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奶茶店每天怎么发朋友圈
奶茶店的朋友圈究竟怎么发?给你4建议,
线下生意这么难做,外卖平台竞争又那么激烈,传统的奶茶店该如何转型?
盘它——朋友圈,这个不交租,不交税的店面。
门店一开张,你朋友圈里的故事就开始了……
1、发圈的方向:
什么是朋友圈的方向?
说白了,就是发圈要有定位。定位是为了让朋友圈的顾客了解你,信任你,并且信任你的产品。因为交易的前提离不开信任嘛,尤其对于一个新店而言!
千万不要今天发现抖音有个好玩的视频,转发过来让大家乐一乐吧;明天发现门口新开的超市有活动,积攒送大米,我也来转发积攒……你在开业的时候玩的套路,全部被别人套路进去了。
如果你不打算在朋友圈做生意,随便你发,想怎么发怎么发;但是,一旦你想通过朋友圈接单,那么你就要好好打造一下朋友圈了。
所以,在朋友圈里,只展示围绕你门店开展的生活和产品!
2、发圈的内容:
方向找到了,大家又会产生疑问,我怎么发朋友圈才能获取顾客的信任呢?
很简单的一个思维告诉你们:想想朋友圈的人喜欢看什么?把你的产品整合出有价值的内容变成顾客想看的!
比如:
●顾客的问题,你的产品能解决(人毕竟不会排斥帮自己解决问题的人)
●你的故事/精神,能让顾客产生共鸣
●偶尔和大品牌,明星捆绑在一起的朋友圈,也会吸引到朋友圈顾客的注意
●发一发门店里发生的故事,写写你的想法,正能量并且有趣会加分!
●偶尔晒晒顾客好评,接地气的那种,不要一看像是编出来的哈!
●新产品上架,产品背后有故事会加分
●产品售后服务等等
●天气骤变的温馨提醒
●普及一下产品知识,偶尔来个行业内幕曝光(比如,一般奶茶是茶+植脂末,我们的奶茶是茶+牛奶。植脂末吃多了会怎样怎样等等)
●偶尔矫情一下:做奶茶做的手脱皮/切水果把手切伤了/顾客莫名其妙的投诉,让自己受尽委屈/为节假日备足鲜奶,店里的冰箱放不下了,家里的冰箱用起来等等/吐槽一下创业者的心酸,白天忙店里,晚上忙小孩……
●偶尔不按套路出牌:夸夸竞品的同时,也不忘对自己店里的核心产品力挺!
●夸夸店里的员工:真诚的夸,偶尔来个“奸商”的剧情反转
●展示自己的生活:朋友圈是一个私人交友平台。能出现在对方朋友圈的人,都算是“好友”,也成功入侵了对方的私人空间。我们都会好奇今天这个“朋友”究竟发生了哪些事。所以,多展示你的生活,会让人更加的了解你,信任你。
……
上面是基本的发圈思路参考,百变不离其中,基本原则不能变:是发给顾客看的,不是发给你自己看的!发之前问自己一个问题:我能给大家带来价值吗?!
千万不要单纯的把朋友圈变成你的广告平台,切记切记!!
和朋友圈的伙伴多互动,切记切记!!
3、发圈的时间:
原则:挑好时间段,每天发,坚持发
下午茶时间段:奶茶在这段时间出单非常多,这个时间点的朋友圈一定不要错过。
除此之外,可以增加几个时间段发,比如早上可以展示备料,晚高峰可以展示门店情况。
当然,其他时间段也是可以。挑选出适合门店几时间段,坚持每天发!
Tip:容易健忘的:定闹钟定闹钟定闹钟
4、发圈注意点:
切记,朋友圈不要经常发活动,没有任何意义。
你发朋友圈的内容已经在不断地输出价值了,不需要通过不断降价去迎合消费者。
偶尔蹭个节假日或者大事件的热点,偶尔发个优惠,朋友圈的看官们会尤其珍惜(当然,这个活动,提前在朋友圈预热。什么意思呢?比如,你准备在双十一搞一个优惠充值,想听听大家的想法,想法被采纳,会有赠品啥的等等)有预热的活动要比没有预热的活动更有效果一些。
❷ 我想开一家贡茶店,但是又不想加盟,如果产品和贡茶卖得一样,算侵权吗
贡茶是分类,不是品牌,可以卖。不能卖贡茶加盟店特约的贡茶,得到授权。
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1、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2、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4、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