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在筹建期间没有取得任何销售收入,发生的业务应酬费、广告宣传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进业务招待费,但是所得税扣除的时候因为你没收入所以扣除限额没有 需要全部调增. ,所以尽量少做点招待费,可以多进开办费
⑵ 二. 企业如何合理利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之间转换筹划 ,从而降低税款支出
我觉得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同属销售费用都要计入当期损益,所以宣传专费和广告费的筹划属本质上还是对期间费用的筹划。只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广告费用可以按期分摊,而宣传费用都是当期抵消,所以这个主要还是你对业务发生期的调整。
⑶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版告》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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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⑷ 企业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请问,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应当计入开办费?在筹建期无收入取得,如果按收入的比例计算扣除,则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及宣传费就是0.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企业筹建期间属于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也就是说,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不受收入的限制,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入开办费,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分期摊销。选择分期摊销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为防止纳税人随意调节应纳税所得额,对纳税人选择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一旦确定下来后,规定不得再改变。
⑸ 筹备期宣传片合同费用应该交哪种印花税
如果是拍摄宣传片,按技术合同,否则不交SD
⑹ 企业筹办期间的广告费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问:企业筹办期间的抄广告费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⑺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所得税处理
问: 答:根据15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筹办费(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⑻ 企业如何合理利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之间转换筹划 ,从而降低税款支出
根据税法规定复“ 企业发生的与生制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⑼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过多地超支,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必须要明确以下所得税法条例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内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容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