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
(一)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后易名为北京大学的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她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门。1917年,国民政府对北洋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科系调整,北洋大学改为专办工科,法科移并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工科移并北洋大学。
(二)法律学门学制四年,所设课程分为两类。一类为主课,设:法律原理学、大清律例要义、中国历代刑律考、中国古公历代法制考、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各国宪法、各国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各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各国商法、交涉法、泰西各国法(罗马法、英吉利法、法兰西法、德意志法)。另一类为补助课,设:各国行政机关学、全国人民财用学、国家财政学。学生读完主课和补助课,尚可随意选修其他课程。修业期满,写出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即为毕业。王家驹、程树德、芬来森(英国)、李方、王基磐、陈籙、沈觐扆、冈田朝太郎(日本)、白业棣(法国)、博德斯(法国)、震均鋆、科拔(英国)、王宝田、嵇镜、徐思允、巴和,为政法科最初的教员。
(三)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将学款移作他用,京师大学堂处境艰难。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京师大学堂复又开学。教育总长蔡元培着手改革旧教育制度。5月改京师大学堂为国立北京大学校,改大学堂总监督为大学校长,以严复任之。1913年2月,改政法科为法科,以孙祥龄为学长。是年法科法律学门招新生一班。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学旧制的同时,对法科也进行一系列改革。11月聘李大钊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为法律学门讲授社会立法;聘周家彦、左德敏、徐崇钦、黄振声、徐墀、黄右昌、陶履gōng、胡钧、马寅初、张祖训为法科本科教授;王彦祖、郭汝熙、朱锡龄、韩述组、林损、李景早、黄国聪、伦哲如、黄振华为预科教授;废政府官吏为专任教员。同时还改定了课程。年底,法律学门有本科生206人,预科生222人,成为全校大的学门。在改革法科教学制度的同时,在法律学门还设立法律学门研究所,以黄右昌为主任,聘王宠惠研究比较法律、张嘉森研究国际法、周家彦研究行政法、罗文斡研究刑法、左德敏研究保险法、康宝忠研究中国法制史、陈长乐研究美国宪法、王景歧研究中国国际关系及各种条约、徐崇钦研究商业及工厂管理法。1918年在体制上又出新举措,由黄拔声、黄右昌、梁宓、王景歧、孙孝移、雷孝敏、周家彦、康心孚、左德敏、陈介、鹏屠振、余启昌、何基鸿、组成法律学门教授会,实行教授治门。1919年旋又将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设系主任一人,由该系教授会选举产生。还将旧学制中均为必修课的各门课程,改为半为必修、半为选修课程。学生选修课程,可选该系课程,亦可选他系课程。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教师教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师生思想活跃起来,经常参加新闻研究会、哲学研究会、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等团体举办的学术讲座,学习世界上先进的文化思想,投身新文化运动,参加五四爱国斗争,并组织法律研究会研讨国内外一系列重大法学问题。自此,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渐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阵地。
(四)20年代,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日趋完善,师资力量有所增强发展,但后期由于北京大学屡有变故而法律系亦因之多有变动。1924—1925年,法律学系课程已达30余门,教员人数亦有所增加。所设必修课有: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总论、民法债权各论、民法物权、民法亲属、民法继承、民事诉讼法、商法商人通例公司条例、商法商事通例票据船舶、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总论、行政法各论、外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原理、专门研究(以论文和译书为研究方法)。选修课有:法律哲学、社会立法论、中国法制史、罗马法、刑事政策、法院编制法、破产法、法医学、社会学、财政学总论、第二外国语。主要教员有:余qǐ昌、张孝移、王世杰、张志让、梁仁杰、左德敏、林志钧、黄右昌、陈瑾昆、石志泉、白鹏飞、李浦、燕树棠、夏勤、杜国庠、程树德、林彬、冯承均等。然而1927年7月奉系军阀张作霖政府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的九所高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并北京大学法科到北京法政大学,称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复将京师大学校改为中华大学,8月16日又改为北平大学。迫于北京大学师生要求复校的强烈抗争,1929年8月南京政府恢复国立北京大学的名称,法律学系也随之恢复成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五)1930年12月,蒋梦麟任北京大学校长后,仿照美国改革教育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改革在于:设法学院,以周炳琳为院长。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法律系主任为戴修瓒。系设系务会议,由系主任及该系教授副教授组成,系主任为主席。法律学系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师资颇可观。必修课:党义(王先强)、政治学概论(浦薜凤)、经济学概论(卢郁文)、心理学(樊际昌)、国文、第一外国语、第二外国语、民法总则(燕树棠)、民法物编(余启昌)、民法债编总论(刘志敭)、民法债编各论(戴修瓒)、民法亲属编、民法继承编(林彬)、特种民事法(公司法、何基鸿,保险法、李浦,票据法、海船法,(戴修瓒)民事诉论法(李怀亮、石志泉)、刑事诉讼法(陈瑾昆)、刑法分则(林彬)、罗马法(赵之远)、强制执行法(于光熙)、行政法各编(白鹏飞)、国际公法(王化成)、国际私法(燕树棠)、英文法律选读(燕树棠)。选修课:中国法制史(程树德)、中国法制史专题研究(程树德)、法理学(赵之远)、社会学(许德珩)、德国法(何基鸿)、破产法(王家驹)、劳工法(何基鸿)、法医学(刘北霖)。学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年上课至少在28周以上,四年修满132学分即为毕业。第一、二学年每学期选习至多不得超过22学分,第三、四学年每学期至多不得超过18学分。学生毕业,得学士学位。1934年成立法科研究所,由院长兼主任,负责培养法学研究生。
(六)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38年春旋又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此间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部分师生编入西南联大法商学院,历时8年。法商学院由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社会学系、商学系组成。由于组成西南联大的三校中,只有北京大学有法律学系,因而联大法商学院的法律学系即为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西南联大8年期间,法律学系主任为燕树棠。其间先后在法律学系任教的教授除燕树棠外,有戴修瓒、蔡枢衡、芮沐、费青、陈瑾昆、罗文干、张企泰、李士彤、李祖荫、章剑、马质夫、赵凤喈;副教授有林良桐。联大法律学系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两方面人才的培养,课程设置亦注重这两者的兼顾。所设课程有:国文、英文、中国通史、逻辑、自然科学、西洋通史、哲学概论、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绪论、民法概论、宪法、国际公法、刑法总则、刑法分则、民事诉讼法、商法、公司法、破产法、行政法、中国司法组织、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劳工法、社会立法、法理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海商法、保险法、民事执行法、程序法、土地法、票据法、刑事政策、法医学、毕业论文。学生实行学分制,读完140学分左右方可毕业。每年招生20名左右,8年间在联大法律学系就读学生约200名,研究生3名。法律学系许多师生积极参加了爱国学生运动。
(七)1946年5月,西南联大结束,三校复员。北京大学重迁北平,于是年秋开学。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合为法学院。至共和国成立,其间法律学系主任先后由法学院长周炳琳和教授冀贡泉、费青担任。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亦有加强。课程方面,增加了比较宪法、司法制度研究等。此间在法律学系先后担任教授的有:燕树棠、费青、蔡枢衡、戴修瓒、芮沐、戴剑、李士彤、黄觉非、刘志yáng、冀贡泉、李祖荫、王克勤、张忠德、赵凤喈、龚祥瑞、严景耀(兼);副教授有汪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亦大大超过西南联大期间累计达600多人。处于中国革命趋于胜利前夕的法律学系师生,积极参加了进步的学生运动。
(八)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带来变革的曙光。法律学系对课程设置作了较大调整。设有马列主义法律理论、国家法、新刑法原理、新民法原理、宪法原理、婚姻法、国际公法、审判工作、商事法原理、犯罪学、法医学、政策与法令、苏联法律研究、名著选读、国际公法研究、国际私法、毕业论文等课程。学生除学习这些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其他系开设的一些课程。课程仍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共和国诞生前在法律系任教的教员此时多还在系任教。张志让、何思敬等教授曾来系兼课。1952年,新中国实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由著名法学家、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钱端升教授出任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
(九)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司法部教育司司长陈守一受命出任重建的法律学系第一届主任。“依靠老干部,大力培养青年教师,吸收有真才实学的老教师,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是重建法律学系的指导思想。1954年8月,法律学系新一届教职工41人在北京大学集结。他们分别来源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政法机关和北京大学。其中包括一批欧美留学归来的教授、学者。1954年9月12日,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教授郑重宣布法律学系重新成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设有系办公室、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国家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资料室。1956年8月,在原有四个教研室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国家与法的历史教研室、审判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当时法律学系办系指导思想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点是:“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195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195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都来系作过报告。法律学系教学计划从1954年至1966年前,先后共有六次较大的变化,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改,几次教学计划的修改特点大致如下:
(一)学制:由四年制改为五年制。
(二)培养目标:开始为政法工作者、法律高级专门人才;五年制时期为法学家、政法研究人才与师资、理论研究人才。
(三)法律专业课程(包括选修课),建系初期介绍苏联法学的课程略多些。
1954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程中苏联课程比重较大,约有七门,中苏内容结合的课程约有六门,共十三门课,占法律专业课一半。
1955年法律专业课31门,主要以讲中国内容课程为主,取消了苏联民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行政法及法院组织法。合并了苏联与人民民主国家法,将法医学改为必修,增开了国家与法的理论专题、检察监督、司法统计。
1956年法律专业课27门必修课中取消了苏联国家与法的历史,苏联财政法,增加了政治学说史,我国的农业合作社法。
1959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中必修课中增开了人民公社规章制度,公检法组织与任务、资产阶级国家法、国际关系史、资产阶级民商法、罗马法。
1960年法律专业课19门,其中将刑法学、诉讼法、婚姻法等六门课合并为政法业务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介绍。
1961年至1966年教学计划基本无多大变动,法律专业课程为21门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现代资产阶级法与批判,将刑、民法改为刑事政策与法律和民事政策与法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第一次科学讨论会,是在1955年五月四日举行。法律学系自重建系以来,每年校庆,均举办科学讨论会。许多优秀论文参加学校评选,有的参加高校评选。
由于法律学科的实践性强,师生注重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广泛参与国家有关法律的起草,经常出席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并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担任陪审员和律师。系主任陈守一教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委会主任;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师十多人,担任兼职律师,多次担任重大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195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有重大影响的李万铭诈骗案等,该系兼职律师都曾出庭辩护。此间对外交流活动主要是与前苏联东欧国家进行,陈守一教授等曾四次出访前东欧国家,后者也有学者多次造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1954年到195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每年招生120名左右,其中约半数来自在职干部。
(十)从1957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由于政治运动和劳动的增多,法律学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冲击。“反右”、“反右倾”、“大跃进”等,历史性地与法律学系师生的生活纠葛在一起,留下诸多沉重的回忆。在这一时期,教学计划中增大了劳动锻炼、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方面内容的比重。学制改为五年。培养目标为“政法研究人才和师资”、“政法工作者”、“理论研究人才和师资”等。
1960年将民法和刑法教研室合并为业务教研室。这十年中招生虽不曾中断但招生人数每有降低。1962年仅招生19人。本科生从1957—1966年共计招收约360人。1959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至1966年共招收24人。
(十一)文化革命十年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受到严重冲击。1970年,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由于法律学系教职员团结一致,据理力争最终使法律学系得以保存,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教职员基本没有分散,图书资料基本没有流失,为以后恢复教学和研究工作保存了力量。1966—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也没有其它形式的教学活动。1972年,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首先开办了北京市政法、公安干部短训班,随后举办了华北五省市政法干部培训班。197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三十六名教职员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时他们中绝大多数又回到中国人民大学。1974—1976年,法律学系连续招收三届共计150余名工农兵学员,并同时举办多期干部培训班,为恢复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这期间开设的课程逐渐增多,为几届工农兵学员及干部培训班学员开设的课程已有20余门: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法制史、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西方国家政治法律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劳改法、刑事侦查、国际法、法律文书等。
(十二)1977年,随着正常的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迎来新的转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律学系进入了大发展的新时期。在新时期,法律学系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逐步得以明确;把法学教育、研究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结合起来,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设置先进和完备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加强学术研究、多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培养一流的、多层次的法学人才,促进和发展国际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的交流,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法学教学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国家、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2009年,法律学系已成为北京大学最大的系之一。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主任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
(十三)新时期伊始,法律学系即把师资队伍建设当作中心工作之一,招回和调进一批教学骨干。从1979年起,每年开展评定职称工作。同时注意挑选毕业的博士、硕士留系任教,注意吸引在国外学有所成的博士、硕士回系、来系任教。到1998年2月,全系在编教职员112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41人。在编和返聘教授中有博士生导师21人,享受国家级突出贡献津贴的28人。教师中获博士学位的有24人。另外,有一批知名人士受聘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
(十四)法律学系经常注意教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到1998年2月已设9个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法律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诉讼法与司法鉴定学教研室。其中法学理论和国际法为国家教委批准的重点学科;另有资料室和办公室等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机构,先后成立了由法律学系代管或隶属于法律学系的12个研究机构;国际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犯罪问题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立法学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法制信息中心、劳动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中心。另设有同和律师事务所,燕园法律事务所,司法鉴定室。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些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有的是国内所仅有的,有的是国内最先设立的。
(十五)专业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是法律学系在新时期中发展尤快的环节。首先,就本科生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来说:1979年,根据当时的急需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1980年又率先增设了经济法学专业,1993年再增设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这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强了基础课比重。全系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其中全系各专业必修课17门: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概论、合同法、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律师实务与律师道德;法律学业必修课6门: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企业法/公司法、司法鉴定学、犯罪学、劳改法;经济法学专业必修课9门:经济法总论、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划法与投资法、财政法与税法、金融法/银行法、会计法与审计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中国外交史、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海洋法、航空航天法、国际司法判例、专业外语;国际经济法专业必修课8门: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专业外语;全系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23门: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立法学、当代西方法律思潮、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法律文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国宪法、公务员法、罗马法、外国民商法、实用刑法学、青少年法学、外国刑法、刑事侦察学、刑事技术概论、法医学、保险法、中国经济立法史、司法精神病学、外国婚姻法、票据法、国际税法、国际法与国际组织专题。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其次,就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来说:经过这些年发展,到1998年,已有12个专业36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这12个专业分别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法律学系有八个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它们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经济法。
(十六)法律学系注意将教学与学术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教员开好课、多开课、开新课,鼓励教员钻研学术、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到1997年,全系在新时期共编撰各类高等法学教材近百部,出版学术专著一百六十余部,发表论文一千四百余篇。各类工具书60余部。教材中有30余部系由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教委、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统编教材。获奖教材为:《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宪法学概论》、《民法教程》、《民事诉讼法教程》、《国际法》、《经济法原理》等等。
专著中有许多是属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许多教材由于编写与出版早、质量好,在法学教育界起了良好的作用。
法律学系还于1978年创办了《国外法学》杂志,1988年又改刊为《中外法学》。法律学系法律图书馆是保存、管理图书资料工作进行得较好的图书馆。法律学系研制的《CHINALAW电脑辅助法律研究系统工程》,建立了中国法律数据库,填补了国内法学领域的一项空白。由香港知名人士邵逸夫先生捐款和国家教委拨款投资兴建的“法学楼”于1993年3月交付使用,为法律学系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
(十七)培养人才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最主要的任务之一。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形成高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各具特点,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要求学生或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在不同程度上分别掌握该专业所需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能力。一方面,为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既重视基本理论又重视从实践出发,培养实用性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随着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生中比例的增加,更重视社会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从1977年到1997年,共招收本科生2906人,其中除1989级至1992级本科学生因军训实行五年制外,余皆实行四年学制。从1978年到1997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02人,硕士研究生班约50人,博士生178人,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二百余人。自1977年以来,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418人,硕士学位887人,博士学位71人。1993年,面向全国招收已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35人,攻读法律课程,成为该系首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从1993年开始,为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推动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为国家培养较多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律学系在北京、深圳、汕头、昆明、广州、烟台等地举办硕士学位课程研修班。从1985—1988年,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干部法律专修科,共培养大专层次学员600余人。1983—1989年承办经济法干部专修科,培养学员110人;1986—1990年为全国武警干部举办法律专科函授班,四年中,培养大专层次的毕业生5000人左右,并先后承担北京地区的函授教学任务及部分省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编写和教学辅导任务。1985—1990年,支持烟台大学、宁波大学等创办法律学系。1980—1993年,与北京市司法局、九三学社联合创办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教职员也参与了北京大学分校法律学系的创办和管理。1988至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教委决定成立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该中心的基地之一,每届招收学员60至70人,十年中为全国法院系统培养各类干部600余名。经国家教委批准,从1987年起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到2009年已招收11届,共1800余人,其中已有400多人获学士学位;从1991年始,又在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的基础上,在香港招收民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到2009年已招7届,两专业共招硕士研究生70余人,1994年首届硕士学位学生毕业,有13人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以及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为香港回归培养了一批法律专门人才,该项教育荣获1997年北京市普遍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这十数年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招收学生、学员的人数、授予学位的人数培养人才的人数,大大超过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总人数。
(十八)法律学系还是全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最为活跃的系之一。文化大革命以前,法律学系被列为绝密专业,对外交流活动很少。解密后,对外交往迅速发展。
⑵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摘要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NingXia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也是宁夏公安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宁夏教育厅确定的首批重点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1]学院挂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5块牌子。
⑶ 政府管理干部培训机构哪里有
浙大就有的、详细可以上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培训中心网站咨询
⑷ 您好,中国政法大学有昌平和学院路两个校区,请问各个学院都是怎么分布的学院路校区都有哪些学院谢谢
两个校区所有学院都有设置。
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1954年迁址至学院路。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欧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国际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科学技术教学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共18个教学单位。
(4)中国政法大学干部培训课程扩展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发展情况:
1、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金融工程、英语、德语、翻译、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共24个本科专业。
2、学校先后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58所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其中有实质合作的世界五百强高校占比60%。每年通过各类合作交流项目派出千余名师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聘请数百名长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讲学。
3、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首批经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1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⑸ 干部培训有什么项目
每个地区或者学校的培训课程不一样。
中国政法大学开设的是地方立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干部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高级研修班。
华南理工大学开设的是档案局干部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公共事业管理局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经济金融财政税务培训项目、企业管理产业创新培训项目、建行学院系列培训项目、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培训项目、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研修班、新农村建设研修班新产业、新技术研修班。
⑹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怎麽样
继续教育学院算是成人教育吧……
下面是一些介绍,比较官方吧:(我是政法大学的学生,但对继续教育学院不是很了解,所以贴个官方点的说法吧)(PS如果你的高考分不高,可以是适当考虑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函授部,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命名始于1996年。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历程是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命运紧密相连的。1952年,中国政法大学创始初期,根据当时人民政府对政法人才的需要,就以在职干部培训的形式涉猎成人教育领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解决政法专门人才紧缺的局面,满足政法干部在职学习的需要,198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了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职能门——函授部,并于1982年正式招收首届法律专业函授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校又设置干部专修科,从事专科层次的脱产成人教育。为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学校于1992年2月以函授部为基础组建了成人教育部。1993年为满足北京地区的社会需求,开始举办夜大学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1996年1月,学校撤消成人教育部,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标志着中国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2002年6月,学校进行内部机构改革,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确立了以培养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以调整办学结构、改进办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发展思路。
当前中国政法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学校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高等教育主流意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围绕建立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高层次的继续教育办学模式进行改革和提高。
按照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国政法大学今后的成人继续教育将由过去的成人学历教育向业余成人学历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并举转型。据此,学院将重点发展高层次的在职培训,积极拓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力的职业培训市场,努力创造优异品牌。把继续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以大学后继续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实体,成为领先法律职业培训市场的教育服务机构,成为国内法学继续教育的高端平台。
学院现有学院办公室、招生与学籍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考试与成绩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夜大学办公室、对外培训办公室、研究室、后勤管理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另外设有一个综合教研室。经学校批准,在该院先后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专职教师31人。学院师资队伍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7人,占58%;博士12人、在读博士11人,占74%。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多样化,教师学历层次的普遍提高和多样化的教育背景大大促进了学院科研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在成人学历教育方面,学院现有法学1个专业。办学形式有夜大学、函授、全日制(脱产)三种形式。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高[2007]9号)精神,从2007年开始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
目前学院有各类在籍学生约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1000余人,函授学生3000余人,夜大学学生2200余人。其中全日制学生在昌平教学区学习。夜大学学生在学院路校区走读。函授学生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的23个函授站学习。20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已为国家培养出42000余名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17000余人,8300余人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随着国家 “依法治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三大战略的实施,和学校建设“法科强校”战略的实施以及学校社会声誉的不断提升,为学院开展高端职业培训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学院依托学校强大的师资和实务界良好的资源,积极开展形式灵活、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培训项目。2005年以来,先后为四川、河北、内蒙古、广东等地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行了培训。
对了,今年继续教育学院新增设了一个留学预科班,给你打电话的也有可能是这个……
⑺ 法考培训机构有没有不错的
在全国有很多不错的法考培训机构,其中包括中公教育、法大教育、瑞达法考、万国法考和厚大法考等。它们具体为:
1、中公教育。中公教育在国内31个省份、300余个地市,拥有300余家直营分校和旗舰学习中心、3000余名专职授课教师、2000余种教辅图书出版物,训业务涵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转干考试、招警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
5、万国法考。万国学校成立于1997年,主要以法律教育与培训为核心,为考生提供网授面授等多样辅导模式。万国法考的老师很多都是名校博士毕业,还是比较专业的。
⑻ 中国政法大学哪些专业最值得读
中国政法大学,大二在读学生一枚,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
法学专
政法的法学在全国数一数属二,不容置疑,学校几乎把一般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放在法学上,法学是真的非常优秀,好的、优秀的老师也有很多,很多课极为抢手,老师讲课生动幽默,同学们上课的积极性也就比较高。比如说:罗翔老师、刘智慧老师、刘震老师、刘家安老师。
总的来说,法大有很多专业,有的专业固然是好,但是还是要看自己的兴趣。总之,希望你能选到你喜欢的学校和专业。
⑼ 西南政法大学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西南政法大学 总共有2个校区,分别为 西南政法大学 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
一、西南政法大学总共有几个校区
沙坪坝校区地址:烈士墓壮志路39号-41428。
西南政法大学 渝北校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大道301号。
二、西南政法大学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 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 西南政法大学 。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经******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了重庆市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也实现了全国法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我校增列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历经72载的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学校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台湾免试生招生资格。办学72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0余万人,是全国培养法治人才最多的高校,有8位校友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和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近90位校友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有50余位。在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武汉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等全国知名高校法学院中,均有西政毕业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学生辩论队曾在世界华语辩论锦标赛、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大学生辩论赛、全国WTO模拟法庭竞赛等活动中获冠军,学生艺术团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学生在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全国大学生武术散打和太极推手锦标赛、全国啦啦操联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竞赛冠军170余个。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入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100强。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4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包括国家“*”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资深翻译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计划人选、重庆市“巴渝学者”计划人选、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近年来,学校涌现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先进集体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