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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宣传

发布时间:2020-12-10 23:02:54

1.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职业健康复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2.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什么啊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以下文件是制定和执行本制度的主要依据,其他现行的相关文件也适用。
1)《职业病防治法》
2)《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赋有主要责任,办公室、安全办赋有专业管理职责;
2)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办);
(1)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3)主管部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其他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1)实行各部门(车间)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分别对本部门(车间)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2)安全员、技术员对分管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4)如果因培训不符合,导致用人岗位发生职业危害事件(事故),除了企业负责外,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班组)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培训内容
①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②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③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⑤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⑥ 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2)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①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②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3)“三级教育培训”划分
(1)企业教育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教育内容:
① 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 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 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 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⑤ 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 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 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 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 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 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 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 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 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 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4)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1)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3)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5)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5、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6、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①三级安全教育卡;
②员工的安全试卷;
③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资料。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3.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时间规定多少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3)职业健康宣传扩展阅读: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 《煤矿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帮忙处理处理!

操 作 规 程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石宝铁矿集团公司开采工艺及实际生和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各级管理和使用、维护人员要服从专业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接触粉尘、噪声作业的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一应尽可能降低粉尘污染源,采用湿式凿岩,放炮后喷雾降尘,加强矿山道路洒水降尘。 四、加强个体防护意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五、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减少噪声。 六、加强健康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健康警识,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l、新进企业职工的培训:企业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2、车间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3、车间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临时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愣球,赶紧给分哇,球也不会你还干个毛了

5. 请问有没有,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宣传稿件是个人形式,以及作文的

说起农村的“集”或者“会”,大家可能都不陌生,从古代就兴起的这种民间买卖和商品交易方式一直流传至今。河南的大大小小城镇,延至不太起眼的村落,都时兴着的各式样的集会。
自我童年记事起,家乡最有名的集会就是“小满会”,有的村子叫着叫着就叫成了“小麦会”。乡亲们称作小满会,这里是有讲究的。小满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夏季的第二个节气。《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上记载:四月中,小满者,物致于此小得盈满。在中原地区,这时麦类作物籽粒开始饱满,但还没有成熟,所以叫小满。小时候,经常听大人们顺口说:“小满物满盈,小麦快长成。”小满会或许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村里的老人说,小满会是小麦收割前的一次大集会,更像是一种收割作物前大动员活动。
一直以来,小满会固定在距离我家三四里路的巨岗村举办。巨岗村地处黄河北岸,毗邻106国道,交通便利,它不但是周边乡镇通往开封、郑州的必经之路,也是周围村落之间往来的要道。这村做生意的也多,能人多,用今天的话说,村里有经济头脑的人多,慢慢的,村子就演变成一个类似城市“商业中心”的地方,功能就像现在的二七商圈之于郑州一样,它辐射周围的村落。我问过村里的老人,小满会啥时候开始在巨岗举办的,老人都说,“这会啊,年太多了,早一辈都有啦,记不清楚是那一年了。”
一年一次的小满会,依据每年季节日期有所调整,一般在阴历4月14日举行,15日结束,别看时间短,这两三天可谓是人山人海,浩浩荡荡,整个集市从村西头到东头蜿蜒三四里路,商户依据路两边的杨树、柳树或者预制板等搭建商棚,规模大小不一,那场景用“热闹”、“壮观”等词来形容都不够准确。有个小细节透露一下,有些生意个体户为了抢占先机,提前两周就开始占位了,竞争激烈,似乎是这大集会来临前的预演。
讲了这么多,恁也别嫌烦,下面就带您赶趟小满会。
记忆里,小满会当天清晨饭后,村里人就开始“蠢蠢欲动”,家门口套架子车的,院子里叮叮咣咣收拾东西的,妇女们嚷叫交代着男人买这买那的,孩子们兴奋的追打着,姑娘们在谈论着买啥款式的裙子,老人们也换好了干净的衣服静坐在门口等着出发了。
不大会儿,村子里就真正的热闹起来,人们出发了,坐马车的,骑自行车的,还有结伴步行的,都一股脑的汇聚在从村里通往小满会的那条路,像流水一般涌向小满会。若是赶巧碰上对面的村子出发的乡亲们,两股人群很有气势的朝着106国道汇合,那场面像是古代交战的双方开打一样,各有各的阵势。等到两队人马汇合在106国道,人群掺杂在一起,两个村的乡亲们开始互相打招呼开玩笑,一时间,这支大队伍熙熙攘攘,人群里散发着异常的兴奋和无法形容的热情,载着这样的巨大希望一路向北。
十几分钟后,大队伍陆陆续续的到达巨岗村口,村口处聚满了人群和马车、自行车以及少量的拖拉机。我们这支队伍开始也陆续的解散了,栓马车的,锁自行车的,男人自成一队,妇女、孩子、姑娘们结伴而去,老人们则被送到会场的外围去看戏。
说到这里,就算进入小满会场了。
啥?流着油的金黄火烧?
刚进村口,孩子们就赖着不走了。路两边有几家卖火烧的摊位,摊位前围满了人,一股股的葱花肉香味溢散开来,那时候,光是闻着这味道,我们这帮孩子就开始流口水了。等到靠近烧饼炉,瞧见铁炉板上那金黄的滋润着油花、发出滋滋的声音的火烧,我们就彻底迈不开脚了。即使站在一旁看着,也觉得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来一个吧,孩儿?你要不要来一个?好吃不贵啊!随着胖胖的老板娘那一声声吆喝,孩子们终于按捺不住了,一个个都不停地央求着家长买火烧吃。为此,有的孩子还大哭大闹起来。这会还没有开始逛,就率先在这热闹起来了。
留光火烧,在我们那特受欢迎,据说,正宗留光火烧都已经卖到首都北京。在附近的乡镇和村落的集会上,很多卖家都是模仿着留光火烧去做的,且不说正宗不正宗,反正是味道好极了。很多时候,我们小孩子赶会就是为了能吃上一个火烧,只要手中拿着一个火烧,再拥挤的人群,再热的天气我们都能忍受。
吃一回就上瘾的硬菜,猪头肉
说到吃的,人人都难例外撇开。这不,男人们挤在了猪头肉的摊位前。当时,巨岗猪头肉在我们那一带可谓是“美名远扬”,是难得的一道“得劲”的下酒菜。老板和几个徒弟站在小店的摊位前,面对囔叫着的人群,手脚都忙不过来。这些乡亲们也顾不上先来后到,谁都想抢先买到刚出炉鲜嫩的猪头肉。用今天的话说,就跟大家节日里参与疯狂的网购一样,人人卯足了劲,看谁手快。
猪头货(猪头肉的俗称)也是家里请客吃饭的一道硬菜。逢上请人吃饭,特别是重要的亲戚或者客人,主人都会特意上一盘猪头货,客人喜欢吃这一点咱先不说,重要的是主人显得有面子。一盘猪头肉放在桌子中间,就这么一放,主人心里敞亮敞亮的,倍有面儿。其实,那时候很少有人专门买着吃,也就是逢上会或过节、请人吃饭才会享受一顿。当时,凡是能沾光吃上几口猪头货,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现在巨岗猪头货已经走向市场,取名巨岗卤肉,在开封、新乡等城市比较受欢迎。
一应俱全的农具天地
沿着这条会场主路往里走,就泾渭分明了。路北的人群多是男人们,路南则是妇女和孩子。这是我记忆中的小满会最有特色、最难忘记的画面。
会场主路北边,是一家家的农具商户,这些农具商户是依靠着路边的杨树、柳树、预制板等搭建农具摊位。沿着这些摊位从西往东一眼望去,只见一排排溜光的大木杈,几乎跟树一样高、一样蓬勃的大埽把,锋利的月牙形的镰刀,还有做工精细的木耙、木楸、篮筐、簸箕、笆斗、麻绳、卷席、草帽等,这些都是收割麦子必不可少的工具。顺着在看下去,还有铁楸、锄头、爪钩等铁质农具。男人们聚集在这里“摩拳擦掌,叮叮咣咣,跃跃欲试”,挑选合适的农具。就这么一圈转下来,有的人高兴的扛着几个大木杈,有的买了几个卷席,卷席是为了屯麦子用的;还有的人几乎件件都买一个,两手早都拿不下了,说法是又是新的收割季,换套全新的吧,这样的话,一是新农具好用,二来干活来劲。
在农具商户的后面,是一片荒地,荒地里遍布杂草,也有稀疏的杨树。这里是牲畜的交易场所,比如骡子、牛、驴、猪、羊等等。牲畜交易场所的人相对少一些,多是中年男人或者一些上岁数的老人,他们经常与牲畜打交道。这里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困难一些,比如,商户一个劲的夸自己的驴多好,多卖力,而围在一旁有意向买的人则不急,他们抽着烟,一根接一根,围着几头驴来回的观看,时不时的摸摸,或者拍打几下驴,像是满意又像是不太满意,一副捉摸不定的样子。这时,商户干着急也没有办法。
牲畜交易场所最吸引人的是专门给牛治病的地方。人们围成一圈,一头牛拴在木桩子上,几个人按住牛头,一个戴着草帽的中年男人将一个特制的磁铁塞进牛嘴里,继而磁铁进入牛肚。约十分钟后,中年男人将手里的绑住磁铁的线握紧,同时,一面慢慢的往外拉回磁铁。这时,周围的人都有些紧张。还好,中年男人将磁铁轻巧的取了出来,只见磁铁上吸附着碎铁皮、铁屑和其他一些金属颗粒。这时,人们开始说说笑笑,气氛欢快起来。这个过程,真是让我们长了见识。
绚丽的花布世界
路南多是卖布料、衣服、水果以及其他小吃的摊位,可以说是女人们的天地。一列列整齐的色彩鲜艳的花布依次排开,顺着一个方向望去,仿佛身处一个五彩斑斓的绘画世界,看的人眼花缭乱,这“花花布构成的绚丽地带”与路北边灰色的农具天地形成强烈的对比,此时,你若是从空中俯瞰,会场主路一半是灰色,一半是彩色,像画家笔下的新旧两个世界。
布料是女人们必买的,用来给男人、孩子做衣服。当时,我们穿的衣服都是手工做的,很少买成品衣服。那时,我跟在母亲身后,母亲和其他婶婶、大娘们在布料等摊位前挑来挑去,不厌其烦,当你觉得她们已经谈妥准备购买,商户早已拿着剪刀和尺子丈量布料的时候,她们却撂下手里的布料继续往前走,你只能眼巴巴的跟着往前走,她们总说“前面还有更好的。”
妇女们领着孩子,一边看花布,一边还要留意孩子不能走散;只见她们跟商户讨价还价的,打孩子的,还有互相吵架的,总之,乱哄哄的,可比路北边热闹多了。
路南边人群很拥挤,结伴同行的人稍不留意就走散了。这里插个小故事,有一次,姐姐不小心在一个路拐弯的地方走散了,母亲吓坏了,她在人群里仔细又焦急的寻找着,碰上村里人就嘱咐人家若是见到我姐就先领着她,这样,村里人你传我,我带话给你,消息像一条弯曲的线散播,姐姐就像是在这条线的某一处待着,只是暂时与母亲隔断了,最后,姐姐被村里人找到了。母亲看到她时,她已经哭成泪人,哭的全身都湿透了。邻居对母亲说,丢不了,会上都是咱村的人。
老年人的专属大戏台
热闹和拥挤的会场,对于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来说是个难题。所以,他们更乐意前往大戏台安静的看出戏。他们赶会跟小孩子赶会一样,目的很明确,小孩为了吃,老人就是看戏。大戏台就在会场主路南边一个大空地搭建起来的,戏台周围还有一些小孩子喜欢的游戏,玩具摊位,以及一些吃的,例如胡辣汤,凉皮啊等。
那时,我很少去大戏台,因为一句都听不懂。后来明白,大戏台是为了关照老年人而专门搭建的,一来不至于忽视他们这个群体,是村里沿袭下来的一种尊重、孝敬老人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大戏台是地方戏剧文化的一种传播载体,也是地方文化的缩影和体现。
走到这里,基本上就算走完热闹的地方。当然,这不是家乡的小满会的全部,有些感受和细节是无法见诸于文字的,至于其中的意味,只有我们本地的乡亲们明白,正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近些年,小满会还是一年举办一次,规模也很大。只是人相对少了些,人们的热情也低了些;商品类别变化很大,原来的最有特色的农具几乎看不到了,替代的是现代农业大型机械工具。
其实,早些年人们赶小满会(小孩子除外),乡亲们更多是一种心理期盼和希望,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麦收而购买农具,农具在手,收获就有,希望就有。一个热闹的小满会,昭示着一个丰收季。

6.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第一部分:职业健康监护知识 1,职业健康监护分哪几种 答:分四种;(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前;(4),应急性健康监护. 2,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认证才能开展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任何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另外,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联系,健康检查机构必须掌握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特性,对人体的特异性损伤以及工作场所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才能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职业健康检查是健康检查中特殊的一种,有特殊性,必须由专业机构来承担. 3,职业健康检查的检查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为什么职业健康检查时企业一定要提供劳动者职业史 答:职业史反映劳动者工作经历,对判断健康监护结果十分关键,是职业健康检查中十分重要的内容.(1)异常健康检查结果与职业史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是否与职业有关;(2)职业史是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3)职业史可分析劳动者所受职业病危害是由哪种危害因素引起,是否与本企业有关.(4)企业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可避免劳动者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职业史,从而导致职业病法律纠纷;(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5.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 答:(1)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 (2)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可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 (3)离岗时的健康检查.体检的内容与项目是依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工种中所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较为敏感的指标,对劳动者进行检查.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4)应急性健康检查.目的是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职工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掌握身体健康状况. 5,为何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为劳动者的健康追踪,职业病诊断,有关健康损害责任划分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依据.因此用人单位务必为每个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期一般不应少于10年.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用人单位应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吗 对检查异常者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作业;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7,职业健康检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检查前三天避免暴饮暴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 (2)体检化验要求早上7:30~8:30采空腹血,最迟不宜超过10:00. (3)女性怀孕期间避免接受X射线检查. (4)体检表内设定的检查项目,既有反映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项目,也包括一些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殊检查项目.有些检查对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的早期发现有特殊意义.有的受检者因怕麻烦或害羞,自动放弃该项检查,若受检者真有病变,自然也就失去了治疗,处置的最佳时机. (5)讲明病史.病史是体检医生判定受检者健康现状的重要参考依据.有的受检者抱定一种"考核"一下体检医生水平的心理,认为疾病只能靠查出来,不能靠说出来.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病史陈述要力争做到客观,准确,重要疾病不可遗漏. (6)如实提供职业史.职业史是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内容,是主检医师判断受检者职业性损伤,疑似职业病的重要依据. (7)注意体检结论.体检结论是对受检者健康状况的概括和总结,是主检医师根据各科体检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对受检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纠正不良行为习惯,预防和治疗职业病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些受检者对体检过程较为重视,却忽视了体检结论,没有仔细阅读和认真实施,使职业健康体检失去了意义. (8)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8,职业健康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答:(1)企业预约;提供应检者信息一览表(企业加盖公章),确定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时间. (2)体检流程: 说明:根据检查表上规定的项目可同时进行; 检查结束,体检表必须交回采血处. 9,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的健康体检有何不同 答: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的健康体检不同.职业健康检查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其检查项目的设置是根据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来确定的,其主要目的是检查疑似职业病,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而普通健康体检项目的设置是根据服务对象自身需求设置的,其主要目的是发现各种疾病. 10,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可以发现各种疾病 答: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检查与职业相关的疑似职业病,职业性损伤,职业禁忌症.其检查项目是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门设置的,是围绕职业病,职业性操作而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一种断面检查,不具动态连续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检查结果仅为职业病诊断依据,不作为临床诊断的依据,不能认为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发现各种疾病,一般的疾病需要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第二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知识 1.为何要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有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目的在于及时了解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扩散和变化规律;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评价.可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2,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何进行日常监测 答: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 3.当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答:通过检测,如发现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则必须停止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直到经检测证实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4.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吗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另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预防职业病的治本措施,通过评价可以识别职业病危害,从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防护措施,做到同时设计,施工,验收,防止项目建成后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企业重复投入,浪费资源. 第三部分:职业病防治知识 1.什么叫职业病 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和调整并公布. 2.我国现阶段立法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几大类,几种 答:十大类,115种.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 3,何为职业病危害 答: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何为职业病危害因素 答: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a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b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 c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a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b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c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d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e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a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造成通风不良等; b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 c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 6,常见有毒物质的分哪几类 答:①,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 化合物等. ②,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 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③,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 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 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 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④,农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⑤,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属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应用广泛的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 苯等. ⑥,高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具有刺激作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于受热,氧化而产生毒性更为强烈的物质,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 高热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吸入后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 分子化合物生产中常用的单体多数对人体有危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在工业生产中,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亦可经消化道进入. ①,呼吸道是工业生产中毒物进入体内的最重要的途径.凡是以气体,蒸气,雾, 烟,粉尘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经呼吸道侵入体内.人的肺脏由亿万个肺泡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会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而被运送到全身.通过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浓度越高, 吸收越快. ②,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较常见.脂溶性毒物经表皮吸收后,还需有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质(如苯胺)易被皮肤吸收. ③,在工业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随进食,饮水或吸烟等而进入消化道.进入呼吸道的难溶性毒物被清除后,可经由咽部被咽下而进入消化道. 8.预防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2),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3),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4),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5),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7),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8),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9),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检查,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本人身份证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

7. 2017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什么职业病宣传周是几月第几周

2017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六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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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其中最常见职业并为皮肤病、尘肺、职业中毒。
遵守操作规程,避免职业病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它又是可以预防的疾病。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法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1、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范围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提供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监护。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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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具体时间安排
自2002年起,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排在4月24日至4月30日。同时根据以往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一般规定为4月25日至5月1日。所以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大概在2017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或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具体时间等待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相关通知。

【历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时间】:
2017年:预计4月24日至4月30日;
2016年: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2015年: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2014年:201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2013年:2013年4月25日至5月1日;
2012年:201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参考)
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企业、镇属各单位: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根据XXX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XXX镇“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内容与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四、宣传形式及内容
宣传贯彻以《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为重点,宣传形式包括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微信宣传、群发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职业知识咨询等。
(一)开展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订制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三)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编制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利用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

8. 求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职业病宣传计划

1、下属各单位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提倡健康生活和健康行为,提倡戒烟少酒,减少疾病发生,保证全乡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医疗保险等社会活动,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妥善处理好职工就医住院等突发性的问题,稳定了职工队伍。
2、要求各部门安排布置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认真学习和了解,全乡职工的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对健康保健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同时普遍掌握了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救治方法,了解了常见疾病如中风、高血压、冠心病、肝炎等的一般症状及日常生活中的保健知识,对各种疾病的发生前兆有了深刻认识。学习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传染性疾病。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相关疾病发生。同时特别加强对女职工的保健教育。
4、根据县爱卫办的统一安排,我乡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了以灭鼠为主的灭治“四害”活动,购买了各类药物,对办公场所、单位宿舍、拆迁工地等行了彻底的灭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全乡职工和施工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
5、我乡还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各类强身健体的文体活动,如足球、乒乓球、棋牌比赛等,对促进职工的身体健康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把健康教育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抓出了一定的成效。今后将继续履行“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人为本,关心干部职工的健康状况,为全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9.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是哪天

活动时间:每年的4月25日到5月1日。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内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容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10. 宣传职业病危害的讲话要领,开讲词等。

(一)积极协调,主动沟通,为理顺监管体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几年来,积极主动与市编办、卫生局、人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广泛的沟通协调,就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调整要实现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共识。2012年8月,市编委会办公室按照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进一步调整理顺了我市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2012年12月19日,市卫生局向我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移交了职业病监督管理职责,彻底理顺了我市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2012年,我们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积极开设了职业健康专题培训。一是以《职业病防治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二是集中举办3期职业健康培训班,将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区县安监局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本级和下一级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三是结合全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大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百千万”大培训,共举办6期木质(门业)家俱制造企业培训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719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开展普查与申报,基本摸清了本市职业危害基本情况。
2012年,在市政府给各区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中,市局把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列入为考核内容之一。为此,各区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积极与本地财政部门衔接,争取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对镇街(园区)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定期召开职业危害普查摸底工作专项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普查工作经验,解答普查疑难问题,严格按照“乡镇上门调查填表、区县统一审核录入、市级定期通报督促”的办法,全面展开职业健康普查摸底,确保普查质量;三是把普查与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普查摸底,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各区县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数、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和检测评价等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有各类有毒有害企业7390家,其中矿山开采加工企业1133家,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建材企业641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其它各类企业4871家。全市从业人员共有67万余人,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有18万余人,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四个行业职业病危害整治。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开采及制品、金矿开采企业清理和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弄清家底。经调查,全市共有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无金矿开采企业。从业人数约18500余人。但大型企业极少,中小企业、手工作坊占大多数,从而形成了以粉尘、甲醛、苯系物、及噪声等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形势也相当严峻。二是制定方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督查。要求各区县企业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对本辖区四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帮助、指导、督促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三是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抓手,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通过评价,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整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服务。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了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
2012年,全市继续启动了230家区属企业和15家中央在渝、市属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我们在201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职业健康处对创建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各区县在认真总结规范化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规范化创建质量。一是对列入规范化创建的企业进行认真筛选,重点在木质家俱(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生产与加工、化工、纺织印染、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二是在创建内容上突出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现状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警示告知、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内容。三是结合重点行业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把创建的过程作为整治提高的过程,通过创建促进整治工作开展,消除了大量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四是各区县创建企业为摸清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现状,绝大部分企业认真开展了“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达到职业健康整治效果。从创建考评情况看,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有效解决了企业抓职业健康“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实现了让一部分重点企业“先动起来”起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管队伍抓职业健康“无从下手”的问题,实现了“抓示范、炼队伍”的作用。
(六)积极试点,全面完成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
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国家总局下达的试点任务,成立了市、县两级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全面负责许可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制定和审核验收等工作。同时,给予资金保障,安排试点配套资金近10万元,并获得总局10万元试点经费支持,全力促进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政府专家库内抽调7位职业卫生专家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潜心研究,最终完成了《重庆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职业卫生安全审核评价评判标准(试行)》和《重庆市职业卫生现状审核评价导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拟定了“一个办法”、“二个标准”、“三个文件”、“四个式样”、“五个程序”,编制完成了12类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样本。2012年是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阶段,按照总局“成熟一个发一个”、“不求数量、求质量”、“决不乱发、滥发一个证”的基本原则,对璧山县7家规模以上制鞋企业进行了考评验收,全部达到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要求,颁发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另有5家正在进行整改,拟定3月中旬考评验收。
(七)相互促进,扎实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省际互查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局与宁夏安监局结成对子,相互之间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工作。2012年10月10日至15日,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区县成立检查组,前往宁夏进行为期6天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分别对宁夏石嘴山市、吴中市、中卫市、贺兰县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2012年10月31日至5日,配合宁夏检查组对渝北区、江津区、大足区、云阳县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开展此次省际互查工作,不仅达到了相互借鉴和学习的目的,而且对下一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我市是全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化工基地、制造和IT等基地,产业门类齐全,传统工艺落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全市各个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任务重。一是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病例逐渐暴露,通过这两年规范化企业创建就可以看出,体检出来的职业病、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证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部分区县摸底调查和网上申报率低,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还没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还远远跟不上需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率低、职业健康体检率低;四是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缺乏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五是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高温仍然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去年通过规范化企业创建,这几方面引发的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的企业不在少数。
(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
相当部分企业及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个人防护意识差;工作场所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防护设施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接受专门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培训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三同时”实施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职业健康培训率离“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监管力量仍然薄弱
据统计,目前全市除个别区县未完成职能调整外,普遍存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量少,缺乏专业人员。部分区县投入不足,缺少开展日常监管所需的经费与装备,以至于监管能力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四)技术服务滞后
从近两年的规范化企业创建就能看出我市职业技术服务相当滞后。尽管我市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机构有37家,具有建设项目评价资质的只有10家,这些机构真正开展工作的不足二分之一,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及能力相对于众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和大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需要的服务相比,差距较大。
(五)工作进度不平衡
部分地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有些甚至把职业卫生监管游离于安全生产工作之外,监管工作进度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一是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普查率和申报率仍然较低。目前仍有几个区县普查和申报数量不足30家;二是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效果差别较大。有些地区取得明显效果,有些则流于形式,整治不彻底,部分区县甚至没有确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三是个别区县安监局对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认识不够,对辖区企业摸排工作不到位,未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危害严重或较重、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企业纳入规范化企业创建范围,致使创建企业代表性差,示范作用较小。
三、2013年工作重点
(一)尽快调整职能,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各区县要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编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争到2013年6月1日前,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人保、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无缝连接。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重的区县,在设置专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要配齐配强熟悉业务的人员,要督促和指导镇街(园区)安监办指定一名专管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市安监局将继续把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管、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照“抓宣贯、造声势、强意识”的思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4月份,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一次全市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职业健康知识论坛和展示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职业病防治工作浓厚氛围。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二是按照“抓培训、强意识、教方法、促工作”的思路,积极开展培训。上半年,市局将组织1期区县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增强监管能力;同时结合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还将统一集中组织对石英砂开采与加工、制鞋(制革)、非煤矿山露采(10万吨以上规模)与非煤矿山硐采、建材(水泥、陶瓷、涂料、耐火材料、玻璃)生产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区县要组织对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监管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专题培训;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对本辖区内除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以外的其他职业危害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检查和督促企业加强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认真普查,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申报与摸底建档工作。各区县要下功夫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要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要求,对去年以来开展普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纠正已经录入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完善职业健康普查摸底和普查信息的审核与录入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报,先重点、后一般,边申报、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加强职业危害申报。4月底前,各区县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统计、经信委等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联系,把本辖区有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基本底数摸清,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根据掌握的企业底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措施和办法,强力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70%以上。
(四)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各省市要以防治煤尘、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石棉、木质家俱(门业)制造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5个左右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争取到2013年底这些行业领域率先实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根据我市的实际,各区县要利用两年的时间,继续在木质家具(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5个重点行业,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扎实开展以“建制度、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控尘毒”为重点的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确定整治行业时,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市局确定的5个重点整治行业的基础上,可调整和扩大整治行业范围,但必须保证不少于5个以上整治行业。各区县要结合普查摸底情况,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整治,力争5个整治行业在2013年底率达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渝办发〔2010〕166号)目标。通过整治,切实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今年,全市继续启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按照“抓创建、促规范、促整治”的思路,采取分级创建、分级验收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创建面,全市启动100家市级、300家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其中,各区县(经济开发区)启动不少于2家市级、各央企和市属重点企业启动不少于1家市级创建企业;各区(含经济开发区)和渝西片区各县启动不少于8家区县级创建企业,渝中区、渝东南和渝东北各县(自治县)启动不少于5家区县级创建企业,列入创建名单的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全面推进所属企业开展创建和整治工作。各区县要在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按照成熟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从下半年开始,各区县和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对所创建的企业逐一进行评估验收,11月底前,将验收情况和验收企业名单报市局职业健康处备案;10月底前,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100个市级创建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并对区县级创建企业进行抽查。
(六)加强督查,积极开展行政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要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执法检查行动,对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存在漏报、瞒报、乱报等行为;对已经被摸底掌握,并限期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完成申报。二是要开展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与管理情况。三是要开展高温天气补贴发放情况执法检查行动。
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区县交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5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和申报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七)强力推进,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原则的内在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分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完善严谨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加强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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