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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办是几本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办是三本。
2011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办了法学班(三本)。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统一招录学生,学生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检察系的统一管理下进行学习和生活。
学生学业完成,发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本科学位证书。其优势在于,“三本的分数线,专科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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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开展有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办本科班,普招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函授本科班、与郑州大学联办自考本科班等多层次学历教育,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6800余人。学院200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
在河南省教育厅先后组织的全省高校八次单项工作评估中,6次获得优秀。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和“河南省文明学校”,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
❸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201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1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40604人,提起公诉548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2%和8.1%。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部署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侦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1人。
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抓住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重点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056件。结合办案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投资安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542件。
强化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870人。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起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严重破坏能源资源保护的犯罪嫌疑人17725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3人。
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客观分析案件性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注重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8756人,同比减少0.8%;提起公诉1201032人,同比增加4.6%;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1095人、不起诉39754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6.1%。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广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原则,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办理群众信访804873件次。对近年来办理的31347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2333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738人、不起诉3437人,同比分别增加5%和10.4%。积极参与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
三、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诉1562人,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查办案件4779件。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0人。
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重视打击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拐卖、收买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3492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对53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探索建立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平等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查询服务窗口,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探索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健全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
四、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10585人,人数同比增加3.5%;其中重特大案件3667件,同比增加4.5%。加强反渎职侵权公共宣传,开展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全国巡展,216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观了展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41864件。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3800万人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68万余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1872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78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86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6976人、追加起诉31868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432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4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55件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332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30592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文件,完善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4075件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72人。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63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42人次。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必要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解释、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走近国家公诉人”等活动。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平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进展、参与诉讼。普遍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港澳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12件。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侦查活动明确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不得无故拖延、推诿或者刁难律师提出的合法要求。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分级分类轮训,全国检察人员分两批全部参加了执法规范统一考试。
加强案件管理。改革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主要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模式,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及时跟踪监督,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明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群众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数量同比减少14%,涉检信访案件减少17.9%。
七、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表彰宣传李彬、吴群、郑喜兰、顾晓生、邵明强、李宪中、马俊欣等先进典型,夯实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法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拔、逐级遴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共培训检察人员11.9万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分州院检察长轮训,对全国基层检察长进行领导素能专题培训。开展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论辩赛。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946名。
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巡视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听取和评议10位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5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督察力度。集中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排查和解决自身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176名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名,同比分别减少34.1%和47.4%。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部署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实施基层检察院人才工程,深化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人才对口支援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争取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投资,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支持力度。加强检察援藏援疆工作,组织对口支援单位签订协议217个,促进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专门部署落实“两会”审议讨论意见。按照全国人大要求,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6件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三是违法违规办案和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检察人员顶风违纪,执法犯法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检察院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❹ 江西省检察院的机构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共有24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其中,内设机构21个,包括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新闻处、干部教育培训处、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警务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事业单位3个,包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井冈山检察官学院、信息中心。 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鉴别证据,解决案件中技术问题的一项专门性业务工作。
省院检察技术处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制订全省检察技术工作发展规划。二是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勘验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等工作的协调与指导。三是承担省院及下级院送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四是组织实施检察机关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与攻关。五是负责组织全省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有关工作。六是负责下级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资格的登记、审核、延续、变更、注销、复议、名册编制、监督及处罚等工作。七是负责其他应由省院检察技术处承办的事项。 省院信息中心成立于2008年8月,信息中心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于全省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培训工作。
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
2006年7月1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鉴于人民检察博物馆建设在分院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复,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与人民检察博物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7年4月23日,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将“江西省检察干部培训中心”更名为“井冈山检察官学院”。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与井冈山检察官学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7年9月12日,人民检察博物馆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举行了隆重的揭牌典礼。下设三个部门,办公室、教务部、总务部。
分院弘扬“进德修业,秉鉴持衡”的校训,充分利用井冈山红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利用人民检察博物馆的独特资源,将革命传统教育、人民检察史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将井冈山精神和人民检察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力争把分院办成中国检察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人民检察史教育基地、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基地、江西检察对外宣传和学习交流基地,使之成为“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检察精神、缅怀先辈功绩、教育检察后人”的场所,成为滋养中国检察官心灵的精神家园。
分院主要承担全国检察干部培训任务和江西省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承担检察系统的检察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任务;人民检察博物馆承担人民检察史的教育任务;同时分院承接全国检察系统内外的会议、检察官度假等任务。
❺ 河南省的专科里有哪些学校法律专业比较好。
河南省的专科里法律专业比较好的学校是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院前身是1988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学校,1994年4月开展学历教育,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1年,学院开始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开展有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办本科班,普招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函授本科班、与郑州大学联办自考本科班等多层次学历教育,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6800余人。学院200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在河南省教育厅先后组织的全省高校八次单项工作评估中,6次获得优秀。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和“河南省文明学校”,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
师资与教学设施:
学院设有28个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与教辅机构,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7人。
学院设立了奖、助、贷、缓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助学贷款制度完善。每年设有300多万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受奖比例达到45%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法律系成立于2002年,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73人,其中专职教师38人,兼职教师3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人,中级职称的41人;获得博士学位的1人,在读博士1人,取得硕士学位的62人。法律系教师曾多次获得“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教师”、“河南省科学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法律系教师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主编或参编出版教材、专著20多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50余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❻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本科院校吗
国家检察官学院不是本科院校,属于成人教育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隶属于最高人民内检察院,是容中国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是国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专门机构,是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
而本科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于理论上的专业化通识教育,应用型本科侧重于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所以国家检察官学院不是本科院校。
(6)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挂机扩展阅读: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院由来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成立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检察长和高级检察官进行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检察官;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设机构
学院设有检察理论教研部、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刑事检察教研部、民事行政检察教研部和综合教研部等,专门从事检察理论和检察业务的教育培训教学工作。
❼ 郑州市检察官学院属于哪个区
一、郑州市检察官学院,正式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加挂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牌子)。
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三、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的业务领导。学院前身是1988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学校。
学院现设28个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与教辅机构,有教职工271人,其中,专任教师129人,教授、副教授31人,讲师8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硕士学位的125人。截至2013年6月,在校生总人数为4605人。
学院原址位于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新校区先后投资近3亿元资金,于2006年9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850亩,现有建筑面积14余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培训楼、办公楼、400米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
❽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这个学校怎么样我妹今年高考考了300分,能上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么。急,谢谢!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前身是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河南分部、河南省检察官培训中心、河南省检察干部学校、河南省检察学校、河南检察官学院。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对检察干警进行岗位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学院共设置个专业(法学事务专业、检察专业、司法警务专业、法律文秘专业、书记官专业,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司法鉴定专业,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园已培养毕业生3000多人。学院自创建以来,本着服务检察事业的宗旨,已开办了高级检察官、初任检察长、检察专业证书、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法纪检察、民行检察等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共70多期,培训检察干警7000余人,对提高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改善检察队伍的文化结构,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有普招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函授本科班、与郑州大学联办自考本科班等多层次学历教育,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6800余人。学院200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在河南省教育厅先后组织的全省高校八次单项工作评估中,6次获得优秀。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和“河南省文明学校”,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