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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宣传材料

发布时间:2022-09-15 11:16:48

㈠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征地的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事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㈡ 如何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律分析: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四是加强公告宣传。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㈢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函【2010】96号)具体内容

问点实际的。补偿标准的文件通常用于向拆迁户发出的宣传材料。另外文件。 。你要问长沙市委,市政府对电子版本的文件,你无语

㈣ 如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方法如下:
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
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这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完整。由于权利界定是土地产权交易的基本前提,也是权利人获得利益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及其相应的使用权、处置权,农民才有可能真正拥有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随意征地侵权行为的发生,其合法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进行明确界定,承认农民集体与其他社会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现行土地承包法没有提供以承包权进行抵押的法律基础。允许抵押将能使农民更充分并有保障地享有土地权利,有利于实现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应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同时,应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重新调整予以清晰和明确的限制,详细列出哪些是属于可以视为土地调整依据的“特殊情况”;设计和颁发统一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证书,将其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条款;出台土地登记监管条例,建立农村土地登记系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即将出台之际,继续完善有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着手建立仲裁委员会。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登记办法》突出了对城镇和农村土地权利一视同仁的物权保护,明确规定了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应按照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建立流转档案,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从而促进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形成新的农业生产力。二是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给予优惠政策等方面,鼓励农户转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从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方面,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转入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
一是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但与国外成熟做法不同的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判断标准,将国家的土地征用权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围内。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界定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的情况下,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应强化规划的作用,强化土地的管理和用途管制。
二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从实践来看,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产值倍数的规定,个别甚至开始以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或接近于市场价格进行安置补偿。广东省有些地市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完全脱离了产值倍数做法,代之以土地区位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补偿费,而且不考虑原土地用途。应总结经验,采用市场机制,将征地价格与市场价格挂钩,按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保证土地征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三是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逐步建立完善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针对实践中往往由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进行谈判,决定征收及补偿等有关问题的做法,应完善协商机制,让农户选派代表直接参加谈判,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司法程序中,应将司法审查引入土地征收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在解决土地征收补偿争议时,应增加司法审查,引进法院这个独立的第三者进行公开审理,避免政府在此类问题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发生。

㈤ 征地工作开展时对群众该如何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加强对拆迁工作的正面宣传,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针对征地区域内的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拆迁区域内的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拆迁政策,特别是哪些拆迁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要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不仅要宣传拆迁工作的政策,还要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规划宣传。要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远景规划通过举办活动的方式向外宣传出去,向群众展示城市建设的美好前景,提高群众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四是加强公告宣传。拆迁公告发布要及时,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入户走访,力争以最快速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第二,依法拆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财产权。将城市公共建设与商业开发严格分开,杜绝开发商以任何借口,将个人的意愿转变为城市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从而打着为了公共利益的旗号而为个人谋利。二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征地拆迁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规范,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强拆迁队伍的行业管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野蛮拆迁。
第三,兼顾各方利益,科学合理解决“钉子户”问题。第一阶段,要继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其他人的补偿标准一样,不能随意放宽补偿政策,态度要明朗,语气要坚决,绝不退让。第二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他们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让权威机构和专家来评估房屋价值、补偿数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决。第三阶段,如果法院判决后,动迁户仍拒绝配合,就要按照新拆迁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要带着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务和谐拆迁。一是号召拆迁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风细雨,从而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第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态势扩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访信息沟通与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㈥ 拆迁宣传横幅标语

导语:对于拆迁,相关人员要合理宣传。以下是我整理的拆迁宣传横幅标语,欢迎各位阅读,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

拆迁宣传横幅标语

(一)先拆先搬得实惠,后搬后拆不沾光。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平等人性温馨。

(三)公开提升公信,兜底保障权益。

(四)搬迁是您的.奉献,安置是您的享受。

(五)胸怀城建全局,支持拆迁工作。

(六)奖励搬迁有时限,错过时限后悔晚。

(七)政府修桥铺路拆旧城,百姓张灯结彩迁新居。

(八)配合征收得实惠。

(九)既要拆迁快速度,又要群众满意度。

(十)以人为本,以利惠民,依法保障

(十一)人民事业政府办,政府办事为人民

(十二)时间就是金钱合作创造财富

(十三)公开提升公信兜底保障权益

(十四)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相得益彰

(十五)钉子户吃亏,签约者吃糖

(十六)依法征收让无棣城变成魅力城美丽城

(十七)古城建设日子甜如蜜,旧城改造生活换新颜。

(十八)征收补偿有法度,自作聪明必吃亏。

(十九)打击违法信访,遏制信访牟利。

(二十)建好安置房,过美好日子。

(二十一)拆房顺心,签约放心,选房称心。

(二十二)政策暖心和谐拆迁景更新,春风化雨新建家园民欢心。

(二十三)推进古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二十四)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二十五)向棚户区宣战,向城中村宣战,决不让棚户区城中村代代相传

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宣传标语

(一)支持拆迁匹夫有责

(二)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打一场漂亮的拆迁硬仗

(三)推进旧城改造改善人居环境

(四)科学推进大干快上建设文明一条街

(五)以人为本以法保障以利惠民

(六)迅速行动起来突击一个月打一场拆迁工作大会战

(七)思想动员到位经济补偿到位依法办事到位三项拆迁到位

(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拆迁工作

(九)上下连动扎实工作建设美好家园

(十)千方百计为拆迁户着想,全心全意为拆迁户服务

(十一)以满意的质量,让拆迁户住得放心

(十二)建好拆迁安置房,让拆迁户方心和舒心

(十三)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努力建好安置房

(十四)拆迁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拆迁是为了更快地发展

㈦ 征地拆迁需要哪些文件

合法的征地拆迁必须看到哪些文件:第一个看到的文件是拟征收公告,在公告期内被征收人民可以放映情况和意见;第二个就是结合群众意见修改后的正式征收决定,在决定期限内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最后一步就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㈧ 拆迁方案怎么做啊

拆迁方案是拆迁组织者制定的可供各方实施的方案,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做出。
xxx市拆迁方案(范文)
一、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xx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批文。
二、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认真进行摸底调查,对被拆迁户的房屋的权属、证件以及朝向、年代、结构、层数等进行拍照,并记录存档。
三、对被拆迁户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原作住宅的房屋在本省本办法施行前连续2年已改为非住宅的房屋,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拆迁时可按非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四、拆迁时间:自2006年5 月3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止。
五、对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或者产权不清的房屋实施拆迁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到公证机关办理补偿款提存公证和证据保全手续,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六、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将聘请具有评估资质3级以上房屋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并告知被拆迁人评估结果总的房屋补偿费,预计房屋拆迁补偿费,并送达被拆迁人,被拆迁户如对评估机构进行市场评估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从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要求原评估机构进行复估,对评估机构的复估结果不服的,可按法定程序申请重新评估。
七、送达房屋评估结果报告和房屋拆迁告知书,告知房屋拆迁安置金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同时收回“二证”(房产证、土地证)注销。
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后,拆迁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金额向被拆迁人开具领款证明到预存专款的银行支取补偿款。
九、被拆迁人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起,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户搬迁补助费每户300元,一次性过渡安置费按拆迁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算,总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补偿。
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搬迁后的原有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免费移装。
十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所在的市、县房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并就裁决确定的补偿款中被拆迁人未接受的部份办理提存公证。

㈨ 房屋征收宣传标语有哪些

房屋拆迁宣传标语
1、和谐拆迁、利国利民
2、依法拆迁、保护被拆迁人回合法权益
答3、改变,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4、千方百计为拆迁户着想,全心全意为拆迁户服务!
5、以满意的质量,让拆迁户住得放心!
6、建好拆迁安置房,让拆迁户方向和舒心!
7、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努力建好安置房!

㈩ 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怎么写

中共永新区委 永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北大桥(北岸)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北大桥是市委市政府“136”重点工程,涉及永新区、江南区,永新区负责江北段(北大路),为使永新段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大桥征地拆迁
2、项目业主:南宁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3、动迁单位:南宁市永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成立永新区北大桥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肖志钢(中共永新区委书记)
黄 宁(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谢坪芝(永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乃玲(永新区政协主席)
成 员: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黄可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庞 华(中共永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田家全(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杜家统(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覃万儒(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启文(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毅(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程(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蒙 坚(永新区政协副主席)
农会清(永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人民检察院院长)
覃显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总协调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岳广修(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粤桂(永新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与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传递,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冯 力(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永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淑清(永新区机关后勤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房屋和拆迁办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等。
(三)文秘宣传组:
组 长:韦景峻(中共永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陆永龙(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海(中共永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从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等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拆迁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报道、简报、文秘、会务等工作。
(四)安全稳定组:
组 长:赖建耀(中共永新区委副书记)
陈创源(中共永新区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覃显凡 (永新公安分局政委)
农会清(永新区法院院长)
史维和(永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其他成员从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安全及社会稳定,了解、反馈并制止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征地拆迁工作组
组 长:梁明志(永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闭百宁(永新区建设局局长)
梁秋平(永新区建设局支部书记、人防办主任)
邓高凡(永新区新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邝 涤(永新区新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大部(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黄志贤(永新区华强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从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新阳办、华强办、动迁公司、北大南社区抽调
(一)主要职责:
拆迁:
负责所公告的征地拆迁范围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以及调查、登记、丈量、复核、计算、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办理回收国有土地相关手续

二、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工作:(10月21日~ 月 日)
1、 月 日前与业主对接,并落实由业主出具动迁委托书。
2、城区党委、政府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3、 月 日与业主对接项目的拆迁红线图、征地内分图、征地拆迁委托书。
4、发征地拆迁公告(要认真审核征地拆迁手续,确保征地拆迁手续合法)。
5、 月 日前,材料准备及动员大会准备,包括:
①准备征地拆迁宣传手册及材料,落实工作组办公场地。
②完成对工作要人员征地拆迁的政策培训。
④召开工作组与业主代表参加的征地进场前的协调工作会。
(二)征地拆迁动员及信息反馈阶段:( 月 日--- 月 日)
1、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全面调查、反馈被征地、拆迁人的意见。
(三)具体实施阶段:( 月 日~11月30日)
1、 月 — 日,为动员签约阶段(宣传、丈量、复核、确权、计算、签约)。
2、 月 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全面移交档案。
被征单位腾空土地,由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三、风险金抵押
1、为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本次征地拆迁工作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即要求工作人员交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以其交纳风险金的叁倍兑现奖金(本金同时退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工作的,其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2、风险抵押金缴交标准:城区正职领导1000元/人,城区副职领导800元/人,其他工作人员500元/人。
五、工作要求
(1)工作组成员脱产投入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2)各工作组要确保本次北大桥(永新段)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3)要求参战人员团结一心,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再接再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这次工作。

200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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