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将人社,农科,扶贫等部门培训有机结合
实施就业扶贫政策
一是优化就业政策。近些年来,就业服务工作注重在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要调整现有的就业服务政策,把就业服务延伸到扶贫农村,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实现公平就业的权利。重点把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纳入优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补贴等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来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优化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环境,建设贫困地区农民工创业园,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城乡有序进城务工协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力维护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来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开发就业岗位。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在扶贫区域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解决特殊贫困群众的就业扶持;对于特别困难的扶贫对象和就业困难群众,要建立乡镇干部、人社系统干部、村干部的帮扶就业责任制,与急需帮扶对象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可开发村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帮扶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口。
三是摸清就业人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扶贫对象数据台账,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区分不同情况的致贫原因,建立精准扶贫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做到底数清、任务明,进行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动态掌握扶贫对象中未就业人员基本信息,摸清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筛选项目、融资担保、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扶持。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要与需求结合。要通过建立人力资源台账,动态掌握当地农民群众的就业需求,从单一的农业技术性培训,要向第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延伸,特别要加大逐年火爆的电商培训,做到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同时也要加大建筑、电工、养老、家政、物流等专业技能培训。
二是多种形式办班。人社部门主动在扶贫地区开展校企联合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姻”,联合开展企业需求的技能型员工培训。在县、乡镇建立一批培训实习基地或者种养殖业示范户,实施贫困就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工程,以基地促进培训,以基地带动新产业、新技术的推广。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劳动技能。
三是做好后续服务。培训结束后,要与推荐扶持就业结合起来,及时提供用工需求,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产业咨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实施人力资源开发
实施“精准扶贫”,需要人才作为支撑。要大力实施人才扶贫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贫困地区的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大力加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构建“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长效机制。
⑵ 有什么针对建卡贫困户的政策
1.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项目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房屋破损有倒塌的风险,还有就是以前的土坯房,没有抗震结构,老旧木房,茅屋等等这些都在规范改造的范围之内。通过政府补助一部分,自己加出一部分,实现建造新房目的,补助的标准为2万 3万 4万等补助金额不一样,主要看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和费用成本。
2.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帮助见到那个贫困户发展家庭产业而设立,由政府贴息,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高额度5万,三年到期后还没还完的,可以展期一年。建档立卡户贫困户要想贷扶贫小额信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中有一个四肢健全的劳动力,能够发展产业,而且是专款专用,禁止用于发展畜牧养殖,农业生产,禁止户贷企用,生活消费,婚丧嫁娶,支付医疗费用等
3.医疗保险补助,养老保险补助。
医疗和养老保险补助属于健康扶贫,每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可享受保险补助,例如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果是300块钱的话,只需要交50块钱,由国家补助250元,当然也有部分地方实行全免,那就要看财政状况如何。
4.技能培训。
为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剩余劳动力更好的外出就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进行技能培训,并且每年至少有1~2次的技能培训机会,一般培训美容美发泥瓦工,电焊工,砖砌工,钢筋工等等。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不仅仅只有我以上所说的几种,各个地方政府视各个地方的情况和财政会展开各具特色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
⑶ 今年甘肃省镇原县有雨露计划政策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的意见》、《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雨露计划”是以农村贫困户中青年劳动力为对象,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扶贫到户、农民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和返贫的新增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载体,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贫困农户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从而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条 雨露计划实施的总体目标是:每年培训转移贫困户劳动力10万人左右。具体目标是:“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第二章实施范围与资助对象
第四条 “雨露计划” 实施的范围是:国家和省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西建设县、有重点乡(村)的非重点县。
第五条 扶贫资金资助的培训对象是:居住在上述区域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农民:年龄在16(初中毕业)-40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转移愿望和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力。对初中毕业后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入大中专院校的“两后生”和退役士兵优先资助。
第六条 各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要进村入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生源登记表和数据库,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第七条 凡符合扶贫转移培训资助条件的贫困农民,必须填写《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申请登记表》,并经有关部门审定。“两后生”学员必须限定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
第八条 “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资助的申请、审定和登记程序为:
1、户申请。由有转移培训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向乡(镇)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参加转移培训的申请,并填写申请登记表。
2、村推荐。由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审,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请登记表上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3、乡审核。由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申请登记表上盖章。
4、县审定。由县扶贫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并予以登记。
5、培训基地招收。
第三章基地管理与培训就业
第九条 “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一律由省市认定的培训基地承担。培训基地的认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行,面向社会,择优认定。
第十条 为方便贫困农民就近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和就业安置,提倡培训能力较强的基地在贫困劳动力较集中的县(市)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
第十一条 培训内容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和轻工化工等有关行业的用工技能需求为重点。同时,辅助开展政策法规、行为规范、权益保护、就业常识等政策引导性培训。
第十二条 “两后生”培训为一至两年,其它培训时间一般为20天—90天。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就业岗位要求、用人单位订单以及用工市场需求,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合理配备师资力量,严格培训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四条 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一律实行订单培训。侧重以“两后生”、退役军人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安排各种形式的中短期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要把转移就业作为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根本目标。疏通学员就业渠道,提高培训就业率和就业巩固率。可采取校企挂钩、设立窗口、定期回访,以及与中介组织合作等多种形式,为贫困农民学员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服务。保证就业率达到90%以上,稳定率达到85%以上。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雨露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和激励机制。 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是:培训基地根据《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以及本市(州)、县贫困户劳动力状况和市场用工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就业去向、收费标准等内容,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培训基地上报的培训方案,初步确定本县年度培训计划。各有关市(州)在县上报的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向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报市(州)贫困户转移培训的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报的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以及各地完成转移培训项目的情况,审定各市(州)年度培训计划。省审定年度计划时要充分体现激励机制。对完不成计划或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要减少或不安排培训任务;对计划完成好、有创新的,要增加培训任务。经甘肃省扶贫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到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扶贫办下达的计划,将年度培训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和认定的培训基地,并报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各培训基地组织实施项目,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搞好转移就业,提供维权服务,提高扶贫实效。
第十九条 各市(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培训基地要将本地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人数、收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和就业企业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雨露计划”培训经费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补一点、个人出一点、银行贷一点、基地免一点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补助标准暂定为普通技能培训人均300元,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培训工种和时间适当调整;“两后生”培训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扶贫转移培训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按批准培训计划的实施进度和参训学员的就业合同执行情况统一报账或发放“培训券”的方式补助到学员个人。培训基地凭学员培训合格证明、《“雨露计划”申请登记表》和培训验收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经市(州)、县扶贫部门审核后,到市(州)、县财政部门统一申请扶贫培训资金补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补助资金可通过减免学生学费、生活费等方式直接补到学员个人,并经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享受财政扶贫资金补助的学员,可同时享受国家或其它有关社会团体提供的各种补助。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培训基地的收费管理。培训收费标准须经各级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开。各培训基地不得擅自提高培训收费标准,并适当酌情减免有关费用,以减轻贫困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的经济负担。
第六章各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省“雨露计划”的规划制定、计划管理、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检查督办、协调服务、经验推广等。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地
“雨露计划”的上报和下达、检查、验收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地参训贫困户劳动力的资格审定、登记造册和建立档案,并配合培训基地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搞好生源组织、学员招收、跟踪管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培训工作总结。
第二十五条 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科室, 市(州)、县扶贫办要建立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二十六条 “雨露计划”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实施的培训基地的负责人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中出现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贫补助资金和培训转移就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的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健全“雨露计划”培训就业申请登记制度。登记表要如实记载受训贫困农民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缴纳学费、资助金额、转移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及户主姓名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雨露计划”实行半年报告制度。培训基地每半年须向市(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各县情况汇总后报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第七章督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督查工作,重点监督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配合审计等监督部门搞好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培训项目验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初验,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验收,省扶贫办在年底根据市(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验收工作按照批复下达的培训计划进行,可通过检查培训学员登记表、入户抽查、技能鉴定合格率普查、就业企业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贫困农民转移培训时间、培训登记表、培训质量、就业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除追回违规资金,通报批评外,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第三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确保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由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申请登记表(略)
(二)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情况汇总表(略)
(三)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就业情况统计表(略)
⑷ 目前我国是如何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颁布了什么法律)
第一,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是解决贫困老年人问题的根本出路。目前我国国民经济以7.8%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0年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增长势头。但中国总体上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不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高,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解决老年人贫困所带来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壮大经济实力。“九五”以来,根据赣南的实际,我市创新发展思路,提出赣南的希望在“山”,希望在“路”,希望在“非”(非公有制经济),希望在“外”(向外招商引资),希望在“特”,确立了“开放带动、民营突破、城镇辐射、特色兴市、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几年来,全市上下以“缩差距、略高于、站前列、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千方百计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千方百计优化发展环境,千方百计增加财政和农民收入,使经济和社会发展跃上了新的台阶。200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82.77亿元;财政总收入23.3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预计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300亿元。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全市贫困人口的生产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到2001年底,全市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848元,贫困老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
第二,构建符合市情、县情实际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是解决贫困老年人问题的重要保障。我们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目前,我们还处于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我们不能照搬西方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只能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量力择路。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一是在城镇要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将实际收入低于所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保障金;在农村,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完善社会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二是扩大“低保”覆盖面,逐步做到“低保”覆盖全部城镇和农村,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提高“低保”标准。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个人储蓄式养老保险,使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仍然有生活来源。四是扩大高龄老人“高龄津贴”覆盖面,自80岁起,按年龄段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市、县财政列入预算,由各市、县(区)老龄办建立专门帐户,直接发放到人。五是加大“星光计划”实施力度,完善农村敬老院、光荣院和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为贫困老人的生活照料提供服务。六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创收基地,收入用于补充养老,救助贫困老人。建议财政、税务、工商有关部门给予养老创收基地优惠政策,减免税费。集体经济较好的地方可以建立农民养老金或生活补贴制度,对贫(特)困老人给予更多的关照。
第三,不断完善扶助制度,发动全社会助老,是解决贫困老年人问题的重要补充。一是政府救济为主导,在各级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助老解困”专项资金,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实际问题。按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确定一定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建议省一级按全省老年人口每年每人1元,设区市按市老年人口每人每年2元,县(市、区)按本县(市、区)每年每人3元的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预算标准。二是以社会救助为主体,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募集“助老解困”资金。加大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所筹资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事业、个人和外商投资老龄事业,建立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资机制。在财政监管下,由各级老龄部门设立社会“助老解困”热线电话和银行专户,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在较大的商业网点和公共场所设立“助老解困”捐赠箱。三是组织群众互助。象“希望工程”那样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贫(特)困老人的情况,动员单位和个人结对子助养或一次性救助贫困老人。在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每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捐资助养贫困老人,为社会作表率。另外,可组织文艺团体义演或名人和大型企业义演,所得款项用于“助老解困”。此外,还可以组织志愿者(包括专业人员、社会人士和低龄健康老人)定期或不定期帮助照料贫困老人的生活及农活等。
第四,依据国家制定的老年法规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解决贫困老年人问题的法律保障。1996年10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老年人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中的基本权益及保障,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权利,为亿万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陆续制定《老年保健法》、《老年参与社会法》、《养老福利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安老养老制度建设。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并按一定比例提取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集中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等资金补助。
第五、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部门齐抓共管,是解决贫困老年人问题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助老解困”问题列入议事和工作日程,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民政部门要继续发挥民政救助贫困老人的优势,抓好养老机构及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五保”、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劳动部门对贫困老人的儿孙下岗再就业的培训、就业安排要给予特殊照顾,工商、税务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文教部门对贫困老人的儿孙入学缴费要给予减免,在校生活费给予补助,安排勤工俭学给予照顾。要继续组织好“三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要做好老年卫生医疗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对高龄病残的贫困老人发给“就医救助卡”,凭卡在医疗部门享受廉价甚至部分免费的医疗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贫困老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要切实加强对贫困老人状况的调查研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各救助部门之间要资源共享,使真正困难的老人及时得到有效的救助,绝不能让老人饿着、冻着。建议省、市老龄委联合有关部门统一制定贫困老人评估制度,使救助对象的认定规范化、标准化。每年由老龄、民政、劳动、卫生等部门联合组织摸底评定一次,建立“贫困老人”动态档案和信息网络。凡确定为“贫困老人”的,发给“贫困老人卡”,凭卡享受救济、救助和有关优惠照顾。逐步建立贫困老人跟踪监测系统,定期走访受助老人,使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扶老助困的先进典型,坚决查处虐老侵权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敬老观念,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⑸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农民工工作协调办法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三)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及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一)实施定点培训,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科学制定补贴标准。按照培训种类、农民工所学技能—4—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创新培训组织模式。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基层。市、县、乡镇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培训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培训机构”联动的培训机制,做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近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对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行业企业责任。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模式。企业是技能提升培训的主体,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企业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应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均可享受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五)统筹规划使用培训资金,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实行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提高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的比例,财政扶贫资金要保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投入,给予家庭成员一次补贴,并记入扶贫档案。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
(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八)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向国家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⑹ 如何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动态管理
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保康县进一步强化责任、查漏补缺、严格规程、再加措施、再加力度确保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敏感度高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项目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把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为乡镇分管领导当好参谋,切实把建档立卡工作抓好、抓实,尤其要注重抓好村级档案的规范工作,健全基础数据,夯实工作基础,为争取各项资金及优惠政策铺平道路。
二是查漏补缺,提升标准,各种档案要再规范。各乡镇要根据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一次工作自查,全面查漏补缺,及时纠偏改错。按照贫困户档案目录要求,进一步检查所在乡镇、村档案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村要高标准地建好纸质档案,纸质档案要与电子档案相符一致,确保档案资料与档案目录一致,有条件的村和重点村必须有电子档案,并配备扶贫专柜。
三是严格规程,动态管理,基础工作要再扎实。要健全完善县、镇、村协调一致、资源共享的扶贫档案管理体系,真正形成"四有":户有卡(农户登记表)、村有册(按档案目录将资料收集装订成册)、镇有档(建立电子档、纸质台帐)、县有库(数据库)、"三专":专盒(县扶贫办统一印置的档案盒)、专柜(扶贫档案专柜)、专人(专门负责保管的人员)的工作格局,有的放矢为实施扶贫到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加强对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扶贫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的态势。
⑺ 贫困户特色种养业创业提升培训班意见与建议怎样写
课文互的创业提升培训班的建议和意见,你要根据所培植的客户户想提升她哪方面的创业经验和能力,只了解这些,才能写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⑻ 贫困户培训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钱的问题很麻烦,但是如果你想培训,一定要找就业前景好的去培训,这样钱花的才值得啊,你有设计基础吗?最近的ui设计你可以考虑,祝成功!
⑼ 如何做好困难户工作
首先,要激发贫困户锐意进取的斗志。在帮扶工作中我们发现,扶贫帮困,首要任务是要唤起贫困经营户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我们要积极地与贫困户进行沟通,为其规划人生蓝图,制定一系列帮扶措施。针对贫困户的生活和思想现状,不抛弃、不放弃,派专人对其进行教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要加大党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烟草行业对扶贫帮困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贫困户产生强烈的社会归属感,荣辱感,幸福感。二是要经常性地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探讨人生价值和生命真谛,寻找贫困户自身的优势,助其摒弃悲观厌世的消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要使贫困户清楚意识到外在的帮扶只是一时的,只有坚定信心,自身强大,拥有一技之长,奋发有为,才可以彻底摆脱贫困,迈向终生的富裕。只有贫困户自身拥有勇往直前的决心,克服困难的信心,帮扶工作才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
其次,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是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群众疾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在这项工作当中具有义不容辞的带头表率作用。一是要建立完善党员帮扶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确定贫困户帮扶的范围及标准,采取组织安排或党员干部个人选择的方法结成对子,可以一对一,可以多对一,也可以一对多。二是对不同的贫困户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生活困难的给予物质上帮助,染病抱恙的给予生活上照顾,学习工作上有困难的给予帮助指导。三是做好帮扶情况反馈工作。党组织要经常通过发放意见反馈卡或调查访问等途径向贫困户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党员干部提醒指导,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实行动态管理考核。
再次,要切实提高贫困户的“造血”功能。国家局卷烟上水平号角早已响亮吹响,结合当下推进的“235”教育实践活动,乃至株洲烟草提出的建设“四个株烟”的宏伟蓝图,以及株洲烟草宣贯的企业“容”文化理念,都应该与贫困经营户结对帮扶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理论源自于实践,与实际工作没有挂钩的口号都是空洞的,是经不起检验的。因此,在帮扶工作当中,我们一是要提升贫困户的卷烟经营能力。及时传递卷烟货源供应资讯,加强贫困户的卷烟经营指导并提高其品牌培育意识。对其中成长较快的贫困户要树为典型,发挥其功能辐射作用,以其成功经验带动其他贫困户共同进步。二是定期与贫困户举行面对面交流座谈会,就破解贫困户经营能力提升的瓶颈等课题进行探讨,制定解决的相关办法,明确往后的帮扶工作思路。同时,贫困户也可以为烟草的发展建言献策,与企业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实现客我双赢。三是为贫困户建立帮扶档案。详实记录贫困户的自然情况,以及卷烟经营能力现状等基本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户每一时期的进步状况进行客观仔细描述,作为帮扶措施实施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证。
总之,贫困经营户帮扶工作不止是单单地响应一次号召,践行一次活动,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想取得实际成效,离不开贫困户自身的积极进取心、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以及贫困户卷烟经营能力的提升。只有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才能使“扶贫帮困”的帆船在正确的航道上平稳地航行,到达成功的彼岸。
⑽ 如何制定脱贫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扶贫、畜牧、水利、财政、林业、村两委为相关成员单位的贫困人口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扶贫工作站,由周勋具体负责脱贫工作日常事务。
2、建档立卡:我乡对XXX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对全乡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对贫困户整合民政、扶贫、畜牧、林业、水利、财政、交通等各方面的资金,多途径、多渠道的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对贫困户实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改变他们等、靠、要思想,提高他们积极性。通过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改过去传统陈旧的“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
3、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对丧失劳动力和负担过重的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致贫户,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服务,提高抗灾抗病能力。做到帮扶人员落实,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落实,帮扶时间落实。
4、转产就业:我乡贫XXX人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引导他们转产就业,跑跑运输、搞搞餐饮、或者外出务工,对无外出打工劳动力的贫困家庭帮其发展家庭养殖增加收入,对家庭中有病人的贫困对象通过参加农村集体合作医疗减轻家庭负担。对家庭中有中职学生的贫困对象通过参加“雨露计划”减轻家庭负担。
5、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扶贫先扶志,治穷行治愚。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抓好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积极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农民种养水平,增强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扶贫开发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人力资源开发是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扶贫开发方式。我们通过人力资源开发,提升贫困者的综合素质,由被动救济到主动脱贫,由不会脱贫到有能力脱贫。同时,大力实施贫困村农民工培训规划,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开拓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我乡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转移。
6、实施瞄准式扶贫。
(1)、发展规划制定到户。针对贫困户的特点,帮助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通过帮扶和诚实劳动达到脱贫目标。
(2)、扶持项目安排到户。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直接安排到贫困户,不断满足其需求;种养殖等致富产业项目,不仅要网络覆盖到贫困户,还要组织贫困群众参与生产经营。
(3)、扶贫搬迁落实到户。对居住生存在条件恶劣的马家河村贫困户,实行扶贫搬迁、异地脱贫。
(4)、科技信息服务到户。加强贫困户的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
(5)、各项政策覆盖到户。把医疗、特困救助、教育等优惠政策落实到贫困户。
(6)、对口帮扶责任到户。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子,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同时,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制定参与式扶贫规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综合扶持,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整体脱贫。
7、实施产业化扶贫。对贫困自然村实行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产业扶贫政策,通过扶持,形成贫困村的特色优势产业群、产业链;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作用,结合梨园坝金融扶贫试点,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引导贫困群众大力发展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逐步形成规模优势,使贫困群众从生产环节得到稳定的收入。同时从政策、规划、布局、资金等方面对特色产业加以扶持。因势利导,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增加贫困群众非农产业的收入。
8、实施基础设施扶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是经济增长与减少贫困的必要前提。改善贫困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贫困村为单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生态建设等,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9、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我们通过加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农村低保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农村低保的运行机制,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的相互衔接,稳定解决我乡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扶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10、扶贫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使用计划和审批手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节约。建立项目法人制和质量监理终身制,防止“豆腐渣”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对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兑现。
11、扶贫项目监督:
(1)、纪委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资金审计。
(3)、扶贫工作站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跟踪审计,对项目的投资资金、发放物资、项目管理、等都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充分发挥群众监测评价的职能,加强群众监督,对工程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
(5)、由村两委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工程管护制度;已建工程移交村委会进行管理,实行谁受益、受管护。
我乡的扶贫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一定能解决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X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中,我乡将认真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弥补不足,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同心同德,为实现XXX年脱贫XXX人贫困人口目标而努力,为促进我乡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