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水泥回转窑的维修维护
回转窑在运转过程中,随着时间的延长零件将会磨损,从而降低设备运转中可靠度,甚至影响回转窑的产量,为此必须借检修机会加以恢复。根据检修工作量大小,分大修、中修和小修。各使用厂根据回转窑使用和维护情况编制大、中、小修计划。重点放在小修和中修。检修工作可借停窑更换窑衬时进行,只有检修传动装置才允许在砌砖工作结束后进行。但也应在短期内(如8-12小时)迅速完成。对于大修则需要较长时间,这时需要换窑的所有损耗零件,检查并调整整台设备(例如: 更换窑筒体段节; 更换大齿圈、轮带、托轮、窑头、窑尾密封零部件等),但必须注意,在计划停窑前,应将所有需换零部件及工具准备齐全以减少检修时间。
托轮瓦座球体磨损:
回转窑在运行过程中,因为轴瓦断裂造成瓦座球体磨损,问题发生后,传统方法不能现场有效修复,更换新备件不仅需要高额的费用,而且需要长时间停机等待备件,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211F高分子金属修复材料具有超强的粘着力,优异的抗压强度等综合性能,采用2211F金属修复材料,可免机加工现场快速修复瓦座球体磨损。即无补焊热应力影响,修复厚度也不受限制,同时产品所具有的金属材料不具备的退让性,吸收设备的冲击震动,并且可使配合面100%接触,避免了再次出现磨损的可能。
托轮瓦座球体裂纹:
回转窑托轮瓦座球体因为意外冻裂,因为是铸铁材质,传统方法不能修复。报废更换不仅需要高额的费用,而且需要长时间停机等待备件,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211F高分子金属修复材料具有超强的粘着力,优异的综合机械性能,以及良好的耐受水、油及化学介质的能力。采用2211F高分子金属修复材料修复回转窑托轮瓦座球体。
㈡ 设备维修需要哪些培训
1.基础电工
2.机械原理
3.机械识图制图
㈢ 机械设备维修专业有哪些课程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工程机械的构造、控制和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从事工程机械的安装、调试、使用、检修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工程机械的操作、故障检测、维修及机务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机械制图、工程力学、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与气动技术、机械原理与零件、工程机械构造理论、机械CAD/CAM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工业企业管理、CAD实训、制图测绘、自动控制实训、测量技术实训、工程机械操作、检测和维修综合实训、专业课程的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设计)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方向:工程机械的制造、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的操作、检测和管理,工程机械技术监理部门. 二,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介绍 专业背景与市场预测:近年来作为各行业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手段的工程机械(包括建筑机械,公路施工机械)的需求量和拥有量迅速增加,随之带动工程机械制造,运用,维护行业时常需求扩大。同时工程机械高科技含量大,维修设备众多,维护工艺复杂,维修技术要求高,有关工程机械研发,制造,销售,运用,维护等人才,企业普遍反映缺乏。 培养目标:为了培养掌握工程机械有关技术理论,从事工程机械保养,维护,检测,维修,运行与管理等生产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人才。我院组织了师资力量相当雄厚的教师队伍,尤其是社会上招聘了大量有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充实到教师队伍当中,大大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环节。另外学生在校期间还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训练,将为学生打下宽厚,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 在校期间学校注重对学生的生产实践工作那里能力训练,毕业后学生可具有实施工程机械修理工艺规程,维护一般工艺装备的能力;具有工程机械性能测试,常见故障分析的基本能力;具有工程机械维护及维修检测的能力;具有工程机械运用和技术管理的初步能力等。 主要课程:机械制图,工程力学,工程机械常用材料,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机械CAD,液压与气压传动,工程机械发动机原理,工程机械构造,工程机械电器设备原理,工程机械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机械,公路施工机械,工程机械故障诊断与维修技术,检测技术,工程与建筑机械营销,建筑施工材料,油料辅料供应,公路施工安全及管理等课程。 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等级证书: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获得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获得国家中级制图员岗位资格证书;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工程机械维护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去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各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工程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等部门从事工程机械运用,维护与管理,工程机械以及工程机械配件销售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就业前景好,就业面广,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已与多个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毕业后可直接就业。 专升本情况:本专业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的本科自学考试,在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也可以在毕业时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继续深造,学制两年,毕业后颁发普通本科毕业文凭,并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株洲工学院等院校的相关专业的专升本考试,可以满足本专业高职生的升本需求。
㈣ 水泥厂维修工工作要领有哪些
在水泥厂的生产过程的设备维修中会出现高空坠落,意外触电,碰伤,砸伤,烫伤,烧伤,甚至出现一氧化碳泄露引起爆炸时的意外伤亡等等危险事故,作为水泥厂的维修工首先要有水泥厂或者你负责维修工段的安全生产知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的安全操作知识;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要注意和工友的互相配合。只要是能做到上面的说的事项,那就会安全的。我在化工企业待过十几年,我本人就没有发生过大的安全和工伤事故,化工企业的危险性要比水泥企业重得多。
㈤ 如何对水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有什么特点
水泥设备管理的任务是:对水泥厂设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等有效管理措施,从水泥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整个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并通过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和计划检修,保证长期安全运转,不断提高水泥厂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转率,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的生产效能,延长水泥厂设备的使用期限,提高设备的综合能力。
红星机器专业从事水泥设备的研发与制造的股份制企业,品质保证,售后服务完善,都已通过国家质量检测,并通过国家九千认证,在国内外取得了客户的青睐!欲了解水泥设备价格请咨询红星生产厂家。
㈥ 水泥厂电气工程师需要培训哪些方面的知识
水泥厂电气工程师需要培训水泥厂电气设备的使用、维修、电路原理、电机维修等知识,高级的还包括电气设计、设备选型等。
㈦ 水泥专业有哪些专业课程
水泥专业是属于“无机非金属材料”的一个分支,你可以查一下相关院校的该专业的专业书籍,印象中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工学、硅酸盐工业基础、材料物理化学、水泥及特种水泥等等。
㈧ 水泥厂设备管理职位都做哪些事情啊
水泥厂设备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设备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组织维修;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设备的状态。
设备保养:为避免设备发生意外的停机,在日常就要做好保养的工作,比如清扫、润滑等等。
设备检修:分为日常巡检,中修和大修;日常巡检就是每天需要做的日常检查,中修是在固定周期按时给设备做检查;大修是有计划的停机检查,一般一年或数年一次。
一切设备管理的工作都是为了保证设备尽可能长的正常工作,发挥设备的最大经济效益。
㈨ 水泥厂机械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水泥厂劳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市场经济时期劳动安全管理体制度,保护职工在劳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厂经济效益提高,根据《劳动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规范各单位劳动安全行为,促进广大劳动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明确“隐患险于明祸,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第三条:各单位应把劳动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充分依靠职工,建立领导负责,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厂成立劳动安全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分管厂长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各生产单位以及主要职能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生产管理处。
第二章 劳动安全职责
第四条:厂长是全厂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副厂长及安全职能部门领导是全厂劳动安全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本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按期实施。
3、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劳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年度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 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5、组织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计划中劳动安全措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6、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条:生产管理处是全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全厂劳动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有:
1、协助厂长、分管副厂长组织和推进全厂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宣传、贯彻和国家地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
2、组织制订企业劳动安全措施计划,汇总报批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组织制订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指导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
6、及时编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标准审批发放。
7、参加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和 施工计划劳动安 全措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
2、严格执行“五同时”,经常组织部门内的安全检查,编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实施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整改。
3 、组织修订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编制检修作业计划中要有劳动安全措施计划。
4、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上岗时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车间应从保证安全需要出发,对进入危险场所或有危险性的作业现场,应标有安全标志牌,以醒目地给人们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和意见。
7、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抢险和施救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贯彻整改措施。
第七条:班组长(工段长)是班组(工段)劳动现场安全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主要有: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执行企业、部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定,教育职工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2、组织班组(工段)成员,学习劳动安全技术和防护知识,指导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经常检查和指导班组(工段)成员,坚持班中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
4、检修、安装作业的班组,在接到检修、安装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操作和防护要领,督促参与作业人中遵照要求,并注意监护。
5、工作中,对班组(工段)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方法进行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要领的遵守情况,提醒职工做到“三不伤害”。
6、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指令和意见。
7、遇伤亡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参加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职工是生产劳动者,对其所在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主要有:
1、遵守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本部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劳动保护能力。
3、严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有权拒绝和举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等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4、作业时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确认制,即每次操作或动作前对欲操作或动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有义务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
第九条:其他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劳动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内以及责任项目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1、设备技术管理处
(1)负责各种机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改进设计,确保新进厂设备配件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指导设备使用单位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厂厂房,设备构筑物等的安全,制定出对厂房、构筑物等的安全检查、计划,并负责整改。
(4)大型特种设备的购置如起重机具、升降机具、蒸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机械等,应有劳动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检验)报告(材料,安装和使用与安全职能部门联络。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5)负责生产设备技术的更新改造,并负责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参与工艺流程建(构)筑物、各种设备、设施技措项目安全技术篇章的编制或审查。
(6)参加因设备、建筑物、动力等因素引起的重大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7)配合安全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动力车间
(1)负责全厂供水和配电安全。
(2)负责承担大修作业项目时,对所承担的项目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3)在大修作业完成或其他设备拆装完毕后,应督促有关部门原有的安全装置或增设新的安全防护装置。
(4)与设备等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停产检修的时机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
(5)负责全厂防雷避雷装置的检查、管理。
3、企管处:
(1)配合安全职能部门做好新进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减少和杜绝错误操作或技术差而带来事故。
(3)安排好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计划和资金,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水平,杜绝违章指挥造成的恶果。
(4)从标准化管理和技术监督方面,规范各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为,制订或修订各种作用(管理)职责或工作标准,并监督执行。
(5)指导和检查生产单位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的同时,宣传安全生产与质量,计量管理的协调关系。
4、计量处
(1)负责职能范围内劳动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计量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并履行其职责。
(3)按规定要求上报计量事故,及时准确,配合积极参加事故的处理。
5、保卫处:
(1)负责全厂生产保卫和清理生产现场中的闲杂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刑事勘察工作,对故意破坏安全工作,
蓄意制造事故的坏分子进行管制和处理。
(2)做好消防器具管理,定期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3)加强与上级消防部门联系工作及时抢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4)严格明爆物品,有毒和强腐蚀物品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6、党、团、工会等职能部门,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会章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教育职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配全安全部门做好法规宣传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条:安全管理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者,其职责主要有:
1、向职工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传授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2、每天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3、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纠正违章行为,带头抵制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
5、发生事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调查取证、分析。
第三章 劳动作业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各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有充足照明、坑、沟、井、平台、楼梯等必须有盖板或围栏。
第十二条:作业场所内应按规定挂设安全标志或设置明显警告信号。
第十三条:各种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要求。要有防漏电和可靠的绝缘、接地保护装置。
第十四条:各种机械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气焊作业时,乙炔和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3m。乙炔应直立于地面 ,不能偏倒放置,气瓶存放时应分类放置,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线或防炸墙。
第十六条:各种原材料、器材、配件、废料等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堆放,设置足够的安全距离和符合要求的隔热、防炸墙。
第十八条: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矿山车间主任、安全员参与爆破,有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矿山车间年度开采计划,边坡治理计划,防止滑坡措施,必须经矿山治理工程指挥部审查同意方可实施。矿山车间应认真实行安全大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查出隐患,必须限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厂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条例》,由矿山车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上报厂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安全防护,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
第十九条:安装作业各工种要协调配合,制定安全防护步骤统一指挥,相互监护。
第二十条:电气作业应安排两个以上持证电工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带电作业,作业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做好监护。
第二十一条:配电房作业实行操作工制度,严格停送电。
第二十二条:机械加工作业,不得穿裙子、戴手套、围巾、长发或其他佩饰物不得悬露。
第二十三条:焊、割作业要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检查气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和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
第二十四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经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批准,制定防治措施,并在严格监护下作业。
第二十五条: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条例办理。企业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环境质量,定时、定期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身体进行检查。对尘O+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疗或调离工作环境,对工伤人员每年2次参加工伤评残鉴定,按文件给予工伤待遇。
第五章 隐患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六条:生产管理处全年应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开展专业安全检查,各生产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部门内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内容是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操作行为以及思想情绪等进行“六查”。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程序是由组织者根据实际检查的内容、对象、范围、线路等确定。
第二十九条:隐患危险等级由生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第三十条:隐患整改原则是:小型隐患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中等隐患由生产管理处协调解决,大型隐患由厂部解决。厂部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排解决。
第三十一条:隐患整改实行“整改通知书”制度,由生产管理处根据隐患等级和轻重缓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
第六章 临时工安全
第三十二条: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部分临时工参与生产活动时,用工单位必须与临时工派出单位或个人鉴定临时用工合同,按合同要求派出单位负主要责任。用工单位对临时工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并应加强管理,了解其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特长等,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
第三十三条:用工单位不得让临时工进行生产工艺流程岗位跟班作业或主班作业,只能安排其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四条:临时工辅助电工、焊工、铆工、起重等作业时,用工单位应指派相应工种的职工引导方能从事作业,辅助特殊工种作业时要经安全技能培训后方可。
第七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教员由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教学水平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第三十六条:中层以上领导(含中层)的安全教育以自学为主,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教员由厂长、外聘专家担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技术骨干,车间安全员的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教员由厂内或外聘安全教员担任。
第三十八条: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教员由有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新进厂的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入厂前应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专职安全员应对上述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
第四十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以送出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每年培训1次。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不按本细则履行职责,不加强劳动安全管理,不遵守操作规程,玩忽职守,以及严重违章,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按《峨眉水泥厂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条款处理。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峨眉水泥厂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厂部有关文件条款奖励。
第四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劳动安全法规执行。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