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售商品同时赠送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购入促销赠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版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权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1)送产品营销扩展阅读: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
参考资料:库存商品-网络
㈡ 赠送商品会计分录怎么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回买的货物无答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
例如:A厂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甲产品1万件,产品销售收入为20万,销项税为3.4万元,成本15万元。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
会计分录:正常销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5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15
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借:营业费用1.34(此处有争议,有人认为应该用“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4.
㈢ 产品的营销方式主要有哪些
产品的营销方式主抄要有以下五种:
1、整合营销
作为一种对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的系统化结合,根据环境进行即时性的动态修正,以使交换双方在交互中实现价值增值的营销理念与方法。
2、联合营销
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品牌拥有不同的关键资源,而彼此的市场有某种程度的区分,为了彼此的利益进行战略联盟,交换或联合彼此的资源,合作开展营销活动以创造竞争优势。
3、事件营销
国内外十分流行的一种公关传播与市场推广手段,集新闻效应、广告效应、公共关系、形象传播、客户关系于一体,并为新产品推介、品牌展示创造机会、建立品牌识别和品牌定位,可以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
4、直销
作为一种分销模式,它有明确的目标客户群体,没有中间销售环节或尽量减少了中间环节,可以度量销售效果,企业利用销售人员可以把产品直接销售出去。
5、对立营销
企业的产品在推向市场时,在每个竞争阶段,均需要找出对立者,比如品牌、产品甚至企业或者个人,根据对立者的营销策略体系,建立对立的营销策略体系来跳出同质化竞争市场,或阶段性打击竞争对手。
㈣ 市场营销学免费赠送的优缺点
优点:吸引注意、扩大宣传、让消费者记得、带动其他产品销售
缺点:回成本较大、不答能直接产生购买、让消费者觉得档次不高
做营销,赠送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的结果,往往需要配合其他手法一起操作,单单一个免费赠送效果往往不是很大的。
㈤ 公司赠送产品怎么入账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二、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5)送产品营销扩展阅读:
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㈥ 随销售赠送的商品如何处理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内次沟通!借:管理费用容、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视对象)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市场公允价格计算)欢迎再次咨询!
㈦ 如何把产品送到客户手中
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 销,直接跟客户做交易,即产品的最终使用者;另一种是分销,产品经过一个销售链最终到达客户手中。这两种模式都各有利弊。直接卖到客户手中这种模式可以得 到完整的销售利润,但是耗时,成本高,而且对管理的要求也高。通过销售链来销售就可以帮你从管理的高要求中解脱出来,但是每件产品的回报收入会随之下降。 哪种最好呢?这取决于你、你的市场及其策略三者叠加。其中问题如下: 谁处于支配地位,销售商还是生产商?(问谁会赢:不肯报盘的销售商还是不肯交货的生产商?) 我们知道事实上可以去找一家销售中介,但这里说的不是这回事。 如果你要利用分销渠道的话,那么你一定要尽可能做大量的事前调查。 最终你可能决定自己来做销售。如果是这样的话,要保证不管最终是否拿到订单,都要从每一次挫折中汲取经验。要坚持做记录并进行分析,就像你聘请了一个记录员一样,坚持做下去。 主要的、切实可行的分销渠道 当然,零售商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商店了。 批发商和分销商从供货商手中购买商品并卖到各个独立的商店去。偶尔,他们也会卖一些特殊的货给更大的零售商。这些货往往存在于特殊行业,比如硬件、宠物食品、礼品等。 销售代表是挣薪水和提成的,他们受雇于别人,负责向客户推销。 销售中介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单纯从事委托销售业务的机构,通常提取销售额的10%~20%。他们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多分支公司或连锁店是指拥有不止一家分公司,通常覆盖整个地区或国家。他们有一个配送中心或者直接配货到各分公司的送货渠道。 邮购种类是像英国百货零售连锁商Argos之类的一个很大的种类。不仅仅Argos,还有许多其他公司,这种模式下客户是凭借信用进行买卖的。 (很多专家经营邮购种类来卖自己的货品。这种方式任何公司都可以尝试,但是这里我们仅仅说的是规模大、范围广的种类运营商。自己开这种邮购种类公司要单独来讲。) 如果你能向每4个客户就推销出不止一份订单的话,那么说明客户很好地接受了你的概念,那就可以减少一些订单中某些优惠或者提价,还可以尝试不同的概念,然后看其对订单数量及利润的影响。你就像个科学家一样,每次只去改变一个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