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疫情期间能不能开展补习班
现在不能开展补习班的人多的话,怕疫情会有反复,现在也属于月经比较高发了。
㈡ 疫情期间培训机构封校怎么说
疫情期间培训机构封校可以这样说:疫情培训机构封校通知话术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 ,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 星 期 x) 封校 , 复课时间会另行通知,请家长们随时关注班级消息即通知。
培训机构指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于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㈢ 疫情期间培训班上课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停止,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取消。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可向当地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直接向市教育局通过电话和邮箱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㈣ 2022年2月疫情期间东胜对培训机构有规定吗
有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防止因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从2020年1月25日起,东胜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㈤ 北京疫情培训机构可以开课吗
不可以开课,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是会相对应的关闭的,以适应疫情防控的需求,疫情缓解以后就会慢慢重新开门。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双减政策期间,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已经是明令禁止不给开了,不过艺术类的培训机构依旧是不受影响。
根据现有病例资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干咳、乏力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
重症病例多在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㈥ 疫情发生为什么第一个停课的是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多为校外活动,接触人员较多,安全没有保障,且培训人数多,风险较大,因此首先关闭培训机构。
根据要求,凡中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做好封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生中只要有一个感染,则可能导致校园内的大部分学生受到感染,风险巨大。停止培训机构的运营也是必然之举。
培训机构需要做好线上课程的准备,建平台,培训相应的老师转向线上,培训相应的市场人员学习线上招生的技巧等。
㈦ 疫情期间教育培训机构退费国家文件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财政部规定,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㈧ 怎么举报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上课
法律分析: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打电话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