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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法制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01 09:08:58

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2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拟订总局机关有关政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总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总局机关全国性会议计划的管理。

拟订总局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承办总局党组和总局领导的秘书工作。负责总局政务信息、政务值班值守,牵头协调总局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批示件督办,总局党组和总局领导议定、批办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政务督查工作。

负责总局机关公文处理和机要文件处理,指导总局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总局机关保密管理,指导直属单位保密工作。负责总局机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协调指导总局相关业务司局和地方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总局各相关业务司局和地方根据职责分别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协调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组织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编撰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发展报告。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题研究,协调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组织开展对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

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部门间、地区间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综合性文稿、重要会议文件。

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承担总局统计办公室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法制司。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草案。负责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项提出意见。

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理论研究。负责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

承担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总局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工作。承担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食品安全监管一司。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拟定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指导有关单位和地方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管理,督促下级行政机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指导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管理的科研工作。拟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导地方相关工作。

指导地方推进食品生产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督促地方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食品安全监管二司。掌握分析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督促落实。规范流通和餐饮消费许可管理,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与农业部门的衔接处置机制。拟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停止经营的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地方相关工作。指导地方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6、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开展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分析和形势研判,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参与拟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监测结果并配合依法处置相关问题。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协调、建立与农业、卫生计生、质检等部门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衔接机制。承担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衔接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编制食品安全统计年鉴。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统计、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交流领域的项目研究。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食品监督抽检。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研究拟订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下简称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拟订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注册检验、功能评价、现场核查等工作规范。

承担特殊食品注册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与特殊食品注册行政审批、备案管理相关的检查、督导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8、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组织拟订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药品化妆品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药品注册和部分化妆品行政许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跨省区调剂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组织拟订药品化妆品注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承担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评估、药品行政保护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和注册,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指导督促药品化妆品注册工作中受理、审评、检验、检查、备案等工作。

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部分化妆品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境内第三类、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分类管理。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临床试验活动。指导督促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相关的受理、审评、检测、检查、备案等工作。

拟订医疗器械注册许可工作规范及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要求并监督实施。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第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许可等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药品化妆品监管司。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拟订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中药材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对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拟订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

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问题药品化妆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地方相关工作。

拟订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及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要求,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总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承担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承办履行国际药物管制公约相关事项,承担有关药品出口监督管理事项。不再承担以上划转到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科技和标准司承担的职责任务。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医疗器械监管司。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拟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拟订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监督管理事项。

拟订问题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督促地方相关工作。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及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要求,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稽查局。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指导监督地方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相关的执法检验。拟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相关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科技和标准司。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研规划和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相关科技条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引进国外相关先进技术,指导科研、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拟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有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组织拟订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标准的管理规范。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指导地方科技和标准管理工作。承担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新闻宣传司。组织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拟订总局新闻宣传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和协调总局机关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总局直属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年度、季度和专题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及组织工作,协调新闻单位相关事项。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引导机制、科普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主题宣传活动。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报刊、图书、影视、音像等宣传业务管理。组织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诚信体系建设。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和评估,总结分析风险趋势,提出对策建议。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人事司。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才发展相关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干部监督工作。承担总局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总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以及领导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培训机制和制度,拟订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国性表彰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规划财务司。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资源调查,统筹规划与协调资源配置,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编制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规划编制工作。拟订局本级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承担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资金的落实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对局本级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负责外事行政管理,拟订外事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境外检查。组织开展智力引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协调驻外机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承担因公出国(境)人员团组的审核、审批及护照签证管理工作。

18、机关党委。拟订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计划、制度和规定并组织落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指导总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负责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发展党员工作。

协助总局党组开展直属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管理。配合人事部门对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总局机关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总局直属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领导总局直属机关纪委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党员监督和违纪调查处理。

开展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统战工作。领导、支持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协助总局党组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党建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9、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

经中央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中央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视工作。

20、离退休干部局。提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组织落实总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总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负责总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各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总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信访工作。受理离退休干部的异地安置工作,落实异地安置干部的待遇,处理离退休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机关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法制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Ⅱ 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是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局指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决定和措施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承担保健用品监督及市场管理等相关职能;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七)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检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发布本市药品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核发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的初审工作。

(九)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工作。

(十一)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十四)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法制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1、我国药品监管的主体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其监督保证体系主要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政"、"药监"和"药检"三个系统组成,药品管理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落在"药检"部门的肩上。

3、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始创建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的市、县、乡三级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现形成了从国家到省、地市、县四级药品监督机构和较系统的药品检验工作程序。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行政机构共计2713个、事业单位1035个;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行政机构共计2898个、事业单位1076个。药品监管系统机构和事业单位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药品监管得到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截至2010年底,全国药品经营企业中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药店)共有414840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10875家、非法人批发企业2586家;零售连锁企业2310家,零售连锁企业药店137073家;零售单体药店261996家。

5、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零售药店不断增加,已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公众的用药需求,人均药品消费水平稳步增长,对保证人民心身健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大大增加了药监机构的监督任务和监管工作难度。新药审批不断增多,据报道,2004年,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使诸多学者均极为关注并深入研究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Ⅲ 乡镇食药监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乡镇食药监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篇一

上半年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和市局有力指导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依法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狠抓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行政许可受理、核查、发证程序,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把好入门关。共办理餐饮服务许可566件,食品流通许可613件,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超期办结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行为的日常监管,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环节可追溯体系,确保企业按要求规范运转。三是突出白酒、乳制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调味料以及植介入性器械、针剂、医院制剂、中药饮片等源头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强化重点环节监管。食品方面: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突出学校周边、景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市场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已评定700家,优秀1家,良好180家。完成“桃花节”“两会”“三月三金华山庙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8次35天的餐饮安全保障。药品方面:加强新版gsp和gmp认证的指导服务,目前已有5家批发企业、4家连锁企业、59家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四川绿康中药有限公司取得gmp证书。重点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基本药物、高风险医疗器械等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及时处理预警信息4380条。加大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力度,依法移送工商部门处理4条次。

(二)深入专项整治,严打违法违规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围绕学校、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围绕肉及肉制品、白酒、火锅底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要品种,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治理7次,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案件查处。1-7月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消费)单位共计5236家次,共发出《监督意见书》57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47份,发现违法案源153件,立案135件(其中餐饮服务49件,食品流通51件,食品生产17件,药品16件,医疗器械2件),结案126件(其中食品107件、药品18件、保健食品1件),罚没款96.57万元,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1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案件4件,立案1件,集中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2.03吨,价值10万余元。县法院对我局2014年移送的周小红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经营食品案进行了判决,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周小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该案的判决执行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食药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执法等机制,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和重大案件,共同研判问题、分析原因、商讨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监管合力,召开部门联席会4次,与公安、卫生、教育、工商、城管、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6次。

(三)科学实施监测,加强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大力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方案》,今年将开展粮食产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料、酒类等11 大类食品和中成药、基本药物、医院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抽检任务。目前,完成监督抽检食品341批次、药品148批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5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6例。二是强化应急处置。组建了舆情信息员队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地处置了“福建病死猪肉流入射洪”、“何记鸭脖王”等舆情事件。今年以来,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全面加强宣传,推动社会共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管理,深化媒体合作,借助信息手段,拓宽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与县电视台共同开办食品药品安全专题栏目,开辟电台宣传扩大农村宣传覆盖面,参加《12345阳光政务问政直播间》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学习手册1万册,开展人大常委学习1次、主题宣传4次、专题学习培训3次。二是引导社会参与。全面规范投诉举报程序,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12331投诉举报件、12345热线交办件和群众来信来访件等归口稽查大队集中受理,共受理咨询及投诉举报54件,咨询1件,办结率、满意率100%,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面。

(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管能力

一是抓好班子队伍。强化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完善党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内部决策机制。成立了机关党委和三个党支部。二是抓好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日常学法、会前学法、会前学纪等学习制度。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落实,完善并出台局《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三是抓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廉政学习、廉政承诺以及廉政文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坚持每周组织1次行政处罚案审会,运用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的风险监督和防控作用。四是抓好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和双联工作,对帮扶村洋溪镇玉丰村制定三年帮扶措施,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2户,赠送生活物质、农用物质等慰问款物5000元,帮扶洋溪镇书院村2万元用以村级阵地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支撑有待加强。一是执法车辆配置不足。现仍有8个基层所未配备执法车辆。二是办公场地不足。各乡镇监管所办公室基本上是借用乡镇政府一间办公室,大量监管档案和执法文书、监管设备等存放困难。三是技术检验配置不足。技术检验机构设备、装备不足,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直接影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现有的培训计划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培训工作需求,监管力量薄弱,整体水平不高。

(三)办案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到位,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扎实开展火锅底料、白酒、食品添加剂和中药饮片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高压态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三)全面完成新版gsp、gmp认证工作,加强服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四)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抽检工作。

(五)认真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六)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七)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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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管理、信访接待、信息传递、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史志撰写、新闻发布、日常政务、联络接待、保密保卫、老干部、后勤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主持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药品监管信息库。
党办(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食品安全科
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执行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对药品批发企业初审,零售企业开办资格认定审批、审核发放零售企业许可证,进行年度检验;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对药品分类管理;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落实药品计划抽验和组织实施监督抽验;监管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特殊药品的供应和使用工作;对药品广告进行备案检查;对药品招标采购中介机构的资格初审;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行为;配合省局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验证;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对医疗器械广告进行备案检查。
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单位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工作;对医院制剂品种进行初审;配合省局对新药、仿制药及研制现场进行考核;配合省局对药品、医用氧、中药饮片、药包材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开办资格初审和年度检验;打击研制、生产假劣药品行为;监管特殊药品及特种器械的生产;配合省局做好药品研究机构备案工作;指导药品技术监督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队伍建设;制定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组织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和执业药师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初审申报工作。
财务审计科
执行国家、省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所属单位财务审计管理工作。

Ⅳ 请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求具体详细一些!跪谢谢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餐饮服务单位质量抽验。

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基础档案,并对其进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
四、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或授权依法开展以下执法:
1、日常督查。 2、传达通知。 3、组织教育培训。 4、受理举报投诉。 5、收集易消失证据。 6、受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
7、临时查封扣押(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药品,可临时查封扣押,并于当日移交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对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疑点的食品药品,可
临时查封扣押,并在两小时内移交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
五、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负责辖区内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的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七、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八、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镇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证怎么考

不是自己去考的,是工作单位安排去考。单位集体组织去司法局参加统一的司法证考试。

药监局执法证考试内容:

1、公共行政法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公共行政法知识考试大纲可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便民服务直通车”栏目下载。

2、专业法律知识: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食品药品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6)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法制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药监局执法证考试回答技巧:

1、对自我有清醒的认识,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并能明确自己未来的努力方向,给人的印象深刻。行为端庄自信,不矫饰不炫耀,成就取向较高。语言表述准确,精练。

2、强调报考这个岗位是经过慎重考虑,专业相符,基础知识扎实,自己很感兴趣等等。其次:如果觉得工作太过平淡、无趣,想办法调整自己,使自己更能适应目前的岗位,如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等;再次,如果真的是自己不感兴趣并且较难胜任的工作。

3、是增强企业法律贡任意识相诚信目律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政府尚德守法引领作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处失信、寸步难行”。

Ⅶ 医疗器械关于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内容

医药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一)
一、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作为医药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培训组织者,首先应在培训前对受训人员的需求进行调查。
需求调查的最好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简单,而且容易回答,能激发被调查者的兴趣。此外,还必须结合访谈的形式,向各级管理者和他的下级进行调查,以分析绩效评估表、技能项目需求调查表、重点人群的抽样面谈等方式,确定销售人员及其管理者岗位技能的差距和重点的技能培训项目。
二、进行培训预算。对于调查数据,必须进行系统的分析,结合对受训人员学习资质的评估,总结差距和根源。
制定培训解决方案应遵循如下步骤:明确方案涉及的培训项目;评估现有的培训资源、人手、资金、课目、师资等;确定培训的重点项目和常规项目,确定培训工作的重点;确定出哪些培训课程可自主开发,哪些需外购或定制,最后确定自有师资的培养数量、培训系统的建设,做出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
在培训预算方面,有固定培训预算的医药企业,大多按各部门员工数量或全年销售额定出一定的比例。对新公司、新部门,预算可以相对高一些;而发展平稳且有经验的公司,可相对低一点。
三、进行受训对象的细分。对医药企业中与销售直接相关的人员,按横向医药业务分工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药店超市组类;医院组类;普药商务组类;销售管理人员;产品经理;内部培训师。纵向划分的话可按进公司的时间长短和所处层级划分为:新进员工、需进阶型员工、成熟深资历型员工。
四、进行培训课程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基础篇、技能进阶篇、实战提升篇三部分,然后按照参训人员的分类逐级安排。还可根据医药企业的具体情况,或安排内训,或送学员外出参加一些公开课。尤其是对企业高层、产品经理,大多可以通过参加行业内组织的公开课来实现能力的提升。部分销售精英也可以安排其外出参加某些公开课,作为企业对他们的奖励。
医药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二)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工作的创造力和执行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20XX年度局干部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学”字为先的理念;通过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和遵纪守法的从业人员。
二、总体目标
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及个人修养有进一步提高,增强应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能力;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积极推进知识创新、工作创新和监管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和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新的操作规范,学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特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和药品案件稽查基础知识讲座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四、学习培训方法(具体安排见附表)
(一)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局领导干部要结合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同时要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二)举办专题辅导。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联系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从业人员操作规范,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或专业人士作辅导讲座。

Ⅷ 食品药品监督局如何提升依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8

Ⅸ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再写一份工作总结。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1

根据未xxx号《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x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文件,引起重视

教育局关于法制宣传的文件收到后,我们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老师进行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为了使整个活动有序进行,我校根据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团结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方案,对我校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要求各班主任积极搜集资料,大力宣传我区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宣传推进依法治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发展,宣传我区创建法制未央全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要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管理规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

三、按照方案,开展活动

1、利用板报进行宣传,共办法制宣传板报12块。

2、利用班队会进行宣传

12月3日,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前一天,我校各班开展了法制教育主题队会,由于学校提前进行了安排,各班班主任非常重视,因此效果特别好。

六二班,主题是《学法用法健康成长》。每个学生都搜集了资料,搜集了一些案例,让学生把自己搜集到的内容讲给全班同学听,同学们深受教育。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同学们就进行了交流,并且能交换自己的看法,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六一班,主题是法制宣传,由中队长主持,中队长讲案例,然后让学生判断正误,并说出原因,效果非常好;

五一班,主题是学法。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2

我从这学期开始承担安全法制处的工作,工作中得到了主管贾校长,王主任和曾倩老师的大力帮助,得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月份开学,根据学校的总安排制定了东校区的本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检查了东校区各处室的安全责任人标牌情况,检查结果都是明确且清晰的。检查了教学楼、实验楼和各处室的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器的情况,消防设施完好,灭火器情况基本达到要求,对个别不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了替换。每周召开各班安全委员的集中会议,安排每周每日教室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上交日志检查表,及时下发新的日志检查表。学校设施的日查,周查、月查都按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中积极筹划,制定计划,做好消防疏散演练的预案,消防疏散演练圆满完成。布置各班召开安全教育专项班会并留好资料。配合年级组长制定教师课间安全巡查记录表,老师们按照要求做好记录。随时发现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登记好台帐。校园中的大树有几个枝杈下坠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记好了台帐,情况最后得到解决。综合楼内侧的烟囱是历史遗留问题,外表皮老化并有掉落的隐患,及时上报做好台帐记录。检查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经检查不存在携带的情况。

4月份,根据学校安排,把各楼层及教室和功能教室的灭火器全部收集上来进行年检。经过核查没有一处遗漏。年检结束后分发下去并重新制作了记录牌挂在了灭火器上。参加交警五大队召集的辖区安全员的会议并且反馈了意见。积极筹划防范中小学生防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宣传学校活动成果。筹划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制作美篇积极宣传学校活动成果。重新制定了保安课间巡查记录单并做好要求。为教务处的图书漂流活动制作预案,考虑充分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为活动最后完美结束做了保证。临近五一假期,积极做好假前安全提示,制作美篇对每一个学生提示了在消防、用电、交通、防欺诈和欺凌等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全面没有遗漏。发放防溺水家长告知书并做好回执的交收。检查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其他各项安全检查都遵照要求有条不紊的进行并顺利完成。和门卫一起维持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秩序,有序疏导学生上学放学,保证了不出现安全事件,

因为是刚刚开始参与这项工作,必然存在诸多问题。灭火器年检回来后有几个目前还没有归位,我会认真核查,把灭火器归到原先的功能教室。东校区的防汛沙袋还没有完成检查,我会尽快完成检查。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3

一、今年工作总结

今年8月份王洋股长从我局调走,法宣股的`工作由我局办公室接手,我股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团结一致,精诚合作,圆满完成了今年制定的工作计划,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常规信息报送

我股向省厅、市局、县委、政府、张北报等部门投送信息190篇,并将工作动态及时更新至局站、纪检监察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局环境信息网、省厅。信息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效果很好。并有多篇文章在张北报上发表。

(二)、借助纪念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局围绕今年“同呼吸 共奋斗”中国世环日主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张北电视台滚动播出环保的宣传语、在街头进行环保咨询、去花园广场深入群众中发放宣传资料等共4000余份,特别是在重点路段展示一批环境教育标语,动员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为推进环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公正化,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我股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时刻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一年来,我股人员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坚持依法行政。明年初,董跃宏任法宣股股长,今后,我股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极大的热情对待工作,争取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接再励,精益求精,把环保工作更扎实、深入的进行下去,为我县的环保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明年工作计划

1、认真做好常规信息报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00篇的任务。将环保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的测定标准、工作动态更新至局站;

2、筹办好4月18日的阳光日线和“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3、对我局监管股每一个项目审批及验收意见和监察的大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向局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公示;

4、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环境行政处罚进行归档备案。每季度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并存档;

5、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部委、省厅、市局近几年颁布的重要法律条例及常用环境监察、项目审批法规文件。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4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法制意识和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和基础。我局从自身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出发,为保障全县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现将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玉普法(XX)1号文件精神,从我局食品药品管理的角度出发,为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行政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保障行政执法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科学监管的高度来认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为领导班子内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

二、认真开展好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今年4月份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培训,通过系统培训,组织各区县局之间的案件经验交流,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二是通过在我局药品监督科内部开展执法经验交流,认真组织具体案件的讨论活动,使执法人员的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在开展每周干部职工学习活动过程中,除学习上级相关文件以外,还进行近期案件查处工作的学习交流,自由发表意见,通过学习交流,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得到提高。四是充分发挥案件合议组的作用,严格执行案件处理的“查、审、定三分离”制度,使每一个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合法。自成立至今,我局对案件讨论交流率达100,对立案的合议率达100,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药品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在每年的“3.15”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今年“3.15”期间,在鸣音乡街头,以各类假、劣食品和药品的实物为例,现场讲解辨别真假食品药品方法和知识,前来咨询的人数达80多人(次),群众反响较好。二是在今年6月25-29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及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质量知识。这次培训共计210人。三是严格按照“处罚为手段、教育为保障、规范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边检查边宣传边讲解,使被检查人较易掌握相关知识。执法宣传率达100,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一年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并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药品从业人员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节假日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知识,也使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构建和谐玉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制大队个人的工作总结5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 “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 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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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如何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总体好转。但是,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乡村无专职监管人员,县上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对乡村监管的频次较低,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基本失于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安全隐患较大。随着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度的不断提高,省、市、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更加严格,从今年起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制。对此,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立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关键是落实机构队伍。根据我县乡镇机构设置情况,要求各乡镇组建专门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由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兼任主任,确定1名专职副主任,并选调不少于4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专职监管员,人员从乡镇内部调剂解决,尽量做到专业对口或接近,工作积极主动,年富力强。各乡镇要结合本乡实际,尽快确定人员并将花名册(附后)于5月30日前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县法制办对专职监管人员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立即开展工作。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制定和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要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要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的年度考核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结果作为县政府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使全县形成“城乡一体、纵横辐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为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落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工作任务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底建档,建档率达100%。二是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户均达4次/年以上;三是对本乡镇农村红白喜事聚餐5桌以上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每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备案率达100%以上;四是年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五是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抽检抽验工作,使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5%,药品经营单位GSP通过率达100%,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命名率达40%以上。索证索票及购进台账登记率达85%以上。六是做好辖区村级信息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使乡村信息员举报案件逐年上升,案件查处率达100%。
四、切实保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县财政要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研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补偿机制,逐步配备执法交通工具、执法装备和执法标志服装,确保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挂牌办公,着力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五、强化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检查考核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纳入县对乡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要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定期对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协助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切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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