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学校食堂及配送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多久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
摘要 根据深圳出台的政策,需每周组织一次培训。
3. 食品安全教育
开学啦!食品安全大如天,科学防控严把关!
【2019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教育局大会议室召开】
2019年2月19日下午,区教育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教育局大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金山区各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分管领导和食堂管理负责人、学校餐饮承包方负责人、配送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教育局副局长黄萍、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振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流通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顾炜祺和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吴凤林老师分别通报了2018年下半年学校食堂检查情况,根据“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方案”针对查处的问题予以扣分。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姚美琴老师通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管理中心和教育局信访部门的扣分情况。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方案自2018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实行,将于今年6月份,公示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年评价结果,对于学年评价结果排名最后10%的学校,在学年承包合同到期后,将以行政建议的形式,建议学校进行重新招投标或更换承包方。
会上,教育局综合教育科科长沈兰蓉宣读了2018学年中小学食育教育案例评选活动获奖情况,黄萍和何振凤分别给活动优秀组织奖和一等奖获得者进行了现场颁奖。
何振凤在会上指出,目前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可控,各学校要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黄萍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切实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实处,并鼓励各学校,有信心、有底气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4. 2018年的食品安全法和2021年的区别
2018年修订的
_称钒踩ㄖ饕谟び锥浞饺榉?,农药使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几个争议较多的地方作出了修订。
5.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海关总署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六条海关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七条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第八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海关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第九条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注册工作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执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企业备案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和备案名单应当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第十条进口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第十一条对进口可能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高风险食品实行指定口岸入境。指定口岸条件及名录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公布。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检: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第十三条海关对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第十四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和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第十五条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海关应当对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包括格式版面检验和标签标注内容的符合性检测。
进口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十七条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第十八条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海关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6. 《食品安全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018年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主要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在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明确了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监管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和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
食品安全法主要包含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的内容。食品安全法一共十章,分别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7. 食品安全总结怎么写
食品安全总结
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食品安全和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的主题,通过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就所做的工作总结于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首先,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二是领导经常深入校园进行检查,督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管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制订方案。三是积极采纳学校、学生、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学校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的轨道,将卫生安全、学生健康与教育质量同等对待。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我校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把学校“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二是坚持实行食品统一配送,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品都建立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品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了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三是加大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等卫生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四是坚持专项治理,落实督办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安宁,教育的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的要求,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健康教育授课内容,利用《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上好食品安全教育课。学校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讲座、广播、专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以食品卫生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卫生宣传,邀请疾病控制、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的宣教人员进校讲座,让学生更多地了解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体良好,但由于学校工作开展不平衡,致使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学校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机制落实不彻底。因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二是研究制定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逐步建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
三是坚持以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整改。
四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流行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
五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