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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治教育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01 17:41:17

Ⅰ 普法的五五普法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将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公民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 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全区经济发展高水平。着眼于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倡和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法治化,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着眼于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事业的法治化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公民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结合全社会广泛开展的“八荣八耻”教育,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机统一起来,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加强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律已、依法信访教育,培养公民自觉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习惯,促进各种矛盾纠纷的依法妥善解决。加强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打造“平安西青”提供保障。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一
“五五”普法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确定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并规定针对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面向广大公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二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适应领导干部的工作需求,紧密结合实际,解剖案例,以案说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三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在全体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观念,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观念,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识。要提高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实现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在公务员录用中,注重测试应考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各级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四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在校生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依法维权、依法律己的能力。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建设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五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采取法制讲座、专题辅导、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进一步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六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宣传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意识,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着力培养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注重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
“五五”普法的重点人群之七
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用工单位负责的原则,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生产经营及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街镇、居(村)委员会的责任,发挥市民学校的作用,开展对本辖区散居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Ⅱ 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持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
(一)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增强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保障依法治省工作顺利进行;
(三)增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四)推动各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具有法制观念的合格人才。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别实施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统一领导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第七条县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
(四)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
省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领导组织决定,组织编写全省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有兼职法制宣传员。第三章社会责任第九条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按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具体执法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组织、推动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设置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第十二条经济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事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考核工作,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考核工作。第十四条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会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和文艺团体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对暂住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应将法律知识列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内容。第十七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并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九条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联系实际,对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第四章保障与监督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二十一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辖区和部门、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在部门、单位予以保证。

Ⅲ 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012修订)

第一条为了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目标是,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教育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将其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应当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二)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

(三)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或者考核;

(四)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

(五)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六)承办法制宣传教育其他事项。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费,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制度。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第十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或者考核,并结合司法、执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系统学习和熟练运用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展法制教育,保障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落实。第十二条负责国家工作人员选任工作的机关对拟提拔使用的人员进行考察时,应当将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实绩纳入考察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考试。

录用公务员,应当将相关法律知识列入考试内容。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第十四条公安、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第十五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出版和播映工作。第十六条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加强法制新闻报道和宣传,播(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履行好社会责任。第十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职工、青少年、妇女和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通过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对辖区内的村(居)民、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应当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Ⅳ 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武装力量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宪法和法律基本知识,教育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第六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应当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二)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五)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

(六)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经验;

(七)推动依法治理工作;

(八)办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事项。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对象,组织编印和发行全省统一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武装力量和其他组织应当明确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

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一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或者考核,并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具有任免权的国家机关应当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实绩考核,并将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实绩纳入国家公职人员拟提拔使用的考查内容,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把法律知识列为考试的重要内容。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

学校应当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中小学校应当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落实。

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第十六条发展和改革、公安、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第十七条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拘留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等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八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创作、演出、出版和播映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Ⅳ 陕西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本单位、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二章基本内容和重点对象第六条法制宣传教育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与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工作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七条一切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做到知法、守法,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第八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及对其的要求是:
(一)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熟练地掌握履行领导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应当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四)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常识。第九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按照规划和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一)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可以采取辅导、讲座和集中办培训班、轮训班的形式进行。对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等,可以利用业余、农闲时间,采取集中学习、辅导等形式进行。
(二)办好广播、电影、电视的法制节目和报刊的法制栏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开展法制宣传日(周、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文艺表演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第三章组织管理与社会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研究拟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指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拟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标准,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
(七)办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其全事宜。
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编写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编印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汇编,依照国家关于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培训、考核、考试等制度。第十二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将法制宣传列入文化事业工作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应当结合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制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成绩有考核。第十五条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Ⅵ 普法的法律六进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机关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各街镇、各委局要积极开展评选“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街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都要建立一个长期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加强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干部的作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且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力度,结合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加强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为群众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法治论坛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达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多种教育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企业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着力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企工作。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民主法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公民学法、守法和用法行为习惯,推进国家机关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社会活动。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单位组织实施、公民广泛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第五条县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具体工作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并纳入年终考核。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定人均经费标准,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

(五)组织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六)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经验;

(七)编印、翻译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

(八)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第九条公民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和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

各级干部应当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增强依法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应当纳入考核内容。第十一条各级行政学院和相关培训机构应当将公共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的法律知识列入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培训的考核情况应当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协调、推进公务员录用前法律知识测试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同步落实。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聘请具有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济与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第十六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其学法、守法和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教育作品的制作、编译工作。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文艺团体应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刊播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

Ⅷ 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社区居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四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
(一)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引导公民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三)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应当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目标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第七条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
(四)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
(六)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明确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九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第十条负责国家工作人员选任工作的机关对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考察时,应当将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实绩纳入考察内容。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第十一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司法、执法能力培训和考核,并结合司法、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落实。
学校应当通过课程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或者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Ⅸ 学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方案范文(四篇)

学校普法活动方案1

一、活动主题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二、活动宗旨?

通过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三、参加对象:六(6)班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步骤

以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作为重点,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各学校实际特色,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学生普法教育。

(一)准备阶段

(二)

1.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活动要求,提高对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的认识。

2.成立活动小组。班里成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学生普法教育活动小组,班主任任组长,中队委为副组长长。

3.制定活动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实施阶段

1.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开展读书活动。并充分利用班会和法制课时间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并组织开展读后感交流、征文、学生普法论坛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3.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切实上好品德与生活课和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种形式地进行课堂法制教育。并要全面进行学科渗透,在教材中挖掘可渗透法律基础知识的要点,找出渗透方式,通过学科教学进行科学渗透。

4.开设法制课堂。积极配合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开展好普法宣讲活动。积极与宣讲团联系,制定具体宣讲计划,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组织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

5.观看普法视频。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专家讲座光盘和宣传片,每月观看2—3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并定期组织开展观后感的写作和评比活动。

6.积极开展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和参观法制基地(法制展览)、寻访法制人物等各项体验教育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7.组织知识竞赛。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统一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少年儿童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和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

20年普法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努力推动“法治凤凰”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镇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涉法热点问题,根据区司法局和凤凰镇领导的指示精神,镇普法办拟于5-6月组织、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开展以《食品安全法》、《武汉市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189令)、《环境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食品安全宣传周

活动组织主体单位:凤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

1、时间:5月第2周

2、地点:全镇各村和凤凰社区

3、形式:巡回宣传、集中宣传

宣传周期间,分别在三叉路菜场、镇中心小学等地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沿主要交通要道宣传的形式进行巡回宣传。 6月26日,在三叉路菜场设立宣传点,采取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单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二、环境保护宣传周

活动组织主体单位:镇环保办

1、时间:5月第4周

2、地点:全镇各村和凤凰社区

3、形式:巡回宣传、集中宣传

宣传周期间,在三叉路菜场、各养鸡场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宣传的形式进行巡回宣传。

6月26日,在三叉路菜场设立宣传点,采取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宣传展板、接受举报和投诉、散发宣传单的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三、其它事项

1、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法制宣传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力争把工作做实、做好。

2、各活动组织主体单位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镇普法办负责安排、协调、配合各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并安排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时,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布置咨询台、宣传展板、宣传彩门及宣传会标。

5、各单位于5月4日前将具体活动方案报镇普法办。

6月26日凤凰镇普法办组织凤凰人社中心、环保办、食品药品监督所、城建办、工商所、司法所共六家单位在凤凰镇三叉路菜场举行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动二十多名公职人员参加,主要宣传了新的《食品药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新消法》《新洲司法》报、《武汉市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村民养老保险办法》等法律,发放宣传传单两千多份、书籍一百多本,宣传展板六块,横幅两条。

过往群众纷纷咨询法律事务、争相领取法律书籍、传单。司法所还集中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活动,帮助布置会场、发放传单。在整场活动中矫正人员表现了极高的热情,认为在劳动中也学到了法律知识,了解了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

我们认为这次活动既有普遍宣传的效果,也有重点宣传的意义,在法律中我们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在普法对象上我们重点针对了矫正对象,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学校普法活动方案2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和自觉守法能力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普法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组长:何刚(校长)

副组长:苏中东(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卢进军(副校长)

成员:刘帮红、黄渝川、周代华、陶秀云、周林及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主题:知法明理 健康成长。

1、邀请“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来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宣讲。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和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行动。

2、利用学校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宣传计划。

(二)、组织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

1、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作为本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学校各班主任要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为主要内容,撰写法制教育教案,做好法制教育课并要求学生做好法制教育笔记,通过认真组织学生利用课堂课余时间开展读书活动、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法制副校长、“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

2、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内容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知识性题,题目内容选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主观题为创作题,题目类型和形式不限。

(三)、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学校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过程中,全面防范校园内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积极做好“零犯罪学校”申报、创建工作。

四、活动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年9月1日。

根据县活动办部署及我校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校活动领导小组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并准备活动指导手册和宣传材料。

(二)实施阶段:201.9.2—201.9.6

1、组织“零犯罪学校”申报工作。根据实际拟定活动方案,及时提交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普法活动宣传计划,并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橱窗,定期张帖宣传资料和法律法规;各班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遵纪守法的和谐校园文化氛围。

3、认真上好法制安全课。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以“三课” (安全教育课、健康教育课、普法教育课)活动为基础,按照要求上课,做到有教案讲稿、有图片资料。并能根据法制宣传日开展专项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利用校园网络组织全校学生观看DVD(专家讲座)光盘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普法影视教材。并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班级为单位参加各项普法教育活动。

5、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学校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邀请“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到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学校根据普法教育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按活动办公室的安排,组织部分班主任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7、定期举办普法教育专题讲座。积极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举办普法教育专题讲座。定期为师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在整个讲座学习的过程中,要做到学习有笔记、培讲座有讲稿、会议有记录、安排有时间,活动有简报。

8、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学校各班主任要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为主要内容,撰写法制教育教案,并要求学生做好法制教育笔记,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法律常识,通过认真组织学生利用课堂课余时间开展读书活动、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9、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参加活动的学生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开展演讲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等各项体验教育活动。

10、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学校根据开展各项普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参加普法活动师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师生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和普法知识考试,并将普法教育考试成绩拿入各班级考核和教师的个人年终考核。

(三)总结阶段:201.9.7—201.9.8

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班主任、学生和班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活动设立个人奖和集体奖,由学校进行评选。

五、活动要求

(一)学生普法教育活动是创建和谐社会,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举措。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该项活动的开展。

(二)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要加强合作、给予支持。真正使本次普法教育活动,普法内容能够让学生入心入脑,并转化到他们的实际行动中去,通过他们影响家庭、社区、社会。

(三)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广开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四)学校各处室、各班级要积极将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办公室,并由学校统一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同时注意收集整理学校、班级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一切资料,并建档保存备查。

学校普法活动方案3

活动主题:

建设法制校园,坚持从我做起

主办单位: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班

一、活动背景:

党内召开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放到大众面前,同时提醒我们,积极向中央决策靠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制校园,坚持从我做起。

二、活动目的:

我们即将迎来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当今社会,每个人都在享受着法律的呵护,受到法律的保护。构建和谐校园,推动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律的广泛宣传和应用。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团日活动,引起每个同学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共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彰显同学们为构建法制校园献出自己力量的决心。

三、活动时间:

年11月12日至18日

四、活动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班全体成员

五、活动地点:

七号教学楼

六、活动内容:

1.班委拟写构建法制校园倡议书

2.召开主题班会宣传法制建设

3.绘制构建法治校园从我做起手印海报

4.组织班级同学按手印,做宣誓

七、活动流程:

Ⅰ、策划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3日

主由班团支书具体讨论活动形式、主题、内容等活动要素。

Ⅱ、准备阶段:11月13日至11月18日

团支部任务分配到班委及各位同学手中。

活动分工如下:

①活动负责,主要有班级宣传

②班级号召全班参与

③活动所需要道具,此项由班委负责统一准备

④活动场地安排,纪律维护,由班委根据现场情况予以适当重视及保持

八、活动形式:

为带动同学参与积极性,本次团日活动除主题班会外,融入艺术色彩,绘制法律树,让每一位同学参与其中,用自己的手,让法律校园建设的大树枝繁叶茂。

九、活动安排:

①准备阶段列好需求的清单,如海报纸,彩笔,印泥等,由生活委员于11月13日下午一次性购买。

②11月14日上午,班委拟定构建法制校园倡议书

③11月15日,绘制“法制树”手印海报

④组织班级同学召开主题班会,在“法制树”上按手印

⑤活动记录:由组织委员记录本次活动中精彩片段

⑥活动总结由班团支书负责。

十、附(倡议书初稿):

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当代学生,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1.尊重、爱护国旗国徽,不断增强自身法制观念;

2.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校园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明氛围;

3.遵守校规校纪,以实际行动构建法制校园,做到:诚实守信、刻苦学习、不迟到旷课、不破坏公物,遵纪守法、爱护环境、讲求秩序、讲求公德、注重仪表;

4.增强自身依法维权意识,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我是生科人,我愿为构建法制校园贡献力量!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班

学校普法活动方案4

为了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和谐稳定,巩固“平安校园”成果,努力打造学生和教师发展的家园。根据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以青少年学生和管理干部普法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师生法律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精神,牢固树立理念,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活动目标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坚持经常抓,抓经常,逐月确定宣传重点,以深化平安遂昌建设,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和知晓率,巩固平安校园建设的成果,全面打造法制校园。

三、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树立职中正能量,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内容

1。充分利用网站、校园电视台、大屏幕、微博、展板、板报、橱窗、广播室等,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氛围。各班级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创新教育载体,认真开展好“十二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安全、法制工作专题会议。

学校安全、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本校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研究落实整改的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一次以安全工作为主题的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学期安全工作计划,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提升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2)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这一渠道,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举办一次法制知识讲座。

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一次法制知识讲座,宣讲青少年学生如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和法制意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进行一次法制专栏黑板报比赛。

由各班办法制专栏黑板报,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办好一个法制专栏,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各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专栏。

(5)观看一系列法制教育片。

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周活动,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既要让学生在专题片的教育中增长法律知识,又要让学生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收获感悟,增强自控自制能力。

(6)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全校各班分别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班队会,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各班在4月15日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并上交一份主题班队会材料,并附上活动照片等。

(7)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教育。

针对春季流行病、传染病高发的特点,邀请疾控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防控等知识讲座,翻印相关预防资料,并向师生下发,扩大普及面。

(8)开展一次防汛、防洪、防雷电专题教育。

针对春汛期及我县山陡、堤滑、池多、水急、路窄、线杂等特点,无时无地都存在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防范自然灾害的伤害及防溺水等教育。

(9)开展一次教职工安全技能全员培训活动。

学校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能、“一岗双责”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培训中要重点对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周值班教师、教育保安等进行培训,培训情况要记入安全工作档案。

(10)举办一次安全征文评选活动。

学校要以“珍爱生命,遵纪守法,幸福成长”为主题开展征文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在班级开展征文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也将开展评选活动,各班择优选送1-2篇征文(电子稿)在4月底前报送学生处。

(11)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

学校要在开学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隐患人人查找”的浓厚工作氛围。对师生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要落实责任人认真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2)组织一次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测试。

结合学生特点,出好一份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试卷,并组织学生进行测试。知识点要做到覆盖全面和重点突出,使学生清楚和掌握上下学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预防溺水事故、如何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如何预防踩踏、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使相关安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2。开展“青少年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发放法律常识宣传单的形式,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六、活动要求

1。加大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学校要在醒目处悬挂以“安全法制教育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在校园内设置安全法制教育专栏,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地投入到活动中来。要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1-2件具体实事,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具体落实,对校园及周边崔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安全法制教育月”活动是学校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当前学校安全形势,把组织开展好活动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校长等要亲历亲为,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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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根据活动方案,逐一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及责任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的原则,突出特色,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务求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提供宣传稿件,学校精心制作2——4块平安建设宣传展板,充分反映开展综治平安建设的工作过程和经验做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同时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各班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寻找合适的内容,拓宽教育的途径,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5。落实整改,认真总结提高。

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推动学校安全全员全岗全事责任制的落实,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 ;

Ⅹ 如何搞好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1931年,美国的海英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阐述了根据当时工业安全实践总结出来的工业安全理论,他把大多数工业事故的责任都归因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虽然表现出时代的局限性,但是却指出了在生产安全问题中人与物的关系,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等生产安全中最基本的问题,间接提出了安全教育培训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要想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做好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名电力职工,深知电力行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因此,搞好电力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实现一个企业安全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那么,怎样才能搞好一个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必须强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识。一个企业领导人员(班子)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者和组织者,他们安全意识的强弱,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理解水平以及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投入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整个安全水平的状况,影响整个企业的安危和效益,值得可喜的是,近几年,我公司在领导的支持帮助下,通过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人员不在少数,大大加强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我公司持续保持安全长周期3000多天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领导(班子)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极其重要,确保国家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贯彻落实,首先必须强化领导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时间以及培训效果得以有效实施。
二、企业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国家《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有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进入法制化,也充分证明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企业首先要针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针对自身的不同情况制定一套长期的、系统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目标,而在具体操作中,各阶段的培训工作要做到有机地结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易实施、能考核。要对安全教育工作加以综合测试与考核评价,测试与评价既要考虑安全教育的实际工作量,更要根据职工接受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并在具体实践中对教育计划不断进行完善补充,使教育培训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其次要建立安全教育考核约束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也象其他工作一样,需要建立健全一套严格的考核约束制度加以保证,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中要从严从细,贯彻始终。不能只看表面记录和分数,要注重过程,注重实效,注重教育培训在具体生产中的实际效用,培养扎实稳重的工作作风,去除虚浮、松散的不良习气,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与传统;最后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要保证安全教育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就必须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热情与兴趣。因此,简单、一成不变的教育形式就难以起到理想的效果。在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形式的多变与新颖。例如:开展典型案例教育的形式既可以是对案例的讲解、分析、讨论也可以集体观看录象资料,还可以请有关人员做现场报告或有组织地深入事故现场实地参观。
三、必须更加科学地加强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个安全指标,只有班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才能提升。班组的安全教育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在内容上,要联系实际,不同的班组要结合班组职工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比如利用班前会和班组安全活动时,结合班组工作,学习与此工作类似的事故案例,找出事故教训,每位职工谈谈体会,特别是在班中遇到这种工作时的注意事项,应从哪些危险因素去防范等等,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第二、在方法上,要采取灵活多样。可以通过一些事故案例模拟事故预想,组织一些小规模的反事故演习等等形式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第三、在方式上要突出班组的安全学习,利用学习方式,对法律法规知识,事故案例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要作为教案进行宣贯,对如何做好危险点分析预控,如何进行安全交底,如何做好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培训。
总之,安全教育培训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议题之一,只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就能实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怎样安全的思维转变,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实现安全生产,推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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