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若干规定有哪些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已经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31日起施行。
A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制订具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三条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积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应当听取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未列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自治县,由其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予以扶持。
第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适当增加用于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
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负担的,免除配套资金。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地方事务的,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建设资金负担比例后,按比例全额安排;属于中央事务的,由中央财政全额安排。
第八条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要在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发展相应的服务产业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对当地给予支持。
国家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安排使用时,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并优先考虑原产地的民族自治地方。
国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从国家、区域、产业三个层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等措施,对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合理补偿。
第九条国家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服务支出成本差异,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
上级财政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保证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
上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减收部分,在测算转移支付时作为因素给予照顾。
国家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落实到自治县。
第十条国家设立各项专用资金,扶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中央财政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资金规模随着经济发展和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地方财政相应设立并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拓宽间接和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
国家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重点建设和农村发展。上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赠款以及优惠贷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
第十二条国家完善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税收、金融和财政政策上,对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予以照顾,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实行定点生产并建立必要的国家储备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和边境贸易。
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设立边境贸易区。
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
第十四条国家将边境地区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与内地的协调发展。
国家对巩固边防、边境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边境地区居民,在居住、生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特殊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政府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地区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在交通、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十六条国家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扶贫开发,重点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贫困乡村以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和茅草房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扶贫开发。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族自治地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建设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第十八条国家组织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援。通过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的转移、技术转让、交流培训人才、加大资金投入、提供物资支持等多种方式,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研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力度。
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引导和组织当地群众有序地外出经商务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切实保障外来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有重点地办好寄宿制学校;在发达地区普通学开设民族班或者开办民族中学,其办学条件、教学和管理水平要达到当地学校的办学标准和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因地制宜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农村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在民族自治地方办学,积极组织发达地区支援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事业。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中央财政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相应安排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国家积极创造条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义务教育给予重点支持,并逐步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高等教育,办好民族院校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高等学校以及民族院校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招生,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
各类高等学校面向民族自治地方招生时,招生比例按规模同比增长并适当倾斜。对报考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加分或者降分的办法,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
第二十二条国家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逐步推行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授课的“双语教学”,扶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材的研究、开发、编译和出版,支持建立和健全少数民族教材的编译和审查机构,帮助培养通晓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的教师。
第二十三条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中央财政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国家支持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做好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译制、制作和播映,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翻译、出版。
国家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繁荣民族文艺创作,丰富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二十五条上级人民政府支持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支持对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
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及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建立并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减轻民族自治地方贫困群众医疗费的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医药学,提高各民族的健康水平。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
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形成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十八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依法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民族领导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予以照顾,具体办法由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上级人民政府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制订人才开发规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培养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民族的各级各类人才。
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干部的培训力度,扩大干部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为民族自治地方培训干部与人才的规模,建立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制度。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创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优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到边远、高寒等条件比较艰苦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和其他民族人才的家属和子女,在就业、就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经费的,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截留的经费,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所称上级人民政府,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和辖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办法,并将执行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05年5月31日起施行。
『贰』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二)研究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验收;(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培养树立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第三章社会责任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第四章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三)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六章附则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叁』 202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怎么写
广泛地动员大家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出谋划策,有助于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下面是我带来关于202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2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教育 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 方法 ,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 文化 、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 事迹 、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 工作 总结 。
202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篇(二)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结合实际,在继承和发扬历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好 经验 、好做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开展了××镇第27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全力打牢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坚定广大党员干部战胜困难的信心。通过宣传教育,使共产党好、祖国大家庭好、社会主义好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增强民族团结责任感和使命感,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二、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我镇是多民族乡镇,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我镇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大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召开班子联席会,研究部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使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为全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召开座谈会,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10月23日,××镇召开2009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座谈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组织动员全镇各族人民,坚持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促进全镇各民族更加团结发展。镇领导班子、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上,××镇镇长助理做了重要讲话,并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届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会议强调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全镇民族工作的自信心;要理清思路,科学规划,树立推进全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开创××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使命感。镇政法副书记和镇人大副主席宣读了党委、政府的表彰决定;参会领导为××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和证书;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先进党支部代表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总之,一年来,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很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开展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十月促全年, 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篇(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 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 报告 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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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
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政策的实质和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政策;后者如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政策等。
从内容来看,有政策原则和政策措施之分。民族政策原则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如我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等;具体的民族政策措施,通常是对涉及民族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的具体的规定。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伍』 培训计划方案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培训计划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培训与学习
20xx年将对培训方向进行调整,减少培训密度,注重培训效果,提供行业学习相关信息,引导员工学习专业知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餐饮服务技能考核、餐饮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在餐饮部掀起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潮,对培训中变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培养知识型管理人才,为酒店作好优秀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把旗舰店打造成为一支学习型的团队。
20xx年的我店培训主要课程是:把20xx年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优化,使课程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主要优化课程为:【酒店从业人员的推销方法与服务技能】【企业文化以及员工晋升空间的相关文件】【餐饮从业人员的基本礼仪与服务技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心态训练】【创新服务与细节服务】【如何顾客满意】【执行力】【高效沟通技巧】【酒店管理基础知识】【餐饮服务意识】,【酒店营销知识】【酒水饮料烟的价格与认知】等,其中【创新服务】将作为年度主要课程进行专题培训,并将把日常管理工作与所学内容紧密结合,全面推动部门管理。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使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前期由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后期由店内优秀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展示自我,给员工们一个发展的平台,给予优秀员工的工作进行肯定,从而留住优秀员工。
培训内容开始由管理人员对目前推销存在的问题进行发掘,并提出进行改善培训,让员工的推销手法越发成熟。后期由员工不断创新,改善推销中发现的问题,从而进行整理,继而分享与培训!
二、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细节
1、编写操作规程,提升服务质量
根据我店的实际运作状况,编写了《服务员包间服务操作规范》、《服务员酒席操作规范》等。统一服务标准,为各部门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确立标准和依据,规范员工服务操作。同时根据重要接待的服务要求,编写服务接待流程,从咨客接待、语言要求、席间服务、酒水推销、卫生标准、物品准备、环境布置、视听效果、能源节约等方面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促进服务质量。
2、加强现场监督,强化走动管理
现场监督和走动管理是餐饮管理的重要形式,本人坚持在当班期间按二八原则进行管理时间分配(百分之八十的时间在管理现场,百分之二十的时间在做管理总结),并直接参与现场服务,对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纠正和提示,对典型问题进行记录,并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培训计划,堵塞管理漏洞。
3、定期召开服务专题会议,探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良好的服务品质是餐饮竞争力的核心,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高顾客满意度,将每月最后一天定为服务质量专题研讨会日,分析各服务员的当月服务状况,检讨服务质量,分享管理经验,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寻找问题根源,研讨管理办法。在研讨会上,各餐厅相互学习和借鉴,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各抒己见,敢于面对问题,敢于承担责任,避免了同样的服务质量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再次出现。这种形式的研讨,为餐厅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沟通交流管理经验的平台,对保证和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完善案例收集制度,减少顾客投诉几率
完善餐饮案例收集制度,收集顾客对服务质量、出品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作为改善管理和评估各服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的重要依据,由专人对收集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针对问题
拿出解决方案,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减少了顾客的投诉几率。
5、细节服务,创新服务
酒店竞争日趋激烈,竞争集中在服务创新。谈起创新,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但做起来难度却不小的
难度。别人做不到,我们能做到的,这就是细节。
宾客的需求分为显性需求和隐性需求。显性需求比较好识别,酒店基本能够采取措施给予满足。而隐性需求因不好识别,容易被酒店疏忽,甚至连宾客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酒店能提供这些服务,这就是创新服务。
宾客没想到的,我们都能为宾客想到、做到了;宾客认为我们做不到的,我们却为宾客做到了;宾客认为我们做得很好了,我们要做的更好。这就会感动一批宾客,塑造一批忠诚宾客、这就是感动服务。
三、成本控制开源节流
1.加强店里水、电、气的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将“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开源节流”的观念深入员工心中,增强员工的节约意识。同时更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在水、电及空调的使用方面,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限时开放,并加强督促与检查,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长开空调”的现象,并严令禁止公物私用的情况发生。
2.加强店内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物品及劳保用品的管理,我们将参照以往的有关标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制定部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物品及劳保用品的领用年限与数量标准,并完善领用手续,做好帐目。要求按规定发放,做到帐实相符,日清月结,控制没必要的消耗,并对仓库物品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受损。
四、安全环境卫生
1.美化旗舰店店环境,营造“温馨家园”。 严格卫生管理是确保酒店环境整洁,为宾客提供舒适环境的有效措施。今年,我们将加大卫生管理力度,除了继续坚持周月10日,20日,30日的卫生大检查外,我们还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严格按照标准,决不走过场,决不流于形式,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制定奖罚制度,实行奖罚兑现,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旗舰店卫生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2.宿舍的管理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今年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为住店员工打造一个真正的“舒适家园”。为此,一是要有一个整洁的寝室环境,我们要求宿舍管理员搞好公共区域卫生,并在每个寝室设立寝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寝室人员打扫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并对各寝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要加强寝室的安全管理,时刻不忘防火防盗、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宿舍,实行对外来人员的询问与登记制度,以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4.要变管理型为服务型:管理员要转变为住宿员工的服务员。住店员工大多是来自四面八方,初出家门的年青人,他们大多年龄小,社会经验不足,因此,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我们的关心照顾,所以宿舍管理员要多关注他们的思想情绪变化,关心他们的生活,尤其是对生病的员工,要给予他们亲情般的关爱,使他们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
五、队伍建设
相关市场调查表明,30%以上第二次光临的顾客是对酒店服务价值的认同,也即对优秀员工优质服务的认同。因此,酒店要获得经济效益,就要有一支优秀的员工队伍。酒店管理者在发现、培养、选拔人才的同时,更多的应当考虑如何留住优秀人才。
没有优秀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客人;而没有满意的客人,就谈不上有满意的企业经济效益。所以,我们将改变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机构能设能撤”的灵活氛围。
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末位淘汰制,给予员工压力与动力,给予他们
一个舞台一个晋升空间,对于团队内最优秀的`百分之二十(超过工作要求)的人进行升职与加薪,让中间百分之七十(胜任工作)的人学习与培训,想方设法让他们晋升到百分之二十的人中去,对于末位的百分之十(不能胜任工作)的人,辞退或转岗。
为了更好的打造“情满飞鹿,舒适家园”这一品牌战略,开创我店的餐饮新局面,新气象,在新的一年中我店具体工作如下:
1.做好日常店里管理工作,上级发布的任务及时完成,及时向下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与任务安排。
2.每月底清点店里的所有物品,需要补充的物品及时报备,各岗位需要的物品在下月初及时下发。
3.对于各类一次性消耗物品消耗进行归档,严格控制成本消耗,每月都将进行统计并算出消耗率,控制没必要的消耗。
4.加大力度推销特色菜品以及火锅锅底的同时,加强推销会员卡的力度,保障公司的客源,并且不断做好服务留住老顾客,发展新客源。
5.每月都将及时的分享管理例会的心得与公司文件,学习会议内容,保证上级的命令与任务能及时传达到基层员工中。
6.加大力度做好每月三次的卫生大检查,并且在平时时刻不得松懈,店里内部时刻检查卫生情况,对于不好的及时整改,好的进行奖励!
7.每月都将进行员工培训,学习,分享工作中学习到的知识与心得,让员工在快乐中成长。
8.时刻紧记七大项,并且时刻做好七大项要求的每一项,对于违反七大项的员工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做好细节服务。
活动主题:庆元旦,我的新年愿望
活动目的:通过活动宣传我们寒假班的课程及优惠活动和折扣
二月份
活动主题:欢欢喜喜过大年
活动目的:通过此次活动能筛选出来一些对昂立比较忠实的学员,临近过年给这些忠实的学员及家长最大的一些福利同时预热新学期的课程及折扣的宣传
三月份
活动主题:妈妈,您辛苦了
活动目的:通过“妇女节”可以邀约学员的家长,在两个校区内可以搞一些趣味运动会,增加老师,孩子,家长三方的信任度,让家长更信任我们的老师及学校,增进彼此的感情,甚至可以让孩子们准备一份自己动手制作的礼物,在活动当天送给自己妈妈
四月份
活动主题:第一届 “XX杯”小学生作文竞赛
活动目的:与学校合作搞一次作文竞赛,先从有关系的学校入手,预赛在学校内搞,到时可把作文试卷回收,上面让学生备注好家长的的联系方式,回头让课程顾问电话邀约每个学生参加决赛,决赛在昂立的两个校区进行,决赛当天课程顾问可与家长进行第一次沟通,有意向的再进行二次回访
五月份
活动主题:我是劳动小能手
活动目的:通过“劳动节”可组织本校的学员进社区(前提是与社区居委会对接好)做一些义务的劳动,同时可以让老学员邀请自己的X名小伙伴同时去(现场可进行宣传,把有意向的家长联系方式留下来,以备二次回访邀约)同时邀约家长一起与孩子们动手进行劳动(比如制作盆栽、植一颗小树等等)让家长和学员觉得我们的活动多姿多彩,老师可以在现场用英语教给孩子们来怎样做,也可进行现场教学,比如,树用英文怎么样说?Tree
六月份
活动主题:今天我是“XX”小主角
活动目的:通过“儿童节”邀约老学员及家长进行一次路演,老学员可带X名小伙伴,到场的小朋友们都有机会获得奖品,让老学员及老师排练一些节目,路演的时候在小舞台上表演,家长在底下做观众(也可让学生和家长表演,只要上台表演就有小礼品),主要是老师与家长和学生的互动,在场可以发一些代金券,当天续费及报名最大的优惠尺度,仅此一天,同时宣传我们寒假的课程及活动和折扣
七月份
活动主题:XX英语角
活动目的:可组织老学员及家长出游一次,去公园野餐,可进行一次室外现场教学,到时可通过老学员带X名小伙伴一起出行,让新客户了解昂立的教学模式,现场展现老师的教学风采,还可带有外教
活动主题:暑假去哪儿
活动目的:可搞一次夏令营,丰富校内老学员的活动
九月份
活动主题:第一届 “XX杯”小学生数学竞赛
活动目的:与学校合作搞一次数学竞赛,先从有关系的学校入手,预赛在学校内搞,到时可把数学试卷回收,上面让学生备注好家长的的联系方式,回头让课程顾问电话邀约每个学生参加决赛,决赛在昂立的两个校区进行,决赛当天课程顾问可与家长进行第一次沟通,有意向的再进行二次回访
十月份
活动主题:欢度国庆,唱响红歌,我是才艺小能手
活动目的:通过“国庆节”可邀约学员及家长搞一次我们学校自己的艺术节,老学员可带X名小伙伴及家长,可进行任何的才艺展示(例如可唱一些红歌等)现场大抽奖等一些回馈老学员的福利,同时让新客户可以了解到除了在昂立上课,还有每个月的丰富活动
十一月
活动主题:第二届”XX杯”小学生英语竞赛
活动目的:与学校合作搞一次英语竞赛,先从有关系的学校入手,预赛在学校内搞,到时可把英语试卷回收,上面让学生备注好家长的的联系方式,回头让课程顾问电话邀约每个学生参加决赛(口语),决赛在校区进行,决赛当天课程顾问可与家长进行第一次沟通,有意向的再进行二次回访
十二月
活动主题:辞旧迎新,我在XX的这一年
活动目的:通过年会的形式,发邀请函,每名老学员可带X名新学员及家长到场,现场组织一些亲子活动和节目表演,同时发送给老学员一些奖品及给新客户一些纪念奖和代金券,在现场宣传我们寒假的课程及优惠活动和折扣,也可进行现场报名,当天优惠尺度要大一些,仅此一天。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文化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掌握酒店式服务操作技能,打造品牌、全面塑造“××”的职业团队,实现企业的跨越发展。
二、培训原则
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考核、分散实施。
三、培训方式
全员参加,分阶段、分层次的实施。
1、入职培训:对20xx年新进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物业基本情况、服务礼仪、礼节、管理与服务技巧等。
2、上岗培训:上岗前针对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
3、在岗培训:针对不同对象,又针对地开展系列化、正规化的培训。
培训方法: 集中授课,公开讨论,分析案例,总结学习体会。
考核方法:
1、口试:以现场提问方式,检验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2、笔试:每阶段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以检查员工对所培训内容的接受能力和培训效果。
3、抽查:工作中,不定时随机抽查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接受程度。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 公共课程培训
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企业现状,熟悉××企业《员工守则》和各项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掌握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发扬团队精神,实现企业理念。
2、岗位课程培训
熟悉个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各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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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自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关于校园足球的培训,赛事搞的红红火火。通过足球活动的开展,让学生广泛地接触足球,以球育德、以球益智并从中发现和培养真正适合踢足球的苗子,为中国足球的培养奠定基础。在校园足球活动实施中,校园足球指导员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校园足球指导员的素质决定了校园足球的未来;校园足球指导员培训工作意义重大。 措施: 一、培训结构
将校园指导员培训划分为三个阶段和校园“D”级,具体如下:
二、培训课程设置
初级和中级,具体如下:
中级
高级
三、考核项目: 初级理论:笔试
中级实践:5人制比赛的组织实践; 中级理论:笔试
高级实践:8人制比赛组织实践 高级理论:比赛
四、考核标准:
1、热爱足球
2、健康状况
3、上完全部课程
4、参与态度
– 诚实 – 可信
5、对执教投入
6、执教范围
– 学校足球
7、知识水平(具有读写能力)
8、通过评估考试 实践理论各占50%
实践和理论合格为60分
实践和理论均需要合格,如有一门不合格视为未通过,需重新学习 所考内容均为课程表教学内容范畴。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矿组织培训,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培训计划2、瓦斯检测工、通风监测工
3、放炮员、防突工、瓦斯泵司机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县煤炭局、县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自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周期。
『陆』 机关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三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3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2、4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16年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5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
4、6月,对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局长严立新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深入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制定采访报道计划和具体方案,安排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3、强化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柒』 民族宗教知识培训实施方案
宗教政策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