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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2-12-20 02:42:56

❶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一、深刻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快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1986年以来,我省连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五年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省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在全社会树立和培育知晓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风尚和行为习惯,还需要做大量长期的艰苦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二、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至上权威。重点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和基本特征,特别是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诉讼法律等基本法律,努力使全体公民掌握和遵守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结合“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宗教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共权力、加强监督制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廉洁从政。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加快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和行为习惯,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深刻理解宪法和法律的精髓,强化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受法律制约的民主法治观念,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尤其要认真学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带头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等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使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的实践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守法习惯。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的经营和管理人员应当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加强对城乡基层群众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自治。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守法意识。四、丰富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紧扣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社会热点问题,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发挥政府网和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组织要结合办案向当事人和相关群众讲解宣传法律,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对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律进寺院、进景区、进工地、进集贸市场等场所,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组织公民进法庭旁听庭审,接受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阵地作用,统一编制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教材,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和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支持普法讲师团面向基层开展法律宣传讲解活动。鼓励全社会创作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产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一、全面实施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把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努力开展与广大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公民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公民牢牢掌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各级领导干部要熟练地掌握宪法知识,认真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三、认真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青少年要从小接受法制教育,掌握公民应当懂得的基本法律常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干部的法律培训和流动人口、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农村村民、离退休人员、待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四、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要立足于全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推动依法治省进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地方社会各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积极开展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整顿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农村普遍推行民主选举、民主议事和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在城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引导、规范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五、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和组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每家每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六、各级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根据本决议和“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注重发挥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坚持实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促进由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严格依法办事。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视察活动、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本决议的贯彻执行。

❸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标语

马克思曾说:“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一旦不再适应社会关系,它就会变成一叠不值钱的废纸。”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即,我整理了其宣传标语,欢迎参考。

1、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2、恰到好处的法律法规,许你三生三世的幸福。

3、法生于文明,寓于道德,行于你我。

4、人人守法,处处和谐。

5、知法走进千万家,守法之路你我共参与。

6、美好人生,法制同行。

7、法律是航海的指南,指引着我们驶向正道。

8、智者知法,愚者娱法。

9、知法守法尊法,从你我做起。

10、青春是一张白纸,只有守法才能保持白纸的洁净!

11、法照青春缀明亮,律戒年华添芳香。

12、读书增长知识,守法促进和谐。

13、道德在心,法理在行。

14、让法之花开满校园,让法香溢满二师。

15、读书进德修业,知法律己立身。

16、“碰瓷”碰不到你的身边,却讹掉你的良心。

17、宁可头上发型乱,不可心中无法律。

18、和谐进校园,法制作先锋。

19、以人为本,法治中国。

20、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21、法制,让生活更美好!

22、法律常识需知道,远离犯罪维权益。

23、既然青春留不住,何不知法懂法守法。

24、花信耳顺,年华似水;守法遵规,幸福相随!

25、让法律的种子撒播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吧!

26、学法始于心,守法践于行。

27、沿循法制轨迹,铸就强国传奇,实乃吾辈使命。

28、二师是我家,守法靠大家。

29、悟法之生,不亦君子乎?

30、法,平之如水,不直而去。

31、惟余以法自绳己,而乃秉律治国家。

32、人人爱法,法爱人人!

33、学法丰富自己,守法和谐校园。

34、法律——美好生活的通行证。

35、法律代表公正,是我们思想、行为的终极审判者。

36、莫违法,浊了少年心!

37、法明于身利于己,律严于己善于行。

38、让法治成为你我心中的标杆。

39、人人讲法制,法制为人人。

40、法如猛虎,细嗅蔷薇。严而有为,走在历史前沿。

41、愿有法治常相伴,当以法字在心头。

42、法律无小事,常识人人知。

43、牵手共建和谐校园,莫让“投毒”事件重演!

44、明辨法律黑白线,远离违法黑污点。

45、知法且守法,法制和谐靠大家。

46、人生走遍千万里,法律牢记在心里。

47、民以法为本,行以法为准。

48、知法于心,遵法于行。

49、徒法不足以自行,无法不得以安宁。

50、为人师表,与法同行。

51、人人都当好市民,决不骚扰110!

52、法律是守法公民的`护身符,也是违法者的照妖镜。

53、春风十里,不如法理。

54、和谐校园,普法先行。

55、明德之广崇,树法之信仰。

56、知守法律,人人有责。

57、勿以爱国之名,行生乱之事。

58、锦瑟华年,莫要知法犯法。

59、青春激昂,放飞自我,与法共舞。

60、法存于心,法始于行,法止于刑。

61、条条大道法先行,里外方圆法护航。

62、与法制相伴相行,让人间天下太平!

63、以法克己,以律守则。

64、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塑造二师和谐校园。

65、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让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校园。

66、懂法守法,人情的温度;学法用法,时代的态度。

67、法海不是不懂爱,大概只是不懂法。

68、和谐拂大地,法制溢神州。

69、百行德为先,万事法为首。

70、二师学子,进德修业,与法共道。

71、凝聚法制之权威力量,汇贯大学生之气宇轩昂,弹奏和谐社会之千古绝唱。

72、青春作伴,以法育人。

73、法制护航,乘风破浪。

74、法律伴我行天下,我记法律于心间。

75、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76、有一种幸福叫守法!

77、遵纪守法你我他,幸福生活靠大家。

78、吾校熟法吾遵法,法守吾校法尊吾。

79、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

80、我青春,我守法,我快乐!

❹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我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的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自治区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于会前请假。在拉萨居住或工作,选区在各地区的代表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请假,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批准;在地县居住或工作的代表,可以向选区所在地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请假,由各地区工作委员会批准,并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备案;选区在拉萨市的代表,应通过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请假,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批准。
拉萨市、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于会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请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许可。
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向所在代表团团长请假,由团长批准,并报大会秘书处备案。
代表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通知代表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并予以公告。第四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有权依法提出议案。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附有法规草案或者修正案草案。
议案应在主席团规定的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前提出。第五条提议案的代表可以受邀请列席议案审查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会议,发表意见。第六条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有权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并用书面的方式向主席团说明推荐的理由。第七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质询案,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会议期间作出答复。答复的方式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第八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的罢免案必须写明罢免对象及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依法提出申辩意见。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联名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提议应写明调查的对象、问题、内容和要求,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第十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有关法律和《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十二条代表应当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组织的代表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向组织活动的机关请假。第十三条代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的活动。第十四条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二)围绕法律、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和视察;
(三)联系人民群众,走访选民,听取并收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学习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及主席、副主席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❺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忠于宪法,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要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省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爱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省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二、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在做好全省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并探索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做好青少年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三、努力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从实际出发,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维权。深化农村、社区等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四、强化大众传播媒体和新闻通讯单位的社会责任。要大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公共服务性和社会公益性。各大众传播媒体和新闻通讯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帮助的重要渠道。各文艺团体要繁荣法制文艺创作,提高法制文艺作品的质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重视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和农村基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形成多渠道、多手段、全方面、广辐射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和健全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城乡法制宣传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工作实效。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落实本决议,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❻ 如何以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崇尚法治氛围

第一,法制宣传教育要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要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一种社会氛围,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制理念,特别是要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要通过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素质,引导群众顾全大局,维护稳定,引导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的来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总的意思就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能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舆论环境。

第二,法制宣传教育要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当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还不够高,处于改革的年代,由于改革的深化,也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使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切矛盾也可能比较凸显。要解决好这些问题,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我们的各级政府能够以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办事,把解决矛盾和冲突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严格按照法律职责来履行好职权,行使权利。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我们的各级政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着眼于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能够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防止社会各种矛盾的激化。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可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有序。
第三,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促进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各级政府掌握着绝大部分公权力,行政机关能否代表国家正确的行使行政管理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否受到合法保护,关系到社会关系是否和谐。所以行政人员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强,坚持依法行政,就能做到政令畅通,被管理者心悦诚服的接受,能够积极配合,也能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必须加强对公务员法制教育,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人的法律素质,确保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来行使权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及时避免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友爱的、新型的社会管理关系。

第四,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重点内容上我们要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要把宣传重点放在与广大群众利益最直接、群众生产最需要、群众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制知识和观念上。再就是创新形式。

创新形式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着五五普法的启动,我们也进行了研究,我们觉得在这样几个方面创新形式。要把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结合起来,要把法制宣传运用于法律服务之中,通过以案说法、一对一的服务来进行法制宣传。

我们在实践中看到,你要讲大课的形式,很多群众不关心法律,他听不进去。他遇到了法律问题,找到你进行咨询的时候,他这个时候特别关心法律规定和法制精神。我们想在今后五五中的重点就是要通过法律服务来进行法制宣传,通过一对一的、以案说法的形式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增强他依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们也采取了一些做法,比如在每个社区特别是接到设置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动员有法律专长的人员来参与服务站的工作,居民有问题可以随时问到这些人员。
再一个形式就是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市民接受法律知识的途径95%来源于电视。怎么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今后五五普法中要解决的问题。所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设定专门的栏目,要把法制宣传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要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这些新闻媒体的作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❼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2011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省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条代表依法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代表本人和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好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第四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五)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宣传、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六条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代表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书面请假。第七条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的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并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决定不列为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报告。第八条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第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乡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按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第十条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候选人;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依法提出的候选人提出意见。对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省、州(市)人大代表参加表决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乡级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副主席、主席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的理由。

❽ 人大代表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方面应做哪些工作

应发挥人大代表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代言作用。《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所以说代言职能是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各级人大代表必须经常联系选民,随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将群众合理合法的建议意见及正当要求及时反映到有关国家机关,体现在各项决策中,真正做到替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
二是桥梁作用。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又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既要向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又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所以说,各级人大代表既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又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决策作用。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还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进行任免,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权力,每位代表都有一票的权利,代表对每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着人大决定权的有效行使,每一项议案的通过,都是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的结果。所以说,参与决策是各级人大代表的主要职权,只有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转,才能广泛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做出正确的决议决定。
四是监督作用。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而这一权力正是通过全体代表的作用来实现的,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决议决定、依法进行人事任免,甚至提出质询案、特定问题调查案等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闭会期间,通过执法检查、视察检查、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以及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所以说监督也是各级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五是协助作用。《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各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所以说,人大代表一方面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宣传鼓动作用,保障和促进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另一方面是通过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政府更好地为人民办事,使人民更好地支持政府工作,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动工作。

❾ 法律宣讲具体内容怎么写

法律宣讲的主要内容

(一)《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二)《劳动合同法》专、《物权属法》、《仲裁法》等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有关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有关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结合地区、单位实际需要学习的有关法律法规。

❿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怎么写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怎么写,我们来看看。

1、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2、恰到好处的法律法规,许你三生三世的幸福。

3、法生于文明,寓于道德,行于你我。

4、人人守法,处处和谐。

5、知法走进千万家,守法之路你我共参与。

6、美好人生,法制同行。

7、法律是航海的指南,指引着我们驶向正道。

8、智者知法,愚者娱法。

9、知法守法尊法,从你我做起。

10、青春是一张白纸,只有守法才能保持白纸的洁净!

11、法照青春缀明亮,律戒年华添芳香。

12、读书增长知识,守法促进和谐。

13、道德在心,法理在行。

14、让法之花开满校园,让法香溢满二师。

15、读书进德修业,知法律己立身。

16、“碰瓷”碰不到你的身边,却讹掉你的良心。

17、宁可头上发型乱,不可心中无法律。

18、和谐进校园,法制作先锋。

19、以人为本,法治中国。

20、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21、法制,让生活更美好!

22、法律常识需知道,远离犯罪维权益。

23、既然青春留不住,何不知法懂法守法。

24、花信耳顺,年华似水;守法遵规,幸福相随!

25、让法律的种子撒播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吧!

26、学法始于心,守法践于行。

27、沿循法制轨迹,铸就强国传奇,实乃吾辈使命。

28、二师是我家,守法靠大家。

29、悟法之生,不亦君子乎?

30、法,平之如水,不直而去。

31、惟余以法自绳己,而乃秉律治国家。

32、人人爱法,法爱人人!

33、学法丰富自己,守法和谐校园。

34、法律——美好生活的通行证。

35、法律代表公正,是我们思想、行为的`终极审判者。

36、莫违法,浊了少年心!

37、法明于身利于己,律严于己善于行。

38、让法治成为你我心中的标杆。

39、人人讲法制,法制为人人。

40、法如猛虎,细嗅蔷薇。严而有为,走在历史前沿。

41、愿有法治常相伴,当以法字在心头。

42、法律无小事,常识人人知。

43、牵手共建和谐校园,莫让“投毒”事件重演!

44、明辨法律黑白线,远离违法黑污点。

45、知法且守法,法制和谐靠大家。

46、人生走遍千万里,法律牢记在心里。

47、民以法为本,行以法为准。

48、知法于心,遵法于行。

49、徒法不足以自行,无法不得以安宁。

50、为人师表,与法同行。

51、人人都当好市民,决不骚扰110!

52、法律是守法公民的护身符,也是违法者的照妖镜。

53、春风十里,不如法理。

54、和谐校园,普法先行。

55、明德之广崇,树法之信仰。

56、知守法律,人人有责。

57、勿以爱国之名,行生乱之事。

58、锦瑟华年,莫要知法犯法。

59、青春激昂,放飞自我,与法共舞。

60、法存于心,法始于行,法止于刑。

61、条条大道法先行,里外方圆法护航。

62、与法制相伴相行,让人间天下太平!

63、以法克己,以律守则。

64、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塑造二师和谐校园。

65、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让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校园。

66、懂法守法,人情的温度;学法用法,时代的态度。

67、法海不是不懂爱,大概只是不懂法。

68、和谐拂大地,法制溢神州。

69、百行德为先,万事法为首。

70、二师学子,进德修业,与法共道。

71、凝聚法制之权威力量,汇贯大学生之气宇轩昂,弹奏和谐社会之千古绝唱。

72、青春作伴,以法育人。

73、法制护航,乘风破浪。

74、法律伴我行天下,我记法律于心间。

75、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76、有一种幸福叫守法!

77、遵纪守法你我他,幸福生活靠大家。

78、吾校熟法吾遵法,法守吾校法尊吾。

79、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

80、我青春,我守法,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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