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模式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处于转型期,正在逐步摆脱传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但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根据科技成果转让参与主体的不同,我国现有的转化模式主要包括市场转化模式、自行转化模式、产学研联合转化模式、科技创新转化模式及政府推广转化模式、跨国公司资助转化模式(图4-4)。
(一)市场转化模式
市场转化模式是在供给、技术市场、需求三方共存的基础上,将科技成果引向市场,通过技术市场的有偿转让、流通,由供给方输送给需求方,以实现科技与生产的有效结合。按照是否需要第三方进行分类,市场转化模式可分为科技中介转让模式和专利出售模式。
图4-4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分类
1)科技中介转让模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联系,沟通机构间的技术流动,促进各参与主体的互动以实现有效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一般来说,政府办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推广和普及先进技术的主要力量,民办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是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在发达国家,政府资助的技术服务机构是新技术和企业间的桥梁。我国近年来也加强了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同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基地,使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较大发展。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运用市场手段吸引各类生产要素,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广阔的选择空间,配置丰富的资源。但它也存在研究机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需求方难以持续开发技术等问题(朱宁宁,王溦溦,2011)。
2)专利出售模式。专利出售模式是科技成果拥有者通过技术市场一次性地将创新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有偿转卖给企业使用,从而获得继续科研的资金支持。而企业借助科技成果改进技术,优化结构,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发展困境,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二者的结合实现了信息、资金、技术的互补,实现了资源的最大优化率。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过程简单,科研投入可以迅速得到弥补;缺点是寻找需求对象的难度比较大,买卖双方都要花费信息搜索成本,科研成果认识及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二)自行转化模式
自行转化模式是科研机构或企业以现有政策和环境为依托,多渠道筹集资金,将自身研制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转化并自负盈亏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将科技成果的成果源与吸收体融合一体,使市场交易内部化,无须中间环节,既简化了交易手续,降低了交易费用,又能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后续开发,同时省去了成果泄露的问题。这种模式转化速度快、耗时短、效率高,但要求科研院所和企业拥有尖端科技设备、雄厚科研和经济实力以及高水平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国的北大方正、清华紫光等就是高校自行转化科研成果的典型案例。自行转化模式依主体的不同可分为3种子模式。
1)融资转化模式。企业通过吸引风险投资或通过二级板市场进行融资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具体流程是科技成果→风险投资→科技企业→形成规模→投资退出。目前,清华大学已开始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实行科技成果转化,为改造传统产业,强化校企合作和国企脱困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然而如何评估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降低风险投资对成果转化的不信任度,有效监管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与运作等,都是我国融资转化模式中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朱宁宁,王溦溦,2011)。
2)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这是科研机构或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科技创新和开发的模式。科技成果所需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研究机构或企业内部的技术积累和突破,转化的过程也通过研发机构或企业的知识和能力支持实现。这种模式能够使研究成果很快运用到实践中去,但需保持核心技术的控制权,比如我国的海尔集团在企业运营中发明的家电防电墙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等科研成果。
3)引进技术的二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这种模式是技术转让方采取一次性买断或提供后续服务等多种方式,通过市场技术交易合同将科技成果评估作价转卖给企业,由企业落实条件,迅速实施转化并逐步形成产业,或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二次开发,形成新的技术或产品。通过这种方式自行进行后续研究开发,是落后企业追赶先进企业的一条捷径(朱宁宁,王溦溦,2011)。
(三)产学研合作转化模式
产学研合作转化模式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普遍模式。该模式各方以技术合约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推动力,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搭建了一个技术创新平台。这种转化模式有利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资源相融,很好地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是科技转化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按照合作组织在合作中不同的切入点与退出点,可以将产学研合作划分为联合模式和共建模式。
1)联合模式。联合模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协议、契约等形式就技术创新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一环节的衔接达成合作意向,从而直接实现产学研主体组织间的合作。联合模式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传播和合作开发为重点,以协议、契约作为维系双方关系的纽带。其技术传播常常跨越不同的组织与地域,组织方式较松散,合作的紧密程度也较低,但它是目前我国常用的一种合作模式,在合作总数中超过50%(辛爱芳,2004)。产学研联合模式的具体形式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人才培养、联合攻关等。如沈阳农药厂与沈阳化工大学在小试成果的基础上共同开发特高效农药——绿黄隆,便是一种合作开发的模式。
2)共建模式。共建模式是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建立新的联合体,共享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各主体从中受益。共建模式是产学研合作最高级、最紧密、最富有成效的形式,各方不仅拥有前期的合作基础,从松散型合作逐步发展为稳定的长期合作,而且将相互依赖、优势互补作为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建立紧密型的组织形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在不同的组织之间实现技术传播。产学研共建模式包括共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开发中心、中试基地、研究所等)、学院、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园、研产集团、产学研联盟等形式(辛爱芳,2004)。1983年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核心建立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就是集科、工、贸为一体,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结合的一种巨型联合体模式。
(四)科技创新转化模式
在我国,科技创新转化模式也被称为创业服务中心,即对创新技术企业进行培育,并提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产业园、孵化器等具体形式。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层次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孵化型技术中介服务,初级只提供硬件设施和政策服务,中级还提供信息交流、人才交流和管理咨询,高级则在中级服务基础之上提供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融资渠道。这种模式能帮助科技成果拥有者与有潜力的企业合作,将初创时的小企业发展为较为成熟的企业(朱宁宁,王溦溦,2011)。以大学科技园为例,美国硅谷的崛起和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斯坦福大学在创新型人才和强大科研实力上的支撑。我国目前虽不具有硅谷性质的大学工业园,但很多高校都在做积极的尝试。如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依托“三海一核”学科优势,以市场运行机制为导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致力于发展多种经营业务(安沛旺,2010)。在科技成果产生后,高校的科技部门会在大学科技园进行成果推广介绍、中试试验、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市场等活动,使中小企业尽快孵化为成熟的大企业,也为科研创新、学科发展、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提供了平台。
(五)政府推广转化模式
政府推广模式主要是利用行政渠道,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及政府指导下的科技中介、科技服务体系等有关转化的服务部门,并采用投资、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等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或风险基金。商业银行应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发放贷款。该转化模式的途径为科技成果→寻找合适的政策环境支持→转化成经济效益,特点是企业充分利用政府的管理职能,靠政府搭台、架桥,来达到解决技术难题,促进成果转化的目的。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集中优势力量统一指挥,在项目指定和经费分配方面实行招标制或择优委托制(武海峰,牛勇平,2007)。通常政府将成果分为高科技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计划等。如我国政府相继推出的“863”计划、火炬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星火计划等项目至今仍然发挥着作用。
(六)跨国公司资助转化模式
该成果的研发往往是基于跨国公司投资需求或者国际型研究机构的跨国合作需求。通过某些研究基金组织对外发布课题项目信息,各国研究部门根据自身优势选择适合的研究项目后进行课题申请。由于这类科研成果是需方投资的,确定科研项目研究部门上也往往由他们长期合作的单位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完成。课题研究主题的选择相对简单直接。我国的很多研究院所和高校都承担了很多这样的科研项目。当然,项目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归委托单位所有。由于国际科研组织或者跨国公司往往有比较成熟的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因此转化过程并不会由于跨国合作而增加转化难度,反而容易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杨萍,张源,2010)。
Ⅱ 科技成果转化途径有哪些
科技成果转化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就是科研人员自己创办企业,将前沿科学技术投入到实际的生产中去,二、就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将相关技术转让给企业。
Ⅲ 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类型如何收费
科技成果转化的类型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内可他人使用容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Ⅳ 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意思
科研成果转化是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已转化成成品、样机、技术得到全面推广应用等,证明一般是如转化为新产品,可以用该产品新产品证书、生产批文(药类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等一种或多种材料证明;若转化为新设备,则用该设备说明书、设备备案文件、发票等证明;转换为新技术,一般是要多个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Ⅳ 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纵观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选择了不同的模式。美国主要通过管理创新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途径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强调的是整体投资回报率,借助于风险投资方高水平的专家,能够较为准确地判断实验室项目的未来前景。因此,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美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德国通过建立“科研创新体系”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创新体系”很好地实现了政府、企业和科研人员的统一。科研人员出成果,企业出资本,国家出政策,并且负责在企业界和科技界之间进行沟通。它不仅包括科研开发工作,而且包括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的增值过程、科技成果及科技知识的传播和人才资源的培育培训。英国模式与德国模式有些类似,主要是通过加强高校与企业界的合作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日本通过改革研究开发体制及研究开发战略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法国通过改革法律、机制、税收来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唐宏力等,2003)。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国外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以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载体,通过信息平台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依托“官产学研”联合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链条。
我国由于国情因素,科技成果转化起步晚,起点低。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计划,如: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建立服务功能社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许多高校和企业也已经意识到科技成果的潜在市场价值,开始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联动合作,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模式。可以说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
Ⅵ 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分为直接转化和间接转化:Ⅶ 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有哪些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科技人员、管理工作者和企业家的大量探索、试验,科技成果转化已经逐他形成了“政府计划推动和技术市场扩散”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双重模式。政府计划推动主要体现在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各种国家级、省级科技开发与成果商品化及推广计划,其中大部分也是指导性计划。市场扩散主要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在产、学、研之间进行,形式有:自主开发、技术转化、联合开发以及组成科技经济联合体等。随着市场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成果转化的市场扩散作用将越来越大,形式也会更加多样化,效果会更加显著。Ⅷ 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四是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服务、金融等创新力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Ⅸ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受制度、投入、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科技成果转化不畅,造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益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偏低等局面。
(一)制度因素
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因素是指对成果转化起消极作用的制度或政策。主要包括科研立项体制、企业经营机制、职称评定制度和成果评估及利益分配机制等4个方面。
1.科研立项机制
科研选题立项是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着科学研究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科学研究成果能否顺利转化。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项目的立项和科研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科研经费长期以来一直由国家拨给,科研成果也是由国家组织鉴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科研项目从选择立项、确定研究的深度与方向到项目的评价等,大都是为了获取相当级别的学术奖项,科技人员不必花费精力去考虑成果的转化,更没有必要为完成科技产品的后继开发而在市场中苦寻商机,致使重研究轻转化的问题严重。这样,由于缺乏市场对科研成果应用价值的评判,大量的科研成果理论性强,但适用面窄,少有市场需求大、产业价值大的成果,对企业的吸引力降低,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各方面的投入也相应减少,致使大量的成果“赋闲”与有钱找不到好项目的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
2.企业经营机制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扩散等,都是由政府控制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政府则演变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企业功能的转变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旧的科研体制阻碍着企业作为科技转化主体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①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还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现阶段企业在战略管理及决策上还受到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约束,企业的自主权难以发挥。②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还是受到政府的干预,众多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使他们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③我国的科技主力主要集中于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缺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科技人员,无法对科技成果的先进性、适用性、市场前景做出正确的分析。正是由于以上因素的存在,使企业缺乏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自身发展的动力,而是凭借现有的资源和工艺维持现状或依赖生产资料投入量的增加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管理的决策者也往往不注重长期投入,致使企业的科技成果研究与转化具有明显的短期行为。
3.职称评定制度
目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职称评定指标体系一般都以科研论文(著作)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获奖数量等量化指标为依据,而且是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有资格参与职称评审,对于是否申请专利、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却不做要求,也没有把这些指标作为晋升、评奖、计算工作量的条件之一。这一制度使得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科研工作的重点放在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和获奖登记上,促进了科研成果的产出量,但对成果转化水平和质量则重视不够,导致科研人员不注重市场信息收集与研究,缺乏对市场需求的认识,花费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及其论文的撰写,而少有精力考虑到科技成果的可行性、实用性、经济性,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明显脱节,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低下。
4.成果评估及利益分配机制
科技成果本质上是对科技开发研究的创造性的活动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我国虽然于2003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但该办法对科学技术评价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再加之科技成果本身的成熟程度、市场未来的不可预知性以及缺乏权威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等原因,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尚不完善。评价方式上,重视对结果的评价,忽视对过程的评价,过分强调学术产出和学术水平从而产生了学术上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现象。评价过程上,重视转化前(科技的研究、开发、小试、论证)评价,忽视后期(科技的中试、转让、转化、应用)评价,导致实验室产品无法顺利进入市场(欧阳迪,2010)。评价对象上,多以科技人员为主,忽视了从事科技成果推广的广大科研管理人员,使得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专门人才普遍缺乏(李建成,2008)。
利益分配是一个关系复杂的问题,牵扯到诸多的利害关系。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由于缺乏市场谈判和交易经验,在不完善的技术交易市场中常常处于劣势,再加上市场信用、科技评价、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约束,致使其利益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和尊重(李玮,2006)。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但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协调和监督都十分乏力,造成供需双方在价格和利益分配上有分歧,影响成果转化的结果。
(二)投入因素
投入因素是指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投入的不充分。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才、物质条件等要素资源,并将各种要素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才能实现成果转化。投入机制不健全会影响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1.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转向企业商品化的重要保证和前提。由于成果转化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周期长的活动,决定了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说,自身并不具备自我转化的资金实力;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处于安全的考虑,大多数愿把资金借给一些有名气、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对企业来说,面对承担高风险的巨大压力,企业希望通过有关政策与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风险(刘海燕,2002)。没有资金的支持,成果转化就无从谈起。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有了巨大发展,但尚未形成由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倾向于科技研发的风险投资依然较少,用于中试、商业化和产业化环节的资金更加有限,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
2.高水平人才缺乏
人才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关键要素。专业化科技推广人才缺乏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较为普遍的问题。相关人员缺乏市场工作经验,既不能对成果进行深层次的评估和咨询,又不懂得市场营销技术,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多以组织参加各种成果展览、交易、信息发布会的形式进行,服务工作没有深度,导致成果推不出去,资金引不进来,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多数停留在理论和实验阶段,难以成熟和应用,成熟的技术又难以迅速地抢占国内国际市场,经济和社会效益没有发挥。
3.技术及设备配置不合理
科技成果转化的复杂性决定了其需要相关技术和设备的配套,包括科技图书文献资源的利用、大型仪器设备条件资源的共享等。目前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和大型仪器设备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机构,除了一些资金雄厚、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外,一般中小企业很难承担技术及设备的费用支出,但是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多限于内部使用,外部企业很难共享其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
(三)市场因素
市场因素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要障碍。主要包括市场交易平台欠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等方面。
1.市场交易平台欠缺
市场交易平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保障。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的技术市场从无到有获得了一定的发展,科技信息交流会、技术交易会、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招标会等是我国主要的技术交易形式。但技术市场发育尚不完善,成熟度比较低,组织不够健全,缺少区域性、全国性的信息网络(詹静涛,林皎,1996),高校科技信息交流多为区域内流通,系统内循环,而与生产部门的供需信息交流还不畅,不能满足技术交易需要。同时,科技成果转让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对信息的真假、来源鉴定不够,致使虚假信息介入市场,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2.中介服务机构不够健全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转化、扩散科技成果和有效配置科技资源的重要渠道。虽然近几年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中介机构发展迅速,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中介服务机构大多功能单一,结构不健全,服务能力较弱,提供信息服务不及时或缺乏准确性,导致科研机构的很多成果找不到需求者而无法实现转化,企业需要的技术成果也找不到合适的供应者,无法实现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支撑。中介机构良莠不齐,服务能力差距较大,懂技术、懂经营、熟悉法律的技术人才严重匮乏,并且缺少专业的风险评估、技术评价、技术定价的能力,使得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价值风险很难做出判断,市场实现困难(欧阳迪,2010)。因此,在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日益依靠中介服务体系提供各种服务的情况下,我国中介服务及其机构却从数量和功能上都远远不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Ⅹ 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类型如何收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的核心动能。一项新科技成果要获得落地应用必然要经过其成果转化阶段,能获得转化与推广的技术才能真正意义上创造经济价值,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的需求则导致对专业经纪人才和专业交易中心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早在2017年全国技术市场就共成交技术合同36万余项,合同金额超过1.3万亿元。市场大不大可见一斑。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5.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科技的力量显而易见。科技成果转化的类型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费用是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