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奇艺插播的广告前方高能那个恐怖宣传片叫什么
凶宅二十一号
2. 求一些恐怖视频,吓人的~
网站上的都太low了,你上微博上找“尸人”他发的恐怖视频可比国内网站能找到的好看多了
3. 突然吓一跳的恐怖简短视频
寂静岭4宣传视频-灵异恐怖(短版完美版) http://v.youku.com/v_show/id_高校原创专恐怖短篇 灵异属照片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E5MTI1MzM2.html
4. 非法持有传播暴力恐怖视频罪 会有什么程度的处罚
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 在微信群里发恐怖吓人视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对他人进行故意恐吓,需要负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5)宣传恐怖视频扩展阅读
案例:
5月2日,有知情业主发表网帖《南亚名邸业主遭遇生命威胁,只因支持业委会?》,陈述事件缘由和经过:由于南亚名邸小区自2009年交房入住以来一直没有成立业委会,尚德物业在日常管理方面也有待完善,为此,去年以来,熊某等热心业主积极出面带头组建业委会,期待能改善小区的日常管理秩序。
4月30日晚,一份指名道姓攻击熊某的“恐吓信”公然张贴在其所住楼栋大门上。事情发生后,熊某于当晚、次日,两次要求尚德物业调取摄像监控查看,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无奈之下,熊某等业主只能联名到辖区派出所报警求助。
“事件已经涉嫌构成违法,社区无权处置。”据南亚社区一负责人介绍,事发后,社区也及时出面协调,并及时请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
“由于监控范围所限,目前尚无法查明何人所为。”箭盘山派出所南亚社区民警介绍,5月3日,民警已经调取相关监控进行调查,但截至发稿时止,仍无法查到嫌疑人踪迹,因此案件尚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论事件因何而起,公然污蔑、威胁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违法。”民警强调,即使有债务纠纷,类似喷漆、恐吓行为都违法,依法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无中生有、公开污蔑,则涉嫌构成诽谤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业主被人在楼栋大门贴“恐吓信” 警方已介入调查
6. 给一个非常非常恐怖的关于鬼的视频(特别恐怖哦)
日本豚鼠系列 下水道美人鱼回
http://www.tudou.com/my/
去搜答
7. 已吓死300000000人的恐怖视频(胆小勿进)这个视频谁看过,里面是啥内容
就是一个房间,很乱,有一个椅子,一阵风吹过,椅子开始摇动,然后,一个满脸是血的人冲过来,满屏都是他的脸.
8. 转发恐怖视频违法吗
违法。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以上,网络不是无法之地,任何公民不得传播暴力视频,属于违法,情节严重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8)宣传恐怖视频扩展阅读: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9. 那些在网上发布恐怖视频的人犯法吗
犯法的,宣扬恐怖主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