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宣传策划 > 宣传流转

宣传流转

发布时间:2022-08-05 01:31:40

❶ 重庆土地流转在2010年宣传得沸沸扬扬,现在怎么烟消云散了

这种问题就要到相关部门去问了,这里是问不出结果的

❷ 怎样促使土地流转承包和拆迁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一、要充分认识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中央有号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也都看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但是要进一步扩大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必须重视土地问题,只有土地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区域化、规模化经营。面对农村土地,中央、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长期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那就是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长久不变,不能侵害农民的承包权。要妥善解决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关系。土地流转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的矛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分工分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只有农业产业化搞好了,才能为工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后劲,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加速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只要土地流转工作搞好了,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各级干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提高认识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正确引导土地流。

二、要做好土地流转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严禁土地抛荒。当前某些村民“土地是自己的”这种固有思维难以解除。特别是现在提到的“不动产登记”和“土地确权”工作,某些村民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动产,也将确权登记。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把国家的土地政策宣传到位。要让老百姓明白,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没有改变,即土地属村组集体所有没有改变,土地承包权属农户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权也只是确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而所有权没有改变,使用权可以合法、合理流转。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等载体,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宣讲《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提高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要让广大农户明白,土地抛荒的是政策和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要依法行政,开展土地抛荒专项整治活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国务院令第257号)的有关规定,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抛荒的,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同时,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该基本农田弃耕前三年平均产值一至二倍收取荒芜费;承包经营基本农田(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耕地)。要抓政策性补贴“该补则补”、“该退则退”的法制教育,抓“征收抛荒费”、“收回承包权”的典型案例。对大面积连片抛荒的乡镇,要追究党政主要官员的责任。从而突出引导功能、发挥警示作用。从法律法规的高度约束抛荒行为。土地抛荒遏制住了,某些不想经营耕地的农户就会自觉、自愿同意土地流转。

四、要把土地流转要握好几个原则。
1、坚持依法的原则。不能因土地流转而剥夺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保证农户的利益不能因土地流转受到损害。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好流转双方的利益关系,但必须以村组为单位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能改变。
2、坚持便于使用的原则。为了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必须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因此,流转后的土地必须打乱地界。但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面积在现实中并没有改变。
3、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要向群众宣传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消除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
4、因地、因村、因户制宜,选择合适的流转形式。转包、转让、反租倒包、互换、租赁和股份制经营等形式各具特点,适合哪种就可选择哪种。
5、镇村两级要搞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办法,经管部门要搞好流转合同的鉴证;村级要下大功夫针对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因户制宜,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农户的土地流转工作。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好土地流转合同,要建立好土地流转台账,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

❸ 土地流转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又哪些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认为土地流转与乡镇村社关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二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三是对流转政策心存误解。部分农民担心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权,没有安全感。
(二)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未经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证,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双方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部分业主借合同不规范,经营不善违约逃债,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后,土地不断增值,部分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索回土地经营权。
(三) 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四)保障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观念,引导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流转政策,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既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又要加大对增收致富典型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有成人员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使更多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以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二)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流转。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三是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签证,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四是规范基层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阻挠农民自愿合理流转土地。
(三)建立健全机制,完善流转。一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成立各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依托农经信息网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和流转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成立县乡两级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积极妥善调处流转纠纷。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开展土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评估土地等级和市场价格,为流转双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加强气象、畜禽疫病、作物病虫害、市场信息等自然和市场风险的预测预报;强化动植物检疫检测手段;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土地平整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引导农民在流转中实现劳务移民。
(三)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四是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

❹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具体内容你可以去【聚土】看下哦

强化管理是规范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手段。必须通过实现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合理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1、指导和服务要规范。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是促进土地规范流转的重要措施。首先作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其次强化流转前指导、流转后服务、流转中管理的工作力度。主观部门要对流转双方进行流转程序、合同签订、流转方式、有关费用等方面的指导,协助双方顺利完成土地流转;流转后要跟上各种服务,及时组织签订合同,指导鉴证,填写有关表、证;期间要注意搞好管理,定期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力度,保护好双方合法权益。
2、流转程序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一般是欲流转双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流转双方订立土地流转合同即可。担保流转的,应提供财产担保或质押,并签订担保合同;对于招商以资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流转后土地用途的,应经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再流转。对目前没有按程序流转的,管理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并协助其补办手续,减少纠纷隐患。
3、流转合同要规范。强化路转合同管理是规范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对流转合同要同其他农业承包合同一样重要。要科学编号、分类、归档,纳入乡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统一合同式样的基础上,集中时间抓好土地流转合同的补签、分类、档案整理等工作,使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在较短时间有较大的改观,尽快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4、管理方式要规范。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方式,利于促进和规范土地流转。一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土地流转情况台账,对流转双方的姓名、地理位置、等级、流转时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真实情况。二是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家尼龙健全土地流转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杜绝违法流转。三是要注重培养土地产权市场,在稳定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引导土地承包权、经营使用权市场化,真正建立起市场引导、制度指导、服务督导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❺ 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宣传引导,增强农民流转意识

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站、电视台等载体,通过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宣讲《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提高广大农民学法、懂法、守法。深入基层,采取走访调研、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流转工作规范及扶持政策等进行了广泛宣传,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政策推动。要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乡镇、村委会应结合土地承包法律法规,采取电视、广播、标语、条幅、下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以及流转土地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消除农民思想顾虑,提高土地流转意识。

2、典型带动。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转氛围。大力宣传土地有偿流转后走上致富之路的典型事例,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

3、服务主动。当地党委政府应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宗旨,优化土地流转的环境,把优惠政策支持作为动力,推进土地流转的进程。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进而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4、形式灵动。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流转形式。坚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为准绳,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这种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 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这种形式既能够把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促进高效规模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转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维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5、管理联动。管理联动就是在土地进行流转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过程管理。从土地流转方来说:首先,加强农户自发的土地流转管理。农户自愿将承包土地以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流转,应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并报村委会备案。其次,规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行政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行政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挠农户自愿合理地流转其土地经营承包权。第三,农户也可以委托中介组织进行土地流转。委托流转要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并报本村委会备案。从土地转入方来说: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流转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土地流转协议。其次,指导监督工商企业选择适当方式开发农业。但工商企业进入农业要注意不得侵害农民利益,要有利于保护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府应鼓励他们采取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6、政策促动。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为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❻ “宣传”前边加一个修饰词

宣传 加修饰词:

1.大面积宣传,

2.尽力宣传,

3.多方面宣传,

4.加大宣传。回

基本释义:

[ xuān chuán ]

向人讲答解说明,进行教育;传播,宣扬

详细释义

宣布传达。

向人讲解说明,进行教育。

反义词:

鼓吹 宣称 散布 传播 流转 传扬 传布 转播 散步 流传 宣扬。

❼ 河北保定定兴搞土地流转是怎么回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冀政办〔2014〕6号)精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任务目标
各地要把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基层政府公益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管理机制,提供土地流转全程服务,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家庭承包地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等社会资本建设和经营现代农业园区;力争2015年我市土地流转率提高6个百分点,到2016年初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按照《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4〕25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工作经费,科学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今年完成40%耕地确权登记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2015年,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员。县、乡两级政府要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监管、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建议等工作职能的责任单位,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县级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职能,明确责任,减少工作职能交叉。乡级应适当整合农经管理资源,组建或设置与工作职能相对一致的农村经济管理服务工作机构,单独设置有困难的、应当明确承担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加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牌子,管理服务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要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其尽快开展工作。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成后,要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鉴证、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法规培训、新型农业经济体建设指导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支持现有及新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和参与土地流转服务。
(三)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并将建立的相关机制、制度、规程、制式合同要上墙公示。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1.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对达成土地流转意向或协议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市统一制发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双方平等自主协商,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持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2.建立流转合同鉴证制度。乡镇政府要建立流转合同鉴证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流转合同鉴证由当事人申请,鉴证自愿。在开展鉴证工作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政策约定的,要及时提供咨询,帮助纠正。
3.实行委托流转协议制。尊重农民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作为中介或协调组织流转的,由农户自愿委托村级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流转的,必须由转出土地农户出具书面委托协议。未经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4.建立流转备案登记制度。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册,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衔接,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对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备案,并及时引导其向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土地流转受让方再进行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和原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流转备案手续。
5.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按照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各地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县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乡镇、村建立调解组织,完善调解仲裁程序、方法和制度,确保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法制、司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多部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机制,采取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司法、信访等多渠道调处土地承包纠纷的办法,畅通流转双方诉求渠道,提高调处纠纷的能力。
(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1.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市、县两级将对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扩大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范围;对2015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重点向注册的家庭农场倾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
2.强化政策项目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在新增农业补贴、生产粮食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设施建设补助、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交通设施建设、新能源设施建设、标准化养殖、粮食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性保险等项目,向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倾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及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可直接拨付、移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和保险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计专门金融、保险产品,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其合理信贷需求和保险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县、乡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健全经营主体档案,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具体办法,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持。
4.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各级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供销等部门要整合技术人员力量,建立适合当前新形势下的农业技术指导机制,全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建立农业技术员联系制度,为每一个种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配备1-2名农业技术联络员,优先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开展技术服务。市级成立农业技术服务专家组,解决新型农业经营实体设立、运营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县级成立农业技术服务队,定期、不定期巡回为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的技术人员,分片、全程对负责区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服务,保障新型农业经营实体良性运转。
5.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鼓励涉农专业毕业学生到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就业,为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培养、补充优秀人才。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为重点培育对象,提高职业农民科技素质、提高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
(五)培育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机耕机播、农田灌溉、全程托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社会化。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农业公益性服务。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多方参与、财政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机制,逐步实现全程化农业服务。
(六)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范围内,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其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用地,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七)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采取多种方式有效规避或分散风险,保护土地转出农户的权益和受让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推广使用土地流转示范合同,建立和完善土地租金预付制度,保护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各地要从监管租地资格审核、经营风险控制、土地用途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落实中央和省对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监管办法。对已流转的土地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当前土地流转情况,做好分类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和查处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
(八)培育和树立土地流转示范典型。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因地制宜树立1-2个“成方连片”进行流转的典型,激发调动基层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各地要培育开展土地流转服务的示范典型,认真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当地成功的土地流转案例、合同等整理成文案,向流转双方展示,打消流转双方的顾虑,促进流转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政策导向,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主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乡镇政府要加强调研,了解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农民合法利益有效保障,规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土地规模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浓厚氛围。要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储备和包装一批要素齐备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建设步伐,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三)强化督导,保证进展。为加快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市政府将土地流转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各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月报表、季调度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和通报情况,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快速进展。

❽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的措施有哪些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经营“产业化”

坚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不断扩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

2、下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生产“多样化”

坚持“外引”、“内育”并重,狠抓“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3、坚持以科技为支撑 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全力推进科技示范片区建设。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

4、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优化整合农业、水利和土地整理等项目,全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土地流转为撬板,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县城集中,土地经营权向农业园区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集中的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工业园区三区同建,努力打造美丽乡村。

(8)宣传流转扩展阅读:

加快土地流转的意义:

1、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

由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上种田效益低下,很多地方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因此,通过实现土地流转,将连片抛荒地,集中由少数人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来开发经营,既可以防止土地抛荒,又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2、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过去主要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产品都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往往处于劣势,一些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能手要求扩大规模经营或经营项目,却缺乏土地,而另一部分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却无力或不愿耕种土地。

只有通过流转才能有利于解决和实现土地、劳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才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有利于推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

中央对土地二轮承包提出"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这实际上就提出了一个耕地使用权转让市场的问题。要规范这一市场,就必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流转在规范有序中进行.

❾ 国家土地流转政策是怎样的

一、对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一)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二)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三)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四)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
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五)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抓紧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六)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
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
(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三)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
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
(四)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支持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综合运用货币和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六)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可给予政策扶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鼓励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把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
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开展试点试验,认真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六、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方案
1、国有化方案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而言,集体土地国有化能够得到中国政治体制的支持,有利于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土地管理和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节,且符合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
但是农民的心里能否接受的问题。在1956年,中国实际农业合作化的时候,就曾提出过国有化方案,之所以没有采纳,主要拍引起农民的误解。“如果说,在当时党风、政风相当廉政,各级政府在农民心中享有很高威信、社会十分稳定的情况下,尚且有这样的顾虑,那么在今天我们受到腐败现象和其他种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困扰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就更应该加以慎重的对待。
总之,国有化方案如果无法克服上述种种困难,而“匆忙的采用政治手段强行推之,将导致另一个‘合作化运动’的悲剧,确须慎之又慎”。
2、私有化方案
这种方案首先不为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所接受。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集体所有利的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土地是集体财产的主要部分)。因此,实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必然遭到基础政治制度的强烈反对。
其次,私有化后的土地兼并问题,“土地兼并是中国历史上困扰中国土地制度并影响中国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一大问题” 。在当代,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其结果不仅仅是扩大农村贫富差距,而且可能导致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这给城市的就业、居住、治安等问题增加压力。
3、多种所有权并存的方案
这种方案是部分取消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村土地混合所有的方式,即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存的局面它在于调和前两种方案。
4、回避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以利用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这种观点主张以物的“利用”为中心代替物的“所有”为中心,通过改革用益物权制度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是这种思路的直接反映、整部法律仅有一个条文间接提到有关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但这种观点和立法思路也是不现实的。
首先,这种思路无法克服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中最严重的顽症——所有权主体虚位。由于所有权主体虚位,那么,实际掌握土地支配权的少数乡村干部便可以随意侵害和干涉土地使用人,使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如果不通过一定的法律机制来控制发包方滥用所有权限,那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性变为物权性的成效也就要大打折扣。因为无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抑或是物权,对发包方都是有法律的拘束力和不可侵犯性,至于承包方是以违约还是以违法作为请求发包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在后果上是微不足道的。可见,这种改革方案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绝非釜底抽薪之策。
其次,用益物权的种种理论与规则皆是围绕所有问题而顺利展开。对所有权的尊重仍是建立用益物权的必要前提,对财产归属的强调仍然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而,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立法还是不能忽视有关所有权的规定。
七、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流转模式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股份+合作
中国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阅读全文

与宣传流转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天翌电子商务淘宝店 浏览:491
市场营销案例分析雅马哈 浏览:687
卫计系统技能培训方案 浏览:610
生态环保知识讲座培训方案 浏览:367
啤酒促销活动策划书 浏览:138
餐饮部服务员培训方案 浏览:345
银行楼盘营销推动方案 浏览:605
祈阳浯溪古镇旅游策划方案 浏览:619
湖南农业电子商务 浏览:905
网络营销能做什么 浏览:680
执法培训方案范文 浏览:156
网络营销的职能是什么 浏览:882
银行宣传营销主题方案 浏览:73
十万农户培训方案 浏览:588
普法策划方案 浏览:477
阴阳师推广方案 浏览:540
乡镇量服培训方案 浏览:697
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浏览:972
应聘网络营销职业的个人简历 浏览:886
网络营销对企业内部的作用 浏览: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