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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教育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16 18:01:17

❶ 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派出机关或者机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第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五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第六条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
(二)检查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四)审查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五)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
(六)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第二章监督管理制度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落实各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第八条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实际执法需求,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应当包括行政执法的内容、对象、范围、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备案。第九条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变更后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申请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示。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有关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的依据、范围、权限、期限、法律责任等内容。
委托书应当自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示,并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备案。第十一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从事行政执法所必须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并满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规定的课时要求。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及时予以细化、量化。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裁量基准制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并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由其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认为违法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决定。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一)依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四)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五)经过听证程序的;
(六)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七)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备案。第十五条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应当全面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时间、地点、场景、参与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等要素;除技术原因外,不得中止录制或者断续录制,不得选择取舍或者事后补录。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配备符合执法工作需求的音像记录设备和音像记录存储设备。

❷ 如何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队伍保证。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带头参加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认真撰写法制论文,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2007年7月,特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市人民会堂作了《物权法》专题讲座, 300余名领导干部聆听了讲座。各县区探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如淇县粮食局局长转任环保局局长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其个人单独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市委党校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在每年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均开设了法律课程,切实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二是强化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2004年以来,组织两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和部分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全省政府法制骨干培训班、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座谈会、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等一系列培训和交流活动。在组织参加上级培训的基础上,我市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各类培训班32期,发放法律书籍2万余本,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20余部重点法律法规。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利用网络、图书阅览室、电教室等各种阵地,采取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学法论文与开闭卷考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做到了学法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登记、有检查。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优秀诉讼代理人”选拔赛,并先后组织全市1433名民警在公安干校进行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安信息网上开通了“法制在线”栏目,组织业务骨干通过在线讨论解答民警法律咨询,有效服务了基层执法实践。卫生、工商、税务、财政、药监、国土、劳动、环保等单位,也分别举办了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培训班,全面提高了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2008年,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清理和信息采集;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网和公布工作,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市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实行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务,互相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二是明确工作流程。无论是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还是行政执法监督、涉法事项的办理,都结合岗位职责体系明确了工作流程,有效减少了不同环节之间的滞留,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做到必学。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❸ 西安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执法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建立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建立以改善行政执法社会效果为目的的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机构编制、监察和人事部门依照各自的职权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相关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领导本机关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指导下一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领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第五条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遵循政府领导、部门负责、职权法定、权责明确、有效监督、责任与惩处相适应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发生职责争议,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职能划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会同编制部门协调解决。第二章 行政执法职责第七条 行政执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区、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承担领导责任。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首长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承担领导责任。第八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以及配合其他执法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执法职权、执法责任进行逐项分解,并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具体执法岗位。
新法颁布实施或法律、法规、规章修正、废止后,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当及时对执法职权、执法责任作出相应调整,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第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分解落实的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或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公布方式由行政执法单位决定。第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一个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需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配合的,主要负责实施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主动与有关配合机关联系,配合机关应当积极协助执法。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六)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

(七)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

(八)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归档制度;

(九)行政执法案件举报处置制度;

(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十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十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其他制度。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制定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1.行政首长分管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2.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机关目标责任综合考评情况;

3.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情况。

(二)行政执法职责的分解落实。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情况;

2.分解行政执法职责情况;

3.确定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❹ 根据执法局工作实际,请谈谈对今后干部培训工作的建议

摘要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❺ 福建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为实施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监督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上级人民政府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遵从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由政府指定其组织实施该法律、法规的机构。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人员。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必须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第八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省长、市长(专员)、县长、区长负责制。第九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监督管理全省的行政执法工作。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并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事务。第十一条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听取并接受他们的检举或控告。第十二条法律、法规颁布后,有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制定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三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应制定出普及宣传和教育培训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行政执法机关也应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自觉履行职责,保证法律、法规及时、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对涉及二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实施的法律、法规,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严格履行。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争议或者纠纷),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应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权限范围内的,应按行政隶属关系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第十六条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争议或者纠纷),属于当地政府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处理。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争议或者纠纷各方必须及时执行;争议地或者纠纷地政府必须组织、监督处理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第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于每月的十五日前向同级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报送上月份行政执法的统计报表;每年的一月十五日前向同级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并由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公布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应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及时汇总,报同级人民政府。第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均应对由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是否依法执法;
(三)行政执法的主要效益;
(四)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五)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法规本身的问题);
(六)处置罚没财物和罚没款的情况;
(七)实施法律、法规而颁布的指示、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前款规定的检查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应于翌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前条规定的检查情况组织抽查或者复查。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做好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实施法律、法规的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应严格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符合程序,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❻ 殡仪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2014年公司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一、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高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
2、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3、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4、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加强公司员工的学历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6、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行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加快持证上岗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原则与要求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司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公司+院校”的联合办学方式,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司需求主流与相关院校进行联合办学,开办相关专业的专本科课程进修班,组织职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结合自学完成学业,取得学历。
4、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2009年,高管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一般职工操作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公司领导与高管人员
1、中央、国家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学习,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解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训。
2、开拓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通过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年会;到国内外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参加国内外著名企业高级培训师的高端讲座。
3、学历学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参加北大、清华以及中央、省委党校的学历进修或MBA、EMBA学习;参加高级经营师等执业资格培训。
(二)中层管理干部
1、管理实务培训。生产组织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领导艺术等。请专家教授来公司集中授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场讲座;在公司培训中心接收时代光华课程。
2、学历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参加大学(专本科)函授、自考或参加MBA及其它硕士学位进修;组织经营、企管、财会专业管理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
3、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今年公司将下大力组织对在职和后备项目经理进行轮训,培训面力争达到50%以上,重点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业务能力。同时开通“环球职业教育在线”远程职业教育网,给员工提供学习的绿色通道。要求公司各单位要选拔具有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增人数力争达到10人以上。
4、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掌握信息、汲取经验。组织中层干部分期分批到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学习参观,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借鉴成功经验。
(三)专业技术人员
1、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师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并建设公司自己的远程教育培训基地,进行新工艺、新材料及质量管理知识等专项培训,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研发水平。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同行业先进企业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年内计划安排两批人员到单位参观学习。
3、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严格管理,培训后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培训中心,必要时对一些新知识在公司内进行学习、推广。
4、对会计、经济、统计等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通过计划培训和考前辅导,提高职称考试的合格率。对工程类等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多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
(四)职工基础培训
1、新工入厂培训
2009年继续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质量意识培训。每项培训年不得低于8个学时;通过实行师傅带徒弟,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基层各单位、分公司的新员工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100%。试用期结合绩效考核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优秀者给于一定的表彰奖励。
2、转岗职工培训
要继续对人力中心人员进行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择业观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形象、项目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每项不得低于8个学时。同时随着公司的扩建,内部就业渠道的增加,及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职工技术等级培训
公司计划新培养一级150名,二级员工100名,三级员工80名,四级员工20名。中级工以上人员占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一方面继续普及,扩大比例,工作重点是培养高级技术人员,计划培养中级管理人员10人,初级管理人员20人。形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体系。基层单位及分公司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工作上,重点培训中级工和高级工,争取中级工以上人员能占整个技术工人比例40%以上,使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整体提高。
4、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今年,公司将选择部分主业工种进行轮训,并在本市相关技校适时组织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力争新增技师、高级技师达30人以上。使其结构和总量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要使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初次鉴定取证工作。
5、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6、抓好工程施工人员的培训。
u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取证和复证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v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按照“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施工生产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确保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w要把施工承包工程队人员的培训监管纳入管理视野,实行指导和有效的干预,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企业信誉。
x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公司今年将选择3-5个主要职业进行技能比武,并通过专业比武的形式,选拔培养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开展学历教育
1、公司培训中心要与一些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开办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专业大专班。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公司员工进行有计划的集中培训,获取学历。
2、与一些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举办市政建筑工程及电气机电类专业的函授本科班;推荐优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一些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学位。提高公司高管人员的学历、业务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3、调动员工自学积极性。为员工自学考试提供良好的服务,帮助员工报名,提供函授信息;制定或调整现有在岗职工学历进修的奖励标准;将学历水平作为上岗和行政、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增加员工学习的动力。
四、措施及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及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在开发员工整体素质上,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积极构建“大培训格局”确保培训计划开班率达9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35%以上。
(二)培训的原则和形式。按照“谁管人、谁培训”的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培训。公司重点抓管理层领导、项目经理、总工、高技能人才及“四新”推广培训;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紧密配合培训中心抓好新员工和在职员工轮训及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外培与内训相结合,基地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培训方法上要把授课、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等方法相互结合。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一是加强和高等院校的联合办学力度,在就近院校设置培训实习基地,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培训资源和专业特长,积极整合,合理开发,使其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要根据公司内部自身专业特长,建设自己的培训基地、职校功能。选择专业或课题,组织编写适合企业特点的培训教材或讲义;三是要加强企业专兼职培训师队伍建设,实行资源的有偿服务。
(四)确保培训经费投入的落实。我们要按国家现行规定,即按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其中0.5%上缴公司统一协调使用,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
(五)确保培训效果的真实有效。一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完善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自己的职工培训机构及场所(如职工大学、职业技术学校),并对培训中心各级各类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二是建立表彰和通报制度。对培训工作成绩显著,扎实有效的单位和培训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员工培训情况反馈制度,坚持将培训过程的考核情况及结果与本人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挂钩。实现员工自我培训意识的提高。
(六)加强为基层单位现场培训工作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深入现场解决培训中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把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到位。
(七)公司办班培训及员工外送培训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程序和要求组织落实和实施。各主办部门(单位)要做好开班前的策划及教学设计,各单位要做好学员的选送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的有效性。培训是帮助员工提高生存能力和岗位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队是人力资源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自觉站在公司建设具有永续竞争力的卓越企业的战略高度重视员工的学习和成长;同时,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落实创建学习型企业,从加快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的发展入手,来提升员工队伍政治、技术的整体素质,构筑人力资源的核心竞争力,以此提高员工参与企业市场竞争的能力。
在企业改革大发展的今天,面临着新时期所给予的机遇和挑战,只有保持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为企业造就出一支能力强、技术精、素质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员工队伍,使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但我们的企业总是觉得人才梯队难以跟上,优秀的员工难选、难育、难用、难留?所以,如何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才培养是关键,而人才的培养,来源于员工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知识技能,打造一支高绩效的团队,从而使企业从优秀到卓越,永远基业常青!

❼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结算中心、市容科、管理科、法制科、督察科7个职能科室。下属城市综合管理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绿化所、路灯所、河道所、市政养护所7个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后勤办)
1.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综合协调;
2.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
3.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安排、安全保卫、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5.组织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局宣传信息工作;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8.督办重要会议决定、决议及其他重要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2.组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3.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教育培训等有关政策、法规;
5.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局系统人事招考和人事调动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及人事档案工作;
8.负责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审核、报批工作;
10.指导局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分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11.指导局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劳动争议及调解工作;
12.拟订局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13.负责机关公务员、局系统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4.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5.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
1.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
2.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规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4.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公示制;
5.开展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工作;
6.组织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
7.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和重大案件备案;
8.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
9.负责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
10.组织开展城市行政执法的社会宣传和机关普法工作。
四、市政管理科
1.负责对市政、路灯环卫设施维护、养护及专项建设等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市政养护、公用事业和环卫行业的法规、方针、政策。
五、市容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1.负责管理范围内道路开挖的管理,城区建(构)筑物外墙、空间、桥梁等各类灯饰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霓虹灯等美化、亮化设施的开启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区道路临时占道、沿街门面装饰改造、临街店面和户外摊点、亭棚设置的管理,负责对市区户外广告标志进行管理。
2.负责管理范围内道路开挖审批,对市区道路临时占道、沿街门面装饰改造、临街店面和户外摊点、亭棚设置的审批,负责对市区户外广告标志进行登记、审批。
3.负责本部门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工作。
六、城管督察科
负责对执法管理、市容管理、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及机关工作等效率、效能、效果的督查。
七、财务科
1.扎口管理城市养护资金;
2.负责城管系统综合统计及下属单位统计;
3.负责城市养护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4.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核算;
5.负责财务结算中心工作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
6.负责有偿服务、广告管理收入及行政执法罚款资金的管理;
7.协调与财政、金融、税收、物价、计划、统计等业务相关部门的关系。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 城管执法大队
环卫管理所
市政养护所
昆山市路灯管理所

❽ 综合执法局的职权范围

一、工作职能

(一)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定容貌、村镇建设的政策及规定,并实施监督。

2、依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在形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

3、负责制定容貌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设施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全区(包括乡镇村)违法违章建筑的监督与管理。

4、负责城容貌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区绿化、美化、亮化进行检查、督促。

5、负责管理全区容貌管理工作的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负责城区霓虹灯、标示牌设置、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装修,改变原用途,另开门窗,设置雨篷等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材料及渣土运送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设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的监察管理工作。

7、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组织;

(3)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

(4)负责档案、计生、保卫等工作。

2、容貌管理科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区容貌管理规划和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所属大队的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

(3)负责容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执法文书的请领、使用、保管、发放,并对文书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5)负责有关业务工作的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6)负责接待有关业务方面来信来访,并建档立案,转交有关大队查办,并负责督办答复结案;

(7)负责本科室有关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起草、转发等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3、法制宣教科

(1)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本单位的管政治、业务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先进典型人物、事件的表彰;

(4)负责推广容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

(5)负责容、村镇建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8)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9)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10)承办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各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监督容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管理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

(11)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政工管理科:

(1)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及所属大队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密、工会、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党员学习培训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党支部,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党员目标化管理并指导所属大队党建和党员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双拥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副科级以下)考核、推荐、任免、培训、管理工作及各科室大队班子考核;

(6)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相关事宜。

5、财务科:

(1)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做好全局办公费用的预算请领、决算及人员工资的发放;

(2)负责所属执法大队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各项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罚没款票据的请领、发放、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6、城区综合执法大队、金桥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本辖区容貌的日常清理整治工作,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容貌标准的违法违章建筑或者临时设施。

(2)依据《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使本辖区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的村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督与控制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工作职能:

(1)负责全区城管理、村镇管理中突发、特殊事件的处理;

(2)负责局领导指派对全区重点工程、工地的管理、协调、查处任务;

(3)负责配合各大队对各种疑难事件和临时性任务的处理;

(4)负责配合各职能科室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和执法纠察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❾ 如何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队伍保证。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带头参加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认真撰写法制论文,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2007年7月,特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市人民会堂作了《物权法》专题讲座, 300余名领导干部聆听了讲座。各县区探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如淇县粮食局局长转任环保局局长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其个人单独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市委党校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在每年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均开设了法律课程,切实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二是强化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2004年以来,组织两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和部分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全省政府法制骨干培训班、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座谈会、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研讨会等一系列培训和交流活动。在组织参加上级培训的基础上,我市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各类培训班32期,发放法律书籍2万余本,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20余部重点法律法规。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利用网络、图书阅览室、电教室等各种阵地,采取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学法论文与开闭卷考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做到了学法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登记、有检查。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优秀诉讼代理人”选拔赛,并先后组织全市1433名民警在公安干校进行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安信息网上开通了“法制在线”栏目,组织业务骨干通过在线讨论解答民警法律咨询,有效服务了基层执法实践。卫生、工商、税务、财政、药监、国土、劳动、环保等单位,也分别举办了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培训班,全面提高了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授予其行政执法资格、上岗行政执法。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2008年,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清理和信息采集;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网和公布工作,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市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实行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务,互相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二是明确工作流程。无论是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还是行政执法监督、涉法事项的办理,都结合岗位职责体系明确了工作流程,有效减少了不同环节之间的滞留,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做到必学。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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