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办技能培训学校申请书
申请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及培训技能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首先需要提交什么?
1、筹办报告,(原件二份)。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核对原件)。
二、筹办报告内容是什么?
答: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三、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需要哪些条件?
答:如果举办者是社会组织,应具备法人资格。举办者应有稳定的、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如果是个人申办需要哪些条件?
答:如果举办者是个人,应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者应有稳定的、可靠的经费来源。
五、可以申请联合办学吗?
答:可以,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等。
六、是否配备校长?
答:要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含二年)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七、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每个专业(工种)应有不少于1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的合格的专职教师。受聘的教师应具备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职业培训机构必须与受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八、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应达到那些要求?
答:办学场地应有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用协议,租凭期不少于3年,办学机构的专用办公场地不少于70平方米,办学机构总面积应达30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
消防、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九、如何对申请筹办进行审批?
答: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布局要求,对申办培训职业(工种)项目进行评估,不同意筹办的,说明理由。
十、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30天。
十一、正式申请举办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1、筹设批准书 (原件一份)。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二份)。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聘用合同 (原件二份)。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的场地租约(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6、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复印件三份)。
十二、章程的内容有哪些?
答:应列明拟设教育机构的名称、办学宗旨、性质、培训层次、任务、内容管理体制,还有教学、财产、财务及人事管理制度等。
十三、正式申请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三月内。
十四、申请举办职业培训班有哪些设立标准和审批程序?
答: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审批。
申请书: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长春市xx培训学校。
学校名称:
(名称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学校地址:
长春市xx区xx街xx号
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
(写明本校要培训的对象,实现的目标。)
办学能力:
学校主办人具备的条件:xxxxxxxxxx
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学校教师的从教经验、资力、水平以及取得的荣誉。
办学条件:
建筑和环境:
教学设备:
资金保障:
学校办学资金来源合法充足,办学启动资金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最低不少于50万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最低不少于10万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2.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么申请
需要准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办学章程、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去申请。x0dx0a职业培训机构的种类主要有: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此外还有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x0dx0a更多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么申请,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6a922f1615823464.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3. 请问一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怎么申请
需要准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办学章程、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去申请。
职业培训机构的种类主要有: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此外还有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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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成为定点的再就业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职业培训机抄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袭能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再就业培训服务协议,成为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2)具有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其它与再就业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弹性学习的需要;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基本没有学员投诉;5)具有一定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5.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如何申请
需要准备,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办学章程、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有关证明,到教育局去申请。
职业培训机构的种类主要有: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此外还有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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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家政公司办 家政培训学校怎么弄 办好如何让申请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国家商务部补贴
主要分为五种培训类型,2010年以前是四种类型,2010年7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出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机制通知后,就又增加了。我在这里分别向大家做个介绍。
个人自主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经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可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鉴定A、B、C三类标准确认,A类标准500元,B类标准400元,C类标准300元。实际培训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培训金额作为培训补贴标准。对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给予100%补贴,没有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给予60%补贴。这个类型的培训,由于多种原因,开展得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培训补贴金额不高,参训的个人要自已负责向我们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每人250元。
政府部门组织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进行各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的(如实行培训券的形式),培训项目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将资金拨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预备制培训:本市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参加技工学校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免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由技工学校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每人每次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培训时间未满一个学期即就业的,按实际就读时间,按比例给予补助。这项工作目前已由教育部门负责。
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的核心是探索培训补贴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以此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等各项培训。企业通过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每人1600元补贴。
7. 如何申请教育培训机构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办理相关办学许可证,再到工商局办理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
向当地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经民政局核准后的名称)、办学具体地点(包括楼层、面积)、办学原因、目标、办学项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可行性分析、招生对象等。(A4规格纸打印)
2.办学场所的“三证”。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抗震强度等级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报告(原建筑为非教学用途的须在消防部门指导下进行二次装修,并提交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验原件、交A4规格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任职合法性声明》;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1、《住所承诺书》;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委托代理人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前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体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经营场所无门牌号码的,应另附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A4纸)。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