良好收集渠道,可操作性强。
同时,将对标结果与供电所业绩考核挂钩,通过对标排名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局面,主动找差破难,最终形成一股人人争第一的良性循环竞争氛围。而在评比方式上采取综合业绩与单项指标同步评比排名,不仅评比综合实力,也评比重要单项指标。其中,对于单项专业管理水平高的供电所,采取以点带面的创建方式,作为标杆单位优先进行重点调研指导,最终形成一种成熟的管理经验或理论后适时推广,逐步提高全司供电所整体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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