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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服务知识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2022-09-14 23:53:55

⑴ 2021年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在云鹊医上找不到清告知

摘要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

⑵ 保洁技能培训内容

保洁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包括现场技术,技能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工具技巧,学会操作常用的清洁机器以及各种建材的保养方法;
2、行为道德培训:培训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用语,工作服务态度,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
3、安全知识培训:如项目有特殊安全要求,根据服务项目提供安全要求内容培训,参照公司规章制度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保洁培训。

⑶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有谁知道呀急急急

北流市大里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9年起,在全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至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三)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 长:时 尔(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吴 文 (公共卫生科主任)
成 员:曾广泉 (卫生院防保成员)新
刘晓燕 (卫生院妇产科主任)
李远萍 (镇卫生院护士)
(卫生院财务科会计)
领导组下设项目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办成员:
主 任:
成 员:冯李曰瀑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组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小组
组 长:曾广泉(公共卫生科主任)
成 员:

2、健康教育项目小组
组 长: 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何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
3、儿童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张君(卫生院防保站)
成 员:
4、孕产妇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刘(卫生院妇产科)
成 员:芳(卫生院妇产科)
5、老年人保健项目小组
组 长:吴仲贵(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6、预防接种项目小组
组 长:甘冬梅(卫生院防保站)
成 员:何良俦、曹
7、传染病防治项目小组
组 长:杰(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何良俦、甘冬梅
8、慢性病管理项目小组
组 长: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小组
组 长: 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四、主要目标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2009年,居民建档率农村8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城市农村95%以上。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2009年,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岁以下儿童健卡率达98%;2009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90%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8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2009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100%。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09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70%。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09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1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5%。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达95%。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95%。
五、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1.乡卫生院职责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项目工作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2. 乡卫生院财务科职责
负责贯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根据考评结果,政府资金到账后及时足额下拨上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3.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本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1)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在上级指导下,按期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我镇各村卫生所(室)是落实本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我院完成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
(3)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4.业务技术支持机构职责
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市直人民医院是我镇实行和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业务技术支持机构,将会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定期对我镇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一)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任务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他开支。
(二)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及补充
1.乡村医生主要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协助卫生院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位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慢性病人管理。接受我镇卫生院的指导和县卫生局的考核。
2.县财政局将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给予合理补偿。
七、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各村卫生所的督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开展技术培训。要定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我院将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⑷ 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内容是什么

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内容:个人防护和卫生规范、日常预防性消毒、重点公共场所及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疫情防控工作等知识。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手机、电脑登陆系统进行线上培训,学满15个学时并考试合格后,培训机构为学员发放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电子版培训合格证。开展线上防疫员技能培训,对提升基层防控处置能力、强化公共卫生防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防疫知识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防疫培训的目的是提升防疫技能。防疫培训的意义是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的活动。我们要时刻警惕麻痹思想,保持头脑清醒,顽强作战,慎终如始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疫和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凝聚信心和士气,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注入强大力量。





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内容应增加哪些内容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
1 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化
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应用质量。各级公卫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为保证培训质量,建立一整套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通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提升业务水平。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临时性、应急性培训逐步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脱产进修、对口支援等形式,对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进行普及型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集中对全区公卫办人员和公共卫生协理员分期分批实施全员培训、考核。参加或承办公共卫生领域“名医讲坛”,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指导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项目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到其他区、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并组织召开全区现场会,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2 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专门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公共卫生联络员。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辖区服务人口3/1000 0的标准配备业务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居),由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村(居)的公共卫生协理员,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
2.1 明确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的统一标准,全区设立公卫办12个,设置了专门办公场所,管理办公室按“五室分开”模式,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监督室、妇幼保健室、慢病管理室、健康教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室。配备必要设施,进一步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率先在全市制订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并认真贯彻执行。
2.2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使用所有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并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掌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操作规范、表卡填写等内容,力争使每个人都能听懂、看懂,达到培训效果。为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下发实施方案,设专人成立办公室,建设独立机房,配备全 新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硬件设施。各单位明确具体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网络,并按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 完善各级公卫管理机制
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各单位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督导包保责任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发展。率先在全市组建2个疾控责任指导团队,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采取定期轮驻、巡回指导、对口帮扶等形式“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对基层的公共卫生业务指导、管理。更好地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监督管理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利用周末等时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视察工作开展情况,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多次进行现场指导,按照各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及时召开现场会、编发典型材料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通报等形式向区政府、市卫生局汇报,促使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紧抓不懈。
3 各级监督考核规范化
加强督导、严格执行各级考评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作为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核定服务数量,明确质量标准,激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变坐等式被动服务为上门式主动服务,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更加重视社会效益,变卫生部门内部评价为多部门及群众共同参与评价,变按人员编制补偿为绩效考核补偿。制定了考评指标和体系,由各级公卫办牵头,组织专家组成考核组,将服务人口数量、完成质量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服务利用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⑹ 如何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如下: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奖罚制度,提高了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以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成立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我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运行计划并能规范化运行。
二、健全制度,严格培训,规范行为。
为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对全乡镇48个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老师讲课和现场模拟填表的方式,通过培训,使所有村医都基本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在我镇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运行。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两天的现场观摩来看,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截止2010年12月底已经为11643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占辖区服务人口的48.1%。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我单位通过进村,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截止2010年12月底,设置健康教育专栏23块,版面更新4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3、 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儿童建接种卡165人,卡介苗接种165人,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165人,脊灰疫苗第一次接种165人,甲肝疫苗接种210人,麻风疫苗接种176人。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截止2010年12月底,乙类传染病例报告4例,丙类传染病例报告19例,及时报告传染病人23例,配合专业机构治疗管理结核病人15例。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儿童保健
为了很好的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截止2010年12月底,0-36个月儿童建册648册,0-36个月儿童规范随访648人。
6、孕产妇保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2010年12月底,已为怀孕12周之前孕妇建册222人,随访管理孕妇222人,产后访视222人。
7、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居民健康建档的一开始,我们就将老年人作为了重点人群来健康管理。截止2010年12月底,各项目实施单位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2421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3.5%,通过健康知识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自愿接受体格检查。
8、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10年12月低,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695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9%,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70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8%。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截止2010年12月低,实际管理精神病人303人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下对60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做好对辖区村卫生所医生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质量.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一结合实际,采取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目的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促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二是以健康教育为手段,真心服务百姓为目的,特别是村卫生所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教育和医生上门随访服务,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有用的医疗卫生知识,促进沟通,让老百姓明白国家为全县居民健立健康档案、让育龄妇女免费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为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免费体检、为农村孕产妇分娩进行补助等等。这些都是国家为居民免费提供的服务。努力促使全镇居民都能知道自己能享受到那些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自觉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

⑺ 医疗机构的公卫工作基本是做些什么

负责各类传染病及慢性病的检测与防控,职业建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体检等工作。计划免疫、流行病、卫生监督协管、卫生宣传、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地方病、消毒等工作。理化、微生物检验。

⑻ 如何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并考核。省级和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县(市)可给予表彰和奖励。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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