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资产管理,信托,有限合伙,银行理财在产品和业务层面有什么区别
1.关于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接受监管、具备合法开展资产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概括的说,这个牌照的价值就是“合法募钱的资格+合法运用的资格”,一个可以连接资产和货币的中间渠道)大概可以做如下划分:
·银监会监管:银行(理财)、信托
·证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保监会监管:险资资管
至于近年兴起的一些地方金融局批准设立的资产交易所,也会发行一些“理财产品”,但我个人认为其法律依据和效力还不是很充分,确实也乱象丛生。其他的打着“资产管理”称号的机构,大多没有合法资格。
2.关于信托
信托是一项源自国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创设了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核心是法律认可的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
在我国,可以发行信托产品的,有且仅有68家持牌信托公司。信托产品按照委托人的人数可以分为单一信托(一个委托人)、集合信托计划(两个以上委托人);按照信托财产的类型,可以分为资金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按照投资领域,可以划分为房地产类、基础设施类、工商企业类、证券投资类等领域。
信托产品在我国依据的主要规范框架是《信托法》、《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银监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导意见。信托产品需要遵守的人数限制、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限制等不展开说了,比较多且杂。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监管严格,限制多多,但信托公司是具备发放贷款的资格的。
信托公司经历了多次清理,到现在只有68家(其实银监会名单上的牌照我记得是71家,还有三块牌照躺着等待买家吧~),大多是政府、央企、国企控股,股东背景和实力普遍比较强。随着《信托法》颁布,新的信托框架搭建完毕,且借着房地产的十年火爆、08年的四万亿等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契机,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几何式上涨,截至2016年2季度末,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已达到172851.66亿元,是我国第二大金融行业(老大哥是银行)。
3.关于资管计划
券商、基金、期货的资管子公司及保险资管公司所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叫做“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的架构类似,都是一边连接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一边将汇集的资金运用投资出去。证监辖下三类公司的子公司都有各自的监管体系和规范要求,和信托一样,都对投资者人数、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范围等有所限制。
值得一提的基金专户子公司,这是12年证监会所新设的一个牌照。在最初的几年行业号称“万能牌照”,在资金安排(比如投资者人数、结构化的杠杆比)、投资运用(除了不能直接放贷款外基本没有限制)上极为灵活,也不用计提风险资本等,所以抢走了大量原来信托、券商的通道业务,仅用了几年时间,截至2016年2季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已达到16.47万亿元,比肩信托,还是很可怕的。
不过随着股灾和实际经济下行压力大、国家树立的去杠杆要求,从14年底开始陆续出台了诸如八条底线等一系列规则,证监体系下的资管机构业务开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资金池不得开展、结构化产品杠杆比大降、产品推介的规范、投资者人数、投资顾问等都有严格规范,基金子公司也很快会开始计提风险资本。对证监的监管水平我不做评价,但证监体系的资管公司无疑将进入第一个优胜劣汰的艰苦阶段。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具备发行资产专项计划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信托也可以实现类似的结构,但我们一般称为私募ABS,没法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险资资管因为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出于安全考虑,对其投资限制自始就十分严格,包括合作机构的准入条件、投资领域的限制要求等。
4.关于私募基金
有限合伙式的私募基金利用了合伙制度,依据合伙企业法开展业务,回避了“牌照”限制。通过LP出资认购合伙份额实现资金募集,通过合伙企业法确保了GP的管理资格和LP的有限责任,然后以合伙企业对外开展投资运作。
近年随着私募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私募业务也被纳入了监管体系。开展私募基金运作应当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对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管理运作都有了明文的要求。私募基金的形式,除了传统的合伙企业外,还有有限公司式(现实里比较少见)和契约基金式(没有法律实体,通过合同构建一个独立的财产集合)。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除需遵守《合伙企业法外》,现在也需要遵守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范。
5.关于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也是一种资产管理产品,但因为其投资者门槛较低,出于金融稳定等考虑,对其投资限制也比较严格,甚至法律规定是可以保本的,具体要求可以看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银监会的一些通知。理财资金量大、期限灵活、成本较低(银行其实就是个大资金池),基于金融人士的不懈“创新”,理财资金常嵌套各种信托、资管产品规避限制和监管而活跃在幕后。
『贰』 资管计划是什么
资管计划即集合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顾名思义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是什么意思
首先,集合计划,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的,募集投资人资金进行投资操作的类似于基金性质的理专财产品。
集合属计划的推广期是指产品成立以前的销售期,也就是从产品开始销售到销售结束的这一短时间,销售结束后,若符合成立要求,则该产品可以成立。
『肆』 如何理解民生银行加速资管业务"五个转型
1、开辟差异化转型新路
近几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互联网金融兴起,商业银行迈入了全资产经营的“大资管”时代。为了应对经济金融环境的深刻变化,商业银行资管业务须着眼长远,积极谋求转型,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李彬在发布会上表示,该行紧跟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高度重视资管业务转型发展,将资管业务作为未来转型的重点战略业务之一,该行在“凤凰计划”改革中将资管定位为全行“大资管”产品平台,致力于打造全能型“非凡资产管理”品牌。未来民生银行着力从五个方面加速资管业务转型,开辟专业化、差异化的资管发展之路,在持续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打造民生银行理财金字招牌。
一是管理转型,推动治理模式、组织架构向市场化转变,开展独立专业化风险管理改革。
二是盈利模式转型,推动盈利模式向非利差化转变,资管业务收入模式由利差收入向收取管理费模式转变。
三是投资转型,站在全球视角推动投资品种大类化、多元化转变,加强组合管理,提升主动资产管理能力,做真正的资产管理业务。
四是产品与渠道转型,产品逐步回归“资产管理”本源,产品形态由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并构建向线上线下立体化营销转变,产品标准化、批量化与个性化、专业化相结合,增强线上移动渠道及线下代理渠道的销售能力。
五是技术转型升级,将“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的新技术引入资管业务,提升客户需求挖掘能力和风险管理效率。
2、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0多年来,国内银行资管业务实现了飞速发展,不仅帮助广大投资者实现了财富保值增值,而且为银行服务实体企业构建了投融资平台,促进了传统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提升。
据介绍,民生银行资管业务起步于2002年,是国内率先开展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经过15年的开拓创新、专业发展,到2016年末民生银行理财余额突破1.4万亿元。近三年来,民生银行理财规模增长超过1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0%,客户收益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同业前列。
15年来,民生银行秉持“为民理财,与民共生”的资产管理理念,不仅为广大理财客户创造稳定的投资回报,而且大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助推中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承担了大型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
据李彬介绍,民生银行紧紧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6年该行理财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余额超过1万亿元,重点服务于国家战略工程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覆盖了基础设施建设、运输业、公用事业、石油化工、药品及医疗行业、传统制造业等行业。
其中,民生银行理财投资产业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超过400亿元,成功支持了重庆大渡口钓鱼嘴半岛PPP项目、天津武清区项目、昆明轨道交通项目、西安西咸区海绵城市项目、南京江北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亳州中医药产业基金等多个重点项目。
民生银行还积极响应“去通道化”有关政策,大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自2013年作为首批试点机构以来,民生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发行笔数始终位居同业第一,累计为100余家实体企业发行了超过500亿元的产品。紧密服务供给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过去通道化,实实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专业化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据李彬介绍,民生银行构建了适合理财业务的大类资产配置体系,通过风险预算的模式进行资产配置。民生银行还建立了重视择时、注重过程控制的投研体系,提前锁定收益、规避风险,从而降低整体投资风险。
比如,2015年6-7月股票市场剧烈震荡,在上证指数跌幅超过47%的情况下,民生银行权益类委托投资仍取得超过4%的年化投资回报,量化委托投资取得16%的年化收益,分级A委托投资实现了年化33%的回报。
民生银行因时而变、因势而动,不断满足投资者保值增值等各类需求。近年来,民生银行通过新开立分行和附属村镇银行,采用直销和代销等方式,将非凡资产管理产品推广到西部地区及三四线城市;通过创新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满足高净值客户和私银客户的需求;通过T+0型产品,满足企业客户的现金管理需要;附带订制投资清单的增利标准产品,满足了金融机构同业投资的需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民生银行着力打造“非凡资产管理”品牌,先后推出八大系列拳头产品,多渠道、全方位覆盖各类客户,努力满足普通个人客户、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以及企业客户、同业客户的多样化投资需求。近三年,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年均发行规模超过4万亿元,年均发行超过4000款,服务个人客户逾170万户,机构客户超过5000户,三年累计为投资者实现收益超过1000亿元。
4、资产配置多元化发展
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加速,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和企业产业转型为跨境资管业务提供了新机遇。民生银行主动出击,积极配置海外资产,通过配置离岸人民币大额存单、中资美元债、港股定增等,开展多元化投资,持续提高资产收益。
尤其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民生银行抓住战略机遇,加快海外资产配置步伐,积极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主动服务全球客户。同时,引入权益、量化、分级A等创新工具投资,准确把握主要市场机会,实现了资产多元化发展。
今年,国内资产管理业务在市场需求、资产质量、互联网化趋势和营销渠道等方面呈现多样性变化,民生银行的营销策略也进行了适时调整。
一方面,民生银行继续深入拓展零售基础客群,包括国内高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通过手机和互联网等移动通讯方式,提升客户业务办理的便利性和满意度;通过互联网化的系统改造和大数据运用,提高产品的线上推广能力,开拓新客户尤其是年轻客户群体。
另一方面,民生银行细分对公客户群,尤其是企业和同业客户群,针对客户多方面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展开精准化营销活动,强化对公客户的互联网渠道建设。
5、构筑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与传统的信贷业务不同,资管业务具有独特的风险特征及管理模式。民生银行始终把风险防控放在第一位,着力构建险管理“三道防线”,建立了涵盖资管业务条线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内生机制。民生银行建立委员会决策机制,形成内部制衡、外部制约的风险管理格局;建立两头收紧的闭环式风险管理,前有项目发行风险审查,后有资产投后监控,及时控制、揭示、处置风险。
第二道防线——专业风险管理能力。民生银行将风险管理部门划分为公司、零售、金融市场三大风险管理领域,建立专业的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和团队,逐步形成反映迅速、管理专业、风控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
第三道防线——建立定期监督机制。民生银行发挥内部独立审计的稽核功能,定期对资管重点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检查、督导和优化,确保了全行资产管理业务长期稳健发展。
『伍』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规范
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遵循如下业务规范:。
(一)内控制度
1、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公司负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负责自营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严禁分支机构对外独立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其投资主办人员不得管理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路径和资金划转渠道,保证风险控制部门、监督检查部门能够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控,切实防止账外经营、挪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推广安排
1、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代为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签订书面代理推广协议。证券公司对代理推广机构的推广活动负有监督检查义务,发现代理推广机构违反《试行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约定解除代理推广协议,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2、证券公司、推广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经核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严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证券公司、推广机构应当保证每一份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金额不得低于《试行办法》规定的最低金额,并防止客户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应当由托管银行负责托管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有关的全部账户和资金,证券公司和推广机构应当将推广期间客户的资金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作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6、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活动结束后,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7、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及推广机构应当明确对客户的后续服务分工,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协议、客户明细、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
(三)投资风险承担和证券公司资金参与
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材料中向投资者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所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内部授权程序的批准,并在计算公司净资本时,根据投入资金所承担的责任如实扣减公司净资本额。
(四)登记、托管与结算
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应当选择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的结算模式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戈q的结算业务;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格的独立存管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可以按照经纪业务的结算模式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结算业务。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算的最终交收责任。
托管银行应当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为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账户名称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同时,为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海、深圳分公司)代理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公司应当负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估值等会计核算业务,并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
(五)席位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证券交易所的投资交易活动,应当集中在专用的席位上进行,并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备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债券,不得用于回购。
(六)投资组合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安排应当遵守<试行办法》的规定,并符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六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外部因素致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但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的总资产,所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证券公司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股票,应当遵守《试行办法》关于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托管银行、证券交易所应当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的,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流动性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情况,保持必要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客户的分红或退出款项;2、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可以约定,当客户在单个开放日申请退出的金额超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一定比例时,证券公司可以按比例办理退出申请,并暂停接受超过部分退出申请或暂缓支付,但暂停或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3、证券公司及其代理推广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转让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信息披露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后,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情况单独进行年度审计,将审计意见提供给客户和托管银行,井报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九)费用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不得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列支。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列支,但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推广机构不得采用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多少人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累计不能超过200人。
2、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 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 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3、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顾名思义是集合客户的资产,这是获准创新试点的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
创新类证券公司要求综合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8亿元以上,经纪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可以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有资格从事各项创新活动。
(6)资管产品推广扩展阅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
(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柒』 哪个平台的信托、资管产品比较好
楼主可以找找360财富看看,是个理财超市,里面产品比较多
『捌』 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怎么转型净值化
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已体现在监管新规要求之中。但还是存在不少业务逻辑上的现实问版题,使净值权化转型之路较为艰难。
首先,尽快试点净值型资管产品,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在过渡期内按照新规要求推出产品,并开展相应的营销推广活动。条件不完全具备的,也可采用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现有产品中的标准化证券的比例,使产品逐步接近新规要求。
其次,尽快推进科技系统、估值体系、投研团队、营销团队等必要的技术支撑的建设。比如租用所需系统或引入投顾服务,以实现资管业务的经济运营,服务自身客户。
『玖』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英人寿、信泰人寿、华润信托和凯石投资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中英益利拥有雄厚、专业化的股东背景(涵盖保险、信托、期货、私募投资等领域)、突出的创新能力、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注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致力成为资产管理的佼佼者。
使命:提供全方位资产管理服务,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
愿景: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的综合金融服务,力争成为具备竞争力与创新力的资产管理公司。
核心价值:诚信、客户至上、专业、创新
中英益利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传统证券投资:投研团队拥有丰富的本土投资经验及全球视野,坚持独立研究、价值投资和严格风险管理,努力为保险股东等长期资金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保险资管产品:中英益利作为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售标准化产品份额,募集资金,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投资人利益运用产品资产进行投资管理的金融工具。
投资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计划作为一种新型融资途径,资金规模大,有条件在不同交易结构下,充当债券、贷款、项目融资等多重角色,可以根据项目方的需求设计,产品期限结构与利率形式设置灵活,法律框架完善,融资效率较高,可以满足融资主体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对于保险资金而言,因资产管理机构(如中英益利)对主动投资价值的充分挖掘,以及持续投后管理,投资计划产品能够满足安全性与收益性要求。
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等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推广资产支持凭证,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用所募集资金按照约定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即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收益凭证持有人。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作为一种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之一。
银·保·信·证合作产品:在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趋势下,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和证券公司在业务上可以开展广泛的合作。
法定代表人:俞宁
成立日期:2013-04-12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7335200L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人员规模:50-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2号楼1805、1806和1807单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拾』 在资管,券商和公募基金做机构销售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就抄是这三家公司向机构售卖的东西不一样:资管是售卖资管产品,找通道业务以及委托管理业务;公募机构是做公募基金推介,定制产品推介,通道业务等;而券商机构销售什么都能干,就是很多客户经理不专业,就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