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支付广告费是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支付广告费取得的发票应该做进项税。
1、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回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答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此谓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3、假如支付广告费的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广告公司开具给支付广告费的公司的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㈡ 广告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问题
按增值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进项税额都是可以抵扣的。
所以你们取得的广告业的专票,以及燃油的专票,经认证后是可以抵扣。
㈢ 房租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如果租房是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非职工集体福利的进项税,房租是可以抵扣。
㈣ 支付租金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支付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抵扣,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现将条件介绍如下: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㈤ 增值税,那么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是否能够抵扣
承租房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前提承租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㈥ 支付广告费 算为进项税吗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第一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假如广告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广告公司开具给广告主的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2、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部分现代服务业第三项文化创意服务有关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接受以上服务而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
㈦ 房租发票的增值税税金能不能抵减
开具房屋租赁收入发票10500元,应交增值税500元,应该是属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取得房产,选择的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增值税:
10500÷(1+5%)×5%=500元
按规定,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㈧ 一般纳税人收到国税代开的房租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一、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5、租赁服务。(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因此,贵公司支付的房屋租金及场地租赁费,属于购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上述第二十七条规定中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服务”,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因此,贵公司支付的房屋租金及场地租赁费,属于购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上述第二十七条规定中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服务”,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㈨ 租赁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租赁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
㈩ 房屋租赁发票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吗
不可以,房屋租赁发票是属于交营业税的范围,跟增值税风牛马不相及!
可以抵扣只有增值税发票,以及正规的运输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