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哪些要求
整个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就是要求,具体可以去看看文本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 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a) 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 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 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 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 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 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 资源的充分性;
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 改进建议;
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改进措施;
b) 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 资源需求。
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 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f) 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
k)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 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 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 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对测量结果依据规范的限制进行符合性判定时,需要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2 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 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4.5.25 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4.5.26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2. CMA资质认证全套档案有哪些
CMA资质认证全套资料档案总目录
1.机构管理档案(人员一览表、营业执照、公正性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2.设备管理档案
3.设备档案
4.人员档案
5.培训档案(培训需求申请表、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表、内部培训考勤表、考核试题、人员培训效果评价表、人员培训记录表)
6.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表格)
7.现行标准
8.物资管理档案(试剂领用记录、微生物试剂领用记录、标准物质台账、试剂台账、试剂验收、标准品出入库台账、标准物质领用记录)
9.易制毒化学品档案、易制爆化学品档案
10.废液处理档案
11.方法管理档案
12.质控档案
13.检测人员上岗考核(人员操作考核记录表)
14.检验检测项目一览表及检验能力分析表
15.水和试剂的符合性检查
16、样品管理档案及检测报告管理档案
17.其他资料(采购及供应商评价、服务客户和投诉处理、分包档案、不符合工作控制档案等)
如果需要详细全套资料,可以联系我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第五章 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障履行检验检测服务,建立、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所需的资源,以不断增强政府和客户的满意程度。
注:本要求所提及的资源主要指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环境、拥有的法规标准、信息和财务资源等。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所需的人力资源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建立文件化的人员培训和管理程序,以确保所有与检验检测质量有关人员的能力。
(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服务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专业技术和持证检验检测人员。
(三)从事管理和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当是办理了合法聘用手续的签约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
(四)应当根据有关人员的岗位能力、资格和经验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为每个签约人员规定必要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在理论和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人员监督、指导下工作)、在整个受聘期间的继续培训(以便与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变更及技术发展同步)。
(五)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熟知检验检测质量的要求,并且具备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编制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
注: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一般应当规定以下内容:
(1)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求;
(2)任职资格和培训要求;
(3)从事检验检测服务方面的职责;
(4)出具综合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或者对报告/证书结果评价(审核、审批)方面的职责;
(5)管理职责。
(七)检验检测人员的报酬不应当单纯依据实施检验检测的数量,更不能依据检验检测的结果。
(八)应当保持所有检验检测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教育、培训和资格、技能、经历的记录。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所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备的检验检测设备应当满足正确开展检验检测的需要,当检验检测机构需要使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检验检测设备时,也应当确保满足本要求。
(二)检验检测设备及其软件应当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且符合检验检测相应的规范要求。检验检测设备在投入工作前应当进行检定/校准、核查,以验证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需要。有检定/校准要求的检验检测设备,应当使用适宜标识表明其检定/校准状态。
(三)检验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当能够方便地提供给检验检测人员使用。
(四)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影响的检验检测设备及其软件,均应当加以唯一性标识。
(五)应当保存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检验检测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
注:设备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唯一性标识;
(2)制造商名称、型式型号、系列号或者出厂编号;
(3)接收日期、启用日期、接收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设备说明书或者制造商的其他资料;
(5)所有检定/校准证书/报告,设备调试、验收记录和检定/校准计划;
(6)维护保养计划;
(7)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改进或者修理记录;
(8)设备操作规程;
(9)目前放置地点与状态。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检定(校准)、修理和有计划维护检验检测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且延缓性能退化。
(七)由于过载或者误操作出现可疑结果,或者已表明有缺陷以及超出规定限度的检验检测设备,均应当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当予以隔离以防误用,并且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合格,表明能够正常工作为止,同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检查这些检验检测设备对先前的检验检测的影响,并且执行“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见第三十二条)。
(八)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再返回后,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且能够确保功能正常。
(九)应当制定并且执行检验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可以溯源到国家或者国际计量基准,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者国际计量基准,或者与其无关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供检查结果相关性或者准确性的充分证据,例如通过自校、比对等方式。
注:当检测不能溯源到国家或者国际计量基准时,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明确自身检测的可追溯性的依据和出处,将分析及收集到的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并且努力将比对结果作为佐证。如果溯源到有证标准物质,则要收集并且保存标准物质的校准证书及其提供者的资质证明;如果追溯到某种规定的方法和公认标准,则需要指出出处,明确出自于法规、标准,还是同行间有关方的一种约定,或是国内外某领先企业提供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施和环境条件应当达到检验检测要求,使其有助于检验检测的正确实施,并且确保其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者对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二)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质量有影响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监测、控制并且记录设施和环境条件。当设施和环境条件危及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当停止检验检测。必要时,还应当提出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
4. 对于检测机构服务能力评价表的评价记录怎么写
你好,这个简单,大部分检测机构网站上面都有例子的,西安国联质检的网站上面就有
检测机构服务能力评价表的案例模板,你去看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5.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哪些变更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主要有以下变更:
1、新版准则在条文表述方面更为简练和连贯,并延续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贯语言风格,这也是这次变更的最大亮点。
2、新版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大条64款变成6大条49款。
3、新版准则内容上力争摆脱ISO/IEC17025:旧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但为了便于理解,国家认监委同时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进行具体的解释。
4、取消了旧版准则中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性的条文,比如说4.5.21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等。
5、鉴于ISO9001:旧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发布,新版准则也吸收了ISO9001:旧版改版中的新元素新亮点,着重强化了实验室最高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策划与实施等。
(5)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培训评价表扩展阅读: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6. 检验检测机构培训目标怎么写
培训目标 就是要设想培训后 可以达到的效果
你可以去网上搜个模版,套用一下,换上你自己的内容。
7. 外部机构对检测机构的需求及期望有哪些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保持员管理程序确保员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员理解工作重要性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员应独立于其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所涉及利益相关各受任何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素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真实、客观、准确
4.2.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员应其检验检测所知悉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员工受工作质量良影响、自内外部商业、财务其面压力影响事检验检测员同两及检验检测机构业
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保持相应程序确定其检验检测员教育、培训技能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实施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前预期任务相适应并评价些培训效性检验检测机构员应经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教育、培训并相应技术知识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程序、目结评价员检验检测员包括培员工进行监督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所事抽、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意见解释及操作设备等工作员按要求根据相应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岗
4.2.6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员技术员应具所需权力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职责应规定检验检测质量影响所管理、操作核查员职责、权力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技术员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监督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期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员建立劳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与检验检测关管理员、技术员、关键支持员应保留其前工作描述
4.2.8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管理员、技术员、关键支持员工作描述用种式规定至少应包含内容:
a)所需专业知识经验;
b)资格培训计划;
c)事检验检测工作职责;
d)检验检测策划结评价职责;
e)提交意见解释职责;
f)改进、新制定确认职责;
g)管理职责
4.2.9检验检测机构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针声明;应提供建立保持管理体系及持续改进其效性承诺证据;应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效运行沟通机制;应满足客户要求定要求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能效运行
4.2.10 检验检测机构应技术负责负责技术运作提供检验检测所需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应具级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质量主管应赋予其任何候使管理体系实施遵循责任权力质量主管应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员代理
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应具级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情况视同等能力:
a) 博士研究毕业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1及;硕士研究毕业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3及;
b) 本科毕业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5及;
c) 专科毕业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8及
非授权签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12事家规定特定检验检测员应具符合相关律、行政规所规定资格
8. 怎么办cma认证
申请CMA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整体取证大概在3个月左右,费用一般3万到5万不等。
申请CMA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证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人员证件,场地设备,公司手续
第二阶段:体系建立:编制一二层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典型检检 验检测报告、申请项目参数表
第三阶段:提交申请: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
第四阶段:体系运行:编制三四层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编制公司评审所需相关运行资料
第五阶段:现场评审:迎接评审专家到现场审核2天
第六阶段:评审整改: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编制递交整改报告
第七阶段:审批发证:省局领导组召开座谈会,审查评审材料是否准予发证
9. 申请CMA资质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第一步,注册公司,不同地区对于注册资金也是有要求的,至少5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第二步,工商注册完成后,需要购买仪器设备及招聘化学分析工程师。仪器必须为国家标准的化学分析仪器,要有CC认证的仪器。基本的仪器配备为: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皂膜流量计、分析天平、大气采样仪、测氧仪、干燥箱等。
第三步,人员需要至少一名化学分析高级工程师,数名化学分析工程师职称;
笫四步,进行至少三个月的试运行,建立了完备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后,再向省级质监局申请计量认证;
第五步,省质监局认证处会通知您何时来进行现场评审
第六步,现场评审(这是最关键的》,如果申请认证的项目少,一般就来两个人,一个组长负责质量体系的检查,一个专家负责技术方面的检查。
第七步,现场评审一般会开出一些不合格项,只要不是太多,一般没问题的。一是肯定多多少少会有些问题的,二是要体现出专家的水平。所以肯定会有一些不合格项的;
第八步,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至少要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完成,将相关书面证明提交给组长。
第九步,等候颁布CMA计量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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