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外培训机构退租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此事该如何解决呢
《民法典》当中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是能够和出租方解除合约的,而且不能够视为违约,也不应该收取违约金,并且应该退还相应的押金和没有使用的租金。为了减轻孩子们的负担,相关部门特地推出了双减政策。在政策当中提出,要全面减轻孩子们过重的作业负担,低年级的小学生不应该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如果想要巩固练习的话,应该在校内安排,三到六年级的孩子作业时间不要超过60分钟,而初中同学的作业不能超过90分钟。
而出租方不能够以此为理由,认为对方违规,更不应该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应该把之前的押金还有所支付未使用完的租金全部退回来。有了这条规定,很多培训机构都顺利解决了退租难的问题,并且把损失也降到了最低。
Ⅱ 校外培训机构退租难,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对此事作何表示
校外培训机构退租难,可以说已经成为了现在很多培训机构的一个难题,而中国民办教育学后会也对这个事情表示希望有关的部门和负责人能够理解和支持。而且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还表示,也会为有需要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因为其实紧急退租本身就有可能牵涉到法律,有可能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是这些校外机构所不能理解的,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寻找这些教育协会的帮忙,他们一定会为这些校外机构找到很好的律师,解决他们所不能解决的法律问题,让他们能够轻松的退租。
紧急退租确实是令这些校外培训机构感到焦头烂额,但是我相信他们他们能够这么及时的响应政策,相信他们也一定会得到好报。
Ⅲ 国家对于课外辅导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四)严明入学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七)做实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十八)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Ⅳ 校外教育培训如何才能有效监管
最有效的监管就是奖励举报人,发动广大群众,这样校外补课班就无处藏身了。
Ⅳ 如何规范和看待校外培训
新春伊始,教育部等四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的通知刷爆了朋友圈,引发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卫给出了他们的观点,一起来看看
让课外培训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补充而非"增压器"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王国庆
针对中小学生减负问题,要以制度创新形成学生减负的长效机制,合理设计学生作业的内容和时间,把学生和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负担当中解放出来。科学引导学生参加课外培训。
政府要优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改变应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破除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的唯一标准,以此来营造学校、教师、家长、学生都减压的良好教学大环境。
政府要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的管理,让课外培训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补充,而不是变成强化应试的“助推器”、家长和学生负担的“增压器”,更不能被有些人用来干扰教育秩序,煽动社会焦虑情绪,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工具。
学校要坚持科学施教,要建立以学生健康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要以制度创新形成学生减负的长效机制,合理设计学生作业的内容和时间,把学生和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负担当中解放出来。对于学生参加课外培训也要予以科学的引导。
家长们也要打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焦虑,要克服从众心态,不要攀比报班,不额外给学生加压,避免形成“校内负担减了,校外又增加”。同时学生要注意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高效的学习习惯。
要关一批条件不具备、安全环境存在巨大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葛道凯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江苏省教育厅已在拟定方案,即将着手做几件事情:第一,要关一批条件不具备、安全环境存在巨大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第二,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为培训条件具备的机构补办准入证,条件不具备的要终止教学活动。第三,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营业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在营业范围内如有涉及学科教育的内容,必须要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备,得到许可才可以落实实施。第四,要打击一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生利益的校外培训,联系相关部门把这件事情做好。
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需要全社会努力。全社会都要转变观念,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成长需要,设计相应的人生道路;课外培训机构不能忽悠误导家长;学校也要进一步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水平;当然还需要政策制度、法律保障。这样才能营造整个教育健康的氛围。
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审核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胡卫
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存在安全经营有隐患、培训质量难保证、扰乱教育秩序等问题,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要加强责任监管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通过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其健康有序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补习场所进行年审和评估,年检和抽查结果要在报刊、网站上公示。
同时,辅导机构新聘老师需到教育部门备案。加强事前许可、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骗取钱财的应坚决取缔。
其次,要强化自律,不断完善机构建设。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特别是要保证有资质、有良好素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辅导老师。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相关协会或组织。
再其次,要权责一致,从源头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宣传非法办学机构的隐患及负面效应,逐步提高家长和学生防范抵制非法办学意识。反对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事营利性辅导,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严格追究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
最后,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培训水平。提高审批门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让有实力、有能力、有资质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
来源中国网、澎湃新闻、《中国教育报》
Ⅵ 县规范汉字书写协会属校外培训机构吗
不算,是兴趣培训。
书法培训班是以培训中小学生书法以及成人书法为主要内容的而开设的小班或者一对一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书法意识,提高书法水平,普及书法文化,提高个人综合修养。
正所谓“字如其人”,写一手漂亮的字,能让别人对你的印象更加深刻。在这个网络信息时代,对于习惯敲击键盘的人们来说,也许写一手好字已经成为了一种“困难事”了。所以,学习书法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修身养性”、“陶冶情操”了。
在课上,授课老师因材施教的对每个人写的字都逐一进行了点评,而且还为每个人设计了自己的个性签名。看着老师笔下的苍劲笔墨,大家都有了一种自己也能如此的期待。听着令人神往的书法讲课,大家都从心底产生了求知的欲望和信念。
Ⅶ 在湖州要投诉校外培训机构去哪里
去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也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热线投诉:
一、严禁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二、严禁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四、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五、严禁发布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广告。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含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内容的广告。
六、严禁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七、校外培训机构须停止发布并主动清除线上线下各类违规广告。
Ⅷ 足球俱乐部归类是校外培训机构吗
是
足球俱乐部是足球职业化、专业化的一个标志,是足球运动员以足球谋生时,所被聘用的机构。另意《足球俱乐部》(半月刊)创刊于1993年5月,是一本以报道国际足球风云为主,兼顾国内足坛热点的文化综合类期刊。
英国谢菲尔德足球俱乐部(Sheffield FC)是国际足联和英足总公认的世界上第一个足球俱乐部,它诞生于1857年10月24日。1863年,在英国又成立了第一个足球协会。从此,有组织的、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足球运动开始从英国传遍欧洲,传遍世界。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足球为蹴鞠团。有据可查的中国最早的蹴鞠团体杭州齐云社,比131岁的曼联足球俱乐部早诞生800年。南宋时期,临安(杭州)就成立了“齐云社”,又称“圆社”,专事负责蹴鞠活动的比赛组织和宣传推广。这是我国最早的单项运动协会,类似于今天的足球俱乐部;也可以说,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俱乐部。 最早的华人足球俱乐部是成立于1908年的香港南华队。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则是中国大陆成立最早的一家职业俱乐部,成立于1992年12月31日,是中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和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创始会员。
Ⅸ 官方谈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收超3个月费用可举报,该向哪里举报
现在的校外培训成为了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其实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的家长,也都是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外面去补课的。因为很多的家长都认为孩子应该赢在起跑线上面,所以说孩子补课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而现在我们国家发布了一件事情,在校外培训机构如果说一次收了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就可以进行举报。
一定要仔细的阅读合同的条款,还有我们补习机构的一些内容。在后来的时候也是可以当做一个维权的证据。如果是想让孩子去补习的话,那么最好就是30节课,30节课都去报名,这样的话也就可以让孩子更加的放松一些。如果一下子就给孩子报了太多的课程的话,那么也会让孩子觉得十分的劳累,而且也是不符合规矩的。
Ⅹ 桐城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权责,建立政府监管长效机制。区政府应建立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准入标准等。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注册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建议由“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托管机构管理建议区政府牵头,把经营性质归为家政服务,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托管行为和管理方法,并由工商部门审批和管理。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公办学校、教师的管理,不允许公办学校租借场地参与举办校外教育机构和在职教师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职。
(二)整合资源,提升校外教育质量。一是要探索降低办学门槛。对校外培训机构条件设置开展调研,探索适合我区办学实际的方式方法。二是引进优质社会力量办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并积极从区外引进有实力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三是整合多方资源。做强“四点钟”学校、发挥社区教育体系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宁波文化广场培训中心,区图书馆、文化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市场中公益性、主导性作用。
(三)强化自律,依托社会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建议成立由区教育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校外教育工作协会”。协会通过科学设计校外教育培训标准、研究制订校外教育机构行业规则、定期开展社会培训交流活动等加强我区校外各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的凝聚力和公信度,打造校外教育品牌。可参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规定培训机构在办学时强制购买保险,教育培训机构一旦倒闭,保险公司会立即进行赔付。因此建议探索改革将现有民办培训学校上交20万风险保证金制度改为强制保险方式,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