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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2-08-19 10:01:57

1. 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一是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二是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是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学科类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动态掌握学科类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四是强化经营活动监管,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五是严禁资本化运作,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六是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等。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第四条 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2. 教育部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会对教育培训行业带来什么影响

很多人都有小时候,去课外培训机构补课的经历。说实在还是挺痛苦的,而且课外培训机构占用了孩子大量的时间,周六周日要奔波于各个培训班里面学到的知识,也不一定能够记得。这样的话增加了学生的压力,同时也给家长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不一定能够对孩子的成长有怎样的提高。教育部已经整顿了课外培训机构了,那么会对教育培训行业带来怎什么影响呢?

3. 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情况怎么写

展开全部 你可以从怎样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写,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你们所做的工作。要建设好学习型党组织,首先得加强领导,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好组织保障。大家都道人管人是不好管的,因此我们得研究制度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所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也是必然的。领导机构建立了,制度也完善了,我们就该考虑如何来开展工作。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认为应该积极地创新,没有创新,工作就显得平淡泛味,因此应该把创新作为工作的重点,只有创新了工作才有特色,才有亮点,才有值得总结和汇报的地方,所以在写汇报材料时也应把怎样创新较为详尽地写出来,比如形式的创新,方法的创新,内容的创新等等。但最终还就应注意,学习的目的是学习致用,从小范围讲是为了推动本单位工作的开展,大则是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接下来就应把学习怎样促进发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详实地写出来。结尾部份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提几点工作的建议。这只是我对于写此类材料的一点粗浅的看法哈。

4. 2021教育培训机构新政策

自2018年文件出台以后,校外培训机构的乱象非但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愈演愈烈。这背后有两方面的原因:

1.随着经济的不景气,大量的资本涌入教培行业,改变了很多行业的现象;

2.由于疫情的爆发,在线教育一下子有了高光的时刻,在融资等各方面都表现得特别强,比如作业帮、猿辅导在央视春晚前的广告中纷纷亮相,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21年对校外教培行业的监管之风,一是承接了2020年爆发并常态化存在的疫情余绪。起初的整治重点,更多是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入校测温、验码登记、佩戴口罩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检查督查。二是在教育部全年的教育工作会议上,已隐隐显露出将要对多年积存的教育乱象,进行全面整治的苗头,而此中的重中之重,则落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上。
1月2日,北京市召开了第198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顺义区决定暂停开放全区51个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
1月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培训机构收费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多项要求。
1月8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全方位提出要求。
1月12日,唐山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开展线下办班补课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大教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办班补课培训。
1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整理的“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爆出在线培训机构乱象频发,名单中多家教育机构均被点名,舆情问题主要为课程质量差、擅自修改课程属性、机构暴雷跑路退费难以及教学资质认证等。
1月16日,北京石景山区教委官方微信发布“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名单,首批51家校外培训机构被纳入预付费监管平台,接受实时监管。
1月23日,基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北京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机构进行了数次检查。其后,北京全市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1月28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2000年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正式启动以来,第一个由教育部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针对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在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规模在线教育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

5. 校外培训机构政策

法律分析: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十四条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第十五条 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6.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教育部要加快建立校外培训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为中小学生减负。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一、坚持从严审批机构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严禁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三、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要求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教育部将出台《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对培训材料管理提出要求。

四、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五、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由各地政府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

7. 教育机构改革新政策的内容

法律分析:各城区教育培训机构接到通知,要求不能复课,而且开始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进进行突击检查,整顿的重点是办学许可证和资金监管。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十四条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8. 2021年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让校外培训机构受到重大影响,很多机构纷纷转到线上授课,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2021年的国家教育政策让校外培训机构人心惶惶,那么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国际少儿英语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点是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

四不两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督查。

寒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月28日教育部发出提醒,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北京市暂停校外培训和集体活动。1月23日,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称在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区部分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问题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四川、江苏、福建、陕西、安徽、山东、吉林、湖南、黑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5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要求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强化市场监管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顶格罚款。

受疫情影响,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下线教学。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明确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

2021年6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示。

2021年6月23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严禁相关媒体、培训机构、中学、个人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复读生”等信息。

9. 培训机构一定要有资质吗

是的,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9)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汇报材料扩展阅读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10. 校外培训班内容

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当前校外培训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设置标准,规定场所、师资、管理条件

一间小小的半地下室挤着20来个学生——这样的培训环境将无法获得办学资质。

为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和学习质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必须达到一些基本要求,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规范培训行为,遏制升学焦虑蔓延

近年来,升学焦虑向低龄化蔓延,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其中推波助澜。

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予以严格规范,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根据意见精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把遵循教育规律摆在首位,这应当成为培训机构今后办学的‘红线’。”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吴遵民表示,对培训行为的一系列细致约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沉重的超纲教、超前学、应试抢跑等乱象,有助于校外培训回归学校教育“有益补充者”的定位。

意见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等。

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杨东平介绍,这一规定借鉴了各地监管校外培训市场的经验。“通过信息公开加强行业监管,惩戒一些不诚信机构,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杨东平说。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华认为,“黑白名单”相当于诚信名单,客观上提高了培训准入标准,也加强了市场秩序的规范。

破解“三点半难题”,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孩子下午三点半放学了,如果不去校外培训机构,那么谁去接?谁来管?

意见提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第一小学校长吕华琼表示,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书法、美术、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孩子们在放学后不仅能得到有安全保障的看护,更能发展兴趣爱好。长宁区有学校调研发现,原来30%的孩子放学后直奔社会机构,开设晚托服务后已有一半“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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