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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法律宣传

发布时间:2022-09-01 19:36:53

⑴ 许多农民缺少法律意识,应如何向他们普及法律观点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理性思考和理性基础上形成的观念。但是我国山区农民缺少法律知识,甚至边远农村是法律不入之地,所以提升培养农民的法律是是非常重要的。运用宣传改变农民们原有的错误思想观念。在山区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发生矛盾后,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私聊,要么就用暴力的方式解决,要么就找德高望重的老者或者村组干部来解决,很少有到法院去打官司的,甚至有一个村十年来没有一例到法院打官司的。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那些农民认为打官司是丑事,摄入官司就是家门不幸,会让人瞧不起,而这类错误的思想观念,一定要得到改正,才可以让农民们真正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⑵ 怎样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力度

参考: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胡锦涛同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为我们开展农村的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科学的审视和认识我市农村普法工作

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特别是“五五”普法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以来,全市各地不断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教育形式、工作载体不断丰富;重点人员法律培训、民主法治村创建进一步规范,农村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农民法律意识和素质总体得到提高,维权靠法的风气逐步形成;农村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确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参政议政和民主权利逐步落实;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深入,农村法制环境逐步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了基础。但我们也应看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

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来看,存在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城市的普法工作比农村的普法工作开展得要好。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来说,存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经济较发达地区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宾县农村普法工作,投入力度大,年平均专项经费5万元;活动形式多样,几年来相继开展了“法律大蓬车”、“小手拉大手”、“法制电影下乡”等活动,促进了全县农村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普法针对性不强

农村普法形式比较单一,采用的方法主要停留在年初定规划,年内组织几次大型宣传活动,办几期培训班,年终搞总结。不少地方存在着“为宣传而宣传”,就法律条文而宣传,不重视农民实际需求和法律精神培育,学用脱节。

(三)机构设置不适应需要

多少年来,区、县(市)法制宣传工作名义上是由各依法治区、县(市)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实际上工作职责落实在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市也一样)。各依法治区、县(市)领导小组是一个虚设机构,他的办公室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科(股)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机构设置无论在领导权限、领导力度还是领导威信上都显得欠缺。到乡镇一级一般只有一个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分管,具体工作由司法所负责。行政村仅有一名身兼多项工作的村委会主任或治保主任组织。对于如此庞大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显然这种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极不科学,难以胜任面广量大,任重道远的农村普法工作。

(四)工作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各级普法部门为避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先后采取平时抽查、年终检查、问卷调查和考核考试等形式,来检验和督促普法工作。这仅是一个定性考核,表面文章多、形式内容多,很难定量考核,缺乏一部强调性、权威性的法制宣传法律法规。

(五)经费投入偏少

全市10县(市)专项普法经费共计18.259万元,按目前10县农村人口278万人计算,人均普法经费才0.07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就是这些有限的经费,有的地方也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浅析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传统文化、传统观念的制约,也有新形势下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等多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和影响。

(一)经济条件的制约

现代法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农村的法治基础就是农村经济。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和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农村经济相对薄弱,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的需要。薄弱和落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处于先天需求的不足和后天发展的障碍,法制宣传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宣传手段滞后,导致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在一些“老少边穷”等偏远地区,农民居住分散、消息闭塞,过着较为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对法律的需求不多,运用法律调节社会生活和各种关系的愿望不迫切,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造成了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有效开展。

(二)传统观念的制约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学说为思想根基,强调人治而轻视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把治理国家的好坏寄希望于“清官”、“圣君”、“贤达”身上,视法律为统治工具。我国农村深深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大量的法律在农村被“宗法”、“土政策”所规避,轻视法律的观念盛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一中国人的传统通病,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

(三)农民整体素质的制约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难以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农民总体上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素质不高、法制教育匮乏,客观上制约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没有形成合理的正比关系。一些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没有随经济的增长和我国立法步伐的加快而明显增强,表现于农民对权力的崇拜、权利义务的模糊、主体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缺乏等。

(四)基层干部观念的制约

由于受到地缘、空间的限制,传统观念影响和自身素质的束缚,农村干部对国家颁布的法律一知半解的不在少数,有“实用主义”的思维和做法。个别村干部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后,反倒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难度。甚至有的人还非常留恋过去依靠“人治”、依靠行政手段、甚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农村事务的做法。一些基层领导借口经济工作,对普法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给普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五)普法队伍的制约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投入大,见效慢,这就需要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具有默默奉献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我们感到,经济条件的发达与否,固然对一个地方的普法工作有影响,但还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实践证明,在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只要普法机构的领导和干部能够振奋精神,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围绕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以“有为”促“有位”,农村普法工作照样能够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破原有的惯性思维模式,针对实际情况,创新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良性循环。

(一)在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

要始终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农民人口众多,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法律素质高低不一的实际,采取重点突破,分类施教的方式。当前,最关键的是要抓好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在内容上,要贴近实际

要针对新农村建设和“法治哈尔滨”建设的迫切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一要围绕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以宪法为核心,开展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方面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提高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意识和水平。二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开展农业生产和市场经济方面法律的宣传教育,培养农民契约自由、办事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意识和习惯,满足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三要围绕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要求,开展维护稳定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方面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正当的利益诉求,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在方式上,要强化针对性

由于农民群众居住比较分散,人员流动较大,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使得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活动难组织。因此,我们必须要针对农村的这些特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上下功夫。当前就是要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工程和“法律大集”活动,尽可能运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艺娱乐,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要善于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普法教育和创建活动相得益彰。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大众传媒的作用,畅通大众传媒在农村的宣传渠道。

(四)在力量上,要整合资源

要注意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注意整合城市人才资源。动员组织广大法律志愿者和有关社会力量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法制宣传教育局面;要注意整合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资源,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在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室等;充分利用板墙报、标语、横幅、小报、夜校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要注意整合网络资源,将网络法制教育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网站、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热线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五)在机制上,要加强领导

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农村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要发挥各涉农部门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参与机制;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落实包括领导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内的各项措施;要着力开拓新渠道,解决村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农村法制教育要彻底改变“等米下锅”的保守观念,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同步发展。一是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提高党委、政府领导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加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二是寻求企业赞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来筹集农村法制教育经费,如利用普法宣传网络对企业产品、企业形象进行宣传,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达到法制教育工作与企业“双赢”的效果。三是走有偿收费的道路。对一部分产业化经营程度相对较高,生活相对富裕,对法制需求相对迫切的村、镇,法制教育应实行适当的有偿收费,如收取法制宣传资料费、法制教育活动成本费等。

总之,今后我们在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同建设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贴近农业生产实际,贴近农民生活实际,贴近农民切身利益的要求,针对不同对象,把握不同特点,不断创新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形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⑶ 简短法制宣传内容有哪些

简短法制宣传内容有: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5、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

⑷ 怎样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

一: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村入户宣传普法工作
二:利用农村集市集体宣传
三: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调解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婚姻法等
四:发展懂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落实十户一个调解员)
五: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法律
六:落实农村普法夜校工作
七:大力表扬农村法治民主示范村(应该达到90%以上)
八:评选和谐守法家庭
九:认真学习“六五”普法规划
十: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等。。。。有什么不知道的请追问(以上顺序自己定位)

⑸ 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要达到什么目的

新农村的发展需要素质高、综合全面的新型农民。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缺乏对新事物的感知能力,他们法律意识受到束缚,对法律的理解能力、使用能力欠缺,这样会影响新农村的发展。新农村社会环境安定有序、富有活力,需要强有力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法律保障新型农村发展是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加强新型农民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制观念,为新农村发展保驾护航。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农村加强法制宣传能使农民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性,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农村繁荣进步需要法制予以保障。建立和谐社会需要新农村和谐稳定,新农村和谐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进程,通过法制宣传要让农民认识到法律能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法制宣传需要发挥文化功能,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通过法制宣传可以使农民汲取有益文化,提高自身素质。地方领导要认识到法制宣传的重要性,采取一些措施保障法制宣传正常开展。增强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为法制宣传提供基础。教育程度高与低关系到法制能否被接受,因此在农村要解决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总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使农民树立法制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发自内心地认可法律,接受教育。

2、明确教育理念,使教育内容和方法符合农民的要求。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各个环节有效相连。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最新的教育理念,能够运用于农村法制教育中,以规范合理的方式对农民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教育工作者应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主动性,科学合理以农民为主展开教育,讲课注重实践、联系实际。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的价值理念也要发生变化,与时俱进,因此,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也要更新,把最新、正确的教育理念用于农民的法制教育中。同时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在教育中针对不同的群体侧重不同的法规,如针对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针对在外务工的农民讲解在外如何维护自己权利的法规。用最新的内容,最适合的教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展开教育,达到农民对法规的渴求,使教育达到最佳效果。教育方法要多样,能够使农民接受,使他们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及时了解农民对法制教育的看法,以农民为主,运用最新、最有效的方式对农民展开法制的教育。

⑹ 法律进社区最好宣讲那些方面的法律内容

给你几个课题:借款合同常见纠纷(结合最近出台的借款合同的司法解释)
合理利用专所有权问题(属结合常见的邻里纠纷)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
法律进社区宣传内容需要贴近居民的生活实际,根据宣传方式的不同选择贴合实际的宣传内容。

⑺ 如何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公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加快,这项工作愈显重要。如何进一步创新机制,“虚功”实做,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实际效果,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虚功实做”。
以人为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要“虚功实做”,关键在两点,即: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这篇文章,要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近几年来,我们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江产业园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市文明创建和“奥运安保”等专项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一项整治、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教材、一抓到底。
学用结合,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贵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因此,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围绕法治湖北建设,把“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二是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自2007年以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机关、农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医院广泛开展,去年全市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00个。三是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创建活动打下扎实基础。
创新形式,丰富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虚功实做”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程式化、灌输式的老套套,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迅速、生动、直观、形象、受众广的优势,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固定法制宣传阵地,以案说法,释疑解惑,贴近生活,寓教于乐,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渗透力。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虚功实做”。一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要在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年一考评的基础上,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共性目标。二是重点突出绩效考评。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以法律素质测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为重点,突出具体效果的考评。三是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对违法行政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建议由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各部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⑻ 如何向农村人普及法律知识

随着农民参与社会生活的不断扩大,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遇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如:宅基地承包,村委会选举,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消费参与者权益保护,然而,在市场经济等诸多法律问题面前,许多农民不知所措,显得束手无策,有时想当然,最终触犯了法律。如果农民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说明在农村开展法治教育,特别是普及法治意识是多么重要。农民的法律意识需要培养和教育,我们认为应该从几个方面入手。

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出发,坚持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使农民了解和掌握民主参与的法律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守法意识;重视对农民工和移民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教育,培养和树立社会治安观念,增强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培育人人守法,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的良好法治氛围。

当农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成熟时,我们的社会将真正构建起一幅和谐的画面。

⑼ 我们在建筑和村里自发帖宪法来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此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摘要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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