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食品的虚假宣传问题有什么部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解读: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目前,虚假的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虚假广告,不负责任地对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功能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影响很坏,需要依法进行治理。为此,本法明确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对于违反这一规定,作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要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要依据这两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此外,对于违反本法规定,发布有关食品的虚假广告,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② 买到虚假宣传的食品能得到赔偿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专政处罚属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③ 食品包装上有不添加防腐剂虚假宣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专家:正确理解防腐剂 无需恐惧食品添加剂 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成立“防腐剂行业损害调查组”欲对不当标示者进行法律追究 食品防腐剂、添加剂目前正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部分企业在食品包装上不正当的标示“不含防腐剂”、“不含添加剂”等更是误导了消费者,让人对它们产生恐惧。但实际上,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正确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是安全的。为此,日前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发起成立“防腐剂行业损害调查组”,调查由于“不含防腐剂”、“不含添加剂”等不当标示对行业造成的损害,并将通过法律程序保护食品添加剂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 据了解,我国大多数消费者对食品防腐剂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既不了解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法规,也不了解按照法规和标准使用食品防腐剂的安全性。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对食品防腐保鲜剂的不正确看法,甚至担心防腐剂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从而追求不添加防腐剂的食品。一些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在食品标签和媒体广告上声称“本品不含防腐剂”、“不含任何添加剂”,这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并引起他们对食品防腐剂的恐惧。 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齐庆中表示,事实上,近年来,我国食品工业迅猛发展,其中食品添加剂发挥了巨大作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防腐剂、抗氧剂和保鲜剂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确保食品安全更是功不可没,起到了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据专家介绍,当前,正确、合理、科学地使用食品防腐、抗氧剂,对食品进行防腐保鲜,在国内外都是食品防腐保鲜的主要手段,是食品防腐、保鲜系统工程的重要一环。只要食品企业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食品防腐剂的作用,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对此不必担忧,可放心食用。 加工包装食品绝大部分含防腐剂 记者日前走访广州各大超市,发现不少食品包装上都明确标示“本品不含防腐剂”,有些则标称“不含添加剂”。但实际上是否如此呢?据有关食品专家指出,市场上所有经过加工包装的食品,为防止腐败变质,均经过防腐处理,只是加工方法不同。除罐头由于经过高温杀菌、抽空密封而不需添加外,其它那些营养丰富、水分高、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为保证在保质期内不被微生物破坏,大多数食品包装都会加入适量的防腐剂。据透露,“两乐”里也含有防腐剂苯甲酸钠。 不当标示有违法规 法律界人士认为,部分企业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不含防腐剂”或“不含添加剂”字样,具有误导、暗示,和贬低同行其它食品之嫌,这些都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据上海亚太南通律师事务所郁春红介绍,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第4条第2款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而我国《广告法》第4条、第12条也都分别规定,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不当标示“不含防腐剂”或“不含添加剂”不仅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正规食品企业的贬损,同时还是对防腐剂行业的沉重打击,损害防腐剂生产企业以及同行生产企业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最终将也得不到任何保护。 专家观点 无需恐惧食品添加剂 许多人对食用添加剂都感觉恐惧,认为它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对此,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齐庆中表示,只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添加剂,并在规定的标准下使用,食品就是安全的。据介绍,目前所有食品工业的产品多多少少都会用到不同种类的添加剂,不使用添加剂就很难制造出现在那么多食品。 很多添加剂取自天然食品 如果不放食品添加剂的话,面包变得容易掉渣,放一天就变硬;月饼硬邦邦。放了食品添加剂后,面包放几天也不硬,月饼也松软可口。制作用的面粉、糖、油这些成分没变,是食品添加剂起的作用,使食品变得越来越好吃了。 比如饼干里的疏松剂,没有它饼干就达不到一定的疏松程度。制作果脯时,水果经过蒸煮颜色不好看了,香味也都没了,加入添加剂实际上是为了恢复它本来的面貌。很多添加剂本身就取自天然的食品,比如天然的苹果香精,是在蒸煮苹果的过程中收集它的香气制成的。 防腐剂食用后会迅速被排出 防腐剂可以抑制细菌的生长,不添加防腐剂,食品会很快霉变,腐烂。花生等食品中产生的黄曲霉,肉类中产生的芽孢杆菌毒性都很大,不使用防腐剂,就更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山梨酸、乳酸链球菌素、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钠等13种。苯甲酸和山梨酸在饮料中常用。 苯甲酸进入人体后,在生物转化过程中,形成葡萄糖苷酸,并全部从尿中排出体外,不在人体内蓄积。苯甲酸是已知防腐剂中比较安全的一种。山梨酸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在体内可以直接参与脂肪代谢,最后被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因此几乎没有毒性,是各国普遍使用的一种较安全的防腐剂。 目前国内能够做到“无菌包装”的食品不多,而微生物无处不在,即使食品本身进行了灭菌,如果包装环境不是无菌状态,食品照样会被污染,所以添加防腐剂还是必要的。 10种合成色素被允许使用 食用色素分为两大类,即食用天然色素与食用合成色素。天然色素是直接来自植物组织的色素,使用的范围主要是糕点、糖果、饮料、蜜饯等。合成色素系以煤焦油为原料制成,有些可能具有毒性,但由于它成本低廉,色泽鲜艳,着色力强,色彩多样,故仍然被广泛地应用。我国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10个品种,使用的范围为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的彩装和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等。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给人们带来了好处,但也要防止它可能产生的危害,关键是品种要选对,用量要控制。
④ 食品商标如果有虚假宣传应该罚多少钱
(一)虚假宣来传的内容有2项的,罚源款增加5000元,以后每增加一项,增加罚款5000元;
(二)因虚假宣传行为而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三)虚假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四)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费用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过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⑤ 关于食品安全法虚假宣传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回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的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新法旧法特别法和一般法。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
⑥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什么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
如果是食品生来产企业,自一般区县一级的市场管理局就可以了。也得看当地的政策,有些地区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是由市一级单位审批的,那就得市一级单位做出处罚。打12315就可以投诉,市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设置专门的科室,来处理举报投诉的,但一定要实名举报,不然你的举报不一定会有作用
⑦ 企业没有认证有机食品而宣传是有机食品会受到处罚吗
企业虚假标注有机食品,遭罚款1万元
中国有机农业网 时间:2015.09.27
近年来,有机食品以其健康、污染少的优点受到消费者青睐,标注“有机”的包装食品在市场上越来越普遍。而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有机食品“高质高价”的特点,随意标注“有机”、张贴假冒认证、超范围使用认证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怀柔工商分局就查处一起虚假标注“有机”食品的违法案件。
典型案例
2015年5月,怀柔工商分局先后接到两位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某公司购买了标注为“有机”的预包装食品,购买后发现并非有机食品,要求该公司予以退款。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通过网站宣传其销售商品,在是否为有机食品的标注上注明为“是”,而该公司无法出具证明该款产品是有机食品的认证文件。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的行为为虚假宣传,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提醒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该公司认为自己仅因为一个字就被处罚上万元,觉得太冤枉。经过执法人员对其详细解读了有关法律法规后,该公司意识到虽然一字之差却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客观的、真实的宣传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避免因为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违法,当被查处时往往得不偿失,并且会给企业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法规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⑧ 食品包装箱有五星级专供是否是虚假宣传
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称为预包装食品。 你的1公斤包装的速溶咖啡应该属于预包装食品,我不清楚的是这和咖啡机什么关系,速溶咖啡用不到咖啡加啊!
⑨ 食品祛湿是否属于虚假宣传
食品确实应该是不属于虚假宣传,因为薏米的东西确实是能去除湿气的
⑩ 标签上介绍商品有写绿色健康食品,但没印绿色食品认证标志,构成虚假宣传吗
因为他们只是说自己是绿色健康食品,并没有说他们的健康食品通过了认证,所以他们这样的宣传不属于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