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怎么操作
一般规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②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扣除限额是30%吗
“财税48号通知”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专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属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 企业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请问,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应当计入开办费?在筹建期无收入取得,如果按收入的比例计算扣除,则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及宣传费就是0.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企业筹建期间属于非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也就是说,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不受收入的限制,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入开办费,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分期摊销。选择分期摊销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为防止纳税人随意调节应纳税所得额,对纳税人选择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一旦确定下来后,规定不得再改变。
④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要关注这几个要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来件的广自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 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多少
酒类来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自务宣传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在税前如何扣除扩展阅读: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
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⑥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所得税处理
问:
答:根据15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回业务招待费支出,答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筹办费(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⑦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在本企业扣除,也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应当将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单独核算,并将品牌使用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数据资料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证明材料专案保存以备检查。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⑧ 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有什么不同他们的扣除规定是怎样的
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予以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年度营业收入的0.5%。
广告费税前扣除额为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门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有部分行业扣除比例较高。
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广告复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制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9)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在税前如何扣除扩展阅读
一、广告费:
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二、业务宣传费:
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