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2)
2017年《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四十二条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五条 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 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四条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二)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十七条 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八条 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第七十条 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一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五)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第七十七条 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法外,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军事网络的安全保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⑵ 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在一个有趣的活动结束后,想必你学习了很多新知识,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活动总结了。那要怎么写好活动总结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总结(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近日,xx学校多举措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大力宣传。
学校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布署,并通过QQ群、校园广播、国旗下演讲等途径向师生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及如何安全文明上网。
二是开展“安全上网、快乐成长”主题班会。
班会课上各班主任老师利用PPT提醒同学们怎样正确对待网络交友,文明使用网络用语。引导学生观看相关视频,利用具体的事例,让学生们了解沉迷网络有哪些害处,从而让学生明白怎样健康文明绿色上网,及合理使用网络。告诫学生网瘾的危害、教会如何防范U盘、移动硬盘泄密,简单了解《网络安全法》。
三是信息技术课上老师指导孩子们开展文明上网活动。
课上老师采取线上推广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视频,对学生们讲解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及树立文明的上网习惯。通过讲解,学生们加强了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
全校师生签定了网络安全责任书,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了每个人的安全责任,规范了上网行为。此外,发放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承担起第一任老师的职责。
该校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们学习了网络安全知识,增强了网络文明素养,掌握了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进一步强化了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营造了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根据xx县教体局关于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县xx镇小学校结合该校实际,在学生中积极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由学校行政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专题教育。
2、悬挂标语“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3、各班召开以“网络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专题班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队会,让同学们深刻理解开展这次活动的意义与必要性。
4、通过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进一步熟悉网络安全知识;懂得了掌握网络安全意识、安全上网的重要性,提高了该校全体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同学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日前,xx小学围绕“网络健康,快乐成长”主题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首先,学校利用课间操时间进行网络安全宣讲会,校长李太斌在讲话中倡导全体师生安全上网、文明上网、维护网络安全。
各班在班主任的精心策划下举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召开了网络安全主题班会课、网络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向学生普及和宣传有关网络安全防范知识,从而提高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学校强化网络法制教育,加强“网德”教育,引导小学生树立健康的网络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学校营造出了注重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这不但促进了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安全意识的发展,而且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建设和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让师生们受益匪浅。
近日,xx市局(公司)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扎实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起良好的网络安全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计划,健络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细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终端病毒防控、日常运维监测、系统隐患整改等方面的管控措施,严防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网络风险宣传,定期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网络诈骗手段、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等进行专题推送;充分利用电梯间展示终端“使用频繁、受众广泛”特点,选取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短片,进行全天滚动播出,引导全员了解网络安全风险,培养安全意识。
加强教育培训,有效防范风险。组织信息化方面骨干力量,到青岛市局(公司)、xx中百集团等单位学习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经验;邀请信息化安全方面专家,采用观看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片、实例讲解、模拟故障处理等形式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辨别能力和防御能力。
加强日常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联合专业机构,对应用系统、网络核心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测,查找安全漏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按照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组织信息化部门人员定期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相关要求,确保《网络安全法》顺利施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通知,在全省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贯彻活动。
一是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重大意义。
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理念,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习、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法推动全省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上水平。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
要求各单位要对照《网络安全法》主动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实施销号制度,重点做好风险评估、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安全规划、强化信息保护、提升应急能力、加强沟通合作等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将《网络安全法》纳入重点普法内容,每个单位至少组织一堂《网络安全法》主题宣传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册、知识竞赛、微信推送、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展板等形式,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省局(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和省局党校把《网络安全法》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开展专题教育和辅导。
⑶ 网络安全法中网络运营者要遵守哪些法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3)机关网络安全法培训报道扩展阅读
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介绍
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7月6日起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⑸ 专家解读2019年《网络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历史进步
网络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网络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见地以书名号明确了立法任务,可见决心之巨。只是网络安全立法之路实在艰辛,时国务院信息办审时度势,由信息安全条例角度入手,并连续数年推动其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之后未能再进一步。2008年后,国务院信息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方面意识到制定条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国务院行政法规无力调整现行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遂决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颇多领域亟待立法,国家立法资源有限,每个部门允许提出的立法建议屈指可数。工业和信息化部既要考虑信息化立法,还要考虑工业立法,一半指标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还有一部历史更为悠久的电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终究连个队都没排上。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计其数,社会公众翘首以盼,均无果。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这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立法程序,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欢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为草案具体内容,而源于征求意见本身的象征意义。时至今日,我们对网络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问题更多、更复杂了,很多观点分歧可能更大了,网络安全立法难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英明决策,切实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网络强国”的全局战略部署,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等,无一不历经多年论证而蹉跎,今朝方开花结果。
诚然,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艰巨,草案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们应该宽容它、呵护它,使其不断成熟、更加科学,成长为护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参天大树。
二、彰显国家意志,确立基本原则
草案在“总则”和“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条款远较其他法律为多,还设立一条倡导性条款(即“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这些“软性”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其意在于宣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从而为整体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能简单地通过不上网、不共享、不互联互通来保安全,或者片面强调建专网。要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本领,而不是因噎废食、自甘落后。
二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草案虽未作解释,且一笔带过,然犹有石破天惊之意。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对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积极态度,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治理、技术与标准、打击违法犯罪等,目标是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多年 实践 和各国经验表明,网络安全工作离不开统筹协调。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必要通过立法增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权威性。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应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跨部门工作,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对网络安全审查、重要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新出现的综合性管理工作,由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办法或组织实施。由此,政府向解决分散、多头和重复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其次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规划,确保战略落地,确保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监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以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创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传教育和 人才 培养工作。首先,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正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P)是各国的通行举措。虽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CIP)涉及物理设施安全,与前者不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多数情况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有的国家甚至以CIIP/CIP战略代指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我们国家在2003年时已经要求“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并且在实践中明确了基础信息网络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是银行、证券、保险、民航、铁路、电力、海关、税务等行业的系统,即俗称的“2+8”,相关保护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体而言,我们与国外差距很大,已是国家安全的软肋,草案为此设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一节。
一是扩展了保护范围。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已经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的国家,其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几乎都远超过我们,例如美国有17类,而我们则有很多重要系统尚未纳入保护视野。草案首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商系统。最后一类系统中很多由私企运营,运营者可能对其列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适应,但当网络服务商的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安全已经不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一些国外机构可能会拿这个做文章,但事实上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有87%受私营企业控制。
二是明确了保护要求。等级保护是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出的制度,其对全国各类信息系统提出了分五个等级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为通用,这个要求只能是基线(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并不足够,特别是不足以反映应用模式日趋复杂的异构系统的动态防护需求。此外,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很多工作,不仅仅是提出系统自身的保护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建设那么简单,还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设,不能由一项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应对此建立专门制度。草案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于某些重点要求,如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草案则在具体条款中进行了明确。
三是划定了保护责任。草案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解决了其保护责任模糊不明的问题。他们有必要从国家安全角度承担防护责任,但这个责任毕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无责了,也关心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对很多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或网络安全部门来说,这不仅仅是免责的需要,也是推动工作的需要,因为这些内设机构如果没有强制性依据,很难得到业务部门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监管责任也很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进入机房检查,但谁都不用负责,重点行业往往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为此,草案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这是一个重要进步。考虑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确涉及多个部门,草案授权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杜绝某个部门前脚走,另一部门后脚来的现象。
四、兼具综合法与专门法的特点
网络安全包含的内容太多,当前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也很多,于是就有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争议。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世界上鲜见网络安全的综合法,有名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实际上针对的是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近几年美国国会讨论的《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增强法》则主要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问题。
作为第一部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不应该计算在内),草案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其侧重点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这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如对境外违法信息予以阻断、实施网络通信管制等);其次,这些规定和措施往往经过了实践检验,部门间争议较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这些基本制度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是推动基础性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所必需。
此外,为了突出实用性,草案还应部分体现专门法的特点。这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实施重点防护,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等重点安全关注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防范重大威胁。例如,信息系统安全受控于人是我们面临的心腹大患,斯诺登事件使我们进一步看清风险所在,这就要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规范。
三是对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社会诉求予以响应。
总体看,草案比较好地处理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但个别条款还是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如网络运营者的分项安全保护义务不必展开),或细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专门法的地步(如个人信息保护应制定专门法,原有条款似可删减后将重心转向规范信息内容安全)。除了个人信息外,草案没有突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更多保护,如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不是为了解决公民作为受害者“报案无门”的困窘,这不能不说是小的遗憾。
五、“网络安全”的定义还可以更为妥帖
“网络”和“网络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题眼。但草案给出的这两个定义却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云泥之别。近年的工作中,我们用过“信息安全”,也用过“网络安全”,学者们各抒己见,一些部门也喜欢朝向有利于自身职能的角度去解释,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已经基本将其统一为“网络安全”。当然,国安委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但这些已不会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只是这个“网络安全”实是“CyberSecurity”之译,非“NetworkSecurity”。这里面的“网络”其实指的是“网络空间”(Cyberspace)。因此,当草案试图从“网络空间”的内涵上去解释“网络”时,便挑战了大众的科技常识底线,且出现了“网络是指网络和系统”的尴尬。当然,如果就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脉,但草案转眼就去使用狭义的“网络”了,如“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接入”等,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频繁出现自己与自己打架的情况。
而草案中的“网络安全”定义也需修改。现有定义不但丢掉了信息内容安全,更是与“网络空间主权”没有关联。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网络就是网络,不要让网络去包括信息系统。即,自始至终使用传统意义上的“Network”概念。对于“网络安全”,则按“网络空间安全”去解释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这一处理十分务实、有益,但对于什么是“原则性规定”则要仔细琢磨。
⑹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5篇
由于网络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因此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具有内在的联系,凡是网上的信息必然与网络安全息息相关。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 安全 教育 主题活动 策划方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1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7日(星期一)至9月23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具体内容:
(一) 举行“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网络安全教育周启动仪式9月17日(星期一),按照八小关于网络安全教育周的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常校长做动员讲话,并做具体的活动安排和要求。
1、召开一次“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班会各班要紧密结合学生不良的上网习惯,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深入讨论身边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结合学生进入黑网吧等现象进行讨论,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遵守网络安全准则。时时刻刻注意网络安全事项。班主任一定要在学生讨论后进行 总结 ,教育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自行组织时间开展。但必须在9月19日前完成。
2、大队部组织落实相关活动并照相及过程资料的收集。
(二)、开展网络安全教育班级手抄小报及 黑板报 评比。每班5份手抄小报,各班出一期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黑板报,学校进行评比(9月20日前)。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教育性,无知识性错误和错别字。
2、小报要充分显示本班开展的网络安全教育情况。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周期间,学校LED屏播出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条幅,9月18日,上一节 “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网络安全公开课。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网络安全教育氛围。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_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_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编制发放宣传资料。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 网络 安全知识 ,提升广大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二、活动时间
9月17日——9月23日
三、宣传主题
网络安全伴我行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网络安全“校园日”宣传活动
1.按照市委网信办指导,全区学校集中开展网络安全资料进学校、进课堂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2.将网络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中。
(二)举办“网络安全大讲堂”知识专题讲座
1.各校通过邀请专家围绕网络安全态势、网络安全新技术新应用、重点领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个人及重要数据保护等开展专题讲座;
2.组织广大师生收看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视频讲座。
(三)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竞赛
1.各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公务人员网络安全基础知识读本》,并组织安全知识竞赛;
2.举办中小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3.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加20_年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四)积极开展“小安全卫士”宣传活动
按照团市委的指导,组织青少年积极参加网络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形式发起文明上网的倡议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把网络安全宣传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 措施 ,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平安有序。
2.活动期间,各校要善于收集活动资料,总结 经验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制作视频宣传片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
3.各学校于9月25日之前,将活动情况报区教育局__邮箱。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3
为深入贯彻_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配合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经研究定于9月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组织领导
网络安全宣传月活动在省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由省政协办公厅举办,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具体承办。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
三、活动主题
守护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
四、参与对象
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五、活动形式
1.“安全案例”
在政协云APP(省级履职活动版块)、“__政协”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宣传月”专栏, 9月份每个工作日发布1个典型网络安全案例供参考学习。
2.“云宝学安全”
制作“__学安全”网络安全宣传系列情景短剧,分十集在9月第二、三周工作日随“安全案列”发布,每集涵盖一个网络安全小知识。
3.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9月19日至21日,在政协云APP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可通过活动链接参与答题。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4.专题展示
省政协展示大厅将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题展示,通过文字、图片、漫画等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普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并播放网络安全宣传视频。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4
按照__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法治网络建设,提升学校网络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培养广大学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意识和良好习惯,增强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群众信息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 实施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依据,突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活动主题,深入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师生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意识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全面加强法治网络教育宣传,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构建我市文明、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_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积极倡导师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绿色上网,大力宣传涉网案件防范基本知识,实现网络安全宣传学校和社会的互利共赢,使广大师生成为积极参与活动、主动教育宣传、坚决抵制恶习,养成良好上网习惯的网络安全践行者,使学校率先成为我市文明、安全、和谐的网络育人基地。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本次活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四、活动时间
20_年9月14日至21日。
五、活动内容
通过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班班通、主题班会、黑板报、 手抄报 、会议活动等多种 渠道 和形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增强全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维护网络安全,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
1、学习网络安全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了解目前网络安全方面的动态信息。
2、召开学校网络安全工作会,主题班会,总结本校在网络安全维护工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通过开展网络安全广播、网络安全会议、主题班会。在学校网站开辟网络安全宣传栏目、组织学生通过“班班通”观看网络安全宣传片、制作网络 安全手抄报 等多种形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教师、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基本能力。
4、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教育,通过“日行一善”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目的和效果,学校教育与 家庭教育 要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辐射。采取“ 倡议书 ”、“班级家长微信群”引导和带动师生、家长全面了解和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六、活动形式
1、在校园电子屏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横幅。
在宣传活动期间悬挂横幅或在电子大屏制作宣传字幕,内容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网安靠大家,共建e家园”等。
2、开办网络安全宣传专栏。
结合我校实际安排班级通过编写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对网络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3、举办网络安全宣传讲座。
各班召开一次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学习网络安全相关知识;利用“班班通” 设备收看一场网络安全宣传片;利用 国旗下讲话 进行全校广播。
4、发放网络安全宣传传单。
应制作电子版或纸质版网络安全宣传传单,采取“倡议书”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引导和带动师生、家长全面了解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七、活动要求
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此次网络安全进校园的宣传活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准备教育宣传内容,确保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要精心谋划、提前做好每项活动安排,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自觉抵制违法有害、低俗的信息,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远离网络陷阱。各班主任要制定好本次“网络安全宣传”的活动方案,活动结束要有总结,收集好本次主题班会的有关材料和影像资料,于9月21日前交送到信息中心。
网络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策划方案5
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为了提高师生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__年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网络安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网络安全宣传周:20__年9月17日至23日。
网络安全检查:20__年9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三、活动安排
1.举行市直“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时间:20__年9月18日上午9:00
地点:__市外国语学校办公楼一楼教工会议室
与会人员:各市直学校信息中心主任1人,特邀市网信办等部门领导参加。
活动内容:“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网络安全教育宣传专题网站培训、师生现场签名等活动。
2.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进机关、进校园”系列活动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官方微博、微信,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校至少开展一次青少年网络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张贴 标语 横幅、视频展播、培训讲座、专题展板、主题班会、漫画展示、手抄报等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提升教育效果。
宣传周期间,各地各校可充分运用“__市教育网络安全专题网站” 平台(链接: )开展相关活动,具体要求组织广大学生通过平台在线观看“安全课堂”视频、通过“安全测评”栏目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在线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可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实时查看,应确保参与率达到60%以上,小学只组织高年级学生参与。
3.开展教育网络安全作品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20__年9月至12月31日。
征集对象: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广大师生、干部职工。
征集项目: 文章 类、图片类、微视频类。
投稿要求: 填写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附件1),一并将作品、登记表发送至活动征集工作邮箱。
奖励办法: 参赛作品由宣传周活动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分类设置按一、二、三等奖,评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赛作品的10%、20%、30%。
4.开展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对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网站、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重点检查。采取自查自评、技术检测、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__省教育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__教通〔20__〕146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网络安全自查,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20__年网络安全检查自查表》(式样见附件2)和自查 工作总结 报市教育体育局。
技术检测阶段:市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对教育系统关键基础设施、门户网站、信息系统等开展网上远程技术检测。
现场检查阶段:市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对检测中发现的网络安全漏洞、隐患、问题和风险等,开展现场检查,并向问题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积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学校组织情况将纳入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
2.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以安全周为契机,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3.请各地各学校于活动周期间积极上报相关通迅报道(市直学校至少1篇,县市区至少3篇),将择优在宣传周专题网站平台展示。并于9月30日前报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总结及活动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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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网络安全法 民营企业如何去落实
有下面3大建议:
一是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和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法》出台后,该局组织网络安全小组对其进行学习研讨,对局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排查,修改完善了《网络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抓紧落实各项网络安全维护举措。按照规定对上网电脑、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该局选派计算机审计处负责人先后参加了市经信委、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网络安全法》解读暨网信安全防范专题讲座,以及2017年全国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暨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网络安全形势,以及《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是借助专业公司强化自身建设。该局邀请相关专业公司对当前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软件,以及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等硬件设备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设备存在漏洞及管理员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等制订了网络安全加固方案,增加了部分网络安全设备,细化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加固方案实施结束后还将按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公司进行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力求从整体上提高网络的安全防御能力。
⑻ 网络安全法解读
(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九条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抽查检测,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
(二)定期组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进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促进有关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以及有关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四)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的恢复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⑼ 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在经历了某次活动以后,我们既增长了见识,也锻炼自身,感觉我们很有必要对活动情况做一下总结。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活动总结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加强网络安全认真部署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为切实抓好这次活动,xx月xx日上午中心校召开小学校长会,对整个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活动作了详细的布置,明确了人员的职责,会后下发了《中心小学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计划。要求各校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活动、课堂等有效形式,在全校广泛宣传和普及网络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强化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教育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全校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校长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方案拟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中心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本次宣传周的活动。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针对活动意义和活动目的,确定宣传标语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并张贴在校门口。
2、充分利用板报、班刊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教育相关知识。
3、中心校统一下发光盘,各校组织学生观看影像资料,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上好网络安全第一课。
4、全校进行了一次校园网络安全隐患大排查。
5、进行了一次全员参与网络安全演练,各校均于本周举行了网络安全演练。整个撤离过程井然有序,没有意外事故发生。
四、效果明显深入人心
1、经过这次活动,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教育有了新的认识。一是对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支持重视多了,二是教师和学生亲自参与多了。
2、教师和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这次宣传活动中,让全校师生基本树立了网络安全教育理念,认识到网络安全教育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认识到学习掌握应急知识的重要性。
根据桂平市教育局电化站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于11月24至30日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校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筹划安排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工作,成立了以莫健辉校长为组长、黄古伦副校长为副组长、张海健、黄世全、何光示三位副校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二、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为切实抓好这次活动,制定了《石龙一中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落实责任分工,突出宣传的思想性和实效性,全体师生,人人参与。
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
(一)开展讲堂,感受安全
1、活动期间,我校信息教师在本周的信息课上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主题讲堂,让学生通过图片、信息以及教师的讲解体会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注意事项和协定《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通过讲堂明显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体会了绿色上网的意义。
2、各班开展了“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利用主题班会,向同学们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同学们对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了很多,他们能快速准确的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二)出版专栏,加强宣传
为了使学生更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懂得更多的网络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出版了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宣传专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国旗下讲话,加强宣传,提高了全体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四)进行校园网络安全隐患大排查。
四、效果显著,深入人心
1、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3、全校师生构筑出了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宣传《网络安全法》,雨城区学校近期开展了以“网络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3月2日起,雨城区八步中心小学于围绕《网络安全法》开展了普法宣传与学习活动。学校制定了《网络安全法》主题宣传学习活动方案,展开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在全校师生会上进行学习动员,由教导主任杨鸿作了《网络安全为大家》主题演讲;二是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张开国组织全乡教师集中学习《网络安全法》全文,并展开讨论;三是将《网络安全法》全文及学习解读推送至学校教师微信群,要求教师们进一步学习,并将学习内容转发至班级微信群或QQ群,倡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学习;四是组织三至六年级学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在五年级开展《网络安全》课;五是组织所有教师和三至六年级全体学生进行学习测试,共计300人/次。
雨城区大兴镇中心小学利用周一至周五中午的红领巾广播宣传《网络安全、文明上网》、《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知识;各班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办网络安全小报等形式,进一步培养师生健康上网、依法用网、文明护网的意识。
此次活动加强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构筑了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相关要求,确保《网络安全法》顺利施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通知,在全省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贯彻活动。
一是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理念,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习、宣传、贯彻《网络安全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法推动全省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上水平。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各单位要对照《网络安全法》主动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实施销号制度,重点做好风险评估、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安全规划、强化信息保护、提升应急能力、加强沟通合作等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将《网络安全法》纳入重点普法内容,每个单位至少组织一堂《网络安全法》主题宣传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册、知识竞赛、微信推送、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展板等形式,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省局(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和省局党校把《网络安全法》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开展专题教育和辅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要求,提升全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横县总工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网络安全环境,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扎实地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把此次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程,首先及时组织选派相关的宣传活动小组人员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情况,对宣传活动所采取的形式、活动的日程以及人员安排等都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周密详实的宣传计划,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以点带面,积极动员
通过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和“上门上户”的方式,积极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活动期间,我单位向全县各基层工会发放通知,号召全县工会系统积极参与“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确保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覆盖到各乡镇、社区。与此同时,我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会志愿者进社区、进村屯,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发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资料,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动员群众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深刻认识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对构建和谐横县、平安横县的重要意义。
3、形式多样,全面促进宣传活动
宣传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利用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提高法律意识,做中国好网民”等标语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气氛。二是利用本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进行网上宣传,通过收集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相关的视频、图片等资料,加强网络的覆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及时清除网上的不良信息,让广大职工群众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近日,xx学校多举措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学校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布署,并通过QQ群、校园广播、国旗下演讲等途径向师生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及如何安全文明上网。
二是开展“安全上网、快乐成长”主题班会。班会课上各班主任老师利用PPT提醒同学们怎样正确对待网络交友,文明使用网络用语。引导学生观看相关视频,利用具体的事例,让学生们了解沉迷网络有哪些害处,从而让学生明白怎样健康文明绿色上网,及合理使用网络。告诫学生网瘾的危害、教会如何防范U盘、移动硬盘泄密,简单了解《网络安全法》。
三是信息技术课上老师指导孩子们开展文明上网活动。课上老师采取线上推广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视频,对学生们讲解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及树立文明的上网习惯。通过讲解,学生们加强了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全校师生签定了网络安全责任书,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了每个人的安全责任,规范了上网行为。此外,发放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承担起第一任老师的职责。
该校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们学习了网络安全知识,增强了网络文明素养,掌握了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进一步强化了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营造了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