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耕地机耕地时,冒黑烟,是什么故障
参考 ---通用小型汽油机结构简单、体积小、质量轻、机动性好,而且价格较低、操作方便,目前广泛应用于园林机械、农业机械等。由于小型汽油机应用较为广泛,其使用和维护便成为广大终端用户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小型汽油机比较常见的故障是冒黑烟,今天我们就为读者解析一下个中缘由。
黑烟其实是汽油燃烧不充分产生的排放物,原因主要是混合气过浓。而混合气过浓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因为化油器供油过多;二是因为进气量不足。
通常情况下,冒黑烟是由于阻风门处于关闭状态,或者空气滤清器被堵造成的。在发动机正常工作时,阻风门要处于完全打开的状态,所以首先要检查阻风门是否完全打开。然后检查进气系统是否堵塞,包括滤清器进气口是否有杂物,空气滤清器滤芯是否太脏,海绵滤芯上的机油是否太多,排除进气不畅和进气量不足的可能。有必要的话清理或者更换滤清器和滤芯,最后检查化油器供油。
化油器出现问题也可能导致发动机冒黑烟。发动机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化油器内部可能会产生杂质和结胶物,造成进油针阀关闭不严,化油器内油面过高,供油过量。由于化油器主量孔的磨损,或者是由于不正确的维修方式,比如用硬物导通清洗主量孔,会导致主量孔增大,也会使供油过量,此时就需要用化油器专用清洗剂清洗化油器或者更换化油器。
还有一个导致冒黑烟的原因是排气门间隙太小。在发动机高温的时候,排气门间隙小会导致排气门关闭不严,在做功冲程终了前还没完全燃烧的混合气被排出发动机,导致冒黑烟的现象。排气门间隙一般为0.15—0.20毫米,在日常维护中,定期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也是固定项目之一。
2. 常见的农业机械不安全操作有哪些
1、用不结实的绳索吊挂重物。在维修拖拉机时,常见人用麻绳、尼龙绳、三角带等吊卸发动机、变速箱,这是很不安全的。正确的做法是用结实的钢丝绳等,而且必须要牢牢稳固。
2、支撑车辆的方法不当。当轮胎损坏或更换时,用砖头、石块、木块或单独一个千斤顶支撑。正确的做法是,用千斤顾和结实的木墩同时垫起车架,而且前后轮还要用三角木或较大石头卡死,防止车辆前后移动,支撑倒下伤人。这种维修最好在坚实的平地上进行,以防倾倒伤人。
3、轮胎冲气操作不正确。轮胎经拆装后重新充气,不加防护,使钢圈弹出击伤人。正确的方法是,充气前将轮胎、锁圈、挡圈一起用链锁锁住;还可将挡圈一侧朝向地面或墙壁再充气,以防轮圈弹出伤人。
4、焊接装油容器不洗净残油。焊补装油容器,事先必须洗净容器内的残油,否则施焊时会引起爆炸。清洗方法是用碱水或热水加醋,反复清洗2-3次,并控净、晾干后再施焊。不能用高压空气吹干,以防产生静电火花而引爆。施焊时,要先打开所有箱盖。清洗大型油罐时,进入罐里的人要穿长袖衣服,不得赤脚露背,要佩带防护带和信号绳;在罐内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罐外要有专人看护。人员出罐后要洗脸、洗手、漱口,衣服要用碱水洗后再用清水洗。
5、修理制动器操作错误。修理制动器时,手脚制动器同时修理,车体不稳,易自行滑滚伤人。正确的操作应是,手脚制动分开修理,以便相互制动保安全。停放的地方应坚实平坦,且前后轮双向用三角木卡车,防止滑移。
6、调试发动机忽视安全。在调试机器时,人员接近风扇、传动带或排气管等危险部位,或将工具、零件放在机器上掉落伤人、损机。调试人民衣着要利落,女士要将头发罩起,非调试人员要远离机器。调试时尽量停机,在机器下部调试必须熄火,必须着火调试的应派专人看守操纵机构,防止外人开动;调试后启动前要清点工具和零件,并发出信号。
7、维护传动机构违规操作。常见的有:用手或其它物体伸向传动部位;皮带接头安装不牢固机器运转中摘挂皮带;用手拉拽皮带;调节皮带紧度时机器不熄火;在皮带上跨越。
8、维修悬挂机具方法失当。常见的有:维修悬挂机具时,在悬挂机具没有落地和停机后进行;挂接悬挂机具时采用大中油门,挂接速度过快,不注意挂接人员手势,或不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在进行中维护或清除泥土;在悬挂机具下部维修时,不停机熄火,不支撑牢固。这些做法十分危险,应当杜绝。
9、用启动绳启动操作失误。如用启劲绳绕在手上拉绳,或自动绳绕飞轮超过1.5圈;用手转动飞轮时不断油、断电,且转动过快,从而出现突然爆发、回弹而伤手指。
3. 对于农用机械车辆发电机故障有什么预防办法吗
在农用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电机故障问题十分常见,一旦发电机的发电量过高或过低以及不发电都会对机械车辆的使用产生严重影响,本文小编就此问题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同时,在发电机运行过程当中,要避免采用发电机电枢接触和搭铁接柱短路的方法检测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一旦采用此方法,容易烧坏二极管。另外,在发电机的运行过程中,对于各电器间的连接线路不能进行拆动,一旦处理不慎将会造成短路,使发电机受到损坏。
以上就是小编的全部介绍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4. 联合收割机
联合收割机就是一种集作物扶持、收割、铺放、运输、脱粒、清选等一次完成作物至籽粒的机械。
5. 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构事故,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动力机械、作业机械、提灌机械和运输机械。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驾驶、操作农业机构的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并受公安部门委托,对农用运输机械及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乡、镇农机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受县级农机监理机关委托开展农机安全工作。
村、社可根据需要设置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在乡、镇农机站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五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应当立足农村、农业,遵循有利于农业劳动者生产、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的原则。第六条农机监理机关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普及农业机械安全知识,推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
(三)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核发、审验证照以及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管理;
(五)处理农机事故;
(六)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七条农机监理人员挂靠公务,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着装整洁,佩带国家统一的标志,文明执法,接受群众监督。第二章农业机械及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应当符合农业机械作业的安全技术条件。
禁止生产未经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禁止拼装农业机械。
拥有、使用、修理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农业机械进行改装改型。确需改装改型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农机监理机关应当及时核准。第九条农业动力机械、运输机械实行牌、证管理。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在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关或受其委托的单位申请登记,经检验合格,核发牌、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转籍、过户、报废应按规定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由农机监理机关按规定进行年度技术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展作业。不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农业生产的需要,由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抽检。第十一条农业机械行走作业时,只准牵引一组作业机械,连接装置应牢固可靠。大型农业机械通过人多或危险地段,应当有人扩引指挥。第十二条农业机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第十三条农业机械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应当基础牢固、便于安全操作。外露传动部件应当设置安全罩,危险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和维修。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户外变压、配电场地应有固定的遮栏。第十四条农业机械场院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配备灭火器材;
(二)作业区内禁止烟火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禁止漏油、漏电的农业机械作业;
(四)内燃机排气管上应当安装防火罩。第三章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第十六条学习加强员应当在教练员指导下驾驶。实习驾驶员可以按报考机型单独驾驶。第十七条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第十八条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时,应当携带驾驶、操作证;
(二)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操作证;
(三)不准驾驶、操作与驾驶证、操作不相符合的农业机械;
(四)不准将农业机械交给没有驾驶、操作证的人驾驶、操作;
(五)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七)串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的情况下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八)清除杂物、排除故障,应当在停机或者切断动力后进行。
6. 机械故障诊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异响诊断,油液渗漏诊断,异味诊断,操作诊断。
7. 农业机械培训内容
考农机证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农业机械的操作。目前的农机驾照分为两类,一是拖拉机类,一是收割机 拖拉机驾照,可用于田间驾驶拖拉机作业以及拖拉机公路运输作业。请注意,按目前中国农机安全管理条例,持有一般交通C照不可以驾驶拖拉机,必须获得专门的农机驾照。 收割机驾照,用于收割机田间作业及县级以下公路转场。考取农机资格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相应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指定的时间到当地农机局申请并填写工作履历表。
2.当地农机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初审:审查工作履历是否属实,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3.培训:初办和升级的要经过专业培训,达到申报级别的技术要求后才能办理。
4.考试:对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申报者进行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答卷式考试,考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答卷。
5.考核:对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6.送审:对考试、考核合格的申报者,送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职业资格证件。
7.颁证。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农业部有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行业指导站对考生考试成绩进行初审后,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认资格。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资格证书的核发程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验印并发送到职业技能鉴定站,由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将所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送交考生本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业机械操作工、金属喷涂工、农机散热器(水箱)修理工、农机轮胎修理工、农机燃油系修理工、农机液压系修理工、农机内燃机曲轴修磨工、农机修理工、农机电器设备修理工、农业机械试验工、农用运输车驾驶员和农机销售员。
8. 联合收割机电气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
(1)启动无反应、启动无力:启动无反应主要是蓄电池极柱松动或电缆线搭铁不良,此时应紧固极柱,将搭铁线与机体连接可靠。还应检查插接件结合处并连接好或更换电器件。
启动无力主要是由于电瓶极柱虚接或电瓶电力不足造成的,应紧固极柱或充电。
(2)启动后全车灯及仪表无电:应对各路保险、主电源继电器、点火开关、灯泡、导线接插件等进行检查,采取更换保险丝、灯泡、继电器、点火开关等进行排除。导线或线束插头接触不良时,需重新连接导线插头。
(3)不充电:发电机风扇皮带打滑或连接导线断了,应调整好风扇皮带的松紧度或将发电机各连接导线连接正确和牢固;电流表损坏或极性接反,应更换表头或正负极性线头对调;发电机内部故障,应修理或更换发电机;调节器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4)通电后仪表工作不正常:水温表或油压表指示最高位,发动机工作时不能回到正常指示,主要是仪表、传感器或保险丝损坏,应更换相应仪表、相应传感器或保险丝。发动机运转后转速表不动或指示不准,若是接线脱落、转速表损坏、传感器损坏,应连接好插头、更换仪表、更换传感器。若是由于传感器端口与飞轮齿顶间隙过大造成,则应将间隙调整为 1.5~2.5毫米即可。
9. 机械行业生产中常见的质量问题有哪些如何改进
所提出的问题太大,机械行业包括很多大类,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大一样,至于如何改进是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经过分析后才能制定具体的措施的。
仅 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以下12类:
(1)农业机械: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械等。
(2)重型矿山机械:冶金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工矿车辆、水泥设备等。
(3)工程机械:叉车、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等。
(4)石化通用机械:石油钻采机械、炼油机械、化工机械、泵、风机、阀门、气体压缩机、制冷空调机械、造纸机械、印刷机械、塑料加工机械、制药机械等。
(5)电工机械:发电机械、变压器、电动机、高低压开关、电线电缆、蓄电池、电焊机、家用电器等。
(6)机床: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木工机械等。
(7)汽车:载货汽车、公路客车、轿车、改装汽车、摩托车等。
(8)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成分分析仪、汽车仪器仪表、电料装备、电教设备、照相机等。
(9)基础机械:轴承、液压件、密封件、粉末冶金制品、标准紧固件、工业链条、齿轮、模具等。
(10)包装机械:包装机、装箱机、输送机等。
(11)环保机械: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等。
(12)矿山机械。
以上大类中还包括若干小类,如汽车生产,零部件有铸件、板材、电器等。
10. 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时应遵守哪些操作规程
1、为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正确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确保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农机作业,特制定本规程。
2、凡驾驶、操作各种农用拖拉机、自走式农业机械、农用动力机械以及与其配套的作业机械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程。
3、遇到本规程没有规定的情况,驾驶、操作人员及作业有关人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作业。 4、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 5、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饮酒后不准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 ;
(2)不准在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情况下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 (3)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时,不准离开规定的驾驶或操作位置;
(4)不准赤足或穿拖鞋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用踏板操纵离合器、制动器、转向等机构的农业机械;
(5)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作业的行为。 6、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态完好,机容整洁,并按农业机械技术文件规定认真做好保养和保管。 7、拖拉机和各种内燃机启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有无润滑油和冷却水,并按规定添加;
(2)二行程汽油机,在燃油中应按规定比例加入机油润滑; (3)检查和添加燃油时,严禁烟火; (4)检查轮胎外表及内部气压应符合规定; (5)变速杆、动力输出手柄须放在空挡位置;
(6)液压悬挂系统分配器手柄,整体式须放在“下降”位置;分置式、半分置式须放在“中立”位置;
8、拖拉机和各种内燃机的启动
(1)手摇启动时须五指并拢,紧握摇把;
(2)电动机启动时,预热器使用每次不得超过40秒;
(3)电动机启动每次不得超过技术文件规定的时间,两次间歇不少于2分钟,连续三次启动不着火,应查明原因再启动; (4)不准无冷却水启动;
9、电动机作动力的,须遵守下列规定:
(1)配电线路应遵守农村安全用电规定,严禁裸线送电; (2)用电设备须有可靠的接地; (3)停止作业后,应关闭总电源。
10、拖拉机和农用动力机械固定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水冷却发动机启动后,必须低速空转预温,待水温升至60℃后方可负荷作业;
2)使用皮带轮传动时,主、从动皮带轮必须在同一平面,传动皮带应保持合适的张紧度; (3)使用动力输出轴时,动力输出轴和机具间的联轴节应用插销紧固在轴上,并有防护罩; (4)传递动力前要查看机具周围,确认安全后先低速传递动力,待一切正常后,方可提高转速; (5)经常观察仪表,检查水温、油压、充电是否正常;
(6)发动机冷却水箱沸腾时,必须停止作业,不准立即打开水箱盖;不准骤加冷水。待发动机温度降低后再打开水箱盖加水;
(7)发动机、电动机工作时出现异常声响或仪表指示不正常时,必须立即停机检查; (8)严禁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必须完好。
11、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起步前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准在松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操作一边转向手把。
12、拖拉机挂接农具和挂车,须用低挡小油门,农具手应避开拖拉机和农具间易碰撞和挤压的部位。
13、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倒车时,须察明机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视线不良的,应有人协助了望,指挥倒车。
14、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高速行驶时,不准用单边制动作急转弯。轮式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时,左、右制动踏板须用联锁板联锁在一起。
15、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的驾驶室或驾驶台不准超员乘坐,不准放置有碍安全操作的物品。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行驶中,驾驶员和随机人员不准上、下。 16、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上、下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掉头;
(2)下坡时不准换挡;不准空挡、熄火或分离离合器滑行;
(3)手扶式、履带式拖拉机在下坡时转向,要注意操向,必要时反向操作。
17、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停机后必须制动。发动机熄火后必须关闭电门,取走钥匙。不准使用分离离合器的方法停车。
18、气温低于5℃时,拖拉机发动机或内燃机熄火后,使用非防冻液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至70℃以下再放尽,并加挂“无水”牌。
19、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停机后,发动机未熄火并未加制动前,不准到机具底下检查、修理和保养机器。
20、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作业转移在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道路交通法规,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1、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乡村道路上的行驶规则,遵照国家和本市道路交通法规执行。 22、 田间、场院机械作业需遵守下列规定
(1)农业机械进行田间作业前,驾驶、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地段的道路、桥梁和障碍物等情况。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农机具的技术状况,拖拉机和农具联接要安全可靠,各紧固部位不松动,各传动部位转动灵活,润滑良好。
(3)农具手须坐(站)在规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悬挂式农具上不准坐(站)人或堆放物品。
(4)作业时,应经常注意农业机械和配套农具工作情况;不准用手、脚清除机具上的泥土、杂草,不准调整和排除故障。需要时须在停机和切断动力后进行。 23、使用液压悬挂系统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分配器操纵手柄不能定位时,不准使用;
(2)不准随意拆掉铅封、调整安全阀开启压力和滑阀的自动回位压力;
(3)分置式液压悬挂系统,一般采用“浮动”位置进行作业;悬挂无限深轮的农具作业时,可用“浮动”位置下降农具到需要的位置后,再将手柄扳到“中立”位置;当悬挂农具靠自重不能入土或需要强制入土时(推土机),方可将手柄放在“压降”位置,待达到入土深度后再扳到“中立”位置。 (4)整体式液压悬挂系统除液压输出外,禁止将外手柄置于液压输出位置,也不得用外手柄来提升农具;在使用里手柄时,须先将外手柄置于扇形板下方。操纵液压泵偏心轴离合手柄时,必须将离合器踏板踏到底;
(5)停机后应将悬挂、半悬挂农具落地放置。 24、使用动力输出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动力输出轴与农具间的万向节须设防护罩;
(2)在挂非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传动时,须先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然后接合动力输出轴挡位; (3)使用同步式动力输出轴挂倒挡前,应先分离动力输出轴; (4)检查农具或发动机熄火时,须先将动力输出轴动力切断。 25、犁耕(中耕)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组作业时,落犁起步须平稳,不准操作过猛; (2)转弯、倒退时应先将犁升起,不准转圈耕地;
(3)在坡地上作业时,须调宽拖拉机轮距,不准急速提升农具。 26、 旋耕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起步前不准将刀片猛放入土中; (2)转弯或倒退时,须将旋转耕作机升起;
(3)工作状态提升时,须降低转速,不准提升过高,万向节两端传动角度不得超过30度; 27、播种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多台播种机联结作业时,各联结点必须刚性联结,牢固可靠,并设置保险链; (2)播种机开沟器落地后,拖拉机不准倒退;地头转弯时须 升起开沟器和划印器,不准转圈播种;
(3)水稻直播机启动时,须将离合器手柄放在分离位置,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田头转弯时,须升起播种地轮,不准转圈播种;
(4)播拌药种子或兼施化肥时,机手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后须洗净与药物、化肥接触的身体部位;
(5)作业时不准用手或其他工具捅拨排种轮、排肥盘等排除故障,需要时须停机进行; (6)播种机运输时,须将划印器放到运输位置,升起开沟器。复土器不准拖耢,箱内不准装存种子或化肥;
(7)镇压器牵引运输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28、田间、场院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只准由轮式拖拉机拖挂挂车进行;履带式拖拉机和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不准从事田间、场院运输;
(2)挂车与拖拉机的联接必须牢固可靠,并应安装防护网、保险链、保险销; 29、机动水稻插秧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时,主离合器和插秧或抛秧部位离合器手柄须放在分离位置;
(2)作业时装秧人员的手、脚不准伸入分插部位或抛秧转动部位清理和排除故障,必要时须熄火停机进行;
(3)运输时须将插秧或抛秧部位离合器分离,装好运输轮和地轮轮箍。 30、联合收割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收割机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件传动链条、齿轮、皮带的安全防护罩、防护网和其他安全装置须牢固可靠,各部调整符合要求;
(2)启动时作业离合器、卸粮离合器手柄须放在分离位置;行走及接合作业离合器前,应检查机具周围和下部,确认安全后方可鸣号、起步;
(3)牵引式联合收割机与拖拉机之间必须有联络信号,拖拉机驾驶员应听从收割机手的指挥; (4)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用拖车装运(除吊装外),上下车时拖车应固定,跳板应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应大于高度的4倍,且有防滑装置;收割机上、下使用低速,不准使用转向杆左、右转向操作,操作人员从收割机上下来,站在够得上停车制动的位置进行操作;
(5)收割机工作时,不准调整和排除故障;清除滚筒、割刀、传动轴、搅龙等部位的堵塞或缠绕禾杆、杂草时,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动力后进行; (6)联合收割机不准在大于15度的坡地上作业;
(7)卸粮时人体不准进入粮箱,不准用手脚或其他铁器伸入卸粮搅龙闸门内清理粮食; (8)集粮箱粮装满或搅龙堵塞,警报喇叭鸣叫、报警灯亮,但发动机未自行熄火,应马上停止收割机作业,经过30秒以上再切断脱粒离合器和输送搅龙,排除故障后再行作业; (9)切草机的安装、调整须将发动机熄火;
(10)电器、电路导线的连接和绝缘须良好,不得有油污。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加油和排除故障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1)联合收割机上必须配有灭火设备。排气管须有灭火罩。严禁在机器旁和成熟的作物旁吸烟; (12)运输时收割台须提升到最高位置并锁好保险装置,不准在起伏不平的路上高速行驶; (13)固定脱粒作业时,须拆下拨禾轮和割刀传动装置;
(14)停机后,应切断作业离合器,拉紧停车制动装置,收割台放到可靠的支承物上; (15)不准用联合收割机拖带其他机具,也不准用集草箱搬运货物; (16)收割机进行保养或修理应驶离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