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地防疫工作总结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是不是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一下呢?为了让您在写工作总结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防疫工作总结(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目标,严守辖区疫情防控阵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防控网络,确保排查工作有效彻底
防范工作必须由内而外,严管跨境业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三点一线”闭环管理。由“三人小组”定期走访跨境业务企业,督促企业严格做好司机来莞申报、打卡签到,加强场所作业人员防护教育及健康管理,每7天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司机及作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台账。监督企业按要求设置司机专用区域,严格落实“专人专用”、“来去消毒”的工作要求。
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内部管理严格有序
加强辖区人员排查,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国内中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对近期来(返)村人员按要求实行健康管理,对有意返乡人员宣传留莞过节。对购药人员落实专人跟踪,确保不漏一人。同时,严格做好我村的人员体温监测及日常清洁消毒。劝导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同时,有计划地储备口罩、消毒水等一批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应急之用;计划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我村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防范常识人人皆知
在疫情防控上,我村坚持既要有坚强力度又要体现人情温度的原则,努力讲清措施要求、宣传防范常识以及积极引导应对、消除群众恐慌。近期计划向全体村民再次普及疫情防范知识,及时发布国内疫情形势、疫情危害、专家建议、上级要求等,让广大村民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家喻户晓。
下来,我村将按照镇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严密加强对跨境的企业司机等的防控,力争做到精准到人、无一遗留、无一死角,为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区宣传舆情组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发声,营造了“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科学防治”的浓厚氛围。
一、全面发动兴热潮
连日来,xx主持召开宣传舆情组专题会议,对做好宣传舆情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并到所包街道xx街道实地督导,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做好宣传舆情工作,要求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做好防疫常识的.宣传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做好恐慌心理的消除引导;营造不信谣、不传谣社会氛围,做好防传谣、信谣的教育引导;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全面参与防控的引导;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就医、购物观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各镇街、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基层组织微信群、“村村响”应急广播等,及时将权威信息传达到群众手中,建立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宣传体系,在全区兴起了群防群控的宣传热潮。
二、新闻宣传领方向
一是外宣展示成效。加强与上级媒体沟通,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全区各级各部门防控疫情的做法成效xx多条,引导了舆论,鼓舞了士气。
二是内宣把准导向。组织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应知应会、疫情防控、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等方面,精心制作图文并茂、影音俱全的宣传内容数百条,把区委部署、基层经验、爱心行动、食用野生动物风险提示等声音第一时间传播出去。xx邀请专家全媒体同步直播,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传播力。
三是舆情严格管控。实施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和区网络舆情中心两手抓、两手硬,加强舆情监控,正本清源、防微杜渐,及时辟谣、及时发声。区网络舆情中心共筛查信息xx余条,涉及疫情的两办值班已督办,相关信息已回复,累计报区委值班督办xx条。网上目前无煽动性信息,无谣言,提高了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凝聚起了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
三、社会宣传聚能量
一是着眼广覆盖,增强传播力。根据不同群众接受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实行分众化、对象化传播,悬挂横幅xx多条,设置检查督导牌、宣传版面xx多个,扩大了覆盖面,提高了知晓率。
二是立足快公开,增强公信力。每天通过电视、广播、“村村响”应急广播、新媒体等平台通报了全区疫情防控情况,消除了群众恐慌,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围绕少聚集,增强引导力。及时发布公交、客车停运、景区关闭、公共场馆闭馆等信息,引导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四、存在问题
一是新闻记者采访防护设备不足,如医用酒精、消毒液、紫外线消毒灯等紧缺,记者及设备消毒物资储备不足。
二是无线应急广播存在人为断电现象,xx维修人员少,不能迅速巡查维修。
五、下一步工作
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众志成城、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
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及时转播上级新闻发布会等,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发布,将权威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下传导,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做好防疫典型事例宣传推送。及时收集整理防疫战线典型事例,与上级媒体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工作,。
三是正确引导处置网上舆情。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搜集有关信息,回应网民关切,引导舆论方向。联合公安机关对造谣者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
四是尽快维修无线应急广播。鉴于xx维修人员不足现状,建议采取镇台联动模式,xx提供技术服务,各镇街参考xx镇的做法(xx已经安排工程升降车检修,检修速度很快),加快检修,确保宣传效果。
面对疫情蔓延,做为交通运输行业,防控责任,基地领导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动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认真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全方位把控将疫情风险降至最低,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响应行动,加强统筹部署
在基地党支部的领导下,基地快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基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收集上报、物资调配、防控知识宣传等。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办公室主任及相关成员正月初二便返回南昌,部署落实防控工作。在基地党支部、工作组的统筹部署下,基地全面展开防控工作,迅速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准备充足、行动有序、执行有力。
年前,疫情初露端倪,及时察觉疫情风险,抢先购置一批防空物资,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基础。年后复工后,基地疫情防控小组通过员工每日健康申报、人员返昌信息统计采取居家隔离7天的措施,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市外员工返程安全,加强复工人员管控。
(二)落实防控措施,织密防疫安全网
防疫物资准备。基地通过多个渠道足量采购口罩6000多个、酒精60多瓶、免洗洗手液151瓶、一次性外科手套7822双,额温枪15支等物资进行配发,艰难的度过了基地物资配发困难期,保障全体员工个人的疫情防护。
防控知识宣讲。除了日常防控之外,基地疫情防控小组还关注防疫期间员工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缺乏,通过微信、基地公众号等渠道为基地员工编辑疫情期间的防控指南若干篇,积极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全体员工克服恐惧心理,科学防控,为打赢这场战役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基地也关心员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处于居家隔离的同事的`身心健康,通过电话聊天,给与他们鼓励和帮助。
(三)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
针对国内地区疫情态势发展趋于稳定,疫情风险等级降至最低的情况下,基地疫情防控小组依旧将疫情防控做为第一任务来抓。面对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基地立即响应地方政府、公司号召,详细排查员工、家属及可能存在接触史7次,全力阻断疫情传播,确保了基地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申请防疫物资各类口罩17670个,防护服15套,护目镜75个,洗手液240瓶,有效的保障了机场一线员工的健康。
根据上级单位的防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对整体防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下发《江西基地疫情防控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西基地关于加强常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通知。基地疫情防控小组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严格实行疫情“零报告”,保证信息摸排、汇总、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到位。
当前,疫情随着形势越来越趋向平和,国内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放松警惕。立足疫情防控的新态势、新阶段,基地疫情防控小组将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冬季是流感等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面对新冠肺炎与流感“双流行”风险,常态化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基地防控小组将继续保持战斗状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我们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应急保障组由副区长某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某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xx分局等负责同志组成,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中共xx市xx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应急保障组临时委员会,整合力量、全员上岗、履职尽责,将防控工作落实在行动中、岗位上。组织开展“防控疫情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迎难而上、舍身忘我的工作斗志,提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科学高效。每天汇报物资供应、储备和计划采购等保障情况,接收各方面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物资等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按照所属行业下达到各部门进行采购。先后建立《物资发放审批流程》《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应急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流程及微信工作群,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保管、发放工作规程和台账,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
(三)全方位落实保障措施,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第一时间与xx超市签订生活用品保障采购合同,与xx公司签订医药物品保障采购合同,随时需要、随时调拨,努力满足各方面防护及生活需要;与区某服务中心建立物资、应急车辆紧急调用直通通道,保证及时调拨使用各类车辆;联系xx交警大队建立“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发放备案制度,主动帮助各供应企业解决运输通行问题;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应急资金某万元(先期拨付某万),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截止xx日下午5点,累计筹备各类防疫物资约xx万元(含已收货未支付款项)。其中消杀类包括浓缩84消毒液xx吨、84消毒液xx瓶、活性消毒粉xx吨、500ml戊二醛癸甲滇铵溶液xx瓶、电子喷雾器xx个、700ml抗菌洗手液xx瓶、消毒湿巾xx箱;防护类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xx万只、一次性手套xx万只、防护眼镜xx个、头戴式呼吸面具xx件;此外还筹集复方西羚解毒胶囊xx万盒,额温仪xx个、暖手宝xx个等。
(四)汇总梳理各类预案,做好疫情处突准备。调度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区医院、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梳理全区应对突发事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相关条款,形成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对接xx消防大队,指导提示出动力量做好安全防护、现场洗消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不足,尤其是防护服、护目镜、额温仪、口罩、消毒酒精等一线防护保障物资紧缺。
二是存在物资发放不及时现象。
三是医废物资回收处置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筹措各类物资。
二是进一步细化物资发放、使用及回收处置等流程,确保运转高效有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卡口、留观点等一线的物资保障力度。
四是全力做好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前的防疫指导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岁末将至,春节临近,人流、物流将呈现剧增趋势。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居民朋友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周边亲友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一、离民外出防控措施
1.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确需外出尽可能错峰出行,避开春运高峰期,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患有慢性疾病、60岁以上老人、孕妇等人群,要保持警惕谨慎出行,出发前建议听取专业医生的健康状况评价,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
2.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出行。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动态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提前了解前往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了解近期是否有病例或疫情发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出现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
二、来民返民防控措施
1.倡导外出务工和学习的居民朋友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可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亲朋好友表达您的心情和祝福。如确需返民过节的,提前3天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向返回地社区(村)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的要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提前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每日至少2只以上)、手消毒剂等,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返回后严格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措施。
2.凡是境外来民返民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社区(村)提前报备个人有关情况,包括入境时间、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期满时间及返回航班、车次等具体行程信息。国外入境来民返民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且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来民后须第一时间向辖区社区和村组报告,需继续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若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请第一时间到辖区集中隔离场所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3.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民返民人员,应在抵民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严格落实就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4.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民返民人员,如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7天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若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则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点留观并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移交社区(村)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7天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5.低风险地区来民返民人员请自觉执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外出请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
6.所有外省来民返民人员在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接到上级关于疫情期间民政工作要求的通知,镇民政所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全面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
一、加强低保、五保人员的排查,密切关注低保、特困人员等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加强民政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做好困难群体和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如果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上报。
二、坚持疫情期间“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原则,禁止人员大规模聚集。
三、切实做好孤困、留守儿童和困难老年人领域疫情控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和老年人登记造册,做好台账。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情况。同时协调村委会,对因疫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留守、孤困儿童和困难老年人提供临时照料和关爱。
四、在村内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群防群治。并且为各村发放防护、消毒等物品。
五、做好一站式服务。民政办与各村建立民政事务微信群,各村干部实时关注低保、五保和临时救助对象的生活、起居情况,保证他们正常生活,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出现任何问题。
六、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先救助后补手续,及时将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疫情期间共办理临时救助5户。
七、加强疫情期间的社会救助力度,高效、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尽量让他们少跑路,不跑路,坚持特殊时期特殊办的原则,在不违背原则条例下,简办手续,使群众及时的得到救助。
八、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加强疫情期间值守,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报告给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送诊,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早救助。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春节将至,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及探亲人员陆续返乡,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全力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保障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提倡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禁止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探亲旅游。老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建议不安排出行。提倡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已在牡丹区人员非必要不离辖区,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求商家提供“冷链三证”,不采购不明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时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进口冷冻生鲜食品存放、储存要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不提倡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冷冻食品。接触快递货物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三、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我区前要提前3天向所到社区、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及抵达日期,对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区人员实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
四、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不举办各类庙会、体育赛事、农村集市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人流量管控,防止人员聚集。50人以上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公共服务场所、交通场站、密闭场所时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重点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六、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制、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个人、家庭聚会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线上拜年,减少不必要的串门、走访。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做好全区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区委宣传部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宣传安排,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科学防范,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宣传舆论支持,取得阶段宣传成效,现将宣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宣传工作组,xxxx常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落实宣传组各项责任。制定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网络舆情导控工作预案》,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情况互通,小组内召开会议,及时高效推进各项宣传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压实责任
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宣传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防控工作安排;宣传我区防控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宣传各级各单位深入一线开展防控工作;宣传科学防控疫情知识;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抓社会宣传,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共发布户外广告牌xx块,各类电子显示屏xx块,标语横幅xx条,印制发布宣传单xx万余张,入户宣传走访xx万余次,以微信群、QQ群发信息xx万余条。
2、实抓新闻宣传,全面报道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区属媒体新闻宣传。区属媒体全员在岗待命,组建一线采防小分队,全方位报道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发布重要告示,全面宣传各级各单位工作进展及成效,突出宣传我区一线人员抗击疫情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在电视、网站、手机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刊发转发相关信息xxxx余条次。规范有序做好对外宣传。严格宣传纪律,第一时间发布我区首例确诊信息,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声音,并图文直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各界正确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持续加强全区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在电视、重点地段、电子屏等密集投放宣传标语,发布科学防控宣传资料。统筹区内区外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增强全区上下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狙击战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处置涉武舆情,坚决打击造谣者,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Ⅱ 疫情过后,建筑企业如何发展
当疫情开始蔓延,各地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建筑企业开工时间也受到了冲击。随着疫情的逐渐平稳,为了合理配置资源,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多个省份逐步复工。
(1)中小建企挑战与机遇并存
工人返工延迟,房地产、基建生产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因停工停产造成的人工成本、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库存成本都会上升。此次疫情对中小建筑企业将会面临巨大冲击,尤其是那些现金流不好、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的中小建企将遭遇严峻挑战。
对此,五部委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要求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目前国家还在陆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这对于多数中小建企来说也是一种机遇。
(2)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
这次疫情,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的建造速度让世界瞩目,个体建工人吃苦耐劳加班加点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医院的建造模式和施工管理等方面可以做更深入的研究,如何做到信息互通、电力供给、整体协调规划也是今后建筑业的研究发展方向之一。
另一方面包括云端监工这种模式,5G技术的运用,可能是互联网介入建筑领域的一个方向,此外还有卫生建筑建设等方面,也将成为新时代背景下,建工技术的发展方向。
Ⅲ 南京市房产局推出“四个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南京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返岗员工防控压力倍增,如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2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根据相关部署安排,南京市房产局做好"四个到位",要求防控方案制定、联动防控机制、人员安全防控、科学宣传等到位,来助力南京企业的复工复产。
首先是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南京市房产局制定《非住宅物业项目疫情期间复工准备工作指引》,以公告形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大厦管理的通告》。全面实施企业复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人员、物品、车辆出入的管控。每个物业项目配备至少 2-5 台红外测温仪,由专人执勤测量体温。认真执行疫情期间卫生消杀规范,保障复工期间疫情不蔓延。
其次,联动防控机制到位。市房产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促房地产企业、租赁平台和物业公司等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细化分工,明确防控专员,每日统计上报疫情情况,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人员安全防控到位。积极组织业主、企业提报统计员工信息,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后离宁人员的各项具体信息进行撒网式摸底调查。建立员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状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为符合复工条件的员工制作门卡或电子出入证。
同时,科学宣传到位。用卡通形象展示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用短片形式直观展示"清洁消毒参考须知",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深入传达到各个企业个人,营造群防群治、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Ⅳ 建筑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承诺书范文
建筑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承诺书范文 一
我本人 _________来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 乘坐的 _________来_________市_________ 楼项目参与工程建设,针对本次新冠状病毒疫情,
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来施工现场以前:
1.我本人身体健康,体温正常,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
2.我本人已居家隔离14天以上,在14天内未接触过患有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症状的人(含疑似)。
二、在工程施工期间:
1.觉得服从当地政府及公司对疫情防护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2.按要求,每天服从公司人员测量体温,并汇总上报公司项目部;
3.我除参与建设工地地点外,不会外出,有必须外出的,须经贵公司项目部书面同意;
4.在工作期间及多人场合,我必须佩戴口罩;
5.如我发热、咳嗽等症状随即上报并到中心医院或传染病院就医,绝不隐瞒病情;
6.我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我服从项目部及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
我已充分理解并知晓本次疫情对复工工作带来的潜在风险,以上承诺系我真实意思表示,对疫情防控工作我将严格服从当地政府及公司的管理,所以风险责任由我一人承担,我愿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
一、企业复产10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狠抓各项防控落实。
2.制度规范到位。根据企业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3.核查严格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查。
4.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
5.全程防控到位。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抓好环保、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
6.日常管理到位。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采取分区工作、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7.已经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
8.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9.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10.工作到岗到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员工复工“十必须”
1.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必须执行在疫情期间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
3.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
4.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
5.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
6.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7.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
8.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9.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
10.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
承诺人:
日期:
建筑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承诺书范文 二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建筑工地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项目承担复工期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现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防控机构已按要求组建到位,复工方案及应急措施按要求制定到位。
二、项目严格执行人员封闭式管理制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三、项目部已做好复工人员信息排查工作,复工人员全部为非集中隔离及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已对现场各类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上岗前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若发现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再进入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并立即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属地街镇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项目部已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 个、消毒药水 公斤、体温计 支、防疫药品 等;现场已设置临时隔离工棚2间。安排专人担任防疫专员,配备卫生员2人,复工期间将按规定每天开展现场疫情排查和人员体温监测,建立人员健康台账。
五.已对生活区进行全方位防疫消毒,强化人员的饮食、饮水、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对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确保每天至少一次消杀;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六、本项目已满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条件,已检查各类设备机械和安全防护措施,已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已对返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能确保工地安全运行。
本项目复工期间自觉接受社会和街道(乡镇)及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字):
承诺时间:年 月 日
Ⅳ 湖北发文:11+17!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网地产讯 20日晚间,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其中涉建筑行业11条,房地产行业17条。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6个月。
其中房地产措施主要包括合理调整监管措施、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给予税收减免支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
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调整监管措施
1.调整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调整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允许企业通过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可适度增加1-2个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人行武汉分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让的土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度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
4.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5.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当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应在竣工验收前结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6.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7.给予税收减免支持。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8.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9.拓展财政支持政策。用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对住房租赁试点企业予以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重大损失且有发展潜力的长租公寓企业,可纳入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地可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际,统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1.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企业保持资金链稳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续贷,为企业接续资金。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租赁住房开发贷款。拓宽住房租赁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业务。(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
12.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满足居民购房合理融资需求。对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鼓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适当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减免个人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其还款资金压力。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要求,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支持居民在市场利率下行期间降低利息支出。(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
四、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13.保障土地供应。各地要尽快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土地供应储备力度,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优化配置住房用地比例及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用地供给。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2020年计划供应且需要整理的土地,在疫情消除后加快拆迁平整进度,确保土地按时供应。适当调整土地公开出让交易方式,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优先采取网上交易,疫情期间原则上不组织现场交易。(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4.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规划、图纸审查、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房地产项目审批手续办理速度。完善抵押贷款、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线上服务。对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简化业务流程,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武汉分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5.容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安全管理
16.完善履约监管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履约监管方式,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疫情消除后恢复正常的履约监管。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并不收取违约金。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矛盾纠纷排查和研判,及时妥善处置,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7.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房地产售楼处、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复工前要做好防疫预案,强化防控物资保障,严格实行人员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疫情期间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大规模现场促销活动,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行业用工保障。开展建筑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建筑业企业优先就近招用本地农民工,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人员。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强化疫情风险管控,引导建立安全有序的建筑用工市场。(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的建筑业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2020年6月30日后,银企双方可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中标政府投资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凭施工合同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应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工程款支付体系。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格执行合同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合同约定,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住建厅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推行资金替代机制。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保函保单的担保机构和格式,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建筑业企业以保函保单替代各类保证金。已收取的保证金到期后应及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对弄虚作假不能履约的保函保单,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将违约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发挥信用体系的联合惩戒作用。(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合理分担疫情损失。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因疫情导致施工、经营停滞的,停滞期间的项目损失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协商分担。对于疫情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应充分考虑疫情停工损失和建造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确需调整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因疫情防控需要,工地现场的防疫设施改造、防护物资消耗、劳务人员“点对点”包车运输、人员留观隔离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成本,由发包方承担。各地要及时准确发布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在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每半个月更新一次主要建材的市场指导价信息,为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提供依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保障物资材料供应。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建筑材料及设备运输、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加强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上涨等问题。着力提升省域内砂石等主要建材的产能,优先保障供应省内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七、合理确定项目工期。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合同工期应予以顺延,严禁盲目压缩合理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顺延时间除从2020年1月24日起至项目获批复工之日止外,原则上还应增加不少于15天的施工现场准备期。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八、加大项目招投标支持力度。对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优秀企业和个人,各地应在今年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给予专项加分,但在百分制评审中企业最高加分不应超过2分,企业人员最高加分不应超过1分。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对涉及疫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急需、群众生活急需的重大民生项目可列为应急抢险类项目,项目单位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非招标竞争方式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九、支持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校企、院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对高端智力资源的引进,各地要在放宽落户条件、提供安居保障、帮助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切实支持。积极推荐我省优秀建筑设计人才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证照,缩短审批时间。创新项目监管方式,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项目特事特办,建立绿色通道,推动尽快实施。完善服务企业机制,搭建诉求响应平台,及时纾困解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政务管理办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自身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完善,上一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发生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实行精准监管、重点帮扶。实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监督指导,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风险点,实现点对点“网上会诊”,确保项目质量、工程安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6个月。
Ⅵ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总结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我市建筑工程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后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工程节后复工工作,组织开展对所有在建工程的检查,审核复工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工程,坚决不予复工。 2、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 3、工程项目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我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4、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5、各监理企业应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节后项目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发现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及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措施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上报我站。 我站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如发现相关工作不到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仓促复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Ⅶ 房地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转变营销模式 蓄力长远发展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王日晨)近日,各地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目前,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陆续复工,一方面加快推进和实践线上营销模式,保“钱袋”应对当前挑战;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土地储备,添“粮草”蓄力长远发展。
多地出台政策 保持市场平稳
疫情发生以来,在房地产用地及开发建设领域,各地采取了土地出让中止、建设项目暂停、复工延期、售楼处暂时关闭等一系列措施。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运转也一同经受着考验。
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多地也在有序推动房地产和建筑业复工复产。
2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从复工复产、为企业减负、信贷支持、住房公积金服务、防疫支持、防范法律纠纷等六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政策,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2月24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持续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文要求,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坚决把疫情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一位房企负责人表示,当前房企最难的是现金流短缺。弥补现金流的主要途径是在疫情可控的前提下,降低预售门槛、提早开工复工、保障建材供应、畅通物流运输、延缓偿还债务、延后税费缴纳等,帮助房企增收节支。他认为,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增加企业投资信心,扩大市场供给,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不仅能够一定程度上确保房企持续稳健经营,对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积极争取政策扶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企业现阶段还是要打开销售回款的通道,尽量保持较快的去化速度。另外,就是拓宽融资渠道,在资金层面上获得更多低成本的融资扶持。
房企谋变求存 蓄力长远发展
此次疫情,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房企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
为应对售楼处关闭,促进市场活跃,一些房地产企业纷纷转变营销模式,开通商品房线上售楼平台,运用互联网平台的力量,发挥在线售楼平台优势。同时,结合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在特殊时期里积极应对变化,主动拥抱变化。
自2月13日起,恒大全面实施网上购房,并于18日启动75折特大优惠。据恒大统计数据显示,13日至15日网上认购累计47540套。截至18日,恒房通平台6天累计网上认购房屋68019套。到本月29日网上认购将达到15万套。
此外,融创御河宸院借助贝壳VR售楼部线上开盘,推出1472套房源,当天在线认购突破千余套。
房企内部人士说,大家的共识是疫情只是短期影响,线上营销主要是蓄客和预收订金,为后期销售落定创造条件。
“互联网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地改变了我们的消费习惯,而中国的购房群体已经往新的趋势上来转移。”空白研究院创始人杨现领认为,线上交易将为整个行业带来阶段性的或者趋势性的结构性变化,重新塑造或者重新定义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未来。
房企在推进转变传统营销模式的同时,近期也开始在土地市场上活跃起来。
2月25日,华润+北科建+中交联合体以76亿元拿下北京海淀一宗地块,该地块的起拍价为60.34亿元,溢价率25.95%;2月18日,绿城斥资80.48亿元竞得北京两宗不限价宅地;2月14日,绿城以63.6亿元竞得一宗地块。据统计,从2月11日开始,北京已经进行了四场土拍,累计出让10宗地块,总计439.89亿元,绿城、首开、中交、首创、住总、华润、北科建、北京建工等均有所获。
除北京外,20日,香港怡和集团附属香港置地联合体以310.5亿元竞得上海徐汇滨江西岸金融港地块,并一举刷新内地土地总价纪录。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对此表示,近期拿地活跃的都是一些央企、国企以及地方性优势企业,在资金上较为充裕。目前土地价格相对合理,形成了拿地窗口期,账上有余钱的房企自然会出手。
“越是处于头部的房企越是在抢先拿地。”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认为,趁着当前好的时机去获取成本低、位置更佳的优质地块,布局未来,是房企下一个阶段能否实现更大规模化的突破和弯道超车的先决条件。
Ⅷ 住建部13条政策推动工程分级复工: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十三条重要举措,其中明确,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摸排,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同时,要求加大扶持力度,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通知》指出,要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
而对于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
在开复工期间,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通知》指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程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强化进场人员开复工前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等交底,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在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方面,《通知》显示,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
同时,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开展建筑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本地农民工,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
此外,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知》亦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有开复工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时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出场信息,实行体温检测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对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工程项目,要明确施工区域,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管控人员流动。有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做到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相对隔离,并对施工现场划分作业区域,根据作业特点定时记录区域内人员信息。
以下为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一)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摸排,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
(二)切实落实防疫管控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重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短缺等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已开复工项目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开复工后不发生重大疫情事项,全力服务国家疫情防控大局。
(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开复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近期拟开复工项目,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鼓励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可以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程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强化进场人员开复工前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等交底,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二、加大扶持力度,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四)严格落实稳增长政策。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
(五)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分担。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要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跟踪测算和指导工作。
(六)加大用工用料保障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工人返岗、建筑材料及设备运输、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加强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做好人员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开展建筑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本地农民工,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在岗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复工补助资金,对农民工包车、生活、培训等提供补贴,解决农民工返岗的后顾之忧。
(七)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八)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有开复工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时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出场信息,实行体温检测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对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工程项目,要明确施工区域,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管控人员流动。有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做到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相对隔离,并对施工现场划分作业区域,根据作业特点定时记录区域内人员信息。
(九)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更多通过线上方式布置工作、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召开会议、汇报情况、招聘队伍、采购建材和机械物资等,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建筑信息模型(BIM)、无人机等技术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聚集和无序流动。
(十)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一律采用线上办理。对涉及防疫防控或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招标。大力推行施工许可线上全流程办理和电子证照,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在线申报、在线审批、自行打证”模式,不再经政府办事窗口现场办理。
(十一)推动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行资质申报、审批、公示、公告等业务的“一网通办”,鼓励采用邮寄等方式领取证书。各地可进一步扩大审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减少资质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十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工作。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开复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负担和损失,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十三)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的监测分析和指导监督,落实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复工的监管,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及时上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了解市场运行情况和企业诉求。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打造各方协力、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
Ⅸ 柳州市出台通知 支持全市建设工程有序复工复产
据了解,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按照《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关于做好全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支持全市建筑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建筑业发展。
2月17日,柳州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印发支持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9号文件,提出全市各重点工程项目及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复工开工。
资料图
通知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全市各重点工程项目及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柳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6号)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复工开工。各监理、检测、招标、造价咨询等生产服务企业也要按要求尽快组织复工开工。
二、各建设单位应积极鼓励本地企业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的复工开工。
三、参与我市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含农民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属柳州市人员,可直接进入各项目工地开展施工,由工地进行封闭管理。对重点疫区来的人员要严格按柳州市防控工作要求集中隔离后方可进入工地复工开工;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寻找场所并报市防控办检查批准后对重点疫区来的人员进行单独隔离。鼓励承包人和监理企业从疫情非重点区域安排包车成建制接回基层班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对接联络。
四、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市安委及防控办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及防疫防控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同时各企业应多渠道多方位组织对水泥、沙石等原材料及防疫物资的供应,确保满足项目建设和生产需要。
五、做好疫情期间的招投标服务工作。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民生或市政等方面的,招标人可提出申请,经市住建部门备案后,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交易活动,确保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六、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复工开工申请线上审批。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利用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及原有建设工程质安管理系统中增加开发的疫情防控模块,各建设项目可通过网络办理复工开工申请,线上完成申请及审批。
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费用。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确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追加。
八、落实工程合理工期。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九、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抓好政策落实。
十、实施项目联络员制度。各级住建部门、项目业主要对施工现场派驻项目联络员,与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人员一起,对项目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物资准备、疫情防控、施工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Ⅹ 杭州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疫情防控要注意哪些事项
从2月2日起,杭州全市域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疫情防控从严落实《关于加强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33号)要求,聚焦节后复工关键节点的重要人群、重大工程、重点环节,全面落实落细全方位防疫措施,按照“一工地一方案”要求,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从严落实疫情排查管控“三个严”,开复工疫情防范和安全保障“五个不得”和工地内部环境卫生“两严两禁两减”,确保建设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科学、有效、到位。
节后复工准备怎么做,有哪些注意事项?15个专业权威回答您,往下看。
1、建筑工地什么时候复工?2月9日24时前房屋市政建筑工地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在该时限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区域作业办公。
2、建筑工地人员返回有哪些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在2月9日前到岗,根据各项目的复工需求,编制用工计划报属地监督机构。其他人员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在2月9日后逐步有序返杭;湖北省、温州市、台州温岭市、台州黄岩区的职工和工人,要求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劝告近期不要来杭。项目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
3、建筑工地返回人员现场排查怎么做?建立严格的门岗信息排查制度,全面排查每位返回人员情况并建立健康卡,每日向监督机构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从严落实“五个一律”,即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隔离观察14天;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
4、建筑工地返回人员隔离措施怎么做?
凡是外地返回工地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7天,如来自湖北、温州市、台州温岭市、台州黄岩区等重点疫区,或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体温状况正常的新进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总包单位负责落实场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街道进行集中收治。
5、隔离期间人员健康监测怎么做?
重点关注隔离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检测并逐一登记。隔离期满,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作业。
6、疫情防控时期建筑工地节后复工要做哪些准备?
2月10日起,凡是申报复工项目都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和严格的防疫防控措施。除了机械、人员、物料准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外,要按照“一个工地一方案”,建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专项方案,明确区域消毒、返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确保复工人员安全。
7、项目复工安全生产要具备哪些条件?主要是安全基础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临时用电是否满足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要求;起重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体内容见《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
8、项目复工要具备哪些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等原材料来源已落实;工程建设渣土消纳场地、渣土运输队伍已落实到位。
9、项目复工要做好哪些防疫防控措施?一是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二是防疫物品落实到位,项目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卫生防疫用品(口罩、消毒液等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三是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四是按要求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生活、办公、作业区的消毒工作;五是现场按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具体详见杭州市建设工程复工申请表。
10、节后复工申报核查步骤有哪些?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后,对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和防疫防控措施进行核实,监督员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11、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消毒有哪些要求?重点把握节后复工期间每天定时定点消毒,指派专人负责,早、晚两次对上述场所和设备进行消毒作业。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
12、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怎么做好日常防控?认真做到“两严两禁两减少”。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
13、节后复工期间人员防护宣传怎么做?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疾病相关信息,引导工地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在不影响当地医疗卫生等一线部门防疫物资保障的前提下,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14、节后复工期间参建人员管理怎么做?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提倡采取网络办公、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次数。发现发烧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15、项目复工期间要填报哪些表格?《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工地用工计划表》由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填报后提交属地监督机构。《建设项目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参考)》由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分别填报,经项目经理或总监签字认可后,留存各自项目部。《杭州市在建项目新进(返)杭人员情况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统计后,报监理单位汇总核实,每日报属地监督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复工申请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送施工单位或区域公司复查同意,经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属地监督机构批复。每日信息报送时间为当天16点前,特殊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