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毒宣传方案
xx县“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深入普及合成毒品危害知识,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根据省禁毒委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2015年xx县“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全民禁毒宣传月以“拒绝毒品、拥抱健康”为主题,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为目标,以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重点围绕禁毒宣传进乡镇、进村居等内容和载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防毒宣传。
(一)开展“最美禁毒人”评选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最美禁毒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xx禁毒办[2015]42号)要求,在全县发掘出在禁毒工作本职岗位尽心尽职和热心禁毒公益事业、为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群体和个人,通过组织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报道“最美禁毒人”先进事迹,在全社会不断传播禁毒工作正能量,弘扬“最美禁毒人”精神。
(二)开展学校禁毒宣传活动。县教育局要在全县中小学校、职校开展1课时以上的防范合成毒品主题班会教育,组织学生进行禁毒墙报黑板报、禁毒征文、禁毒海报等创作比赛及观看禁毒警示宣传片,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拒毒防毒意识。
(三)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识毒、防毒、禁种铲毒等知识的普及性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浓厚氛围,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广泛宣传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有关规定,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各乡镇(街道)村居借助平安宣传栏和社区宣传栏进行宣传。发放适合社区宣传的广告画到各乡镇(街道)、村居用于宣传月张贴。
(四)公检法机关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6月26日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将联合举办禁毒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禁毒情况,邀请新闻媒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发布会,并借助媒体手段开展宣传。
(五)禁毒露天广场电影播放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联合有关单位在新城广场、幸福花园、孔庙开展禁毒露天广场电影播放活动,最大限度地渲染禁毒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禁毒知识网络竞赛。县禁毒办、县公安局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禁毒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利用“xx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禁毒知识题目,开展“禁毒知识网络竞赛”主题活动。只要关注“xxxx公安”微信公众号,即可参加活动。设置奖项为:
一等奖1名,奖品:Ipad mini2;
二等奖2名,奖品:行车记录仪;
三等奖3名,奖品:小米移动电源;
四等奖100名,奖品:高档遮阳伞;
五等奖150名,奖品:时尚陶瓷杯2个;
幸运奖100名,奖品:10元话费。
通过这个主题活动,旨在最大限度的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禁毒活动中。
(六)分级分项目、有重点的开展重点人群禁毒宣传讲座。积极组织异地务工人员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学习有关毒品知识,认清合成毒品的危害性、隐蔽性、欺骗性、违法性,提高其识毒拒毒能力。异地务工人员由工会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由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并与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签订拒毒、禁毒承诺书。
(七)“6.26”国际禁毒日举办“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现场主题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禁毒办及禁毒成员单位在城区广场开展禁毒宣传现场活动。县禁毒办将印制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教育喷绘挂图,制作一批适合广场活动发放的宣传品。通过发放禁毒小礼品、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禁毒小册子、接受群众咨询、播放视频、发送禁毒短信等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活动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深入社区、企业、娱乐和经营性场所开展专题禁毒宣传活动;在车站、学校、社区、街道、商业区、车流量大的红绿灯口、全县各电子显示屏悬挂禁毒横幅或滚动播放禁毒标语,大力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开展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简洁易懂的大型图片展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积极开展“拒绝毒品,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远离毒品,拒绝毒驾”的禁毒宣传,组织相关单位以发放宣传单、讲解宣传画板、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等形式,全面宣传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如何识毒、防毒等常识,广泛宣传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加强司乘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九)开展合成毒品危害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报刊、电视、户外及楼宇传媒等各种媒体,从现身说法、致病机理、染毒陷阱、防范技巧、重点涉毒场所场景等多角度入手,普及宣传合成毒品危害,在社会上大力倡导“拒绝毒品、拥抱健康”的主题,提高全民主动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县禁毒办已在腾讯、新浪开通官方微博(账号新浪:xx禁毒 http://e.weibo.com/u/xxxxxxxxxx,腾讯:xx禁毒http://t.qq.com/xxxxxxxxx),和禁毒微信公众平台“xx禁毒”(xxxxxxxxx),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禁毒办、各禁毒社工要发动组织,积极参与到禁毒微宣传活动中,及时发布各类禁毒宣传活动、禁毒感人事迹、禁毒微故事等。
(十)对社区吸毒人员进行走访慰问。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各乡镇(街道)禁毒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走访慰问活动。
(十一)充实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zd干警、青年教师、青年法律工作者、大中学生、青年医务人员等各方面热心参与志愿者活动和禁毒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中来,切实为禁毒志愿者行动提供人力支撑。县禁毒办要积极配合团委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统筹禁毒志愿服务工作,并健全完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十二)深入开展阻击合成毒品“防火墙”行动。借助公安机相关警种力量,加大对娱乐和经营服务场所内合成毒品的防范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防火墙”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对所有娱乐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宣传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确保将禁毒宣传画册等禁毒宣传资料送入本地所有歌舞娱乐场所和经营性服务场所,消除覆盖盲点和死角。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禁毒宣传月方案并抓好实施。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禁毒知识进万家、禁毒志愿者活动、禁毒文艺演出等主题活动。
2.广泛宣传。要及时组织本地网络、报刊、广电等媒体单位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禁毒新闻宣传策划会,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集中推出禁毒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开展禁毒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xx禁毒”微信公众号和本地订阅人数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号、禁毒委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移动终端的禁毒宣传。要协调有关通信数字电视营运商、户外楼宇传媒等单位,利用短信、户外广告屏、楼宇电视等载体投放禁毒标语、以之前省禁毒办下发的新版公益视频宣传片为重点的公益广告,提高禁毒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3.推动工作。要按照年度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安排,借助全民禁毒宣传月有利时机,通过党政领导视察慰问、媒体集中宣传报道等形式,进一步部署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禁毒教育进党校等工作,加大对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4.认真总结。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禁毒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别是在与成员单位的协作、与媒体的互动、社会力量的动员等方面进行固化,形成良性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宣传的社会化、常态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宣传活动期间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收集图片、影像、视频、文字等相关资料,充实禁毒工作档案,于 7月2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以及活动记录、图片及电子文档发到[email protected]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县禁毒办。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以上报的文字资料及图片为准,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xx县禁毒办
20xx年6月5日
2. 怎样根据不同的场所选择合适的禁毒宣传方式
第一、你要清来楚要在哪些源场合宣传,学校、社区、娱乐场所、政府发布会........
第二、根据场合不同,时间不同,受众群体的不同做改变。
第三、怎么宣传才会取得好的效果,中间要不要插入一些互动活动。
第四、什么样的形式宣传?视频、演讲......
第五、感谢采纳
3. 国家采取的禁毒形式是什么
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禁毒法,作为禁毒工作基本法,把多年来禁毒工作经验和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适应禁毒斗争形势发展变化和禁毒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客观要求。制定《禁毒法》,需要明确和解决以下重大问题:
第一,确定禁毒工作方针和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经过长期的禁毒斗争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这个工作方针符合毒品问题发展规律、符合我国毒情形势,也与国际禁毒战略相一致。同时,禁毒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组织、领导禁毒工作。通过立法,明确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禁毒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禁毒工作。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相应的禁毒领导机构。这样的禁毒工作领导体制有利于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各级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禁毒工作,也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第二,全面规范禁毒业务工作、构建完整的禁毒工作体系。通过禁毒立法,全面规范毒品管制、毒品预防和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毒国际合作等相关业务工作,特别是把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宣传、戒毒、帮教体系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禁毒法(草案)》以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群众性组织、新闻媒体、重点场所以及城乡基层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危害和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预防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称谓分别改为“隔离戒毒”和“强制性教育矫治戒毒”,形成隔离戒毒、强制性教育矫治戒毒、戒毒医疗机构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戒毒模式。为提高戒断巩固率、降低复吸率,还规定了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帮教责任,明确了帮教工作由吸毒人员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及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居民委员会共同实施,要求基层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进一步明确禁毒法律责任。鉴于现有刑事、行政法律法规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尚有不完善之处,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禁毒法》将与现有法律法规相衔接,对《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未明确的罚则,《禁毒法》将予以进一步完善。对于违反《禁毒法》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介绍买卖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提供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的幼苗和未经灭活的种子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禁毒法》处罚。
第四,明确“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毒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禁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禁毒立法,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禁毒责任,有利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禁毒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开展禁毒斗争;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医疗及国际合作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毒品问题,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主管并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同时,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管理和社会事务,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通过立法,将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禁毒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捐赠,通过多种渠道为我国禁毒斗争提供稳定、必需的经费保障。
4. 国家如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写作思路:结论先行,把想要向人们传达的信息亮出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推进,在寻求更多信息的同时,速度也越来越重要。在当今繁华的时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想尽快挺多结论。很多人常挂在嘴边的话便是“简而言之是什么”“到底想说明什么”。
正文:
一、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禁毒知识宣传、自护教育、志愿帮教等工作,并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少先队可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抄报、主题班队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宣传毒品的种类、性能、危害以及远离毒品的方法和知识,使100%的学生都能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远离毒品,从而自觉增强防毒的意识和决心。
2、抓好“国际禁毒日”宣传。每年6月26日的“国际禁毒日”,要充分运用各种方法宣传禁毒法律法规知识,揭露毒品的危害。
3、请公安局负责禁毒教育的警官到学校做报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人们一旦染上了毒品,精神就会开始堕落,吸毒次数越多,毒瘾越大,精神就堕落越深。事实正是这样,吸毒者完全丧失了事业心和责任感,更谈不上什么理想、道德,通通被抛到九霄云外,整天烦躁不安,人格扭曲,严重者还会出现重症精神病一类的幻想,行为不当……
此外,毒品还无情地破坏着我们的家庭和社会,导致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国家财富严重流失……后果不堪设想。由件件的事例可见,毒品是严重危害人类社会的,是人类必须认识的敌人,所以我们就应该谨慎地防备它,战胜它。
第一、青少年一定要做到洁身自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追求健康的生活情趣,识破毒品诱惑,坚决抵制毒品的侵略。
第二、要慎重交友,不能意气用事,发现朋友吸毒要及时劝阻,当无计可施时就该远离他。
第三、多参加禁毒活动,让自己彻底地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增强防毒意识和拒毒信心。
第四、加强学习,让知识来充实自己,优化自己的心态,从中找到避毒方法。
“毒品时刻要警惕,吸毒上瘾很容易”,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努力,铲除毒品,铲除这个致命的恶魔。我坚信:“有志者,事竟成。”
此外,青少年吸毒不仅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危害,而且造成家破人亡,亲人为仇,乃至败坏社会风气。所以,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促进一个民族的毁灭。
禁毒,使每一位合法公民的责任。
5. 禁毒宣传措施
法律分析: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6. 毒品宣传教育活动的活动形式是什么
毒品宣传教育活动的活动形式很多。
1、现场宣传,由专业人士向专听众宣讲毒品知识属
2、展板宣传,请专业广告公司设计、专业机构提供素材,(注意:根据不同年龄内容深浅不同)
3、广播宣传,适合在街道上对不确定的听众进行。
4、发送宣传材料,将禁毒知识做成知识手册或者是单张发送给特定的人
6、可以用qq、局域网上宣传。
7. 禁毒法国家采取的禁毒形式
禁毒法国家采取的禁毒形式有以下几点:
1、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
2、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
3、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染上毒瘾的人会有以下几种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好奇心驱使,逐渐发展成瘾;
2、思想空虚,寻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瘾后戒不了,结果不能自拔;
4、因不知情被欺骗、引诱吸毒;
5、亲友间的相互影响;
6、精神苦闷,情绪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解脱苦恼;
7、因治疗疾病,长期服用某种产生依赖性的药物而成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8. 禁毒法规定应国家采取的禁毒形式是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第九条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