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红彩虹夫妇称带货一天赚400万,直播带货的主播个人是如何纳税的呢
根据网红主播彩虹夫妇自称一天直播带货就能赚400万元左右,对于网红主播直播带货获得了更多的利润很多网友表示直播带货赚了这么多金钱该如何纳税,其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播带货的主播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来进行自由职业者纳税标准,也就是说直播带货的人赚取的钱国家要收取20%的税,因为直播带货必须要一个直播软件,当经营者体现金钱的时候就会扣除相应的税款。
根据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对于网络主播彩虹夫妇在直播过程当中净赚400万元经济引起了当地税务局的注意,而根据当地税务局官方表示,彩虹夫妇所得的网络直播前都是依法缴纳税款的,所以这个消息出来渗哪友以后很多网友才表示放心。毕竟现在很多网络主播赚取很多的经济从来就没有依法纳税,这严重伤害了国家的利益和税务政策。
2. 传媒公司都应该缴纳哪些税
广告传媒公司,主要的税种就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从事提供应税劳务(餐饮、服务、广告、运输、咨询等等)、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3%到5%,个别的行业20%,如网吧等。传媒类的公司营业税税率是5%;营业税在地税缴纳。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 3、此外企业还交纳一些附加税和小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纳了后者就要用交纳数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
拓展资料
一、网络直播行业究竟该如何纳税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事物,其所得收入往往处于现有税收法规监管不到的一角。主播不交个税,直播平台不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并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乃普遍现象,这严重损害7国家的税收利益。本文通过分析网络直播业务模式、所得收入来源及存在的涉税问题,并提出了针对网络直播所得收入的纳税构想建议,以期能够规范网络直播各方纳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防止税源流失。 网络直播收入 个税 代扣代缴 作为新事物,网络直播催生了大批“网红”,他们凭借俊秀靓丽的外形,幽默诙谐的语言在直播平台进行个人展示,与粉丝聊天互动,粉丝或出于个人意愿或主播的鼓动,会采取送礼物的方式对其进行打赏,这些礼物以虚拟商品的形式存在,需要粉丝用货币购买然后赠送给主播,主播可将礼物进行提现归个人。直播让网红们名利双收,不少主播凭借粉丝打赏月入上万,更有身家过百万的富豪网红。虽然网络主播和平台收入很高,但普遍存在着不纳税的情况,可谓高收入、低纳税、不纳税。作为新网络经济业务,直播收入是目前税收监管的盲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主播直播所得收入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网络直播平台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网络直播业务简介 通常所说的网络直播,一般指利用通信技术进行的文体赛事
3. 网络直播行业究竟该如何纳税
4. e路税风常州征纳沟通平台是群吗
e路税风不是群。常州市税务局推出了“e路税风”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只需在手机上安装“钉钉”APP,完成实名注册加入“郑碧e路税风”征纳沟通平台,就能在线实时咨询、接收通知、学习税收政策等。江苏国建力劲重型喊贺举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拍陵廖晓阳介绍,有了“e路税风”征纳沟通平台,就相当于有了24小时的“税务专家”。只要输入关键词,马上就能得到答案,实在是太方便了,在纳税人学堂模块,常州市税务局会不定期进行政策解读的网络直播培训,并且将培训视频和相关课件资料上传,直播结束后,纳税人可点击直播回放,实现随时随地不懂就看、想看就看,有了政策的支持,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的闯劲与动力更足了。
5. 网络主播应该如何纳税
今年“双11”已鸣锣开鼓,各家电商普遍将预售时间提前到10月20日晚八点,人们纷纷猜测,今年的最终成交额、参与人数等会否在去年基础上再创新高。
智慧税务建设蓝图已绘就
传统主播有秀场主播(唱歌主播、聊天主播等)、游戏主播、泛娱乐主播等类型。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带货主播也成为这一新兴职业的重要一部分。
蔡昌告诉记者,与传统主播税收相比,带货主播的税收出现了新的特点。
比如,传统主播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工资收入”“打赏收入”“衍生副业收入”及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的“额外奖励”等,而“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分为“橱窗费”和“CPS佣金”两种。“橱窗费”是指如果商家想要把自己的商品放到主播直播间销售,需要先支付一笔费用,这就是所谓的“坑位费”;而“CPS佣金”是指如果主播卖出一件商品,主播要从商品交易额中提成一部分金额。
蔡昌说,主播按照收入性质的不同,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项目也不同,但从税收实践层面来看,直播带货产业链条复杂,涉及多方利益,传统的税收监管手段很难有效介入。
其中的治理难点,还是在于数据的获取。网红直播、带货等收入信息比较隐蔽,目前税务机关很难全掌握,一方面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很多平台没有把相关信息推送给税务机关等政府监管部门;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能在新经济业态征管领域深度应用大数据技术。例如,在善信息共享制度方面,可以逐步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税收征管体系,搭建数字化税收共享平台,实现涉税信息与第三方信息的共享,从源头上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蔡昌介绍,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开始运用大数据技术逐步实现对各方涉税信息的全覆盖来加强税收监管。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于新兴业态税收征管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征管手段,强化征管。
▲图/图虫创意
随着税收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创新应用,税务部门对其进行常规检查就可发现相关税收问题,不再依赖群众举报、进户检查等原始检查方式。对涉嫌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的两名主播的查处就是国家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范例。
以技术驱动的大数据治税的关键环节就是实现数字化征税。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主播也应做好收入核查与成本核算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蔡昌认为,带货主播应做好随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账征收”的准备。
目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自主核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核定征收一般适用规模比较小、无账可查、难以查账或计税依据不可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按照较低的应税利润率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税额。二者相比,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查账征收对于财务核算要求更高,需要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
蔡昌说,目前成立个人工作室的主播,大多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式。为了更好地与政策相衔接,主播应自觉进行收入核查与成本核算,与直播有关的支出应及时记录,并主动获取合法的凭证,避免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第三方代扣代缴平台应尽快为主播开发“成本核算”新模式。目前大多数主播会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理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查账征收”模式到来之前,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对主播成本类型进行分析,设计一套适用于主播的成本核算模式,帮助主播更好地进行成本核算,提高主播的税收遵从度。同时中介机构作为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连接平台,一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代理服务,一方面与政府对接,为可能出现的税收问题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与处理措施。
对于移动支付平台,蔡昌认为,应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要加强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监管的相关工作。上述举措将会对文娱行业避税起到遏制作用,也会进一步规范文娱行业税收管理,减少国家税收流失,增强社会公平正义。
“对文娱行业严监管是重新审视劳动与资本征税的结构与公平性问题,这会对社会财富分配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对经济行为与模式产生引导作用。”蔡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