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民法典第236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也就是说,三娃必须把房子还回来。”检察官公布了正确答案,乡亲们“如梦初醒”。
这个场景是今年6月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在该区铜鼓镇刘骥村开展“解读民法典,宣讲到乡村”活动的一幕。一传十,十传百,听说民法典讲得好、很实用,周围镇村纷纷联系上检察官预约了接下来的“普法档期”。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宣传的重中之重。”在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看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学习民法典,更要将其当作一种公民法治素养的养成和民法精神的熏陶,培塑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法治观。”
近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金倩如走进该县新光村,用地道的浦江方言为村民讲解民法典,同样赢得村民点赞。浦江县检察院专门组成了民法典宣讲团,自编自导自演开办普法小剧场,将民法典知识以听得懂、看得明白的方式传递给村民。
“检察官播放的视频虽然只有1分钟左右,但是看完就能明白说了什么道理,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就知道该怎么办了。”浦江县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金振焕说道。民法典宣讲团自今年7月1日成立以来,已到基层开展民法典宣讲15次,听众达5000余人次。
据了解,近年来,各级检察院利用国家法律颁布实施或者特殊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已成为国家法治宣传道路上一道独特风景。
典型案例成普法“金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
公平正义不是抽象概念,可以通过具体的案例去体现,法治信仰不能一朝一夕养成,同样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增强。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将案例作为普法的“金矿”,通过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的方式,以案释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普法效果。
民航总医院杀医案、操场埋尸案、涞源反杀案……纵观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有一个鲜明特点:用典型案例讲故事、讲政治、讲法治。
“案例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也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围绕案例讲法治,越讲越清楚。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案例,不仅仅是中国检察故事,更是中国法治故事。”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说。
正如这位负责人所言,讲好法治故事,不仅能体现司法进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同时也能立足案例宣传党和国家的司法政策、宪法法律精神,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素养。
近年来,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2020年11月27日,最高检专门发布了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这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是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使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成为全民普法的法治公开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保护正当防卫者和见义勇为人的合法权益,弘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以每周一次的频率,发布了十批55件涉疫情典型案例。
十批涉疫典型案例形象、生动地向全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号——疫情防控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大局,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要求和制度规定,服从并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此,网友评论说典型案例“接地气,发声及时,打击精准,维护稳定,战‘疫’有功”,感受到“战胜疫情靠大家,法律法规保大家”。
2.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疫情期间如何体现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原则,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科学立法,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组织编制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机构设置和组织编制方面法律的根本依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加快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组织编制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完善机构和编制方面的党内法规。协调发挥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的作用,把党政机构统筹起来考虑、设置,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机构新格局。要完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方面的规定,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和编制,充分发挥法律引领、推动、保障机构改革的作用,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平稳、有序开展。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现组织法定,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奠定制度基础。
深化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要做到职责明确;在履行职能和行使权力上,要做到依法行政。要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转变政府职能,解决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整合办事机构,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简化办事手续环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发挥法治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把握好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的关系。实现改革与法治相向而行、同步双赢,要求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要按照改革方案和政策要求,全面清理与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相关的法律法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为机构改革扫清法律障碍,为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凡涉及法律设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事项,应当及时启动法律修改和废止程序,确保在法治的框架内推动改革。只有将改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的方式推动改革,以刚性的制度管权限权,才能增强改革的合法性与权威性,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十三届全国人大修改宪法,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用一节五条的篇幅规定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性质、组成、体制、权限和程序等重大问题,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是为了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源、于法有据,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用法治的方式促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又要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 在抗去疫情中.如何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1、建设完备法律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也是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的前提。国家的善治需要良法,法治意识的形成也需要良法。越是强调法治,越是需要设立更高质量的法律。
2、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普法教育规划,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宪法和法律的专题学习。
3、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构建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法治行业、法治单位创建为支撑,以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体系。
(3)法治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扩展阅读:
法律意识的分类
依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
1、个人法律意识是具体的个人对法律现象的思想、看法、意见和情绪,它是个人独特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经历的反映。
2、群体法律意识是指家庭、集体、团体、阶级、阶层、民族、政党等不同的社会集合体对法的现象的意识。这种法律意识是最为复杂的。
3、社会法律意识是指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对法律现象的意识,是一个社会中个人法律意识与各种群体法律意识相互交融的产物,因此这种法律意识往往是对一个国家法制状况总的反映。
4. 如何理解“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
国奉圭臬,治依良来法。自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即便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也绝不允许突破法治底线。“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蕴含着党领导广大人民应对历次重大挑战的实践智慧,疫情防控越到最吃劲的时候,就越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以统筹各方力量,兼顾不同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5. 幼儿园依法治校、疫情防控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和助推作用
有利于孩子们的健康,保护了幼儿园的安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幼儿园依法治校、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政府、广大人民以及幼儿负责人的态度。学校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在严峻的形式之下,更应该落实政策,筑牢防疫屏障,有利于加强师幼健康安全的意识,提高师幼的防疫意识,尽职、尽责、尽心地守护全体师幼的安全和健康。
6. 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总的来看,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是比较健全完备的。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国已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效法律制度保障,也为各级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采取防控措施,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控活动提供了相应法律依据。其中,针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应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要认真评估并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等,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建立人工繁育饲养强制许可制度,就饲养物种、交易物种、食药用物种以及利用用途与范围等做出详细规定;认真评估并补充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关于疫情信息发布、疫情疫区级别划分、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应急物资保障、法律监督等制度设计;加快启动社会补偿法、紧急状态法、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为抗疫阻击战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撑。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目前,我国已建立了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但在成绩的背后,也反映出一些短板、漏洞和弱项。从执法层面看,应抓紧研究解决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反映出来的执法体制权责脱节、执法机制对接不顺畅、执法资源不对称、执法力量不匹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治思维不到位、执法理念跟不上、治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在后续依法应对、依法防控工作中,要从坚持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应急法治原则,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查漏洞、补短板,着力完善重大疫情依法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依法应急管理体系。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保障民众生存权、治疗权;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保障民众知情权,切实做到依法预防、依法防控,彰显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决心和诚心,体现依法行政的治理效能和制度优势。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全民守法是基础。疫情防控时期是不同于寻常的特殊时期,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出台一些特殊措施,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每个公民都应该理性看待特殊时期的防控举措,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实现全民守法,首先就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使全体公民知法懂法。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领域,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案说法、生动普法,让人民群众真正熟悉法律规定,明晰行为边界,知晓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要着力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这次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考。中共中央的方针是“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空、精准施策”,我们要高度重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工作早日战胜疫情!
7. 新冠疫情的四好是什么
新冠疫情四好是:1传好“单子”,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点“摇身一变”成法治宣传新阵地的作用,2喊好“喇叭”,充分发挥防疫“大喇叭”,让干部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疫情相关法律知识的作用。3通好“视频”,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发挥微信视频通话的“零距离”“免接触”作用。发好“圈子”充分发挥微信朋友圈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的即时便捷的宣传作用。
8. 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标语
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标语(精选110句)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肯定对各类标语都很熟悉吧,作为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宣传状态,标语持续见证着每个时代的变迁。那些被广泛运用的标语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标语,欢迎大家分享。
1、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2、出门记得戴口罩,人多不要凑热闹。
3、多一些关怀、关爱,会在寒冬里打心底感受到温暖。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5、复工复学要注意,观察两周看体温,如有症状早报告,尽快就医别迟疑。
6、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7、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不聚众、不聚餐。
8、拒野味、不聚会,亲友情、网上叙,少出行、莫大意。
9、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10、打疫苗讲科学,严防控,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外,用公筷,健康码。
11、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2、亲戚不走,明年还有,朋友不聚,回头再叙。
13、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14、科学防治战胜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15、注意防护保护,不恐慌,不造谣!
16、外地来客要报告,避免疫情不知道。
17、疫情来袭,我们用爱守护你。
18、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支援疫情防控。
19、亲戚不看,还有明日。朋友不聚,灾后再叙。
20、真情温暖你我,大义守望相助。
21、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
22、不走亲,不扎堆,不聚餐,不到人群密集处。
23、外出戴口罩,进门洗手好,口罩不乱扔,疫情早赶跑,大家有功劳。
24、依法科学防控,及时诊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5、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6、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严密防线。
27、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28、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到公共场所,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所在地区。
29、科学防控疫情,文明实践随行。
30、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31、重科学,听官宣,谣言消息莫去传。
32、健康防护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
33、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34、弘扬垃圾分类新风尚,做好防疫废弃物回收处理。
35、整治环境卫生,扮靓美好家园。
36、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生活习惯。
37、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
38、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
39、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40、向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致敬!
1、年过年不串门,串门只串自家门!
2、希望大家都少出门,出门记得戴口罩
3、比戴口罩:科学丢弃,不传病毒!
4、戴口罩勤洗手不给病毒有可乘之机!
5、拒绝谣言:只送祝福,不传谣言,别让错误信息帮倒忙!
6、拒绝扎堆: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7、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8、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9、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
10、拒绝野味:不猎奇,不贪嘴,病从口入,教训牢记!
11、科学就医:如有不适,尽快就医,沉着冷静,谨遵医嘱!
12、带病回村,不孝子孙!
13、抗击肺炎,众志成城!
14、自觉居家隔离,传染肺炎不得了!
15、有发热症状患者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16、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17、注意防护不恐慌不传谣!
18、见屏如面:网络拜年也是团圆!
19、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20、勤快洗手:消毒杀菌,病毒赶走!
21、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
22、少吃一顿饭亲情不会淡
23、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仗
24、拜年就是害人,聚餐就是送死!
25、重视自身健康务必做好自我防护!
1、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2、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3、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就能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
4、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5、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6、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
7、控制源头、切断传播途径,是传染病防控的治本之策。
8、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9、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尽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尽最大可能控制疫情波及范围。
10、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自觉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做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者、支持者、践行者。
2.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3. 疫情面前有担当,法治思维克时艰。
4.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服从配合防疫措施。
5.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6.遵纪守法,同舟共济,守土尽责,共克时艰。
7.遵守法律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8.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谣言。
9.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0.听指挥,守法律,重防控,战疫情。
1.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2.依法防疫,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积极配合流调,如实提供信息。
4.故意隐瞒接触史,后果轻者是失信,后果严重是犯罪。
5.面对疫情莫害怕,逃避隔离是违法。
6.不听劝阻、强行外出,情节严重要拘留。
7.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和通行证等证明文件,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8.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9.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严厉惩处哄抬物价。
10.严打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1.妨碍疫情防控,从严从快惩处。
2.防控疫情、法治保障。
3.防控疫情、与法同行。
4.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防控疫情。
5.手牵手心连心,阻击疫情法在心。
6.依法防疫,重在依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疫情重、防控严,遵纪守法保平安。
8.新冠病毒不可怕,依法防控战胜它。
9.依法科学防控,及时诊疗救治。
10.客观认识疫情,科学应对疫情,依法防范疫情。
11.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12.遵守法律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3.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政府防疫。
14.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谣言。
15.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传播疫情防控正能量。
;9. 结合中国抗疫,谈谈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作用
一、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是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经验之一。这场抗疫斗争昭示人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巩固、完善发展,有广大干部群众的众志成城、奋发图强,没有任何困难挑战能够阻挡中国前进的脚步。
二、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在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中,国家整合制度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治理能力充分展现出来。战略方针上,“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指明了作战路径和方向。
三、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上,“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发起总攻,湖北和武汉人民英勇战斗,国家和各省区市医疗队、解放军指战员星夜驰援,各路英雄逆行出征,各类物资源源不断运往前线。战略布局上,“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面展开,14亿人民人人是战士、个个作贡献,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磅礴之力。
(9)法治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扩展阅读: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艰苦战疫历练了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彰显出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社区党员干部一趟又一趟奔波在小院楼道,基层党组织书记一遍又一遍检查各种防疫措施,医护人员“我是党员我先上”的誓言践行在了最危险的第一线,“90后”火线入党、勇担重任的情景让人动容。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共产党员的身先士卒和无私奉献,让鲜艳的党旗飘扬在战疫一线。
参考资料:人民网-在抗疫斗争中感悟制度威力
10. 您在疫情防控中承担哪些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和个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一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是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三是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四是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是公民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不履行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张宏发还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畅通复议渠道,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对于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采取“电话+网络”方式受理;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方式审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审理的,建议申请人提出中止行政复议申请,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二是排查化解纠纷,护航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统筹协调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调解服务模式,把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薪资报酬、房屋租赁等经济纠纷,以及其他涉疫受损群体帮扶等作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主动开展线上排查,采取“即时答、马上调”的服务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自8月中旬以来,线上排查涉疫矛盾纠纷253次,调解26件,调解成功率100%。
三是优化服务模式,精准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通过西藏司法厅官方抖音账号、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以及西藏律协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在线开展“律师说法”,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劳务纠纷、房屋租赁等法律实务以及造谣传谣法律处置等进行“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在线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91条,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16人次,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围。坚持“依法防控 普法先行”,依托“报、网、端、微、屏”等线上宣传渠道,及时编印汉藏双语《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疫情防控以案释法手册》等宣传资料,收集整理违反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措施的典型案例以及因突发疫情造成的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务工用工等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制作各类防疫知识宣传短视频和疫情防控法治动漫,通过普法媒体矩阵、微信群推送转发。同时,积极发动村居“两委”,驻村、驻寺干部及公安民警、下沉干部、志愿者等一线防控力量,利用户外LED屏、移动小喇叭、乡村(社区)广播站、流动宣传车等阵地,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防疫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