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餐厅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是什么
一、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是指餐厅服务员在对客服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主观意向和心理状态,其好坏直接影响到宾客的心理感受。服务态度取决于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责任感和素质的高低。其具体要求是:
1.主动
餐厅服务员应牢固树立“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专业意识,在服务工作中应时时处处为宾客着想,表现出一种主动、积极的情绪,凡是宾客需要,不分份内、份外,发现后即应主动、及时地予以解决,做到眼勤、口勤、手勤、脚勤、心勤,把服务工作做在宾客开口之前。
2.热情
餐厅服务员在服务工作中应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己的服务对象,象对待亲友一样为宾客服务,做到面带微笑、端庄稳重、语言亲切、精神饱满、诚恳待人,具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处处热情待客。
3.耐心
餐厅服务员在为各种不同类型的宾客服务时,应有耐性,不急噪、不厌烦,态度和蔼。服务人员应善于揣摩宾客的消费心理,对于他们提出的所有问题,都应耐心解答,百问不厌;并能虚心听取宾客的意见和建议,对事情不推诿,火锅加盟。与宾客发生矛盾时,应尊重宾客,并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做到心平气和、耐心说服。
4.周到
餐厅服务员应将服务工作做得细致入微、面面俱到、周密妥帖。在服务前,服务人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服务工作做出细致、周到的计划;在服务时,应仔细观察,及时发现并满足宾客的需求;在服务结束时,应认真征求宾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以将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服务知识
餐厅服务员应具有较广的知识面,具体内容有:
1.基础知识
主要有员工守则、服务意识、礼貌礼节、职业道德、外事纪律、饭店安全与卫生、服务心理学、外语知识等。
2.专业知识
主要有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运转表单、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的使用与保养、饭店的服务项目及营业时间、沟通技巧等。
3.相关知识
主要有宗教知识、哲学、美学、文学、艺术、法律各国的历史地理、习俗和礼仪、民俗与宗教知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旅游景点及交通等。
三、服务能力
1.语言能力
语言是人与人沟通、交流的工具。餐厅的优质服务需要运用语言来表达。因此,餐厅服务员应具有较好的语言能力。对餐厅服务人员的语言要求为:“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答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此外,服务人员还应掌握一定的外语。
2.应变能力
由于餐厅服务工作大都由员工通过手工劳动完成,而且宾客的需求多变,所以,在服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如宾客投诉、员工操作不当、宾客醉酒闹事、停电等,麦勒菲,告诉您开品牌折扣店成功的秘诀。
这就要求餐厅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灵活的应变能力,遇事冷静,及时应变,妥善处理,充分体现饭店“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尽量满足宾客的需求。
3.推销能力
餐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宾客消费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且具有无形性的特点,所以要求餐厅服务人员必须根据客人的爱好、习惯及消费能力灵活推销,以尽力提高宾客的消费水平,从而提高餐饮部的经济效益。
4.技术能力
餐饮服务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技术能力是指餐厅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显现的技巧和能力,它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餐厅服务的规格标准,更可给宾客带来赏心悦目的感受。因此,要想做好餐厅服务工作,就必须掌握娴熟的服务技能,并灵活、自如地加以运用。
5.观察能力
餐厅服务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宾客在享受服务后的生理、心理感受,也即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这就要求服务人员在对客服务时应具备敏锐的观察能力,随时关注宾客的需求并给予及时满足。
6.记忆能力
餐厅服务员通过观察了解到的有关宾客需求的信息,除了应及时给予满足之外,艺术涂料招商,还应加以记忆,当宾客下次光临时,服务人员即可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这无疑会提高宾客的满意程度。
7.自律能力
自律能力是指餐厅服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自我控制能力。服务员应遵守饭店的员工守则等管理制度,明确知道在何时、何地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
8.服从与协作能力
服从是下属对上级的应尽责任。餐厅服务人员应具有以服从上司命令为天职的组织纪律观念,对直接上司的指令应无条件服从并切实执行,淘姿名品女装折扣店。
与此同时,服务人员还必须服从客人,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应给予满足,但应服从有度,即满足客人符合传统道德观念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合理需求。
㈡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国际化,增强城市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建设精致、幸福、现代化的国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其他法律、法规对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市城市国际化的战略目标是通过建设开放之城、海洋之城、创新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打造具有国际要素集聚能力、全球目光吸引能力、国家对外战略承接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具备专精特色的蓝色活力之都。第四条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遵循规律、彰显特色,政府推进、全民参与的原则。
促进城市国际化,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市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城市国际化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城市国际化战略促进工作。市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城市国际化战略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第六条每年六月第三个周为“威海国际周”。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此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城市国际化宣传和国际经贸科技文化交流等活动。第二章公共服务国际化第七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涉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涉外信息咨询、政策引导、风险防范和外事礼仪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涉外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应当同时提供外文服务信息。
市、区(县级市)公共服务集中办事场所应当配备具有外语交流能力的工作人员。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立全市统一的涉外服务热线,为外籍人员的咨询和求助提供即时多语种服务。
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应当在旅客到达处的显著位置免费提供包含交通、旅游、医疗等方面内容的多语种服务指南。第九条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应当提供外文译本。
公开发布的涉及外商投资或者影响外籍人员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同步公布外文译本。第十条加强涉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第十一条鼓励本市公立医院加强国际化医疗环境建设,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探索开设国际门诊、国际病房,提高涉外医疗服务能力。第十二条市、区(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规划建设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能力的中小学校,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师资力量。
在本市居住的外籍人员子女需要进入本市公立中小学校学习的,由市、区(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作出规定。第十三条提供涉外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外语和外事礼仪培训。外语和外事礼仪培训纳入公职人员能力提升的培训内容。第十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或者改造一批国际街区和社区,完善教育、文化、医疗、休闲等配套设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原生态生活服务环境。第十五条市、区(县级市)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应当探索与国外消费维权机构建立消费纠纷合作处理机制,健全涉外消费维权制度,及时处理涉外消费维权的投诉举报。第十六条外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生活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第三章人文环境国际化第十七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多渠道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全方位推介独具特色的威海元素和威海资源,提升本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第十八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建设,制定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拓展工作提升计划,深化友好关系,增进交流合作。第十九条健全威海市会议大使制度。市会展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担任会议大使,负责引进国际性会议项目。
㈢ 外事侨务局是干什么的
外事侨务局是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中山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证照的办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外交、侨务、港澳事务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市外交、侨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和实施外交、侨务、港澳工作发展规划。
2、研究分析外交、侨务、港澳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掌握本市外交、侨务、港澳等工作动态,并提供政策建议。
3、依法组织和协调保护归国华侨和在华华侨的合法权益,并负责对华侨的捐赠进行审计和监督;港澳同胞。
4、负责接待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领事官员、领事官员和其他重要来宾访问我市;负责协调外交活动和其他由我市领导的重要外交活动的礼宾管理工作;监督外交纪律的执行。
5、协调和协调本市与有关国家和国际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本乡、市直属部门的外交事务;负责与外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及半官方机构的联系和交流;负责管理本市的国际友好城市;指导人民之间的友好对外交流工作。
(3)外事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外事侨务局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秘书、文电、档案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行政管理;负责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保密、财务、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涉外涉侨涉港澳的采访报道,做好简报、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稿件的审核、编辑、发布工作。
2、外事管理科
指导、协调在本市举行的国际性会议和重大涉外活动;协助处理外国人在本市的各类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涉外案件;协助处理有关外国留学生、专家等重要涉外事项;负责民间对外交流和友好城市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友好城市和对外交流活动。
3、港澳事务科
负责本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拟订本市涉港澳工作的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归口管理和服务本市涉港澳工作,促进本市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与港澳重点合作项目的落实。
4、办证科
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护照、通行证签证工作;管理因公护照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工作,负责全市因公临时赴港澳通行证的审批、送签注及管理工作;负责省外办、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核审批和呈报工作。
5、侨政科
负责国内侨情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开展国内侨务工作的建议;负责侨务法制工作,检查、督促实施侨务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国内眷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处理有关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国内眷属的来信来访。
㈣ 太原市外办 工作性质是什么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市外办,是太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提出并制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作经贸活动。
四、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外交部等中央有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需要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五、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的对外联系交往,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它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等有关事宜。
六、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因公出国(境)任务、发放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统一审核办理公派出国(境)签证手续,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市所属公派出国(境)组织和人员在国(境)外出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外交部提出书面报告。
七、归口管理全市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中央安排来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邀请的外宾;接待来并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负责对外友好省份的联系、报批、缔结和合作交流计划的谈判、实施等工作,审批与外国建立友好省(州、县)、市关系。归口管理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区域的各项工作和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工作。
十、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并采访的审批、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申请。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经济、科技、文教等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侨等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宣传贯彻、督促检查侨务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四、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全省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十五、认真贯彻招待《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十六、负责指导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工作。
十七、办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中联部、国务院港澳办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㈤ 政府 外事办是干什么的
一:政府的外事办相当于地方的“外交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研究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
2.审核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报批事宜;承办全市县处级(含)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事宜;承办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全市副局级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厅级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年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5.了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报告。
6.综合归口管理外国文教专家、经济专家;协助有关部门对申请接待外国中学生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基层友好单位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8.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与对外表态口径。
9.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处理领事保护案件;审核外国对我市赠送、捐助事宜;受理有关部门报送的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称号和经济顾问的申请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11.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拓展资料----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对各处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财务、保密、档案及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协调处)
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性的外事(港澳)制度并负责相应的政策解释;起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对外信件、函电以及其它重要文件,组织、协调全市外事调研工作;负责本市外事系统外事方针政策传达和经验交流工作;编辑《外事通讯》;负责组织起草本市外事方面的规章草案,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职责。
(三)礼宾联络处
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接待党和国家重要外宾及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市领导人的外事礼宾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礼宾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属各部门举办的国际多边活动;指导本市外事礼宾工作和重点对外参观单位建设。
(四)国际交流一处
负责本市与环太平洋地区(东亚、东南亚、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城市以及香港、澳门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请的该地区外国省市级代表团;办理市领导人出访该地区的有关事宜;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有关手续。
(五)国际交流二处
负责本市与欧洲、非洲、西亚、中亚、南亚地区城市的交往工作;接待本市邀请的该地区外国省市级代表团;办理市领导人出访该地区的有关事宜;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有关手续。
(六)涉外处
协调处理驻京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驻京机构与市属单位间的有关问题;负责授予外国人和港澳人士荣誉称号工作;归口管理本市的外国专家;负责向在京的境外企业驻京代表机构提供人员服务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在京的境外留学生和实习生、外国侨民及境外企业驻京机构中的外籍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宜;配合外交部管理外国驻京记者;负责安排市领导人举行的境外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
(七)因公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归口审核、审批因公出国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事项;向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并申办签证;办理部分外国人在京公务签证;负责归口审核、审批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任务;负责为本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颁发通行证件并办理签注;对本市因公出入境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履行党组的办事机构职责;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安排市属单位外事干部培训。
(九)国际联络处(港澳事务处)
负责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外办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和国际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国际会议、活动的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间的交往工作,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驻京机构与市属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承办授予港澳人士荣誉称号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在京的港澳地区人员。
(十)非政府组织处
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本市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案(事)件;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
㈥ 请问: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什么级别的官呢谢谢。
直辖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厅级,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处级,县级市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审核或审批上级授权范围内的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和邀请外国人来中山访问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市因公证照的办理工作。
市外事侨务主要事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外事、侨务、港澳工作重大问题,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动态,提供政策建议。
(四)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待来访问的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驻穗领事官员和其他重要嘉宾;负责协调领导的外事活动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管理,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六)统筹协调市与相关国家及国际区域间交流合作事务;指导镇区、市直部门的外事业务;负责与外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联系与交往;负责市国际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七)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外国公民及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案件,以及协助市内在境外公民、机构的领事保护等相关事务。
(八)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镇区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承办有关活动审批事宜。
(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和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市涉港澳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本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推进本市与港澳地区在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港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市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任务是:
(一)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机构、各地方社会团体和各界友好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二)积极参与全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广东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广东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委托的各项事务;支持、配合兄弟市友协开展的有关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四)开展地方性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五)开展其它有关中山市人民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工作。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年鉴、侨志、保密、财务、后勤保障和内部接待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政工、劳动工资、老干、干部培训、党务、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计生。
职能:承担全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业务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团组的审核、审批、呈报及证件签证、签注工作;承担因公证照的收缴管理工作。
侨政科
职能:承担落实侨务政策、法规工作。监督全市落实侨务政策、法规情况;拟订我市侨法宣传计划;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信访工作;
承担落实侨房政策工作;承担归侨、侨眷及“三侨生”工作;承担涉侨事务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扶贫助学工作;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的日常审核工作,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侨捐项目管理工作。
礼宾科
职能:承担礼宾接待、礼宾管理及涉外管理工作。承担来访外国官方代表团、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国记者和其他重要外宾、外国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协调和指导全市外事礼宾礼仪管理;协调和指导我市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交往工作;承担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涉外事(案)件工作。
经济联络科
职能:承担海外侨团、华侨华人、港澳社团及乡亲的联络接待、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承担侨情调研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和指导中山市侨资企业商会工作;
承担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工作;承担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联络处、中山市华侨华人文化学会工作;承担中山市海外交流协会秘书处、侨务对台工作;承担受理荣誉市民申报和日常有关工作。
宣传科
职能:承担海外侨团、华侨华人的联络接待、对外宣传及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承担侨情调研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承担为侨资企业服务和指导中山市侨资企业商会工作;承担海外华裔青年夏(冬)令营、扶贫助学工作;
承担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联络处、中山市华侨华人文化学会工作;承担华文教育;指导、管理全市侨刊乡讯出版发行工作、编辑出版《中山侨刊》;联系、协调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本局网站的开发及维护管理工作。
港澳科
职能:承担涉港澳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港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往来报批,促进我市与港澳地区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官方、半官方的联络和接待工作;配合做好CEPA有关工作。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与市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内设2个部:
国际交流部
职能:承担促进国际交流工作。承担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关系地区的交往工作;办理与外国市、区缔结友好关系的报批手续;组织实施友好城市及国际交流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赴国外培训计划;承担中山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秘书处工作。
外联部
职能:承担友协会务建设工作;拟订友协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配合我市有关单位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友好人士开展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地方性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开展其它有关中山市人民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工作;承办全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其他有关任务;
配合其它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开展的有关对外友好交流活动。承担代办企业出(国)境手续工作;承担全市APEC(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的受理、审核和保管工作。承担办理外国人入境授权通知书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㈦ 大理市教育局的机构职能
职教科
1、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 2、拟定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按权限做好职业学校与民办教育学校的开办、撤并、受更的审核和报 批工作; 4、指导中等职校和民办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职工教育、农民教育、社区教育; 5、拟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 □主 任:龙玉屏 □成员:苏子忠 叶健虹 邓红星
电教室
1、做好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负责全市中小学“省(市)‘校校通’工程”、“农远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试点及教育技术课题实验工作及相应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电化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负责组织对学校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教学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评估;负责全市中小学(园)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基本情况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有关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的相关人员、信息技术教师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7、组织开展中小学电教论文、实验教学论文、CAI课件、电脑作品等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相关评比工作。 □主任:范星 成员: 杨光凤 张志勇 董春辉
名师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2、开展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 3、开展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提供具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学及管理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4、负责对名师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名师档案。 5、负责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主任:余宝忠(兼任)
教研室
1、贯彻执行上级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检查督促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等情况。 2、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使用的意见,研究并报告本地本地区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状况和需要采取的措施,为教 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积极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实验,按有关规定组织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 4、根据讲求实效、少而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和指导教改实验,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6、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在授权范围内制订考核标准和组织命题,研究和改进检查评估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试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7、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主 任:阮建虹 □副主任:金国祥 张秋芸
计财科(基建办)
1、编制教育财务的预决算方案,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 2、拟订学校基建计划,管理新建、修建、拆建项目,提出基建和维修经费的分配方案。 3、维护国家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负责财务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搞好财务工作,帮助财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财产管理,帮助建立和健全财产管理制度。 5、负责局机关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记载、建帐。 6、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财务报表,基建、物资报表,教育统计年报,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财务、基建、统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并及时移交给办公室保管;负责现金、支票、债券、有关凭证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局有关财务印鉴、图章的使用和保管。 8、会同组人科调查和督促落实教师工资、医药费报销,及时办理公办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关系的变动手续;处理公办教师死亡的有关经费问题;提出对教师实行鼓励性经济措施的实施方案。 9、指导、帮助办学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好市人民教育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收好、管好、用好校办企业上交学校、局的利润。 □科长:王淑芳 □副科长(基建办主任):杨德华 □成员:杨永清 徐光琴 张瑞才 张亚星 和亚宇 袁娥
招生办公室
1、负责普通高考、中考、小学毕业水平测试的信息采集、报名、组建档案的工作。 2、组织考生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并协助高考、中考、成人高校招生的录取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组织档案、教材征订发放、准考证发放 及办理毕业手续等工作。 □主任:闫坚 □成员: 何利 董丽娟 吴学明 曾万友
人事科
l、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 2、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4、负责教师招考、考核录用等相关具体工作。 5、负责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的调配。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承办教育系统各项奖励的评审工作。 9、负责教育外事工作。 □科长:段德光 □成员:康冠能 赵艳梅 王彦梅
普教科
1、全面贯彻国家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规划; 2、制定基础教育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高中会考工作; 4、负责中小学生的学业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5、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6、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指导督查工作。 7、负责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学生毕业证的验证发放工作。 9、指导和帮助开展体育、卫生、科技、艺术活动。 □科长:杨光 □成员:张军 赵葵兵
纪委办公室
1、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3、负责干部、教师、职工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5、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6、负责干部教师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 □纪委书记 李建华 □纪检专干 刘春森
党委办公室
1、负责调查了解党内的思想组织作风状况,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管好党的建设当好参谋。 2、了解并掌握各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情况,抓好支部班子调整和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工作,从实际出发抓好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提出调整和改进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检查、指导支部和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办班培训、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来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党员队伍能够发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6、负责制订、实施党委的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本系统的对内、对外的宣传。 7、负责规划、开展本系统教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好相关的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有推进。 8、组织基层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思想教育活动。 9、负责局中心组理论学习。 10、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德义 □成员:刘春森 李爱群 赵艳娜 杨时赵
市局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4、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参与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5、负责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7、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证书考试工作。 8、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主管全市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能
1、督查、 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村委会贯彻落实教育政策法规情况。 2、督查、督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 3、督查、督导教育目标完成情况。 4、负责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主 任:余宝忠 □副主任:童恩杰 □成 员:杜雪华
行政办公室职能
1、 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局各科室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制度的督促落实。 2、 负责收发分流各类文件,负责局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3、 负责办理局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和重要接待安排。 4、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 5、 负责教育宣传、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传递工作。 6、 负责车辆管理、调度、保险及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7、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走访工作。 8、 承担起草教育局重要文件和局领导重要讲话,审核局发文件, 办理来往文电。 9、 协调处理信访工作。 10、负责机关会议及接待费审核,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 11、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组织实施工作。 13、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副主任:杨利光 副主任:杨忠慧 □成员:武绍先 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