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一】
***县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古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优秀教师梯队的建设,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建设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 为原则,以名师为引领,以课程为纽带,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创新优秀教育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2年开始,县教育局将在全县一线教师中选聘优秀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制定和完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县一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三、名师工作室的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担纲主持的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是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优秀教师参与组成的研究共同体,是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是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职能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组建要求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首席名师所在学校,由县教育局认定并授牌,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面向全县聘请2-3位名师协作,招聘4-6名研修员。 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首席名师牵头。工作室一般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含省特级教师)或省、市骨干教师2-3人担任名师,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定。
每个名师工作室选聘4-6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参与研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个别偏远学校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研修学员。
2.选拔条件
⑴首席名师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③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④近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者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至少1项,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⑤应具备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或古田县名师称号,且现仍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名优教师。
⑥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⑵研修员条件
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研修员,应是我县师德高尚、有自我发展要求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培养潜力的中学教师,经考核予以确认。
①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者至少有1篇论文在教育刊物上发表;
③曾获得过县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县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
④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组建程序
首席名师的选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授牌的'程序实施,并向全县公布。
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将分批确定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分批组建古田县名师工作室。2012年全县拟组建3-5个首批县名师工作室,以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展部分学科名师工作室。
①申请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填写《古田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与《古田县名师工作室名师推荐表》(附件2),交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
②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报请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
③经批准的名师工作室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工作室研修
员,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4.工作室研修员的招聘办法:
①研修员报名:报名对象经学校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以学校为单位向县名师工作办公室提交《名师工作室研修员报名表》(附件3)。研修员申报原则上要与本人任教任职的学科学段对应。
②招聘考核: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报名对象对话,主要考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从中选聘4-6位教师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签订责任状:名师工作室成员与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相关学校、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共同签署《名师工作室工作责任状》。
五、名师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⑴带好一支团队。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研修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⑵抓好一项研究。以首席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立项课题的研
究任务。三年完成后,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接受检查。
⑶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县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县辐射、示范。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⑷出好一批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等成果应以论文、课题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⑸建好一个网页。依托古田教育信息中心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县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
⑹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职责
⑴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⑵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研修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研修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集中研讨
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县内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育教学展示,在名师论坛做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研修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研修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研修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⑶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研修员确定研究课题,或指导研修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2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⑷负责对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研修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研修员职责
⑴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⑵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
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上1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⑶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⑷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⑸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研修员必须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
⑹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⑺完成首席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名师工作室名师及研修员的权利
1.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首席名师及名师享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评选的优先推荐权,研修员享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的优先推荐权。
2.享有参加省、市、县重大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优先权。
3.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4.享有学校相应工作量的权利(首席名师、名师、研修员分别按一个完整工作量的1/3、1/4、1/5计算在其工作量的总量内)。
5.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6.每年度向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申请外出学习一次,经费由各学校承担。
7.名师工作室的名师、研修员参加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七、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1.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⑴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审查名师及研修员资格,负责落实经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⑵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师进修学校。
主 任:(兼)
副主任: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工作指导。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
2.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每年每个工作室给予适当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持。 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县教育局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首席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
3.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师的任期和研修员的研修周期为3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
由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牵头并于每年12月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工作经费,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于每年11月初进行,由首席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于每年12月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实行合同管理,任期内若调离古田,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自动解除合同,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并要求履行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各单位应认真宣传“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相关精神,认真开展好名师及研修员的推荐工作。
2.首席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办实事,在落实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将公布
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单并授牌。
4.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授牌后,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推荐“名师工作室”研修员并上报给相应首席名师,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对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开展工作。
5.“名师工作室”的成果纳入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
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二】
东海县实验小学
“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工作室”
运作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一、 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名师的领衔、示范、激励、凝聚和辐射作用,把握好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着力点,确立学习共同体的建设目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发展和提升。
二、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基本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条件
1、省特级教师、省市名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优秀;有一定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意识。
3、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组织、管理、培训、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的能力等。
(二)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基本功大赛获奖者。
三、组建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主持人条件和工作室成员的教师填写东海县实验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考核:学校在收到个人申请后,组织教科室、教务处、政教处、校长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察论证。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建立工作室和聘任主持人及成员。
3.公示结果。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选聘教师情况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同意其加入,报教科室备案。
4.成员增减。工作室成员在组建工作室时选聘产生;在工作室周期内运行中,成员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实行退出,调动出县或出系统的,自动脱离工作室。新成员经个人申请、学校考核推荐、工作室审批同意后加入。
四、工作职责
(一)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负责主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
2.拟定工作室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经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实施工作。
3.承担骨干教师培训等市县级活动的指导讲学工作。
4.通过工作室工作加强对成员培训,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引领和带动本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能力
5.帮助每位成员制定专业发展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并力争在三年内,要推出一名省特级教师,两名以上市级名师,三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十名以上县级学科带头人。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
1.工作室成员要结合工作室计划制定三年自我发展计划,力争三年内在教育教学方面成为市县教研教改的带头人、名师。
2.积极参加本校、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活动(包括校际交流、各级学科会议、各级学科培训和论文与经验的交流活动等),有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成员要系统学习学科的前沿理论与课程改革理论,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做好读书笔记并定期在工作室网络平台发表读后感言,交流心得体会。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有价值、有水平的科研论文,完成2节展示课,1次讲座。
4.成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科研课题,定期检查阶段性成果,汇报自己的课题实施进度,并逐渐形成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科研能力。
五、运作
1、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和成员,除了要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外,每月至少还要开展一次集体活动,或开展专题研讨,或开展课题研究,或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等。
2、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与“青年教师工作室”的对接活动,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六、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评估,负责审查主持人及成员资格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组员有教科室、教导处、政教处、校长办等科室相关负责人。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学年学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和奖励。
3.学校尽力为工作室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包括适当减轻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的工作负担。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活动,计入工作量参加年终考核。
关于“青年教师工作室”
一、指导思想:
打造引领全县教育教学快速成长的高素质青年骨干教师团队,促使我校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成立青年教师工作室,用三年左右时间,培育20名青年骨干教师,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良性发展机制。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培养县内一流的学科教师队伍。
1.培养青年骨干团队。以我校现有的 “江苏省特级教师”和“连云港市名师”为主持人和导师,以我校青年教师为主要成员,形成共同探究学科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骨干团队,达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培养一批市、县级骨干教师。
2开展课例研讨活动。“青年教师工作室”成员要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要奋发进取、勇于拼搏,具有吃苦精神。要加强课堂教学反思,及时记录教学中的问题、经验和心得体会,并从理论层面进行分析和阐述,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每学期每个成员至少要开设一节高质量的县级公开课。
3.开展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工作室”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开展工作,依托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的专业成长、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工作周期内每名成员至少要完成一个县级以上立项课题,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力争发表。
4.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成员要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培训讲座,要逐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加强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送教。
『贰』 河北省教育厅启动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的通知
一、名师工作室的设立
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周期;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7名学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省教育厅授牌,设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由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提供专设工作场地并挂牌。
主持人的遴选
特级教师或省级名师中遴
选,年龄没限制。
三、学员的遴选
1.省级骨干教师中遴选;
学员须是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个人成长愿望,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功底,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
三、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帮助学员深入研究个人发展目标、途径,建立学员三年个人发展规划,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开展基于线上线下学科研究、教改探索和教学磨练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促进学员快速成长,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学科名师。
2.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通过课堂诊断、问题研究、专题讲座等活动,引领学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学员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3.通过开展研讨会、报告会、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推进全省本学科教师的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4.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形成网络研修社区,定期发布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发布培训资料、活动简报等,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
四、有关待遇要求
1.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要积极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专用办公场所及设备、提供政策保障、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各项活动的开展。
2.主持人及学员所在学校(单位),要把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工作纳入基本工作量,适当核减校内教学工作量。
3.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实行省、市、校三级共建共管,并建立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专项管理档案。
4.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按照实际开展情况核算培训学时和学分,实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三年届满综合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过程性考核以“工作室”自评、市评为主,每年须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报送自评报告和市评结果;综合性考核在自评、市评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全面评估。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工作室和主持人资格,并停拨经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工作室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5.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专项经费每年5万元。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冀财教〔2017〕50号)下拨至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中小学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接受项目资金审计,防止发生虚报、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等行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建立培训项目审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威县名师团队
基于“河北省名师工作室”的资料,威县名师团队开展构思:
一、名师团队成员的遴选
原则上从历届“县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或“市级名师”中遴选,如不是“县级名师”但公认优秀的教师,经学校推荐,教研室通过查看历年教学成绩、理论知识考试、讲课观摩等形式,确定其是否能入团队;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团队成员职责
1.在主持人的指导下,制定培养周期内的个人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定期参照个人发展目标和计划,督促自我发展。
2.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新课标、新课程、新教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交流教研活动经验,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不断更新教育观念。
3.积极参加本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任务、科研任务和其他必须的相关任务。
4.通过开展研讨会、报告会、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推进全县本学科教师的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头出研究课、观摩课、示范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
5.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形
成网络研修社区,定期发布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发布培训资料、活动简报等,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
三、有关待遇要求
1.名师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单位),要把名师团队成员的研修工作纳入教师绩效,适当增加考核分数;支持名师团队成员购买学习书籍、外出学习,培训等工作;全县举行小范围的名师团队核心成员集体活动时,要解决团队成员的路费和饮食等开销。
2.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名师团队成员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3.名师团队研修项目按照实际开展情况核算培训学时和学分,实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团队。
4.每年对名师团队教师按上述第一条“名师团队成员的遴选”原则进行及时补充。
『叁』 什么是名师工作室网络学员
名师工作室网络学员指上名师网课的学生,统称为学员。
名师工作室从其实质上说,是一种专业学习共同体。专业学习共同体,最早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在英美等国兴起,极大地促进了基础教育教师的成长,成为知识经济背景下一种新的教师专业成长模式。
应该说,进入21世纪的我国基础教育,名师不再是学校独有的‘部门资源’,而成为区域乃至社会共享的‘公众资源’。为实现名师效益的最大化,加快构筑区域教育人才高地,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建立了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
虽然名师究竟是教师个体自然生长的结果,还是可以经过体制化“培养”而生产,学界存在争议,但名师工作室在实践中早已经如火如荼。
目前有据可查的、我国最早关于建立名师工作室的文件是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于2000年9月教师节前夕印发的《关于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
据此文件,上海设立了目前可知的最早的名师工作室。其他地区也相继成立了“名师工作室”“学科首席教师”等优秀教师培养团队。
如2002年上海宝山区教育局为了解决在教师队伍中出现的“名师断层”现象,首批集中命名了18个名师工作室。随后,北京、重庆、杭州等地相继出现名师工作室。
『肆』 关于申报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的附件1:
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加快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成长,促进我省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新周期(2009—2013年)内建立一批“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名师工作室,是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省乃至全国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
1.在全省乃至全国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省特级教师。工作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至省级学科带头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县级及其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吉林省优秀教师成长“五级(县、市、省骨干、省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二)开展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去农村送教,或与某所农村学校结对帮教。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一)确定名师
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全省范围内评选出的名师担任。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其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
(二)选拔成员
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的要求。
工作室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主持人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工作室成员原则上8-15名,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三)上报审核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四)签订协议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省教育厅签订《吉林省名师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吉林省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五)挂牌运行
省教育厅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一)条件保障
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适当减少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工作周期内省教育厅每年为每个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1万元,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等量配备相关经费。工作室建立之初,省教育厅为其核拨启动经费1万元。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主持人工作补贴等。
3.经费使用:名师工作室经费拨付到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补贴费用领取办法为:按月制单领取,填表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校长必须分别在领取单上签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是校长的,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委托另一位校级领导签名)。业务经费报销签名方法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领取岗位津贴相同。
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主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一)省教育厅负责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工作;吉林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助管理名师工作室,督促名师工作室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三)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估
(一)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三)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