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反假币活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 总结 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形式主义,而是应对过去进行的一次深刻的自我批判,为自身的提高做出应有的努力。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反假币活动年度工作总结 报告 范文 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反假币 工作报告 1
为维护群众利益和地方经济金融秩序,根据《____的通知》(反假货币工作[20____]____号)的文件要求,1月20日至2月18日,______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组织开展了 春节 期间反假币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结合我行实际,确定综合办公室为此次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组织部门,营业部、市场部积极配合,负责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前期准备情况
一是制作反假货币宣传展板1块,反假币宣传用三折页6种,共计800份。
二是确定宣传人员,组织营业部和办公室部门人员共计6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三、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宣传。根据我行实际,从不同层面精选反假币宣传 口号 ____条,利用行内外电子显示屏,全天不间断播放反假币宣传口号。
2.集中宣传。____月____日上午,我行宣传人员设置好宣传展台,放置宣传折页、宣传展板等宣传资料。10时,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在我行营业厅门前正式开始。工作人员认真向群众和客户发放反假币宣传单,详细讲解5元、10元、50元、100元等面值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及如何正确识别假币特征等反假币知识,同时,对于居民拿过来的人民币进行现场识别,残损币进行了现场兑换,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金融知识宣传单约300份,发放小礼品约200份。
反假货币活动中,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活动数据统计和宣传资料的留存工作。对活动资料及时整理、总结,为我行以后反假货币宣传积累 经验 。
四、活动意义
反假货币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金融秩序,今后,我行要不断巩固前期活动成果,努力将反假货币宣传常态化、系统化。
反假币工作报告2
我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下阶段反假货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等行为,维护人民币的信誉,提升本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自查,现就我行反假货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方面
1、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行制定假币收缴、鉴定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展开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
2、 在假币收缴方面,发现假币立即予以收缴,收缴时能做到双人、当面、及时录入假币信息等,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
3、 在假币保管方面,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账实相符;杜绝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杜绝将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4、 现钞设备功能方面,点验钞机具、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清分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维护和升级,经检查防伪性能符合要求。
5、 在公示内容方面,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二、 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情况
1、 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
2、 在进度方面,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制定本单位柜面 渠道 、取款机渠道、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 工作计划 ,采取有效 措施 ,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
3、 在信息存储方面,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业务类型、机具编码、日期、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冠字号码文件保存地点符合制度规定;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为至少3个月。
4、 在信息检索方面,按照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设立冠字号码检索业务登记薄,记录每一笔检索业务办理情况。
我行要求新柜员必须反复学习人民银行有关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提高旅行执行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能力,切实做好人民币反假货币的工作。
反假币工作报告3
2011年度,____支行始终以上级行的工作思路为导向,积极开展各项反假币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配合人行苍南县支行及苍南农村合作银行总行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在菜市场、学校、副食品商店等一些防伪设备较为简陋的公共场所,采取上门宣传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
1、
开展“反假币进校园、“反假币进市”场、“反假币进商场”等系列活动。钱库支行选择特定的时期,如新学年开学、有影响力的大商场产品促销日、农村集市等,通过开展活动,向当地居民发放反假币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单,以讲解、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他们介绍识别假币的有关知识,增强他们对假币的识别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开展“3.15日反假币主题活动”。每年的3月15日,钱库支行都能组织设摊进行反假币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讲解反假币知识及案例,取得了镇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让反假币工作持之以恒,形成较好的工作氛围。
二、设立反假币宣传工作站,并聘请宣传联络员,尝试构建钱库区域反假币宣传平台。
1、钱库支行在各个工作站放置反假币宣传资料、假币鉴别仪、DVD播放机等宣传工具,帮助各个工作站构建起反假币咨询平台, 为过往群众及周边居民提供便利。
2、钱库支行在所在区域内各村聘请了10位工作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村理事为反假币宣传联络员,配合反假币宣传工作站工作,以点带面,帮助区域内群众增强假币防范能力,提高广大公众的反假意识。
三、建立钱库支行的柜面反假币责任制,加强柜面人员的反假币能力及意识。
1、建立柜面反假币责任制,做到“发现一张、没收一张、不讲情面、不徇私情”,严把我支行反假币的制度关卡。
2、对柜面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反假币知识培训,更新反假币方面的知识,了解制假、贩假的最新手段,并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 标语 和制作宣传窗,对假币流通起到了有效的防范及堵截作用。
虽然我们在反假币工作中作了一些尝试,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支行管理层日常事务性工作多,管理跟不上形势变化的要求。
二是区域内各乡镇支持力度不够,反假币工作基本由我单位独自承担,管理压力大。
三是缺乏专用经费的支持,抽调工作组成员配合不够积极主动。
反假币工作任重道远,钱库支行将继续配合人行和苍南合行的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反假币工作,做到广泛宣传与提高能力相结合,人工防范与机具识别相结合,为钱库区域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金融环境。
一、营业场所:常效机制
1、上岗前培训;2、合格证书;3、监控按季检查,员工违规积分;4、设备按季检修;5、设备租用与系统升级;6、LED 广告 宣传
二、尝试构筑宣传平台:
三、克服结算渠道不畅: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通存通兑、本票、转账机、网上银行。
四、创新工作方式、有奖竞赛、流动媒体、新闻媒体。
反假币工作报告4
关于人民币现金收付和反假货币工作的自查报告联社财务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信用社人民币收付业务,维护人民币信誉,提升信用社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我社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对员工进行了业务培训,现就我社人民币现金收付和反假货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现金需求预测,确保现金供应。
现金供应问题是关系到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通过学习,职工对现金需求预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按时向联社上报现金需求预测,科学预测信用社业务所需现金数量、券别,同时积极了解客户对现金的需求倾向,提高现金预测的准确性。
二、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我社柜员能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要求对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挑剔整点,按标准捆扎、盖章并及时上缴联社。
三、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现金调缴款业务规定。
我社调缴款项时,严格执行存取款预约制度,对缴存联社大库的款项,做到了符合”五好”钱捆的标准: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印章清晰,钱捆封签应用透明胶带粘贴,严禁使用浆糊粘贴,残损人民币中夹杂完整券比例不超过30%。
四、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窗口服务意识.我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法规,无偿为公众提供人民币券别调剂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服务,无相互推诿拒绝兑换现象发生,无将回收的残损人民币对个支付给客户行为。
五、重视反假货币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临柜人员能自觉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严格按假币收缴流程进行操作,对收缴的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在正反两面加盖假币字样的蓝色戳记,对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枚数冠字号码,对应的《假币收缴凭证》编号等细项,加盖收缴人、复核人名章.按月上缴假币实物。
六、加大反假宣传力度.我社利用网点优势,加大反假宣传力度,常年摆放反假货币宣传材料,切实做到宣传到位反馈及时,作用持久,管理有序,客户受益.对外公示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设立了残损人民币兑换窗口,挂放标识牌,公布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及市联社举报电话。
七、反假货币检查.我部在日常工作检查时,将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反假货币工作作为例行检查的事项,重点检查了临柜人员人民币收付管理情况,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时掌握兑换标准是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准确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是否根据合理需要原则为公众输券别调剂业务,是否对回笼款及时进行整点挑剔,流通券与残损有无互相夹带现象,收缴假币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实物上缴情况。
反假币工作报告5
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假币的各项规定,以及总行对各支行的各项要求,我支行对反假币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币收付情况
1.我支行设立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公示举报电话,按规定在营业网点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节选)》及《中国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及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2.按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临柜人员熟练人民币支付业务整点挑剔,备付金质量充足,无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的情况,并由总行制定了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内部考核,并建立健全ATM机加钞流程内控制度,通过调阅监控后柜员认真执行相关流程制度;点钞机、ATM机具备冠字号码识别功能,并通过厂家定期升级。
二、冠字号码的查询工作
我支行认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冠字号码的储存期限在3个月以上,对相关资料储存的电脑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病毒查杀,建立健全冠字号码的查询机制,建立冠字号码查询登记簿,并不定期通过在ATM取款等方式对冠字号码的储存进行测试,保证冠字号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支行设立冠字号码专管员,熟练掌握冠字号码查询软件的使用,自冠字号码工作开展以来,我支行每月填制上报《利用冠字号码查询技术开展举证工作情况统计表》,到目前为止还未收到关于冠字号码查询的申请;自动柜员机上显著位置张贴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查询冠字号码标识,并每天做好维护工作。
三、反假货币工作情况
1.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做好假币的收缴工作,我支行无鉴定假币的相关资质,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并对相关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要求现金从业人员通过人民银行组织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考试;收缴假币时,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假币人民币纸币当面加盖“假币”印章,颜色位置正确,向持有人出具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并向持有人做好相关工作的解释说明工作;假币实物单独保管,建有《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账实相符,收缴假币后按期上缴总行财务会计部,并有相关交接记录。
2.我支行点钞机、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使用的是最新购入的机器,符合相关规定,防伪性能符合要求;在营业大厅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设置A类点钞机供社会公众使用,并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设有反假币窗口,大堂经理负责营业大厅的发假币宣传及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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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简介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是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防范假币犯罪活动工作。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于1994年,最初有19家有关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党组书记、副行长周正庆任召集人,1996年至2002年底,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担任召集人。2003年起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目前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扩大为28家,有中宣部、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台办、银监会、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工、农、中、建行等。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刘文通,专职副主任为徐方。货币金银局与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设反假办公室秘书处。各成员单位由一名副部长级领导任成员,一名司局长或处长任联络员。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就当前全国反假货币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指导,对全国的反假货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联席会议成立至今,已召开过4次会议。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3-5次,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每月编报《反假货币工作简报》反映与沟通工作情况。联席会议的召开对于组织和协调我国的反假货币工作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要求,每年5、6月份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近年来,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的宣传重点面向农村、边境地区,对于提高农民、边境地区居民的反假防假货币意识和能力,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在宣传周期间,由反假货币办公室组织部分联络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作为我国反假货币工作最高组织形式,已承担起组织开展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要任务。
反假货币相关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维护人民币的信誉,稳定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章设计和印制
第七条新版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设计,报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门企业印制。
第九条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
第十条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全部销毁。
第十一条印制人民币的原版、原模使用完毕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封存。
第十二条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专用设备等重要事项属于国家秘密。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三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
第十四条人民币样币是检验人民币印制质量和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标准样本,由印制人民币的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印制。人民币样币上应当加印“样币”字样。
第三章发行和回收
第十五条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主色调、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新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七条因防伪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变人民币的印制材料、技术或者工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改版后的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改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改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第十九条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负责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各级人民币发行库主任由同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
人民币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保存的未进入流通的人民币。
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人民币发行基金,不得干扰、阻碍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拨。
第二十一条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三条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四章流通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
第二十五条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二十八条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
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三十条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四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按照面额予以兑换;经鉴定为假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予以没收。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六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第三十八条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生产。
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
(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条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的;
(二)未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销毁的;
(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或者专用设备等国家秘密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五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本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是指具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
第四条 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假币的收缴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条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第三章 假币的鉴定
第十条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证书。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
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做出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第十六条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
(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鉴定假币的;
(二)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或再鉴定申请的;
(三)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没收的假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❸ 反假货币知识宣传内容有什么
主要鉴别假币。1.是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法、典型案例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2.是冠字号码查询、贴标等工作情况,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假币纠纷的业务流程;
3.是第四套退出流通人民币防伪特征及相关收兑知识
反假货币培训内容是什么?
a,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指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履职需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现金业务人员开展的反假货币培训及考试。 反假货币的具体培训内容为:人民币理论知识、外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
b,反假币培训项目的意义是:帮助相关人员深入掌握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假币堵截能力和现场应对处置能力,保护持币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拓展资料:
1.什么是人民币,它由什么单位发行:
人民币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 , 包括纸币 和硬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是人民币 。 以人民币 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发行。
2.假人民币 有那些种类:
假人民币 包括伪造的和变造的人民币 两种。 伪造的人民币 是指仿照人民币 的图案、 形状、 色彩等, 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人民币 。 主要有: 机制假币 、 拓印假币 、 彩色复印假币 和手工描绘或手工刻版印制的假币 。 变造的人民币 是指在真币 的基础上, 通过挖补、 揭层、 涂改、拼凑、 移位、 重印等手段制作的人民币 , 以达到以少变多的目的。主要有: 拼凑变造币 、 揭页变造币 。
3.反假币简介:最初有19家有关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党组书记、副行长周正庆任召集人,1996年至2002年底,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担任召集人。2003年起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扩大为28家,有中宣部、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台办、银监会、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工、农、中、建行等。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刘文通,专职副主任为徐方。
❹ 反假币活动年度工作总结
反假币活动年度工作总结(通用7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反假币活动年度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下阶段反假货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管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鉴定和冠字号等行为,维护人民币的信誉,提升本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自查,现就我行反假货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假币收缴、鉴定工作方面
1、在制度建设方面,我行制定假币收缴、鉴定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展开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
2、在假币收缴方面,发现假币立即予以收缴,收缴时能做到双人、当面、及时录入假币信息等,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
3、在假币保管方面,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账实相符;杜绝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杜绝将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
4、现钞设备功能方面,点验钞机具、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清分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维护和升级,经检查防伪性能符合要求。
5、在公示内容方面,按照要求,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营业场所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
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的情况
1、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本单位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
2、在进度方面,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制定本单位柜面渠道、取款机渠道、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冠字号码查询工作。
3、在信息存储方面,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业务类型、机具编码、日期、时间、版别、币值、冠字号码文本、冠字号码图像等;冠字号码文件保存地点符合制度规定;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为至少3个月。
4、在信息检索方面,按照冠字号码检索制度,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设立冠字号码检索业务登记薄,记录每一笔检索业务办理情况。
我行要求新柜员必须反复学习人民银行有关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操作,提高旅行执行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能力,切实做好人民币反假货币的工作。
为进一步宣传反假货币知识,有力的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提高广大群众的假币鉴别能力和反假币意识,大隗信用社在20XX年4—6月份开展了反假人民币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假币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假的能力,有效提高了反假人民币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如下: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柜面人员反假能力
作为一名综合柜员,每天都要经手大量的现金业务,这就要求柜员必须有充足的反假货币相关知识及敏锐的假币识别能力,确保柜面办理业务时能够准确鉴别,并予以收缴。所以我社内部员工每月都要在内部主任刘莉娟的带领下学习反假货币知识并做好笔记。
2、规范柜面服务,加大柜面反假力度
做为一名银行从业者,收缴假币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收缴发现的假币,同时也要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晓之以理,让误收假币的群众对反假币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使之理解配合我们的假币收缴工作,并在以后见到假币能够自觉上缴。这种案例经常发生,就在6月10日就有一例,有一客户打一万元钱,其中有一张假币,当我们要收缴时,她很是不满,说是别人给她的,非要拿回去找人家,在营业室内大吵大闹,但是我们不能再让假币流通到市场上,最后通过我们的解释和宣传工作,使其了解了反假货币知识和识别假币技能,配全了我们的假币收缴工作。
3、宣传普及反假货币知识
相比于我们银行从业者,普通群众对假币的了解银少,很多人都有过大大小的损失,所以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我们通过设立宣传点,比如双楼村,由于离镇比较远,我们有专门负责人做宣传工作;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反假币知识,进一步提高反假、辨假能力。
此次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反假币的基本常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假币辨别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反假币能力,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从而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反假货币、识别假币、打击假币的能力,我们根据人行的安排,于20XX月11日,开展了反假人民币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假的能力。宣传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开展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对人民群众耐心讲解,突出体现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提高了反假币宣传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宣传措施
有效的宣传方法是实施方案的前提,针对这次的反假目标,我们采取了一下方法:
1、成立反假宣传队。充分利用柜台发放宣传资料,并向群众讲解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假意识和识假技能,标注打假反假的标语、横幅,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人民币防伪措施,看我们的展台上摆放着一摞摞五颜六色的宣传资料,工作人员满脸笑容,边发宣传资料边耐心地向前来咨询了解的人民群众解释沟通,通过询问、查看、对比,让他们对假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假币的危害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2、杜绝流于形式宣传。针对集市小摊的实际情况,由我们的宣传员对摊主和收银员进行反假币知识讲解,并讲假币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位摊主手中,一些摊主还夸奖我们很为他们着想,说这样以后他们就不怕误收到假币了。
3、以案说法,弘扬法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掌握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和假币辨识常识,充分认识到假币的危害,让广大人民明确误持和误用假币同样是违法的,增强法制意识,提高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减少因“受害者”心里影响,造成假币被发现后仍多次流通的现象发生,削弱假币的流通。
二、宣传取得的效果
通过这次反假币的宣传,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反假币的意识和反假币的技能,同时也是我们全体成员的一次再学习、再教育的机会,大家一致认为反假宣传非常必要,由于犯罪分子造假手段越来越先进,假币的仿真程度也越来越高,辨别更加困难,需要通过宣传学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假能力。只有人民群众防假识假的能力提高了,才能真正使假币无藏身之地,堵绝假人民币在金融市场的流通。
三、宣传总结
通过这次的反假币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我们在宣传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增强的地方:很大一部分的人民群众对假币防伪及人民币爱护知识不够理解,尤其是在农村的广大人民,这就要求我们继续着力做好宣传工作,以点带面,把一部分人先培训起来,而后带动其身边的朋友及其他群众,在营业场所放置反假宣传资料,挂横幅,临柜人员要以身作则,该没收的就没收,该报的就报,同时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全力促使每个公民都爱护人民币,保障人民币正常的流通秩序。
为提高公众防范假币意识,普及鉴别假币的方法,进一步强化公众反假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反假、防假的能力,9月20日,xx银行xxxx支行积极响应xx市人民银行“金融知识普及月”、“人民币反假宣传月”的宣传号召,在xx县鲤中步行街举行开展人民币流通及反假宣传活动。
据悉,xx银行xx分行组织了宣传小队,在现场设立宣传台、宣传横幅,现场有各式假币样本向民众展示,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假币鉴别仪及反假币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同时耐心为过往的群众详细介绍20xx年版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各券别人民币纸币的`票面主景图案、防伪特征和识别方法等相关知识,传授“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的假币识别技巧,宣传有关“爱护人民币”、“残损人民币管理”等人民币管理知识及假币收缴等反假币政策。活动现场,前来咨询及领取宣传资料的群众络绎不绝,纷纷拿出钱币认真对照学习,工作人员手把手现场教授假币鉴别技巧。
“现在假币的花样层出不穷,若是没有些防假的知识真是防不胜防,银行主动来宣传讲课,让我们增长人民币知识,我们民众都很欢迎这样的活动多开办。”现场参与反假币知识学习的陈阿姨表示。
据xx银行xxxx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该行都以提高广大群众反假、防假意识,遏制市场上的假币流通为己任,积极组织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反假币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基本掌握“看、摸、听、测”等辨识假币的技能、了解相关的反假币知识,对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降低金融消费风险,减少假币的流通渠道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支行将继续投入到反假币宣传活动中来,为营造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氛围,构建诚信、平安、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近日,xx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辖区人民银行、农行、工商银行、建行、农商行等金融部门,以“零容忍治理假币”、“反假币人人有责”为主题,在人员密集的xx新区民歌广场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从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入手,大力增强群众的假币鉴别能力,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
活动中,民警和各金融部门宣传人员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实物演示等形式,详细说明当前假币犯罪的规律、特点及识别方法等。手把手地教授群众如何识别假币,防止上当受骗。此外,民警还就群众如何正确处理自己收到的假币、发现他人持有假币怎样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指导,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假币犯罪行为,主动上缴假币,防止假币再次流向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失。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了假币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宣传、普及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9月22日,xx银行xxxx市支行分管行领导携风险管理部、客户部、运营财会部、金秋支行相关人员组成的金融宣传服务小分队,组织开展了以“普及钱币知识,净化流通环境”为主题的反假人民币宣传活动。
xx支行坚持宣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原则,做到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该行组成两个金融宣传服务小分队,第一小分队在金秋支行通过网点电子门楣打出宣传标语,悬挂金融知识宣传横幅,在网点门前设立了“反假货币,人人有责”业务咨询台,开展“反假币、反宣币”知识的阵地宣传;第二小分队走进社区,贴近民生,进入香格里拉社区进行反假宣传。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指导市民辨别人民币的真伪,引导大家发现假币时如何处置、怎样兑换残币、如何维护人民币的尊严等,让市民了解和掌握“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等识别假币的基本方法,认知了假币的危害性和反假币的重要性。
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反假币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现场咨询100余人,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该行通过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普及了群众反假币知识,提高了群众假币识别技能,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人民币被称为是我们国家的“名片”。它既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又是反映我们的民族文化和精神风貌的艺术品。老百姓日常的生活更是离不开人民币。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却无视法律,制贩假币,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尊严,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普及人民币的知识,提高人们反假币的意识,我们09级网络工程班的注册青年志愿者组织了这次“认识人民币,反对假货币”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之前,我们组织了全班同学们对第五套人民币的防伪特征以及辨别真假人民币的方法进行了搜集,整理和深入学习。与此同时,我们针对老百姓总结出了一套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方式,制作出了便于宣传的展板。
11月x日上午9时,21名志愿者到达老火车站。大家一下车便马上投入工作。当我们的展板一亮相,就立即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观看,边看还边提出一些问题,这时我们的志愿者热情上前给他们详细讲解。
市民驻足观看宣传展板
我们的计划是从老火车站沿武汉路向文化宫广场行进,边前进边宣传。因为人们对这个活动的内容非常关注,所以我们每停在一个地方,都会引来一大群人的围观聆听。我们的志愿者通常要在同一个地方讲解上十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平时从老火车站到文化宫广场十来分钟的路程,我们却走了近两个小时。我们的志愿者始终注意表达的通俗、得体、细致,边讲解还边拿着自己的钱币做示范。在讲解的过程中我们十分注意与市民的互动,不仅志愿者给市民讲,也让市民给志愿者讲,让市民给市民讲。收到了十分突出的成效。志愿者热情文明的服务博得了许多市民的好评。
志愿者给市民示范讲解识别真假币的方法
在文化宫广场附近,一位市民看到我们的志愿者和宣传展板后,跑了过来。他来到一位志愿者面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让我们的志愿者辨认。我们的志愿者经过一番仔细检查后告诉那位市民,那是一张假币。那位市民有点激动的告诉志愿者这的确是一张假钞,是在超市买东西被发现的。但是,他说他怎么也认不出来。于是我们的志愿者详细的给他讲解了如何用一些简单的方法辨认真假人民币。末了,还送给他一份反假币宣传册。市民向我们的志愿者竖起了大拇指,我们的志愿者说不用谢,还提醒他今后小心,并告诉他该如何合法处理假币。
;❺ 反假币调研报告2021范例
假币的危害在于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一个国家货币的信誉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世界各国无不将其列为收缴和打击的对象。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反假币 调研 报告 ,欢迎阅读!
反假币调研报告篇1
近几年来,随着大中型城市打击假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币在大中城市使用环境日益狭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的犯罪分子就将目光从大中城市转向了广阔的农村地区,致使农村成为假币犯罪的“重灾区”。国务院有关领导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采取得力 措施 ,多管齐下,努力制止假币向农村蔓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然而,农村地区民众的识假、反假知识水平有限,农村地区的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
一、假币现状及主要特征
(一)假币非法流通现状
假币非法流通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在假币受害人群中,老年人居多;二是在持有假币可疑人群中,外地人居多;三是在假币使用方面,百元面值买小件商品找零的居多;四是在假币使用地域范围上,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居多。
(二)假币作案手法变换多样
随着打击假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币真伪鉴别技术的提升,不法分子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的手法也在不断变换,一是故意将假币进行霉变处理,致使票面真假难辨,再以包礼金需要新钱为由找人兑换,一般人稍不留意就容易误收;二是对真、假
货币进行涂改、挖补、拼凑、对接,致使假币有部分真币特征,不易辨别;三是以假换真,不法分子化身电力、电信等维修人员,在偏远地区以需要新钱、百元整钱等各种借口,找老人、妇女等以假换真。
二、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存在的问题
(一)对反假货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农村地区的政府、村委会等对人民币反假工作少有过问,人民币反假工作基本由银行来开展;二是居民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不足,他们一旦收到假币,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上交银行或有关部门,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花出去,甚至常常为“假币终于花出去了”而感到庆幸。
(二)反假货币设施不齐全
农村地区反假货币设施不齐全,防假意识差,在农村一般居民家中基本没有识别假币的器材,就算是现金流量较大的超市、农贸市场假币识别仪器也很少有配备的,他们大都依靠 经验 、手感来辨别,但由于现在流通的假币以机制为主,采用现代制版印刷,在面额数字、凹印手感线、盲文、头像等部位均具有凹凸感,以经验、手感并不能有效识别假币。
(三)反假货币知识宣传不到位
目前的宣传工作主要靠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开展,得不到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在宣传过程中,一是部分居民态度冷漠,爱理不理,对反假货币知识不是很感兴趣;二是农村居民 文化 程度
有限,难以吸收反假货币知识。
(四)巨大的现金流量是假货币流通和生存的“温床” 农村商品劳务交易基本使用现金,加之农村人口文化水平、金融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较为薄弱,极容易上当受骗。
三、上述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
一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文化层次较低、反假知识有限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应做到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农闲宣传和农忙宣传相结合、宣传反假币知识和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相结合,逐渐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反假币知识水平。二是加强与上级监管部门、公检法机关、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制、贩假币等犯罪活动合力。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群众反假币积极性
参照人民银行《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反假币专项奖励基金”,对金融工作人员收缴假币和社会人员举报制贩假币等违法行为做出具体数额奖励规定,对知情不报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罚,全面调动员工和群众反假打假的积极性。
3、推广新型结算工具,减少现金流通量。农村金融机构要帮助克服农民文化水平低,接受新事物慢的困难,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为己任,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结算工具,创造宽松的刷卡和帐户结算环境,降低用现比率,减少市场现金流通量,从而降低假币流通机会。
四、目前我支行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柜面人员的反假货币能力
利用晨会、周会组织人员学习人民币防伪知识,对新版人民币主要特征及时进行培训,并向每名员工印发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使全员熟悉掌握人民币的主要特征,确保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准确鉴别,通过重点讲解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不断增强柜员实际鉴别技能,加强柜面反假堵截能力。
2、建立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 一是我支行定期开展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有针对性、有实际效应、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宣传方式,推动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进行。二是由持反假币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对假币进行收缴,同时向客户做好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在各营业窗口醒目位臵张贴宣传资料、提供咨询,介绍人民币特征、防伪基本常识以及真假币的识别 方法 ,帮助客户掌握主要识别技能,提高客户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客户解释宣传,使其汲取教训,提高识别假币技能。
反假币调研报告篇2
反假人民币工作一直是银行义不辞的责任,农业银行__ 支行大力开展反假币宣传,在最近一年左右时间里,假币收缴量有所上升,下图是从20__ 年5月至20__ 年5月间的假币收缴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反假人民币工作还需有更加系统和长远的计划,具体如下:
一、构建反假货币网络体系,使反假货币知识到深入群众中去。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反假货币意识,遏制假币犯罪的蔓延,有效开展广大群众的反假知识下基层活动,要成立以营业网点出纳人员为主的反假币志愿者,选择三至五个乡镇建立反假货币宣传网络,每个乡镇选择两至三个村组设立反假币宣传点,每个村配备十名义务宣传员。通过开办宣传栏,专业人员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反假币组织体系深入到群众当中,增强了群众爱护人民币的意识,扩大了人民币反假货币宣传面,起到以点带面、事半功倍的效果,宣传活动对于打击假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动秩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柜面人员的反假货币能力
利用晨会、周会组织全行会计人员学习人民币防伪知识,对新版人民币主要特征及时进行培训,并向每名员工印发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使全员熟悉掌握人民币的主要特征,确保柜机办理业务时能够准确鉴别,通过重点讲解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结合真假人民币实物比照,不断增强柜员实际鉴别技能,加强柜面反假堵截能力。
三、规范柜面服务,加大柜面反假力度。
为营业网点配备鉴别人民币真伪的点、验钞机,要求各网点请验钞机厂家对全市的机具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测和升级,各营业网点也为客户提供了点验钞机具,有效地防止了假币在我县农村的流入和流出的现象发生。建立反假币信息快速上报制度。加强各营业网点反假币工作的指导,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假币事件的报道,及时反馈新型假币的特征,建立假币快速反映和信息通报制度,各营业网点发现5张假币以上,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人民银行报告。临柜人员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时,严格按照收缴假币的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晓之以理,让误收假币的群众对反假币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自觉将假币上缴银行。积极开展反假宣传,提高群众的反假能力。加强人民币宣传,把反假人民币宣传工作做为一项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反假货币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咨询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反假币常识,进一步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
四、设立反假货币知识宣传点,向过往群众散发反假货币宣传资料,宣传普及人民币反假知识。
采取有针对性、有实际效应、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宣传方式,推动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进行。做好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在各营业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提供咨询,介绍人民币特征、防伪基本常识以及真假币的识别方法,采取实物比较的方式,帮助客户掌握主要识别技能,提高客户自我防范能力。妥善处理柜面收缴的假币。一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做好客户解释宣传,使其汲取教训,提高识别假币技能,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把反假货币宣传做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到千家万户,并做好中小学生的反假币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以点带面做好面对面的指导,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掌握识别假币的技能。并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反假能力,做到业务处理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力度积极兑换残损币,坚决制止假币在社会上流通,按时做好宣传和上缴工作。严防假币犯罪,维护人民币信誉,保障人民币正常流通。
反假币调研报告篇3
今年以来,我行严格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管理及反假币管理制度,积极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和收缴假币业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服务公众,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社会声誉不断提高。目前,我行现有营业网点__ 家,其中,营业部_家、支行__ 家,分理处__ 家,现有员工___人。我行人民币管理及反假币工作主要内容:
一、人民币收付业务
1、为强化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我行制定了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制度,下发辖内各个网点,并安排各营业网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规范操作行为。
2、为了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使员工准确掌握残损人民币兑换规定,我行为各网点配备了残损人民币兑换尺,保证兑换残损人民币的准确。同时,多次组织员工学习关于人民币卷别调剂的规定及假币收缴程序,并现场指导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3、全行__ 家营业网点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要求,全部在营业场所设置了残币、零辅币、反宣币兑换专柜,满足客户需求,方便快捷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兑换服务。同时,总行清算中心按照网点需求,及时调配各类小面额人民币并分发各营业网点,随时保证各网点小面额现金库存达到人行规定标准。
二、反假币工作
1、各营业网点通过LED显示屏长期滚动、悬挂宣传条幅、网点设立宣传窗口等方法,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了爱护人民币和反假币宣传活动,建立了反假币登记簿,制作了客户四项权利和银行四项承诺公示牌,摆放在__ 家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客户监督。
2、截止20__ 年_月末,全行__ 家营业网点考取反假币上岗资格证__ 人,现任__ 名出纳人员全部取得了人行颁发的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我行每年组织现金收付业务知识培训,各网点出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人民币收付业务操作程序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依据残损人民币挑剔兑换标准规范办理残币兑换和缴存业务。
3、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信合知名度,我行临柜人员上岗均公示反洗钱上岗资格证,兑换残损币程序规范,不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和停止流通人民币,按规定收兑停止流通人民币,根据合理需要原则为公众办理卷别调剂业务,对回笼款及时进行整点挑剔,保证流通劵与残损劵无夹
带。我行执行首兑责任制规定并未发现推诿到 其它 窗口兑换。我行要求各营业网点对外支付人民币达到8成新以上,并在总行清算中心配置专人和专门场地负责全行__ 家营业网点现金清分工作,力争所有对外支付的现金全部经总行清分机进行了清分,确保客户支取的现金整洁如新。
三、人民币净化工程
1、为认真做好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识别工作,20__ 年末,我行及时为__ 家营业网点配备了具有冠字号码查询识别功能的A类点验钞机__ 台,力争对所有收回和对外支付的现金全部经点验钞机进行冠字号码记录备份。ATM自动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所有装钞现金全部先经A类点验钞机进行审验,记录和备份冠字号码。
2、我行清算中心缴存到人民银行的钱捆符合“五好钱捆”标准,残损币按规定逐级解缴到人民银行,清分后流通券加盖“已清分”印章,
3、清分中心负责我行主要清分工作,专职清分人员_名,清分机具_台,清分场地面积__ 平米。设立在网点内的ATM机由网点自行加钞,离行式的ATM机由总行组建的加钞队专职加钞。
4、我行现金押运工作由押运公司保卫人员负责,现配备押运车辆五辆,实行集中押运。押运条件符合安全规定。
反假币调研报告2021范例相关 文章 :
★ 反假币调研报告
★ 反假币宣传活动总结
❻ 金融机构应承担的反假货币工作职责
反假货币工作是国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进下,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取得了不错成效,反假货币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反假货币活动不断深入,帮助社会公众不断提高反假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币蔓延态势。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犯罪分子伪造货币的手段也不断提高,犯罪活动日趋专业化和高智能化,伪造的货币欺骗性更大,由于反假货币宣传存在局限性,反假货币治理存在滞后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会输送假币,对金融安全及人民币流通管理造成影响,对人们形成危害。
基层金融机构是反假货币工作的第一阵营,是反假货币工作的执行者,是抓好基层反假货币工作的践行者。如何更好地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如何更好地维护当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币信誉,都是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的。为此,我们必须经常发现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思考促进本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构建更为广泛、有效的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和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反假技能,增强全社会反假意识,已成为我们基层反假货币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层行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假意识不强
一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反假意识淡薄。据有关调查显示,有近七成的公众收到假币以后的第一想法是将假币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调查的公众都有过误收假币的经历。对收缴假币配合不积极,想方设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个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维还没有真正转变。除了集市、农贸市场,大大小小的民间赌场也成了假币泛滥的重灾区,以假乱真,浑水摸鱼的情况不在少数。
二是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反假积极性不高。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开展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致使一线反假人员反假综合技能整体水平不高,对群众迫切需要的反假货币知识和反假货币技能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三是反假设施不齐全,小面额假币警惕性不高。个别基层金融机构网点配备的验钞仪器相对落后,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时配备新型人民币反假验钞仪器,导致工作人员缺乏仪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验钞仪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时更新,对变造假币缺乏灵敏度,尤其对小面额假币警觉性不高,容易误收误付。
四是对季节性假币泛滥情况重视还不够。据了解,每当6、7月份梅雨季节来临之际,是假币容易鱼目混珠之时。农行某县域支行前10个月共计收缴各类假币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缴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节里,纸币容易受潮变涩,在进行验钞时就会频繁发出报警声,使得群众容易将假币报警也当成是真币的误报,一旦缺乏警惕,就会误收假币。
(二)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层金融机构仅在每年度的反假货币宣传周、宣传月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反假宣传存在阶段性、季节性、“一阵风”现象,未能长久开展下去,并没有把反假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在平时的业务工作中,则很少采取一些经常性有效的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
二是宣传内容较单一。基层行在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不足。在宣传方式方面,大多采用悬挂横标,分发传单,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没有结合群众与假币接触的实际进行富有特色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方面,其对人民币防伪特征及识别假币宣传得多,能敲响警钟,教育意义深刻的案例宣传得少。此外,对有关反假货币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和反假货币工作进展程度及成果宣传少。
三是宣传辐射范围较窄。以某县域支行为例,自2009年“反假货币示范园地”创建活动以来,几个较发达镇乡以及示范园区辐射圈范围内的地区还能有序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广大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宣传,仍得不到有效改进,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传盲区,使大部分农民防伪知识仍相当贫乏,客观上给假币的泛滥提供了生长土壤。
(三)反假队伍不充实
一是假币识别人才匮乏。当前,在农村能识别假币的人员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机构中,能徒手分辨假币的人员也不多,大多是借助验钞机等验钞手段进行鉴别,真正能经受市场交易考验的不多。
二是反假货币人员素质尚待提高。基层金融机构具有识别假币技能的专业人才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系统培训,反假货币宣传只是兼职的角色,假币收缴只当做是银行临柜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经常性参与到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专业人士不多。
(四)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线柜员存在畏难情绪。个别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对反假货币工作存在担忧,一方面担心客户不配合假币收缴,反而闹事投诉,导致工作难开展,恨不得不进行收缴;另一方面碍于人情,对亲朋好友进行假币收缴的有点下不了手的意思。于是导致违规操作仍有发生,对“假币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严重影响了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窗口没有设置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警示牌,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没收假币过程中,出于亲情、友情、存款任务考核等因素考虑而放弃对假币的收缴,致使假币继续在社会中流通。
三是假币收缴表层化。对于发现的假币,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深挖源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才上报公安机关,结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张假币的情况(指一段时间内同一人多次出现假币),也不会主动对客户进行预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说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备情况了。
(五)奖罚机制不全
一是奖励机制缺失。现行管理办法对基层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收缴战线实施的假币收缴并没有奖励措施,而是将反假货币作为一种义务施加给基层行。基层金融机构在履行这一义务时,做的好了并没有奖励,因为全年仅有个别机构有资格获得评选资格;但偶尔却还因为没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众的举报,甚至人民银行的罚款,积极性难以真正激发。
二是惩罚机制不严。不少群众在被实行假币收缴时,还抱怨是自己倒霉,没有到自己已经混熟的金融机构存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执行假币收缴规定时打了折扣,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但这些情况少有被通报惩罚的。各金融机构内控部门在对假币收缴行为采取事后监督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也仅仅是罚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默许了这种违规现象。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创新宣传方式,延伸反假触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层金融机构要彻底改变过去人民币反假“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期间紧一阵,活动过后就放松的短期思想意识,树立长远思想,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真正把人民币反假宣传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错成绩的“反假货币示范园地”的基础上,扩大辐射范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材料进行宣传,如采用定期深入各基层村播放制贩假币典型案例录像、深入集市及农贸市场设点进行真假币实物对比、真假币特征图片展示、讲解咨询等人们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相关金融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使人们知法、守法,并鼓励其敢于用法律武器同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是探索社会反假货币宣传培训机制。一方面,可寻找社会影响好的学校作为试点,通过配合学校的诚信教育,积极将反假货币宣传的触角伸向学校,大力培训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普及反假知识,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进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货币自觉性。使“爱护人民币,杜绝假币”,“抵制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结合各大乡镇正在大力开展的各类如火如荼的文化宣传和基建项目,利用农村文化工作站,妇联等群众身边的组织,加强反假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宣传窗,宣传站,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筹建反假货币宣传队,将反假货币工作与文化宣传联系起来,将反假货币观念同人们的生活联系起来,做到“认识人民币,爱护人民币”。
四是要努力将反假货币的触角延伸到市场交易环节。基层金融机构收缴进来的假币,多数是商贩、商家、个体老板在存钱缴款时被发现的,而这些人往往是误收假币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币坑害最严重的群体。基层金融机构仅仅是假币收缴的第一线,而非假币流通的第一线。因此,应积极开展对这些群体的反假货币宣传,对上规模,有条件,日常现金交易量大的客户,基层金融机构可以大胆为其提供验钞设备,并且负责机具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将反假货币工作推进到市场交易第一线。
五是积极构建电子结算网络。减少现金交易才能减少假币流通的几率,使用电子支付渠道进行转账、汇划、结算,从而替代现金支付,可以达到完成交易的目的,还能省时省力。因此,基层行应该大力推广转账机具的应用,积极构建电子支付网络。如为商户安装电话转账宝、POS机,推荐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倡客户进行无现金化交易。与此同时,基层行还应妥善做好相应的推广、辅导、维护工作,帮助客户正确使用相关产品。如此,商户们慢慢得便养成了习惯,自觉减少了现金交易频率,进一步压缩假币流通的空间。
(二)不折不扣执行,打造放心网点
一是依法收缴假币。各金融机构窗口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现假人民币应及时予以收缴,严格遵守制度,坚决按照不怕伤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则进行收缴,并严格执行“人民币使用标准”,从根本上杜绝假币从金融机构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在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的同时,基层金融机构还应努力构建人民币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要强化临柜窗口的服务工作,规范假币收缴、鉴定业务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体一线员工的反假意识和反假积极性,切实履行银行人的职责,对自己负责,对群众负责。要不断提高服务透明度,承诺服务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假币从窗口再次流入社会的现象,不断提升人民币管理工作水平。
(三)构建培训机制,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反假货币培训机制。基层金融机构应加大反假货币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队伍。既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传递各类新兴的假币信息,做到与时俱进;也要把反假货币作为日常工作任务,利用动员存款、放贷收贷收息的时间,及时向各开户单位会计出纳、个体户、集市商户等人员传授识假辨假技能,并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传授反假知识,提高人们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建立一套严密的、科学的反假货币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各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反假货币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适当奖励;对违反收缴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在整个金融系统内作出通报,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做到奖罚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反假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管理,为基层金融机构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基层金融机构也应从各自实际出发,对系统内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敲定一个奖罚标准。对每年系统内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到位,假币收缴数量排名前几位的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处置,努力在基层行反假一线构筑一道防护门。
❼ 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
(一)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各金融机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订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是否制订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是否设置检查、培训登记簿并规范记载。
(三)营业场所公示内容。是否公示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是否公示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是否按要求组织爱护人民币宣传。
(四)临柜人员人民币收付管理情况。是否无偿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是否准确掌握兑换标准;兑换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准确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是否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是否按规定收兑只收不付人民币或停止流通人民币;是否根据合理需要原则为公众办理券别调剂业务;是否对回笼款及时进行整点挑剔;流通券与残损券有无互相夹带现象。
(五)缴存款质量。缴存到人民币银行的钱捆是否符合“五好钱捆”标准;残损券是否按规定逐级解缴到人民银行;流通券清分有无差错;残损券复点有无差错。
(六)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办理假币收缴业务人员《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是否持证上岗;发现假币是否按规定程序收缴;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假币鉴定;假币实物是否按规定登记、保管,账实是否相符,收缴的假币实物是否按规定及时上缴当地人民银行;是否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鉴定、没收的假币,是否有已收缴、没收的假币重新流出情况;收缴的假外币是否按规定封存,标注要素是否齐全。
(七)各金融机构服务意识、受理顾客投诉情况和接受公众监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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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反假货币培训内容有哪些
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指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履职需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现金业务人员开展的反假货币培训及考试。
反假货币的具体培训内容为:人民币理论知识、外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
反假币培训项目的意义是:帮助相关人员深入掌握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假币堵截能力和现场应对处置能力,保护持币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假人民币包括的内容:
伪造的和变造的人民币两种。伪造的人民币是指仿照人民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人民币。
主要有:机制假币、拓印假币、彩色复印假币和手工描绘或手工刻版印制的假币。变造的人民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手段制作的人民币,以达到以少变多的目的。主要有:拼凑变造币、揭页变造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