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全面准确解读中央《决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为主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正确把握人口形势,增强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引导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良好局面;引导卫生计生系统坚定改革信心,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国情国策意识,更好地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正面宣传。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发挥主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服务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突出改革给群众带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整合资源。积极调动卫生计生系统宣传资源,巩固壮大宣传队伍。加强与宣传部门、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构建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工作格局。
——创新发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宣传水平,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订中央《决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安排、时间进度和责任落实。加强对党政领导的高层倡导,协调把中央《决定》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讲授课目,纳入形势报告会日程。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学习培训,通过党组(委)专题学习会、干部培训班、辅导报告、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在主要媒体、行业报刊、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反映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交流,提高思想认识。
(二)做好舆论引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接受媒体采访,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协调主要媒体及时反映全面两孩政策和服务管理改革取得的新成效以及社会的积极反响,深度报道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动实践。注重应用新媒体宣传,办好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制作播放专题宣传视频作品、公益广告等,及时转载和推送重要稿件,放大正面声音。
(三)深化理论研究。借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人口学会等平台,深入研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丰富内涵,深刻解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增强中国特色人口发展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和系列评论,主动发声,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编写中央《决定》学习宣传提纲和全面两孩政策读本,做到通俗易懂、接地气。
(四)繁荣人口文化。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要求,充分利用文艺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倡导科学、文明的婚育家庭观念。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为其开展人口家庭题材文艺创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继续办好中国人口文化奖和卫生计生文化推广平台,给优秀作品提供交流、展示、推广的平台。
(五)完善宣传载体。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融入婚育新风进万家第五阶段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提升品牌效应。充分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点纪念日,广泛开展中央《决定》精神社会宣传。适应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推出形式入景、内容入时、观念入心的宣传标语。进一步发挥中国人口报、健康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等系统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扩大优秀文化产品在基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稳定宣传队伍。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省、地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设置相关机构,充实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力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要配备专兼职宣传工作人员,承担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指导村(居)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等任务。发挥计生协会员根植基层、面向群众的特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注重发挥公众人物和专家学者在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多方参与、充满活力的宣传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划生育相关处室、宣传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计划生育宣传纳入当地社会宣传工作规划,融入当地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
(二)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与宣传、新闻出版广电、教育、文化、共青团、妇联、党校等的合作,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文化促进会、人口学会等的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三)加强经费投入。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经费的落实。拓展经费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人口文化事业,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四)加强督查落实。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第五阶段活动,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我委将适时组织督查。
㈡ 计划生育培训有哪些
一是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二是县人口局抽调统计、宣传、流动人口、协会、技术服务等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培训团,巡回到各乡镇对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各乡镇计生工作会上进行通报,以激励、督促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 三是县人口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有侧重点地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先后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班;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的72个部门、单位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班;计生协会知识培训班;信息化建设、P&WIS系统培训班4期。通过培训,使计生专干及时掌握了新的政策、信息和业务知识,巩固熟悉经常性业务知识,为计生工作全面、高效运转打好了基础。 四是县人口局借督查、半年、年终考核的机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业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一个考核项目。一是检验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业务的掌握程度,二是通过考试给大家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三是督促大家重视对计生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五是在农闲季节,采用分片、分乡镇、分批的方式,对全县 225名镇计生专干,64名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 240 名村专干、15名社区专干、925名自管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县人口局加强师资力量,邀请省、市人口委相关领导、专家来为大家讲课。培训之余,大家在一起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效提高了全县计生工作人员人口计生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㈢ 人口与计划生育培训班开班致辞
同志们:
全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次培训班是根据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部署,经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举办的。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讲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执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下面,我对这次培训班简单提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所有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要积极学习、认真学习。这次培训班,讲课的都是县人口计生局主要负责同志,事前对授课内容进行了精心设计,希望大家课上专心听讲、全面领会、记好笔记,课下搞好分散自学与想互交流,真正把知识学到手,回去后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工作的开展。培训班结束时还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希望大家都能够考得好成绩。三是要严格遵守培训学习和生活纪律。为确保培训效果,县人口计生局要将参加学习和遵守纪律情况作为对乡镇进行“一事一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细心安排学员食宿,为同志们的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有关学习和生活纪律问题,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四是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带队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搞好学习组织与分组讨论,管理好本乡镇的学员,并积极协调解决同志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㈣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适应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训中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事业单位,是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其业务工作接受省(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接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司的检查评估。第三条培训中心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各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第四条根据成人、在职、定向教育的特点,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素质。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五条培训中心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计划生育干部进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及计划生育医学等专业知识教育,使各级计划生育干部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对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级干部的岗位培训及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
2.指导地(市)、县培训基地的培训业务,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3.组织编写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各类短训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讲义和教材;
4.负责地(市)、县师资培训,开展教学研究,总结交流办学经验;
5.落实联合国人口基金合作项目的有关活动;
6.完成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第三章机构设置第七条根据培训中心工作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编制。一般可设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等部门。也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教研室或学科组。第八条培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培训中心主任按照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中心的思想、行政、业务工作全面负责,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第九条培训中心应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教学管理人员和与教学任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教师,并可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各类人员比例要合理,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一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计划生育事业,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既会教书、又会育人的师资队伍。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优化教育培训环境,建立良好的学风和教学秩序。第十一条根据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教学、教务、考绩、学籍等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建立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做好培训效果的追踪调查与检查评估。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的实现。第十三条建立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档案,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干部资料。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培训中心举办的某些培训班,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收取学杂费,所收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发展教育事业。第十五条培训中心的教育培训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核拨。要根据承担的教育培训任务,安排相应的经费,以保证工作的开展。第十六条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六章设备、物资管理第十七条培训中心接受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的设备和物资,要遵守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要建立设备档案,登记造册,健全出入库和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八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对培训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第十九条对设备、物资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凡需要报废的设备,须申请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㈤ 单位组织育龄员工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的内容包括哪些
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㈥ 计划生育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出生234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341人,计划生育率99.82%,比责任目标高1.82个百分点; 多孩控制率0,比责任目标低0.5个百分点; 统计准确率99%,比责任目标高2个百分点; 实现村为主比例93%,比责任目标高3个百分点; 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5.8%,完成责任目标; 药具应用率98.6%,完成责任目标;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比责任目标高15个百分点; 高危人群优生筛查面90%,完成责任目标; 意外妊娠率0.26%,低于责任目标;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知情选择面达95%以上,完成责任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目标 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我区今年共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生工作,二月份区长张政佳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就我区计生队伍人员变动频繁和计生专干津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以区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专干队伍的稳定性和每月60元的津贴。三月份区四大家领导对“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开展及《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区委、区政府建立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一党政领导联系一个计生后进村(居)委会,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督查力度,要求三乡(镇)、三办党政一把手要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三是抓政策推动,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关政策解决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四是把计生协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强配齐协会领导班子,将协会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表彰。今年五、六月份进行了乡级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村(居)委会、单位协会机构整建工作,加强了协会组织建设。 (二)、抓住重点,全力以赴做好迎省检工作 今年我区围绕“确保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做了大量的迎接省检的工作。区计生领导小组三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迎省检工作。为了夯实基础工作,我区在年初就开始了迎省检的工作,三月份开展了“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区计生局组织三乡(镇)、三办进行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集中清查活动,全区共清查流动人口3万余人,其中育龄妇女4500余人。七月份我区进行了迎省检突击活动月工作,各乡镇按照区计生局列出的名单开展了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流动人口的集中清查和异地办证工作。两次大型的集中活动为我区迎省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月2日,我区召开迎省检动员大会,区长张政佳在会上要求三乡(镇)、三办和计生综合治理部门把迎省检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强调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生专干要把全部精力放在迎省检上。区计生局自8月3日起将工作重心下移,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下到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照省、市考核方案和迎省检的要求,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对台帐、出生花名册、出生报告单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核对、补充和整理;三乡(镇)、三办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的出生进行清查和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和异地办证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区计生局的安排,组织所有的计生专干对所有符合抽样条件的重点村(居)委会进行了全面的抽样调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省检时万无一失;各计生综合治理部门也根据省、市要求和区计生局列出的迎检清单积极准备、查漏补缺,公安部门各派出所将2003年10月以来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和2004年度新生儿上户花名册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区民政局及时将2003年10月以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通报计生部门;卫生部门对2003年10月以来接受的孕产妇花名册、登记生育证情况、无生育证的孕产妇名单及时报告计生部门。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在九月份的省抽样调查中顺利过关,所抽的样本点未出现重大问题。 (三)、加强培训,继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全区计生队伍变动较大,新进入计生系统的专干较多,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及时对全区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大对三乡(镇)、三办计生办的工作指导。二月份我局举办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计生专(兼)干共115人参加了培训,计生局各股室负责人分别对出生统计、宣传、协会、政策法规、药具、村(居)民自治等业务进行了详细地讲解授课。晚上还进行了联谊晚会,用有奖竞答的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寓教于乐,使参加培训的计生专干业务水平大有提高。 针对今年各单位统计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六月中旬,我局组织三乡(镇)、三办计生办统计员进行了台帐质量及统计业务知识竞赛,对各单位电脑台帐质量、村级手工台帐质量、工作手册、村级报告单质量和ZK2003软件操作能力进行了考核和评比,同时对统计员的ZK2003软件的操作进行现场指导,既是一次竞赛又是一次培训,大大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能力。 各乡(镇)利用每月开例会的时间进行业务培训,并完善了乡(镇)、村、组三级计生网络队伍建设;三个办事处分别举办了辖区计生专(兼)干培训班,我局派专人授课;辖区单位也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培训,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大大提高。 (四)、加强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加强基层业务水平,我局坚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的平时抽样调查方式,建立奖惩机制,严肃查处漏报、瞒报、错报现象。3月29日至4月15日,组织对三乡(镇)、三办5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平时抽样调查,查出漏报计划内出生6人,对调查中出现的帐卡不符、长效措施落实不到位、流动人口管理有漏洞等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掌握了大量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问题,除当场发《整改通知书》外,还及时督促、指导基层的计生工作,并向区计生领导小组和乡(镇)、办的党政一把手通报情况,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除了进行抽样调查外,我局还不定期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村(居)委会进行业务检查,并加以指导。各乡镇、办事处也各自组织进行了重点村、后进村的抽样调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后进单位的基础工作。 五月份我局组织三乡(镇)、三办将村级手工台帐与乡级电脑台帐进行核对,做到手工台帐、村级报告单、工作手册、电脑台帐、信息反馈单、孕检花名册、药具台帐、药具报表和流动人口花名册九项一致,保证了基层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为迎省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宣传,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 我区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区计生局和株洲市公交总公司广告公司签订低偿计生宣传广告协议,利用新华西路公交站亭空闲广告位(共15块)常年登载融政策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具有审美价值的计划生育公益广告;月
㈦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
分析和讲解了学校今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王正荣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专并希望属通过培训会,各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会议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㈧ 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难吗
不难,生殖健康顾问的考试一般比较困难。如果你坚持每天读书,我相信你能在两个月内通过考试。近年来,开展了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建设,开展了国家计划生育系统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关键工作。各等级考试的申请条件不同。如果你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越早拿到证明越好,提高考试和认证的要求,发展前景也相当不错。
生殖健康顾问是在生殖健康领域为个人、家庭或群体提供计划生育、产前和产后护理、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生殖健康教育,诊断生殖健康水平,帮助人们制定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并协助其执行。
工作职责
(一)对人口和生育政策的国情进行宣传、咨询;
(二)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不孕不育、产前产后护理、孕产妇保健、出生缺陷、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预防、性心理健康和性健康保健等;
(3)开展社区和家庭健康宣传,开展相关疾病科普咨询;
(4)保障人口和生殖健康权利,执行知情选择、免费服务、奖励和援助政策,以及咨询手术并发症和查明残疾儿童;
(5)提供信息服务,收集人口与生殖健康相关信息,分析确定服务项目,制定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评估咨询、服务和干预效果。
拓展资料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30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中央、省、地、县、乡、村6级技术服务队伍。该小组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健康和亚健康人群为对象,实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避孕药具分发和信息咨询等职能,实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每年实施长效避孕1000多万例,发放避孕套和避孕药具1000多万套,避免了大量意外怀孕和数万例手术并发症,为上亿入村家庭提供咨询指导和后续服务,成效显著。
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分布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妇幼保健系统、民政部门、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各种生殖健康医院、成人健康药房和其他机构。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现有村级咨询服务人员100万人,其中县级以上咨询服务人员16万余人,妇幼保健系统从业人员3万余人。
总体而言,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人口与计划生育制度更加注重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产前产后护理等。出生缺陷和生殖道感染的干预、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的预防、性心理和性健康保健工作相对滞后,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相对有限。其他机构员工缺乏系统的人口与生殖健康咨询培训,知识和技能水平难以满足咨询需求。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的重要时期。建立新的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㈨ 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后小结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本土的资源,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将此政策融入心中!
㈩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包括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计划生育药具,是指国家依法免费提供,用于避孕节育的药具。第四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发放和随访服务等。第五条 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育龄夫妻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可以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第六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第七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服务。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八条 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受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九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药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组织研究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拟订全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以下简称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采购、仓储和调拨;
(四)指导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业务培训和避孕药具科普宣传;
(五)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拟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二)拟订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三)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统计、编制、报送计划生育药具年度需求计划;
(三)执行计划生育药具调拨计划和承担仓储与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第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
(一)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依照计划生育药具年度订购计划,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收购、仓储和调拨。第十四条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各类人员,应当了解国家和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计划生育药具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第十五条 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同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第十六条 编制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原则是品种齐全、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障供应、满足需求。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