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降税减租,共克时艰!上海再发28条企业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4场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条综合政策举措:包括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详见↓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一)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免征民航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生产指定的重点防疫物资,因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的,企业不承担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嘉奖。
(二)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在沪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将所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
(三)拓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在沪金融市场作用,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加强服务,支持其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
(四)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诉求,鼓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扩产增能、增加进口。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给予技术改造补贴,对被征用企业为生产防疫物资实施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50%-80%的财政补贴。对应急征用企业生产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资所形成生产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给予全额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对企业因政府征用或指定生产而产生的剩余物资,企业继续销售确实难以消化的,按照规定通过政府储备和包销予以解决;对进口医用物资经统筹调配后仍有剩余的,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市级物资储备;对指定采购品种和数量的进口民用防控物资,企业继续销售后确实难以消化的,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纳入市级储备商品。
(六)对进口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七)建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开通进口防疫物资受理专窗和绿色通道,主要进口口岸实现7*24小时全时通关。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作业模式,对确需查验的防疫物资优先安排查验,随到随验,快速验放。对免税进口防疫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后补相关证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组织实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专项,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等渠道给予支持,推动疫情防控创新产品快速形成有效产能并投入应用。
二、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
(九)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延期申报纳税。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十一)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疫情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十三)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十四)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鼓励其他在沪金融机构参照执行。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便利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相关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通过绩效考核调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
(十五)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
(十六)加强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确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
四、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十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十八)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时间。从2020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二十)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十一)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根据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2020年暂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二十二)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五、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十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加强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应。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发挥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机构作用,通过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对接,切实帮助企业复产复工。
(二十四)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在企业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备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引导企业优先安排疫情平稳地区员工回流就业。促进就业供需对接,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微信、网络、视频等渠道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畅通企业间对接通道,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加快培育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服务、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诊疗、原创新药、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等健康产业,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6个月以上的云视频会议等云上办公服务。
六、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
(二十六)优化企业服务机制。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强化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扩大“随申办”超级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通中小外贸企业服务专窗,便利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理通关、物流、金融等一揽子进出口业务。进一步发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中的堵点和痛点问题。
(二十七)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上海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二十八)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优先采用线上、预约等方式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就不可抗力免责等防疫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时向有需求的企事业提供指导建议。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国家有其他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执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本政策措施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来源:上海发布
『贰』 疫情影响外贸企业需要政府支持的原因
政府支持的原因有:为了工厂能撑下去,工人不至于失业。需要有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疫情期间,各部委陆续出台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相关政策,从海关、金融、物流等方面,帮扶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省上也相应出台了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应对疫情稳定外贸发展的九条 措施(一是支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二是优先支持关键岗位人员返岗、三是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四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六是用好援企稳岗政策、七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八是实施商务审批服务便利化、九是完善贸易纠纷法律救济援助机制)。为深入落实扶持政策,我们召开了由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金融等相关部门及外经贸企业参加的政银企座谈会,就外贸企业涉及的出口报关、出口退税、战疫贷等政策进行宣传,发放金融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
第七条 _骷度嗣裾Φ被平畔⒐ぷ鳎鸩皆黾诱畔⒐哪谌荨?
第八条 _骷度嗣裾Φ奔忧空畔⒆试吹墓娣痘⒈曜蓟⑿畔⒒芾恚忧炕チ畔⒐教ńㄉ瑁平畔⒐教ㄓ胝穹衿教ㄈ诤希岣哒畔⒐谙甙炖硭健?
『叁』 西藏支持中小企业纾困措施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21
『肆』 疫情期间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一)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三)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伍』 多措并举!人社部等四部门发文 减轻用工压力 鼓励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的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共同行动,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二)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三)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七)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要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打造线上春风行动,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收费,坚决打击恶意哄抬劳动力价格行为。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
(八)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加大对防疫一线职工的慰问,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的积极性。
(九)提供在线免费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
五、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
(十)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研究和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有针对性政策,准确解读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
要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动员职工大力发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企业长远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梳理评估企业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帮扶支持政策建议和指导服务,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技术创新等提高竞争力。要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协商民主机制,畅通与职工对话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要引导企业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通过减免租金等形式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引导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互帮互助,抱团取暖。
(十一)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力争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加强争议处理指导监督,发挥多元机制合力,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做好表彰先进典型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主动宣传在防控疫情中真正实现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企业,要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优势,坚定信心、积极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7日
『陆』 税务机关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方面有哪些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14号)第一条规定: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对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台涉及“六税”“两费”的十二项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政策,及时优化调整信息系统,加大内部培训力度,简化办理操作程序,尽量采取网上线上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确保政策简明易行好操作,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懂政策、会申报,实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对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也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巩固和拓展政策实施成效。
(二)编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征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照政策指引逐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全面精准落地。
(三)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柒』 车企战“疫”之四:外资品牌倾力助阵共克时艰
第三,抗击“新冠”,还是要与经销商及客户在一起!
秉持以人为本的精神,我们相信,每一个合作伙伴、每一家经销商、每一位客户的身心健康,对捷豹路虎而言,同等重要。疫情期间,我们要求团队,在保障自身及家庭成员安全的前提下,理解经销商,支持经销商,密切关注经销商伙伴与其员工的健康,并协助经销商有效开展自我防护。同时,一定要从客户角度出发,切实为客户服务做好准备。
因此,在2月4日,捷豹路虎中国与奇瑞捷豹路虎率先调整企业战略部署,针对经销商与消费者推出一系列举措,共抗疫情。针对经销商,我们实施“减压政策”,为所有经销商伙伴提供更强有力支持,携手对抗疫情;针对消费者,品牌实施三“心”保障,即“安心到店、放心购车、贴心维保”三大措施,旨在为所有消费者提供更周全保护。
风,会吹灭蜡烛,同样也能助长火焰更旺盛。在当前的疫情挑战与变化交织下,考验的是每一个企业、每个人的韧性与毅力,同时,也是组织变革、苦练内功的机遇。捷豹路虎将延续2019年以来的坚韧与斗志,从供应链到经销商,从采购到生产,积极帮助、协调各方资源,与我们经销商伙伴以及客户一同,心至无疆,爱行天下,期待武汉传捷报!
纵横快评
山川异域,日月同天;来之安之,共卫家园!
全球车市寒冬,四化转型巨痛。大象转身难轻盈,众家跨国车企近年来也亲历变革之痛。
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已经成为多个外资品牌必争之地,既是销量与利润的主战场,更是他们在新四化趋势中转型的先导阵地。
得道多助,饮水思源。此次突发疫情,多家外资品牌克服地域、时差、层级多、决策流程长等问题,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捐资捐物,关爱员工,体谅伙伴,应势变通,充分体现出他们对中国及中国市场的珍惜与重视,责任与信心。
从他们正在落实一系列积极、务实、有温度的举措中,我们可以看到几点非常值得汽车行业及企业学习的东西:一是身为跨国车企的眼界和格局。他们以更高更宽的视野充分理解中国汽车产业、中国市场在全球产业链和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与重要性,深刻意识到其中的影响与后果,并尽早考虑应对;二是应对充满不确定性世界的快速反应能力。所谓船大调头难,多个主流品牌在抗击疫情中针对员工、用户、各类合作伙伴政策的快速调整,让我们看到了他们在向科技企业、向用户企业转型的深度与速度;三是他们在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有战略高度、有长远计划和切实方案的做法。相比国内车企,多数主流外资品牌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有较为成熟的运作体系和经验,在此次应对突发疫情中充分表现了出来,他们不仅考虑到立竿见影的捐款捐物,更意识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公益资源、与自身的社会责任项目相结合,以应对长远影响。并在履行责任的过程中维护、巩固与用户、经销商、合作伙伴的复杂利益关系,又借助这些网络把社会公益经营得更好。
在中国,为中国!主流外资汽车品牌已经与中国市场、中国合作伙伴、中国用户等形成了密不可分的情感与利益共同体,他们在中国抗“疫”大战中倾力倾情的投入,值得点赞。
山川异域,日月同天;来之安之,共卫家园!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捌』 专项支持、减补租金…临港新片区16条政策为企业减负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临港新片区全力支持辖区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稳妥做好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出16条工作措施,包括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扩大产能,减免研发制造类企业物业租金,补贴重点商业、楼宇承租户租金,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酒店等。详↓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1、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扩大产能。对因防疫生产需要而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50%—100%的支持;对厂房改造涉及提高容积率、环评等手续设立绿色审批通道。
2、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设立绿色通道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疗方法、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医疗设备等方向开展科技攻关,给予最高总投资70%的专项资金支持。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发挥新片区产业专项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3、减免研发制造类企业物业租金。对承租新片区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和研发办公的中小企业,先行免收2月份、3月份租金。对间接承租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中小企业最终受益。
4、补贴重点商业、楼宇承租户租金。对承租新片区国有企业物业的中小商业企业,先行免收2月份、3月份租金。对市场运营主体的重点商业综合体、商业区和商务楼宇,管委会通过各镇给予承租户2月份、3月份每月不超过50%的租金补贴。
5、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酒店。对经营业务受到重大影响的酒店进行扶持,协调银行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贷款贴息政策。
6、加快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重点产业领域,提前兑现企业应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缓解企业疫情期间资金流的压力。
7、加大贷款贴息力度。深化临港新片区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设立2000万元专项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50%贴息。重大城市功能性项目一事一议。
8、加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力度。深化临港新片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重点支持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探索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
9、加大银行对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求新片区各商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不压贷不抽贷,对暂时还贷困难的企业给予一定宽限期,适度增加涉及防疫和重大民生领域企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贷款利率。
10、设立流动资金困难企业专项帮扶资金。对受本次疫情影响较大导致贷款逾期、流动资金紧张的研发类、科创类、文旅类中小微企业,设立总额为1000万元的专项帮扶资金,前期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可按简易程序申请。
稳妥推进企业和建筑工地复工复产
11、优化企业和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审批服务。严格落实市委市府对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优化相关办事流程,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和建筑工地,可在网上填报申请,管委会现场一次审批通过后即可复工复产。加强重点企业和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准备要件的指导办理。
12、加强对防疫物资的支持和保障。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基础上,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物资支持保障,并根据实际需求和物资储备情况及时下发相应数量口罩、手套、额温枪、护目镜、消毒水等其它防护物资。积极协调重大工程项目建材物资采购。
13、加强对重点企业员工住宿支持保障。筹集总量不低于1000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简易经济型旅店用于重点企业居家隔离和员工住宿;建立重点企业紧急安置协调服务机制。对返沪隔离观察14天而通过市场租房方式的中小企业员工,给予一次性租房补贴。
14、搭建企业线上招聘平台。选择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新片区企业线上招聘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将人才招募由线下转移至线上,按线上招聘的新员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招聘奖励。
15、支持企业开展网上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疫情期组织和开展网上培训和在线学习。对因疫情影响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但提供员工在线学习和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的90%给予补贴;对已正常生产经营并取消线下培训转为线上学习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助。
16、优化营商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全面升级远程身份核验,引导企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实现企业登记远程身份核验的范围、事项和人员全覆盖。暂行微信预约分时段办理,减少等候时间和交叉感染风险。将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的重大工程和国际贸易合同,积极提供法律救助服务。开通新片区在疫情期间扶持企业的相关政解读、宣传和指引一条龙服务。
本实施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央、上海市和涉及新片区的相关区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在临港新片区遵照执行。
资料: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来源:上海发布
『玖』 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工业企业如何进行宣传教育
1. 利用单来位宣传栏、公告栏、微源信群、单位网站等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拾』 防疫标语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口号
1、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2、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
3、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4、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
5、科学防控疫情,文明实践随行。
6、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7、重科学,听官宣,小道消息莫去传。
8、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宣传是一种专门为了服务特定议题(议事日程,agenda)的信息表现手法。在西方,宣传原本的含意是“散播哲学的论点或见解”,但现在最常被放在政治脉络(环境)中使用,特别是指政府或政治团体支持的运作。同样的手法用于企业或产品上时,通常则被称为公关或广告。运用各种符号传播一定的观念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的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