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宣传策划 > 普法宣传素材

普法宣传素材

发布时间:2022-08-29 23:43:21

1. 求小学法制教育的宣讲材料!

【教育活动】

绍兴市关工委召开市直机关及开发区关工委主任会议
规划对辖区内的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上城区关工委关爱工作团发挥“五老”作用搭建“关爱”平台

平湖市关工委开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宣讲教育

【举孝育德】

弘扬慈孝文化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渴望亲情】

“阳光工程”与“留守儿童”
萧山区河庄镇关工委整体推进“阳光工程”纪实

积极出谋划策 关爱留守儿童
余姚市牟山镇关工委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江北区慈城镇关工委三项举措关爱留守儿童

【护苗园地】

江山市将开展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

【心理教室】

举办专家讲座,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 通 告 〗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简报·副刊电子版》试刊

【副刊预报】 简报·副刊电子版第3期(总3期)

【参考资料】

洗雪百年国耻的伟大胜利

(纪念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宣讲稿)

【活动信息】

西湖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故事创作演讲比赛

--------------------------------------------------------------------------------

【教育活动】

绍兴市关工委召开市直机关及开发区关工委主任会议

规划对辖区内的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效果显著

[编者按]

日前,市关工委召开市直机关及开发区关工委主任会议,市教育局、文广局、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中级法院及袍江、镜湖、城东三个开发区的领导分别汇报交流了07年关心下一代的工作思路。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老同志都可以通过关工委这个平台,把本部门、本单位的老同志组织起来,参与 到青少年的关爱事业,市教育系统的各级关工委组织组建早、机构健、活动很有成效,政法系统和文化系统关工委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部门联动”的作用;开发区关工委也紧密结合经济开发目标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对辖区内的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效果正在显现出来。现将绍兴各部门、单位下阶段的工作打算简述如下,供参考和借鉴。

绍兴市教育局关工委确定1—2个工作重点,创造有效工作载体,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

一是充分发挥老教师在青少年思想教育中的独特优势,参与好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要通过各种办法,发动、组织、吸引更多的老教师,特别是刚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校长、老教师加入到关工委队伍,充分发挥各县(市、区)退休教师协会的作用,总结各地退教协会开展关爱工作的成功经验。

二是继续做实、做优“学校放假、社区开学”这一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社区委的品牌工作,各级关工委组织要主动出击,与教育等部门、学校联手开展寒暑假社区教育的各项活动。

三是进一步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积极参与县(市、区)关工委开展的帮困助学活动。

绍兴市文广局关工委发挥两大优势,强化一个监督,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

一是利用阵地优势,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精神食粮。办好少儿图书馆、民工子弟图书馆和流动图书馆,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读本;电影院、流动电影队,继续为青少年提供文艺精品;开展少儿文化,推荐好书、网上阅览室。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开展民间艺术进校园的系列活动,组织创作少儿群文精品,办好各类青少年培训班。

三是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扩大监督员队伍,邀请“五老”参与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组织专项整治活动。

绍兴市委政法委关工委突出重点,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广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不断改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改善校园周边环境,优化学生校外活动条件。

三是认真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四是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开展“五个一”的共建活动。

五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推进和谐家庭建设。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每年创造一、二个亮点,把关工委工作做细、做实

不定期召开少年法庭工作会议,始终保持少年合议庭人员不缺位,基层法院青少年维权岗正常开展。充分利法院共青团组织这个平台,以争创青年文明岗、志愿者活动为载体,发动法院干警,积极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要争取建立两级法院关工委工作的网络与机制,使法院关工委工作更富成效,再上台阶。

绍兴市司法局关工委依托“法律六进”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活动

一是与市教育局协作,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和优秀法制辅导员“的评比工作;建立一批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配合教育局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

二是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作用,引导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三优先”服务。

三是利用“青少年维权岗”平台,把法制教育延伸到基层和学校。

四是利用“绍兴法治网”平台,逐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栏”。

五是与市广电中心合作,在5月份的法制宣传月中,组建一支面对青少年的法律援助队伍。

六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发挥市劳教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

袍江开发区关工委把握三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

一是关爱青少年突出“帮德、帮困、帮教”三个重点,把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作为构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通道,积极动员企业与贫困学生结对,营造人人参与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失教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对回归青少年进行“三帮”:一帮他们鼓起人生信心之帆,二帮他们树起自食其力之旗,三帮他们筑起自我防范之墙,让他们融入社会,勇敢面对人生。

二是落实三项措施;落实工作调研措施,开展一些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落实密切配合措施,积极主动地与工青妇和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为青少年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实事;落实制度建设。积极建立一套有利于关工委工作运转的保障机制。

绍兴经济开发区关工委做好三篇“继续”文章

一是继续在提高青少思想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三个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教育等活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二是继续发挥好“五老”的传承、引导、关爱、服务的作用,建设好“五老”的爱国主义讲师团、法制安全教育讲师团、科普教育讲师团的队伍。

三是继续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利用好社区、居委会这块阵地,开设各类讲座、文体、宣教等多种形式活动。

镜湖新区关工委健全农村关工委组织,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帮困助学献爱心活动;围绕关注、关心和关爱“孤儿学生”、“留守儿童”、“民工子女”三类特殊群体深入实施“关爱工程”活动。

二是健全农村关工委组织,结合乡镇换届,调整、充实镇、村两级关工委组织。整合两镇“五老”队伍资源,组建有关“讲师团”开展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镇、村关工委培训工作,传授工作方式,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基层关工委解决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有效发挥农村关工委的作用。

(绍兴市关工委)

--------------------------------------------------------------------------------

上城区关工委关爱工作团发挥“五老”作用搭建“关爱”平台

中央综治委(2005)14号转发《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由关工委牵头,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组织‘关爱工作团’,深入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通知》下发后,上城区关工委在区委领导的支持下,于2006年2月28日成立了“上城区关爱工作团”。区关爱工作团成员共35人,成员中党政离退休干部8人,公检法司离退休干部16人,退休教师3人,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8人。其中老战士3人,老模范2人,女同志5人,平均年龄70岁。在区关爱工作团成立之后,各街道及区教育局也相继成立了关爱工作团,吸收了2000余名“五老”参与关爱团工作,在全区形成较为完善的网络。区关爱工作团成立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工作。对近三年区域内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作了客观分析,并提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建设”等六条建议。

二是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师资培训班。为落实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三年规划》,区关爱工作团在成立之初就组织力量编写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讲材料汇编》,《汇编》收集了“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编写了“两法”宣讲材料和典型案例,印刷了500册。

三是开展青少年暑期校外教育。关爱工作团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在青少年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据统计,2006年暑期关爱团成员为各社区青少年作巡回演讲9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910人。

(上城区关工委)

--------------------------------------------------------------------------------

平湖市关工委开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宣讲教育

日前,平湖市关工委组织报告团8名离退休老同志深入全市24所中学(含中专、职技校),为全市近3万名中学生宣讲“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在宣讲中,报告团老同志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以通俗易懂的语句解释了和谐社会的概念,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重点从学校和学生实际出发,结合本地本校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勉励广大中学生从小立志成材,重视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提升自我素质,从小事身边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自身应有作用。

(平湖市关工委办公室)

--------------------------------------------------------------------------------

【举孝育德】

弘扬慈孝文化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慈孝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 是幸福家庭的道德基础。余姚市关工委开展慈孝教育活动一年多来,提高了学生孝亲敬长情感,受到了学生家长的赞许,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增强了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慈孝教育的信心。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市关工委针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学生进行慈孝教育。孝亲敬长能促进家庭更加和睦,社会更加和谐。现在,极大部分中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一直来,享受着长辈的慈爱,而对尊敬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理解不深,感受更少,所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对学生进行慈孝教育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余姚有着公元124年东汉安帝敕封的孝子——董黯的事迹,还有部分学校开展感恩教育的基础,这就为我们在全市学生中深入开展慈孝教育树立了典型。

二、拟订文件,精心组织

2005年,市关工委着手调查有关我市慈孝教育情况,2006年年初,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文明办向全市各级关工委、学校发出了“组织开展‘弘扬慈孝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关工委、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在慈孝教育中的作用,推动慈孝教育进课堂,慈孝教育进社会,不断挖掘慈孝典型。同时,制订印发了余姚市小孝星评选条件和方法。由此,在全市范围拉开了开展慈孝教育的序幕。

三、齐心协力,共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全市各学校把慈孝教育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把慈孝教育与践行中小学学生守则、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起来,把慈孝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育中,通过国旗下讲话、校红领巾、共青团广播台、校刊向学生进行教育,组织慈孝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活动,在家、校联系卡中记载孝亲敬长内容。暑期“假日学校”里,社区、村关工委邀请“五老”给学生讲古今子女孝敬长辈的故事,组织学生参观慈孝典故之乡,号召学生开展孝亲敬长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市中小学生孝亲敬长的意识强了,帮长辈干家务活的多了,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强了,外出搀扶长者、公共汽车上主动让座给长者的人多了。

四、表彰先进,把慈孝教育引向深入

各学校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孝亲敬长、知恩、感恩、报恩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孝敬长辈、父母,为家庭分忧解难,从而涌现出了一大批孝亲敬长的好学生。年底,各乡镇街道关工委、学校开展了小孝星评选活动,并经筛选后推荐部分学生参加市小孝星评选,市关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实地了解、考察,最后评选出余姚市第一届小孝星10名,小孝星提名奖10名,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近期,市关工委到世南小学调研,听到校长说,开展慈孝教育活动后,有学生将学校发的餐后水果拿回家给爷爷、奶奶吃,我们听了后心里甜滋滋的,感到慈孝教育很有必要,我们要继续搞下去,并将不断发掘慈孝典型,以此将慈孝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余姚市关工委)

--------------------------------------------------------------------------------

【渴望亲情】

“阳光工程”与“留守儿童”

萧山区河庄镇关工委整体推进“阳光工程”纪实

河庄镇位于萧山围垦地区,因地处偏僻,经济相对不发达,所以不少家庭的劳动力更愿意外出打工,据统计全镇有106名留守孩子,这些孩子大多由祖辈抚养,生活在特殊的环境中,不少孩子身上出现了系列的“留守综合症”,如厌学、性格孤僻等。

为了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今年初,河庄镇党委办发出了河庄镇关工委2007年“阳光工程”实施意见,镇团委、妇联、中心辅导学校、镇老龄委等关工委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了“阳光工程”系列活动。

一、“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镇成立了“阳光工程”关爱“留守孩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关工委牵头。

(二)“阳光工程”的工作目标

1、成立三所“阳光假日学校”教育点。即河庄向公村委、河庄新围中心小学“阳光之家”、退休教师关爱“留守孩子”之家。

2、发挥教师亲和力的作用,对“留守孩子”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建立“老师妈妈”、“老师爸爸”等新型师生关系。

3、寻找、发现“留守孩子”的发展潜能,使这些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4、开展“做阳光天使,育阳光少年”活动,旨在把“留守孩子”转化为阳光少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有”新人,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建设。

(三)“阳光工程”的工作原则

1、个性化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人施教,在学业上辅助。重视学生的个性,善于发现个性、研究个性、发展健康个性。

2、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在思想上帮助。尊重学生,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成为学生良师益友,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3、渐进性原则:遵循“留守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

4、实效性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对贫困留守孩子在资金上资助。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四)“阳光工程”计划(略)

二、“阳光工程”买践与认识

“阳光工程”实指为“留守孩子”献爱心的系列关爱活动,它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创新课题。半年来,主要有以下四点实践与认识:

(一)“阳光基金”是实施“阳光工程”的保障。为了更好的帮助河庄镇境内的106名留守孩子,经动员5000名师生、2O个行政村、卫生院、机关纷纷捐款、捐物共计4万余元,目前余款尚有27900元,账户设在中心辅导学校,这是专门为留守孩子设立的“阳光基金”。

(二)“阳光假日学校”、“阳光示范岗”、“阳光之家”是实施“阳光工程”的载体和平台。目前已开办的有河庄向公村教育点、河庄新围中心小学教育点,退休教师之家,这些场所成了全镇106名留守孩子的假期乐园。在老师的帮助下他们的假期作业完成的格外顺畅,他们还参加了各种有趣的兴趣小组活动,留守孩子在“阳光天使”(即阳光示范岗,每一个留守孩子有1—2名老师一对一的帮扶)的帮助关怀下,假日生活更丰富、更温暖、更快乐。

(三)规范操作是实施“阳光工程”的手段。第一规范流程(即工作手册)。其内容是:1、结对一名“留守孩子”;2、设计一套教育方案;3、写好一份家访随感;4、撰写一份工作总结;5、解剖一个案例;6、建立留守孩子成长卡。第二规范制度:1、建立工作持久性制度;2、建立家校联络制度;3、建立“留守孩子”会诊制度;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5、建立假日活动制度;6、建立爱心接力制度。

(四)社会效果是检验“阳光工程”的标准。自“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高度肯定和赞扬,省、市、区的多家媒体采访报道了河庄镇的“阳光工程”,累计多达30余篇。阳光示范岗的老师爹妈们在交流发言中有这样四点共识:一是促进了教育观念的极大转变,实现了“重”教书“轻”育人到两者并举的转变。二是促进了德育工作的创新,体现了人文关怀,是一种亲情化、个性化的德育模式。三是师生感情更加融洽,师生间建立了互动、互敬的关系,师生间的感情深厚亲如子女。四是育人氛围增强,家校联系多了,学生家长能主动配合做好工作,使留守孩子深深受益,都有所长进。由于情感的投入,额外辅导,留守学生成绩有了提高,沟通变得轻松和有效。

(萧山区关工委)

--------------------------------------------------------------------------------

积极出谋划策 关爱留守儿童

1、余姚市牟山镇关工委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许多留守儿童变得孤单和悲观,为了使这些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受到更好的思想教育,近日,牟山镇关工委为此出新招:

一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全镇30名留守儿童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家庭教育等情况进行模底调查,逐一造册,并登记了他们的父母和监护人的地址、电话等以方便联系;

二是开通家长热线,通过书信、电话、家访等途径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互通情况;

三是加强情感教育,联合该镇各中小学,以班主任为主,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心理、思想道德等方面关心和教育,形成一对一的帮扶结对,主动扮演家长角色,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是倡导代理家长献爱心,开展“代理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使孩子们在心理上感受到亲情般的温暖;

五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求该镇各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障碍,多与他们谈心,沟通思想;

六是班队活动促成长,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消除留守儿童孤单、悲观的情绪,使他们在温暖的集体中愉快地生活,安心地学习。

2、江北区慈城镇关工委三项举措关爱留守儿童

一、调查摸底,建立留守儿童管理网络。通过上门查访、走访群众及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沟通等形式,全面掌握全镇19名留守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随时了解变动情况。

二、广泛动员,建立“志愿爱心妈妈”帮扶机制。发出倡议书,号召大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并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目前,已有11名“志愿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经常到留守儿童家中进行家访,与他们谈心,照顾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疏导心理障碍,促进健康成长。

三、开展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通过赠书、文艺演出、外出参观等活动,增进留守儿童与社会的联系,丰富他们的知识和精神生活,使其不再感到孤单。

(宁波市关工委)

--------------------------------------------------------------------------------

【护苗园地】

江山市将开展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

一年一度的暑期将至,为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江山市将于6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

此次文化市场暑期集中整治,以网吧为重点,兼顾音像制品、演出、歌舞娱乐、书报刊等市场。依法严厉查处黑网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擅自停止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净网先锋),从重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传播色情淫秽暴力内容的网吧;严厉查处贩运、销售、传播淫秽色情和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窝点;依法打击设置赌博机种、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的电子游艺经营场所;严厉查处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淫秽、色情表演活动;依法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严厉查处贩运、销售、传播淫秽色情、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整治,使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逐步完善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机制,努力使文化市场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行动分三个阶段:6月20日至30日为宣传准备阶段,印发文件,以网吧为重点召开网吧业主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组织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其他各文化经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为第二阶段工作打好基础;7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集中执法力量对文化市场开展地毯式、错时检查,举报电话实行全天24小时开通并有专人接听应答,即报即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查处,并坚持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予以立案查处;9月1日至9月2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江山市关工委)

--------------------------------------------------------------------------------

【心理教室】

举办专家讲座,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近日,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社区关工委特邀请镇海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金伟老师,为辖区内青少年及家长举办《青春期健康心理》讲座。讲座以青春期早、中、后三期所呈现的共性特征及青春期带来的生理变化从而引发的性格变化为主要内容,指导大家直面青春期的各种问题,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正确应对这一特殊时期,如怎样把握和异性交往的度,中考前的心理调试等等。讲座使家长和孩子都学到了不少课本外的知识,进一步了解该如何正确掌握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点,收益匪浅。

(镇海区关工委)

--------------------------------------------------------------------------------

【通 告】

省关工委办公室简报于2007年7月1日试行刊出《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简报·副刊电子版》,如在简报目录栏上刊有电子版消息,请在《新星网》上阅读并下载。希望各级关工委办公室积极投稿,内容以丰富多彩的各类教育活动、消息、参考性知识为主,图文并茂更好。

(省关工委办公室)

2. 小学生法制教育材料法制宣传日

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 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稿

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市西湖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 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 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四、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六、 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一)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1. 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③ 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火警报案电话:119

1. 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 报警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9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③ 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④ 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⑤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⑥ 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1. 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③ 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① 拨打12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③ 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⑥ 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发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这里我就不强调了,我不说你们也明白,)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变压器爆炸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4. 急需关于法治的黑板报,有材料的请帮帮忙。谢谢急急急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遏制、减少直至最终消除毒品犯罪,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司法机关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而我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以达到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我们戒毒中心制定了这个《禁毒宣教》手册,旨在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禁毒意识,也希望能对控制吸毒这一恶习的蔓延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毒品概述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以卜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少戒断症状(即断药后会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二、易染人群和环境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在一定环境中和条件下均有可能成为吸毒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见有些人更易染上毒瘾,被认为是易染吸毒人群。而另一些人,尽管各种条件相同,而吸毒的可能性小,被认为是不染吸毒人群。当然,所以易染人群是相对的,还必须在一定的环境和毒品存在的情况下易感性强。常见的易染人群有以下几种

(一)从小有人格行为不良者
人格不良者有如下表现:不遵守社会习俗,缺乏自尊心、抑郁体验,易受到外部环境的控制,经不起挫折,社会效益差,缺乏耐心和学习欲望;与家庭关系疏远,精神痛苦,无视规章制度,寻求感觉刺激;早年就有饮酒、吸烟习惯,逃学和撒谎,寻求独立和自由,对成绩和目标缺乏兴趣,对社会持批评态度,有越轨行为,与同伴的关系较父母更为密切。行为问题为伙伴强化。
(二)青少年
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较易受骗上当,尤其是那些家庭教育不良、人生观腐朽、虚荣心强、爱讲排场、情绪不稳定、顽固易怒、逞强好胜等而又对吸毒的危害性缺乏认识的青少年更易为诱因所驱使而进入吸毒的行业。
(三)个体户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有些个体户富了,他们有的是钱,吃、喝、玩都有了,只缺少些刺激,另外他们虽然有钱,但是也存在很多烦恼和苦闷,为了追求刺激,消除烦恼,他们走向毒渊。有些个体户的亲人长期处在吸毒的环境中,受到不良的感染也会参与吸毒。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贩毒分子为了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而追寻这些“阔老”,使用种种技俩,诱骗这些“钱老板”吸毒,这也是个体户吸毒多的因素之一。
(四)某些职业人员
一般而言,职业人员吸毒所占比例不高,因他们的实际收入,难以支付昂贵的毒品支出。但一些较为特殊的职业,如汽车司机、采购员等,经常在外接触的人多,较易获得毒品,并由于离开家庭、单位,缺乏约束,一有机会就会染毒。易染环境如下:
(一)交上坏朋友
(二)家庭富有
(三)处于吸毒流行地区

三、吸毒的危害

吸毒影响社会经济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据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公布的最新数字,世界上吸毒人员超过5000万人。每年有几十万瘾君子因吸毒丧命。全球毒品交易额约达8000—10000亿美元,吸毒问题严重的国家,不得不拨出巨款用于防治吸毒及相关问题的开支;同时由于长期吸毒而使得吸毒者的劳动能力降低,或者导致劳动力完全丧失,从而影响社会财富的创造,也问接给国家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引起社会犯罪增加。一方面是吸毒者成瘾后,摆脱不了毒瘾的煎熬,为了满足毒瘾,铤而走险,进行偷扒抢窃,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是贩毒分子疯狂的报复,恐吓,暗杀等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吸毒损害本人健康,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爱滋病的感染和传播。艾滋病是当前危害人类健康最凶恶的疾病之一,被称为“超级癌症”。其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了HIV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期,便会发展为艾滋病。艾滋病患者,通常死于免疫功能严重受损所致的严重感染或恶性肿瘤,且死亡率高。据调查我国目前HIV感染方式主要是滥用毒品(静脉注射)来传播流行。云南艾滋病监测中心负责人指出:“目前,在国外的吸毒者中,艾滋病静脉注射吸毒者的感染率为23%,而我国边境一带的毒品流行重灾区,吸毒群体艾滋病感染率竟高达68%……。”例如1989年在云南德宏地区爆发的HIV局部流行就是典型一例,146例吸毒者使用被污染的针头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四、吸毒成瘾的特征

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吸毒行为一般分为吸毒行为和成瘾行为两种。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下述三个特征就可认定为吸毒。吸毒成瘾一般有三个主要特征:1.药物耐受性。即指不断地使用同一种药物以后其效果的退化,需要加大剂量才能获得与以前同样的或相似的效果;2.身体上的依赖性。即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服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继续服用这种药物来维持身体上的要求。3。心理上的依赖性。即指某人精神上需要某种毒品,一般就是习惯。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凡是吸毒成瘾者,其症状普遍表现为身体虚弱,面色腊黄,精神秃废,萎靡不振,一旦毒瘾发作,有的涕涎交流,顿足捶胸:有的站立不起,咳血不止;有的乱碰乱撞,啃墙吃土;有的满地打滚,哭天喊地。种种丑态,不一而足。吸毒者虽然吸毒但未形成瘾癖,也不能认定为吸毒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对行为人才能按照关于吸毒成瘾的规定予以处置。

五、美沙酮替代递减法戒毒简介

美沙酮是合成麻醉性镇痛药,具有吗啡样药理作用。能控制阿片类的戒断症状。口服后吸收完全,吸收后85%与血浆蛋白结合,主要分布在肺、肾和脾脏。其生物利用度为90%。胃肠道给药于3小时达血浓高峰,血峰浓度能维持2—6小时,其半衰期为15小时。口服后能有效地抑制症状24—32小时。美沙酮的治疗血浓度为O。48—0.86毫克/每升,中毒血浓度2毫克/每升,至死血浓度)4毫克/每升。美沙酮主要由肝脏代谢,从尿和大便中排泄。美沙酮替代递减法适用于各中阿片类药物的戒毒治疗,尤其适用于海洛因依赖者,也可用于吗啡、杜冷丁、二氢埃托啡等的依赖者,其用药原则是:单一用药,逐日减量先快后慢,只减不加,停药应坚决。

六、复吸的原因分析

(一)急性脱瘾治疗不彻底
有些患者经过几天的急性脱瘾治疗就出院了,而且末完全脱瘾;有的是在家庭治疗,方法不正规,缺乏严格控制,致使疗效不住。这样自然容易复吸。
(二)精神依赖
患者整天沉溺于对毒品的思念当中,开始还能克制,若处于有利环境,再加上坚强的毅力,继续克制下去,经过较长时间,心瘾逐渐淡化并最后消失,这才算彻底戒毒了。若处于不利环境中,或者毅力不坚强,克制不住毒品的诱惑,会再次成为瘾君子。
(三)旧朋友的压力及旧环境的影响
患者在急性脱瘾后,又回到原来那些吸毒的旧朋友或贩毒者当中,受到他们的诱惑或压力:看到曾经使用过的吸毒工具,吸毒的地方都会成为暗示物,使其触景生情,刺激患者想到毒品,由毒品想到其给自己带来的快感,这样一来,又迫使他们再次吸毒。

(四)精神刺激
患者脱瘾治疗后,仍然和普通人一样,会受到各种挫折与打击,以及其它精神刺激:家庭问题、工作问题、经济问题等。他们因稳定性差,遇到这些事更容易引起情绪不稳、心烦、悲观、灰心丧气、缺乏自信心,在这样的情况下,重复吸毒也是很有可能的。

(五)错误的认识
有的成瘸者脱瘾后这样想:“戒毒这段时间太苦了,再吸一次后与毒品再决心与毒品告别,就这么一次,而且刚脱瘾结束,不会成瘾的,我会完全控制住自己不吸的”。结果是吸了一次下一次决心,再吸一次再下一次决心,周而复始,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没有止境的吸下去。

近来年,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比较多,学校到底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上学的孩子谁监护”等话题成了争议的焦点。社会舆论及司法界的不少人认为,学校对学生有监护责任,他们认为学生在校期间,家长将孩子托付给了学校,监护人无法行使对学生人身安全管理、教育方面的监护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不少人因此认为,学生家长将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的监护权委托给了学校,对学生的部分监护权转移给了学校,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有监护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长期以来人们司法理念的一个误区,事实上,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观点。
1.人们常言的“将孩子托付给了学校”中的“托付”,是一种民间的说法,不是法律概念。
2.如果是委托监护,那么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便是一种委托代理监护的合同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应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且《贯彻意见》第22条也规定:“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按以上规定,发生了校园伤害事故后,民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即学生家长承担,学校作为代理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所致,那么致害学生的家长应对受害学生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只有在确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所以,这与监护的法律后果不一致。
3.监护责任的转移必须有法定事由出现,这些法定事由是:监护人死亡、监护人的资格依法被撤消、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担当监护人有争议、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等,而学生上学与这些法定事由均不相干,故监护权转移说不能成立。
4.从我国设立监护制度的立法目的看,监护责任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弥补被监护人因智力、生理、心理等因素所限在民事行为能力上的缺陷。而学生在校受教育,学校无法弥补学生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而且我国目前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学校对学生有监护权和监护责任。
5.从监护的主体看,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监护人有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两种,法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并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亲属、朋友或未成年人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监护。指定监护人仅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在监护人中除了关系密切的朋友自愿监护和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代行社会监护的义务外,其他监护人均与被监护人有亲属关系,也就是说我国的监护权与亲权在大多数情况下合二为一,监护权与亲属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监护权是亲权的延伸和补充。学校既与学生无人身关系也非社会监护机构,不能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6.从监护人的职责上看,学校对在校学生没有监护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及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代管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没有上述职责。
7.从监护的法律后果看,监护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代为赔偿,而学校不管理学生的财产,也没有抚养学生的义务,故即使赔偿,承担的也是一种过错的赔偿责任,与监护人的赔偿责任不同。
综上,笔者认为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如发生了校园伤害事件,学校不是通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当学校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如何承担校园伤害的过错赔偿责任呢?这要针对事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体罚学生、教学中由于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体育课、劳动、野营等活动学校没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教师体罚学生、对学生管理不严,对住校生管理不严,不请假不管不问,发生伤害后不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等,学校按过错大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是学生之间互殴引起伤害事件,要视各方具体责任而定,致害方一方责任,致害方单方赔偿,致害方、受害方双方责任的或致害方、受害方、学校三方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分担。如果是意外事件,如学生自身体质、身体状况不好,上课期间特别是体育课期间急发病,或由于学校正当的批评,学生个人心理素质、个性等原因引起出走或自杀的,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但学校在上述情况发生后,有对学生家长及时告知、通知和采取抢救的义务,如违反了这些义务,也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中国教育报》2003年1月17日第6版

5. 法制手抄报内容

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如何分类的?
1、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按照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基木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特定的机关和特定的程序。
4、普通法即除了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它所规定的内容只限于某一专门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普通法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抵触。
二、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1、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武装力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公民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有过错的行为,
2、犯罪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刑法处罚的行为。
三、青少年应注意的几种犯罪
1、盗窃罪
2、抢劫罪
3、伤害案中小学生之间打斗造成的伤害,在这方面有许多案例,有的给予了经济赔偿,有的甚至因此受了了刑事处分。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
四、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不贪图小便宜,有句古话叫“贪小便宜,吃大亏”,在现实中我们有些小朋友因贪图一些小利使自己吃亏、上当,有时殃及家人的安危。要记住世界上没有免费的蛋糕,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任何东西的取得必须靠诚实劳动取得,别无他途。
2、不听信陌生人的话(包括有些认识的人)。
五、诚信—是立人根本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体现在小朋友身上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说脏话、谎话、认真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已办,爱清洁、讲卫生,对自己办的事情要勇于负责。我们从小养成这样的好习惯将受益终生。下面讲一个我国外经贸副部长龙永图在比利时的一个小故事和美国一个在逃犯欠八美分的故事,相信这些故事能给小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大家以后养成好的世界观会有启发的,谢谢大家!
四、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了国家危害了国家危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14周岁——16周岁有8种犯罪应追究: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放火、爆炸、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年龄小同样必须遵纪守法.
六、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有一定危害,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与犯罪的区别:轻微,没有违反刑法,不必受到刑罚
四、常见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制作、贩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在公路上设置障碍、损毁,移动标志、私拉电网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
五,青少年学生怎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贪图享受,追求金钱;
2、要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
3、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4、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5、青少年要学会保护自己。
参考法律
《刑法》、《民法通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 青少年法制教育有那些内容

小学低年级(1-2年级):认知国家象征及标志。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识。初步建立规则意识,初步理解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规则公平的意义与要求。初步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知晓常用公共服务电话。

小学高年级(3-6年级):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主要国家机构,国家主权与领土,认知国防的意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初中阶段(7-9年级):进一步深化宪法教育。了解国家基本制度,强化国家认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认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加深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6)普法宣传素材扩展阅读

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受到民主的训练和守法的教育,懂得和善于履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是德育的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

对学生,通过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7. 加强法制教育素材的议论文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关于法制的作文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掉进里罪恶深渊再也回不来了。有的人从小就开始犯罪他们却不知道犯罪的后果和严重性。我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知道了反罪的后果、知道了许许多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比如:未满十八周岁不能进歌舞厅等…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孩子,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触犯了法律。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关于法制的作文三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
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
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
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关于法制的作文四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8. 求一份12.4法制宣传材料,公安局做宣传的。急急,能写满A3纸的内容就行了。

1、何为“12.4”法制宣传日?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今年我省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广东”。

3、什么是“法律六进”?

答: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统称为“法律六进。”

4、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5、什么是工会?

答: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6、现行的《工会法》是何时修正的?

答:现行的《工会法》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

7、 对违反《工会法》规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如何解决?

答:工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对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答:主要是行政处理和民事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参加工会活动是每一名职工应当享有的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参加工会活动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条件,劳动法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种种借口,因参加工会活动而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会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对违反此条规定,擅自解除工会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因职工参加工会活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责令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种应得的报酬。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工会干部,除了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外,还可以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对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妨害工会依法参加事件调查处理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如何处理?

答:主要是行政处理。 一、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国有企业、第三十六条规定了集体企业、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如果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工会法的规定,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会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除了按工会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加以撤销。三、工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违反这一规定,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工会法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阅读全文

与普法宣传素材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市场营销市场变化趋势可分为 浏览:235
化妆品元旦促销方案书面全面 浏览:756
创业培训活动方案 浏览:990
培训中心成立方案百度文库 浏览:98
服务类电子商务网站 浏览:880
车险与汽修厂营销方案 浏览:32
二市场营销营销理论的发展阶段 浏览:201
银行对政府类客户的市场营销 浏览:585
职业只能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301
婚庆公司开业策划方案 浏览:71
4月8号电子商务税收调整解读 浏览:150
三态电子商务上市 浏览:147
博物馆战略与市场营销 浏览:213
眼镜品牌营销 浏览:858
乡镇电子商务培训议程 浏览:958
班主任培训方案计划实施 浏览:521
网络创业网络营销 浏览:393
服装促销活动广告词 浏览:937
市场营销论文结语范本 浏览:70
盖浇饭策划方案 浏览: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