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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5 12:56:55

㈠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的工作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办公室)
1、负责中心行政及业务综合协调管理;
2、统一管理全中心财务、税务工作。负责行政及中心投资控股企业的所有收支和成本核算,负责对中心参与合作企业的财务监督和服务;
3、负责人事、劳资、档案、统计、用印、文秘、文印、安全、房屋、后勤、老干部、医疗、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
5、承担电子政务及教委网站、中心网站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为教工委、教委及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6、负责评估、评价、评审工作的总体管理;
7、负责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工作,承担组织国际、国内交流活动;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音像制作部
1、研究教育音像制作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完成市教委等上级机关及中心下达的音像节目制作任务;
3、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记者站
1、承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指派的工作任务;
2、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MIS与学生卡管理部
1、 承担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中心工作;
2、 承担全市学生IC卡管理中心工作;
3、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管理数据的采集、存储、整理、维护、分析等工作;
4、 负责利用基础教育数据进行应用开发的规划、管理工作;
5、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软件资源部
1、负责中心各类图书、音视频及数字化资源的收集、管理、维护工作;
2、承担北京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的实施工作;
3、负责教育音视频资源建设的技术交流研讨工作;
4、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借阅工作;
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远程教学部
1、负责制定北京市远程教学的整体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2、完成全市实施远程教学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并承担部分试点工作;
3、开展远程教育技术的研究,开展有关对外交流工作;
4、承担华东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北京)工作;
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研究指导部
1、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支持,组织中心乃至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研究并提出建议;
2、组织全市及中心内部教育信息化科研活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3、承担北京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
4、负责中心有关业务的推广工作;
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资源运营部
1、承担北京教育资源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
2、承担资源应用推广方面科研课题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3、完成创收任务;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影视开发部
1、 负责《教育之窗》节目的制作工作;
2、面向全市教育系统,承担教育影视节目的制作、开发和推广工作
3、负责摄制棚、录音棚及有关设备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4、配合音像制作部完成上级及中心交办的拍摄制作任务;
5、为教委及中心提供视频资源数字化处理服务;
6、完成创收任务;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技术培训部(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学校)
1、负责实施对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方面的继续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现代教育技术发展和教师的实际需要,组织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项培训;
3、与全国各省市联合组织各种类型的信息技术培训活动;
4、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5、完成创收任务;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综合服务中心(京普电教技术服务部)
1、以企业管理方式承担中心安全保卫、后勤维护工作;
2、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的设备、配件、消耗材料的销售和咨询服务;
3、提供教育教学软件、图书资料的销售服务,提供现代教育技术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和技术监督等服务;
4、在保证中心业务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负责中心礼堂、前院门脸房、会议室的经营及管理维护工作;
5、完成创收任务;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育网络部(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
1、负责北京教育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同时承担中心内部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技术支持;
2、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 网络工程师证是什么部门颁发的

是国家人事部颁发的。

国家人事部对于网络工程师证每年组织两次考试,时间分别是5月和11月的第2个星期六。考试地点:各省人社厅网站。

网络工程师根据硬件和软件的不同、认证的不同,将网络工程师划分成很多种类,通过等级考试的合格人员能根据应用部门的要求进行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和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能进行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 和管理。

(2)中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一、科目包括:

1、 计算机与网络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

2、 网络系统设计与管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

二、基本考点:

1、IP地址的划分;

2、Cisco路由器与交换机的基本配置;

3、网络安全与网络管理等基础知识;

4、Web、Ftp、Email等各种服务器的搭建与配置;

5、各种网络故障的排查与判断;

6、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工作原理;

7、如何利用三层路由器和交换机进行VLAN的划分。

㈢ 中国网络安全中心是一家什么性质和职能的单位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介绍
一、职能定位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的需要建立的群众性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计算机学会的业务指导。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紧密联系党政军以及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部门,积极推进计算机安全各项国策和制度的落实;广泛联系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努力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化,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的学术技术水平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史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已有二十四年的发展历史。专委会的前身是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分会计算机安全保密学组。1985年由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发起、党、政、军等负责信息技术的部门及其主要技术支持单位组织成立。1989年该学组正式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更名为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目前,专业委员会成员已经扩展到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党、政、军相关机构和科研、教育、企业等的各个领域。包括单位会员57个,常务委员65人,委员近150人。目前专委会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中管理、科研、应用和产业之间进行经常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我国信息安全学术领域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领导构成

专业委员会的历届领导、成员和老专家都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业委员会第一任和第二任主任由原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总工程师缪道期和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顾建国担任。本届主任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副主任由严明(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蒋协助(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崔书昆(解放军保密办公室研究员)、程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书记兼校长)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戴浩为专委会特聘副主任。顾建国、缪道期担任荣誉主任。秘书长唐前临(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副秘书长樊锦华(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处长)、宋伟航(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沈寒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安全研发中心主任)。

四、日常工作

专委会针对我国计算机安全的特点和难点及计算机安全技术发展的需求,开展理论研讨和应用研究;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征集和推荐优秀论文;探讨解决技术难关的途径和方向。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信息安全学术交流会。期间,邀请国内权威的信息安全专家演讲,安排国内相关测评机构发表当年测评认证情况和年度业界情况的报告。每届交流会从征集的论文中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并进行奖励。会后入选的论文汇集成册,并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还将收录到中国知网数据库。截至2009年,交流会已经召开了24次,出版论文集24卷。专委会每年还举办多次专题高级论坛,组织专家就当前的信息安全界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专委会主办的杂志《信息网络安全》,正式创刊于2001年1月,作为专委会对外宣传的窗口全面报道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专委会每年提出当年的行业技术发展报告,提交给我国信息安全界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专委会团结和凝聚了我国一大批热心计算机安全的高层专家、管理干部和应用领域的人士,专委会的活动努力为促进了我国计算机安全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紧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中,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我国信息安全,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也同样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不断拓展专委会的活动领域,继续打开大门热忱欢迎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投身于信息安全事业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加入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我们愿与全国各界人士一道共同努力,继续为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学术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安全专业领域的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和《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委会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 专委会的中文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Information Security Committee of 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其英文缩写为ISC of CCF。专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四条 专委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紧密联系党政军机关以及国家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广泛联络和组织国内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及院校,积极开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推进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做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五条 专委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 组织开展有关本专业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动态,推动我国信息安全界交流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
(二) 定期主办我国信息安全的学术大会,适时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信息安全学术技术、相关政策等的交流研讨会议,不断促进信息安全学科的学术技术和理论发展。
(三) 致力于提高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水平,赶超国际技术发展步伐。遵循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包括计算机学会、专委会成员单位及我国信息安全的界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信息安全的有关科技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推广信息安全新技术新成果,推进本专业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和产业化。
(四) 接受国家信息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应邀撰写和提交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性报告,向我国信息网络使用单位提供信息安全政策、安全法规、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 接受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组织本专业专家对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法、产品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六) 与国外相关的学术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联系、组织学术交流,学习跟踪国际信息安全新成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专委会由加入本专委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组成。专委会的决策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人数原则上按专委会委员人数的10%设定,常务委员人数根据委员人数和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的申请情况,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个人常委由专委会全体委员大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由委员大会选举产生,聘书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任期按计算机学会规定执行。
根据专委会的专业特点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特殊情况,可以在专委会成员中特聘本专业院士或者资深专家学者担任特聘副主任,其聘书由专委会颁发,任期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往届曾担任专委会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和领导卸任后,可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建议,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专委会的荣誉主任等荣誉称号,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其期限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第七条 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的职责是:
(一) 审议颁布专委会工作细则与各项规定;
(二) 研究确定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三) 审议专委会各项工作报告;
(四) 讨论专委会的其他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五) 审查、批准增补专委会常务委员事宜。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议一般由秘书处提出,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常委也可以通过秘书处或直接向主任办公会议建议召开常委会直至提请临时召开常委会。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换届选举与专委会领导换届选举同期举行。届内可根据情况由主任办公会决定增补。相关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条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的职责是:
(一) 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审定批准重大决定和代表专委会出面协调处理各项对外工作。根据换届大会酝酿意见,提名一名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协助其工作;
(二) 副主任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主任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 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召集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主持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 常务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学会及专委会的决议;提出需要专委会讨论的议案和工作计划;向主任办公会提出调整、增补常务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的建议;提出召开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一条 专委会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和秘书若干名,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专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二条 专委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完成专委会内各项工作;
(二) 代表专委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上级学会和其他相关社会团体进行业务联系; (三) 根据常务委员会或主任委员的决定,组织专委会成员完成学术交流、调研、评审评选、咨询等工作任务; (四) 根据国家和专委会有关规定负责专委会的财务收支和协调管理工作,向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专委会年度财务状况。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十三条 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专委会可在限定时间段内组织针对特定课题的学术专业学组。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专委会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专委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向专委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专委会也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和支持挂靠单位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委员及单位委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以申请成为专委会的委员:
(一) 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 在信息安全的专业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 具有计算机专业教育培训经历或相关专业的职务、技术职称;
(四) 同意并遵守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以及专委会工作细则;
(五) 书面申请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

第十六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应邀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五) 有退出专委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委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二)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三) 按规定交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和专委会有关费用;
(四) 一年不参加专委会任何活动或一年未按规定交纳计算机学会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研发、生产、应用或服务的非外资企业事业单位,书面提出加入专委会的申请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可提名其单位一名同志作为该单位的常务委员候选人:
(一) 在其单位内部发展5名以上专委会委员;
(二) 每年交纳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规定费用。

第十九条 符合第十六条所述条件的单位享有以下权益:
(一) 拥有专委会年会或高级论坛的项目建议和申办权;
(二) 单位常务委员参加专委会年会时,免交年会会议费;
(三) 专委会为单位常务委员缴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
(四)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向专委会提出申请,更换其推荐的单位常务委员。

第二十条 所有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包括自荐)个人常务委员提名人选。由一定比例委员附议(包括同时提名),被提名人纳入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委员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常务委员。专委会正副主任、正副秘书长为当然的常务委员,计入常务委员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在信息安全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担任专委会职务超过8年、且身体健康的委员,由本人申请和两名以上常务委员推荐,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专委会资深委员荣誉称号。无论其是否继续参加中国计算机学会,都可以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活动。

第五章 会费、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专委会开展学术活动的经费支持,设立专委会活动基金。专委会遵循国家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管理规定管理专委会活动基金等财政收支。其来源和管理规定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常委单位推荐的常务委员以外,其他委员每年应按《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的规定缴纳学会会费(200元)。常务委员的会费由专委会缴纳。秘书处负责催缴和协助办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活动基金等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缴纳的活动基金;
(二) 政府部门的资助和企业、团体、个人的赞助;
(三) 从事相关技术服务所得;
(四)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专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委会主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内部资料的印刷、发放,专委会日常对外联络支出等。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主要由挂靠单位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常务副主任负责审批监管。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经费使用的审批,记录及审核管理等须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执行,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秘书处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委会活动基金等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结余等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经秘书处广泛征求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讨论,获三分之二以上常委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条例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㈣ 想学习下IT技术,网络教育培训里面有些什么比较权威的机构

学习电脑技术目前这方面的市场还是比较大的,就业面也比较广,学得好的话,工资待遇都还不错的;不过说的再好,主要还是看自己能不能学到真正的技术、有用的东西,除了外在的环境还看自己

㈤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工程师证书是干什么用的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工程师证书可作为各企事业单位选拔招聘人才的的重要参考,也可作为转岗、晋升、继续教育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开展,以及国家各项相关政策的下达,使得全国各地的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出现了大量的信息化技术人才的缺口,而我国信息化人才培养还处于发展阶段,导致社会实际需求人才基数远远大于网络人才的培养基数,使得数以万计的中小企业急需全面系统掌握信息技术技能与知识的工程师。应该说信息技术工程师的就业机会和前景非常大的。再加上信息技术工程师不仅IT专业企业需要,(当然也包括软件企业),广大的非IT企业也需要。前景是非常乐观的。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简称ITAT教育工程),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于2000年5月26日启动的一项面向全国的普及性实用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与IT各领域优秀企业进行积极的合作,深入发掘IT技术的典型应用和最新进展,建立了集培训、考试和认证于一体的采用开放式的认证体系。ITAT教育工程的认证和培训项目包括单科、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
ITAT教育工程主要面向全国各类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希望就职于IT及相关行业的社会人员,通过建立遍布全国的授权“人才培养基地”,使学生通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掌握就业必备的IT知识与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通过认证考试的学员,可以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ITAT技能认证证书。目前,工程已在全国各级各类院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及企业中建立了近400家人才培养基地,培训规模超过250万人次,考试认证70余万人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ITAT教育工程紧密跟踪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及时扩展、更新培训内容,可以帮助学生快速了解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掌握最流行的IT技术。中心聘请国内信息技术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制定培训方案和考试大纲;组织北大、清华等国内著名高校的IT专业资深讲师和国际知名IT企业工程师,共同编写培训教材,开发教学课件,建设认证考试题库。

㈥ 计算机培训与信息技术培训的区别

计算机培训与信息技术培训的区别在于:

1、计算机培训主要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等方面的培训,像软件开发等等;

2、信息技术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

拓展资料:

计算机(computer)俗称电脑,是现代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

计算机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没有安装任何软件的计算机称为裸机。可分为超级计算机、工业控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五类,较先进的计算机有生物计算机、光子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缩写IT),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它也常被称为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主要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

网络--计算机网页链接;网络--信息技术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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