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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03 10:15:11

1. 想要知道医学生规培政策细则

医学生规培政策细则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础上,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临床医师的可靠途径,主要培训模式是“5+3+X”,即在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和进行了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再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与要求进行2-4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成为有良好的医疗保健通识素养,扎实的专业素质能力、基本的专科特长和相应科研教学能力的临床医师。

2. 如何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篇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篇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他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训。

<三>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培训,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

三、 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2、轮转考核

3、年度考核

4、阶段考核

培训期间待遇:

1、 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 组织考核:

1、 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科教处主任、质控办主任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 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为了达到培养质量,要求每个科室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小组,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不定期考核。

五、内、外科专业第一阶段培养(第1—2年)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

通过二级学科的轮转培养,旨在打好临床工作的基础,强化临床技能,提高临床处理能力,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好准备。

2、轮转安排要求:

第一年.内科系统必修专业:心脏科(2个月),呼吸内科(2个月),消化内科(2个月),神经内科(2个月),急诊部(1个月),医务处(1个月),儿科(1个月),急诊内科(1个月)。

外科系统必修专业:普外科(5个月),心胸外科(2个月),骨科(2个月),急诊部及急诊外科各1个月(共2个月),医务处(1个月)。

第二年.在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内外科系统必修专业:麻醉科(3个月),EKG(1个月),普放(1个月),B超(1个月),CT室(1个月),ICU(1个月),MRI(1个月),并选修3个月(外科系统为神经外科、急诊外科、病理科等,内科系统为感染科、急诊内科、肾脏内科等。)

本年度以强化临床技能为主,要求能熟练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包括心电图,读片,心肺复苏,呼吸机的使用,气管插管,各类穿刺,无创监护技术等。

3、培训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主治职称以上),专人带教,出科考核由医务处执行。

2)、第一年住院医师必须全部书大病历(我院电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写入院录,并登记在册,备查备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于5张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内容以临床基本功为主,包括病历质量,体格检查,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包括读片,EKG,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份。

考核专家库成员:内科组:胡志涛、韦红、汤海涛、张世群、王秀芬、翁云龙、余龙

外科组:徐皓、谢威、孙良业、霍前伦、谢贻祥 、 李家宽

医技组:张炜芬、汪文生、周祖刚、徐家声、阚小杰、吴宗山

六、内外科专业第二阶段培养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通过二年的各学科培养,进一步巩固专科知识,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重视专科临床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拓展和提高专科诊治能力,能完成专科专年住院医师工作。同时能承担院内会诊,能带实习医生查房,达到专科医师水平。

2. 轮转安排:主要在专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门、急诊、病房间轮转,也可选择在本专科相关的其他专科进行适当轮转。其中完成住院总12个月,门、急诊6个月。

3、 培训方法:

1)、导师负责制,专人带教(副高职称以上)

2)、病历书写以入院录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专科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当年培训者)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科室组织考核,培训小组督查)

阶段考核:以综合能力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培训办公室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完成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者

5、 考核专家组

年度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阶段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篇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XX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

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XX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3. 医学生规培政策细则是什么

规培政策细则:

1、以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2、培训的方法:临床实践以在岗培训为主,由科室集体指导。外语及专业必修课主要通过自学完成,部分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则通过业余办班面授完成,也可通过自学、参加该课水平测试获得学分。

3、对工作满5年,学分符合要求者,经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发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为部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需,对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发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医学生规培政策细则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础上,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临床医师的可靠途径。

(3)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培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

1、坚持:“红”、“专”结合的原则

2、理论联系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

3、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4、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

5、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意能力培养的原则

6、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卫生工作需要的医疗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4. 大专医学生规培

不可以参加的。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培训体系,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全国各地新一代医师的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能力得到切实提高与保障,造福亿万人民群众。

2、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培训需求和培训基地标准进行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 云南省什么时候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我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工作基础,将全省划分为3类地区(一类:昆明市,二类: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三类:其余11个州市),按照不同地区分年分类实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从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6年起,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三类地区三级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起,一类、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全省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3”是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培训基地接受至少1年的培训。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对象按照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进行管理,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实施意见》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同时逐步统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和方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在读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2020年起,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将作为各级医疗机构新进入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的条件之一。

通过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进一步培养适应临床需要的合格医师,提升医疗服务整体质量和水平。

6. 哪一年医学生规培政策开始实施

1993年医学生规培政策开始实施。

1993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此后各地逐步开展不同规模、不同水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前期探索。

江苏省自1992年开展试点,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系统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暂行办法》,1995年制定了《市级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培训制度和培训标准。

2007年,全面推行面向城乡基层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0年,明确规定”自2010年起,新进入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规培的内容:

1、按卫生部近年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训分二个阶段。2009年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明确说明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

2、第一阶段为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3、第二阶段为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7.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有哪些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为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训临床高层次医师,提高医疗质量极为重要。占据了医学终生教育的承前(医学院校基本教育)启后(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地位,是医学临床专家形成过程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无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未经二级学科培养,就直接分配到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以后的能力和水平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医院的条件,严重影响了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地方恢复了住院培训的试点工作。经10余年的实践,一套较为完整的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制度和模式已经得到了确定和完善。

1993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此后各地逐步开展不同规模、不同水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前期探索。

江苏省自1992年开展试点,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系统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暂行办法》,1995年制定了《市级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培训制度和培训标准。2007年,全面推行面向城乡基层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010年,明确规定”自2010年起,新进入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位居全国第一。

(7)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培训对象为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8. 规培政策2016专科医师规培基地有哪些

2016年医学研究生毕业,需要规培2年。
如果2016年考入5+3模式的研究生,那么毕业后就不需要规培。
因为:
1、2015年起新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确保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4证;
2、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批准64所高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附件64所院校名单
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名单(以学校代码为序)
1北京大学 33山东大学
2北京协和医学院 34泰山医学院
3首都医科大学 35滨州医学院
4南开大学 36郑州大学
5天津医科大学 37河南科技大学
6河北联合大学 38新乡医学院
7河北医科大学 39武汉大学
8中国医科大学 40华中科技大学
9辽宁医学院 41中南大学
10大连医科大学 42南华大学
11吉林大学 43中山大学
12延边大学 44暨南大学
13北华大学 45汕头大学
14佳木斯大学 46广西医科大学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47四川大学
16复旦大学 48重庆医科大学
17同济大学 49泸州医学院
18上海交通大学 50贵阳医学院
19南京大学 51遵义医学院
20苏州大学 52昆明医科大学
21东南大学 53大理学院
22江苏大学 54西安交通大学
23南通大学 55延安大学
24南京医科大学 56宁夏医科大学
25徐州医学院 57新疆医科大学
26浙江大学 58青岛大学
27温州医学院 59扬州大学
28安徽医科大学 60南方医科大学
29蚌埠医学院 61第二军医大学
30皖南医学院 62第三军医大学
31福建医科大学 63第四军医大学
32南昌大学 64西安医学院

9. 医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规培吗

医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可自愿参加规培。

按卫生部近年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训分二个阶段。2009年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明确说明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

第一阶段

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

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三级学科为主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工作。

(9)2016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协同,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与宣传,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院校,要切实加强责任担当,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同时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消除学生疑虑,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衔接工作。

二、2020年之前,对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除当地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另有专门规定之外,医疗机构不能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人员招聘的必备条件。

三、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培养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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