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自我鉴定的范文怎么写
本人在工作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地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忠职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自一九九七年调入炭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以来,服从领导安排,先后担任了办证、计生手术记帐、驻片员等工作,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努力工作,出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年度考核称职,2008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认真细致做好驻片员工作。指导片区各村妇女主任完成每月工作手册,认真核对计生卡、表、册等数据,管理好一校、两室、三栏工作。与村妇女主任一起走访应落实未落实计生措施的对象,积极做好思想工作,督促她们按时落实计生措施。查环查孕期间,对每一个需要查环查孕的对象做好宣传工作,并一一通知她们按时接受检查。积极做好计生逃跑对象家属的工作,主动收集线索,跟踪落实计生措施。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对象追缴社会抚养费。深入厂矿、出租屋宣传国家流动人口管理政策,积极做好思想工作,指导他们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督促育龄妇女到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督促各村妇女主任填写并按时上交流动人口各类报表。所分管的片区内计生工作成效明显,大部分村多年保持计生先进村、模范村。积极努力做好计生办证和手术记帐工作。计生办证工作中坚持原则,服务热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手术记帐工作按有关规定要求,与各村妇女主任一道带领需要“四术”的计生对象按照医院各项程序进行检查和手术,耐心安抚计生对象,并仔细叮嘱手术后应当注意的事项,没有出现过误发错发手术记帐单的情况。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使我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计生工作,一要有领导的正确指导,办公室领导对基层的情况掌握清楚,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及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推进。二要发挥好村级妇女主任的作用,特别是驻片工作,一定要与她们打成一片,积极主动帮助她们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三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虽然我不是本地人,刚调入计生办工作时语言沟通上有一定困难,但由于需要经常走乡串户与群众打交道,使我很快学会了粤语,与群众沟通了感情,为开展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标准不够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性格比较急躁。今后,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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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职工培训
以下是浙江的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 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要求生育的,可有计划地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2、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婚后五年不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
4、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6、夫妻一方为初婚或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生育过两个子女已丧偶的;
7、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满五年以上,只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第十条 农民除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有生育要求的,也可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
3、兄弟两人以上,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4、夫妻一方为非遗传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一条 人口稀少山区的农民和从事海洋作业的渔民,只生育一个女孩,确有实际困难,本人要求再生育一个的,在省下达的人口发展规划指标内,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具体安排。
你说的好象是第11条,不知道你是不是符合上述标准之一。
如果不符合上述认识条件而生育二胎,罚钱是肯定的,视地区情况而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夫妻,要征收超生子女费。
1、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工资,连扣五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连扣五年。
城镇个体劳动者的超生子女费应按上述比例,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工商管理、税务、劳动服务等部门予以协助。
2、农民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超生子女费,一般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年总收入,一般征收五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一般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年总收入,一般征收五年。具体征收的数额、年限和办法,可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但未到生育间隔期而提前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工资(农民则征收夫妻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的年总收入),至间隔期满止。
第二十四条 未到法定婚龄非法同居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每月扣除男女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工资(农民则征收男女双方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的年总收入),从怀孕之月起,至结婚登记后一周年止。
第二十五条 征收的超生子女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用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二胎和多胎的,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取消有关生育福利待遇,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双方停发奖金一年,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的,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已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又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收回《一孩父母光荣证》和已发放的奖励费用(包括保健费),并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后,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本人要求生育的,从批准之日起交回《一孩父母光荣证》和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干部及有关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本单位或本地区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二胎可以上户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就可以。
该回答在2006年7月27日由回答者修改过
3. 2015年村计划生育学习 宣传 培训 活动记录
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培训.活动记录开展时间 地点 参加对象 人数 ; 授课人5要素活动过程 活动内容; 3 ;。活动效果留下活动痕迹(照片多拍些)
4. 计划生育协会培训活动记录怎么写
这种记录,你得写清楚这样一些内容:一是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二是参加活动的人员;三是写明这是项什么活动,由何人(单位)组织开展;四是活动中开展的是那些项目(内容),能够通过活动起到哪些作用等等。
5. 跪求计划生育协会活动记录
2005年1月21日
学习地点:社区办公室
学习内容:学习计生相关政策法规
参加人员:社区计生协会组织成员13人
主持人:刘亚芬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1、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
2、 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
3、 未来十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
4、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
2005年2月2日
学习地点:社区会议室
学习内容: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参加人员:计生协会理事、委员
主持人:刘亚芬
一、家事国事天下事,计划生育自己事,群策群力群管理,计划生育要自治。
二、结婚依法去登记,非婚生育要取缔。遵守生育登记制,怀孕及时到社区
三、法律法规要遵守,群众积极来参与。社区工作要及时,服务办证到家里。扶贫帮困来互动,三查随访要仔细。
2005年3月22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
主持人:刘亚芬
参加人员:社区全体干部、社区计生协会部分会员23人
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
就:1、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2、降低了人口抚养比率,促进了经济发展。3、生育率下降减轻了社会负担,促进了社会发展。4、计划生育减轻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5加强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生殖健康水平。6、建立了有效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宣传技术服务。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稳定低生
育水平。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2005年4月12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人口与计划生育
主持人:刘亚芬
参加人员:社区全体干部、社区计生协会部分会员23人
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开发人口资源,维护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生态平衡。
深化生殖健康理念,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生殖健康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和预防性病,爱滋病方面内容。
三、婚育新风进万家,尊老爱幼人人夸。
四、近亲结婚忧愁,少生优生负担少。
2005年5月16日
学习地点:新华书店六楼会议厅
学习内容:人口与家庭
参加人数:育龄妇女、协会组长20人
主讲人:市师范学院金教授
家庭教育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该怎样爱孩子,为孩子做些什么,怎样成为孩子的榜样,金教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热点问题。高尔基说过:爱孩子是连母鸡都会的事。那么我们会吗?孩子听吗,高兴吗?家庭教育是个古老的话题,包罗万象,尤其是孩子的青春期怎样渡过。家庭教育要具有感染力、灵活性、针对性。怎样与青春期的孩子沟通,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解决矛盾要以情为首,理解、关爱孩子的精神世界。
2005年6月15日
学习地点:社区活动站
学习内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
参加人员:协会委员、组长
主持人:王芳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有突破、要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是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
其指导方针是: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
其主要内容:要围绕新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拓展宣传教育内容;要拓展宣传服务对象;要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改善和规范宣传环境;要改进群众参与的形式;要继续加强基层人口学校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改变宣传品制作上和封闭状态和发行上的垄断状态;要创建立方体化的宣传教育载体网络;要整合社会力量努力做到“五个纳入”;要加强宣传教育理论创新工作;要继续加强人口理论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青春期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改进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创建宣传教育新格局。
6. 如何写计划生育培训简报,谁能给我一篇范文
不想跑课就在网上找个口语学习也不错啊,下班晚上上课撒,周末照旧可以玩什么的,回也不影响答生活!ABC天卞口语还挺.好.的 是在线学习的~每天在家通过网络和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的形式授课 还挺方便的上课方式~《货仓、采购、生管、物控管理实例与问答》,《生产计划和物料控制实战精解.》这两本书,以上两本书我有,有时间发给你...
7. 从2011年10月开始到现在每月一篇计划生育行政会议记录,这怎么写啊大家帮帮忙吧
要结合当地实际的,如果是要笼统的,网上一搜就有了啊。
8. 计生月例会记录领导发言怎么写
一、村分管领导林美香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以会代训组织学习有关计生法律法规。
1、村分管计生领导林美香传达市镇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并提示各片区责任人,活动小组长应该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学习《省计生协会章程》主要部分和《四联创标准》,并组织学习计生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二、各责任片区汇报20xx年3月份计生变动情况
三、对出现政策外生育(怀孕)“双查”未到位、节育措施未到位及“两证”办理未到位人员由责任人通报落实情况。
四、办理生育证情况
五、分管支委林美香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六、村主任丁财家针对当前计生存在问题及各计生小组长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责任到人,提出一下步的工作做法,通报上个月例会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
七、计生协会副会长丁金歪总结说明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八、村书记丁文布置本月工作:
刚才各位已将上月的工作情况及重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作了发言,下面我就将下月的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中宣部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关怀行动”的通知,泉州市生育关怀领导小组《关于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
2、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活动。
3、“三八”节要积极配合妇联开展丰富多彩的计生宣传服务活动。
9. 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后小结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本土的资源,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将此政策融入心中!
10. 计划生育人口学校教学制度
教 学 制 度
一、以马克思人口理论为基础,以党中央的政策法规为指导。对育龄群众开展晚婚晚育,优生优教、节育避孕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二、认真备课讲课,讲求教学应效,认真完成教学计划。
三、坚持考勤制度,对每期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考勤登记。
四、每期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教 学 计 划
一、教学目的:通过开展“五期”教育培训,使广大育龄群众掌握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教学内容:
1、人口理论教育。
2、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3、青春期、孕产期、避孕育儿期、更年期知识。
4、生殖保健知识。
5、生产生活知识。
四、教育时间安排:
3月 日 6月 日
9月 日 12月 日
学 习 制 度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婚育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实行生育的自觉性。
二、服从学校领导和教学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四、保持教室卫生清洁,爱护公物。
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敬,共同提高。
生殖健康监测制度
一、积极宣传计生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二、加强孕前管理
三、村级服务室承担全村生殖健康监测工作。
四、热情接待生殖监测对象,认真填写记录。
五、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禁弄虚作假。
村级药管员工作职责
(村、居委会)
一、宣传贯彻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为本地育龄妇女服务。
二、准备掌握使用药具人员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做到三清(现行政策清,基本数字清,服务对象清);三会(会随访,会宣传指导,会处理一般问题);三到户(送药具到户,宣传到户,随访到户)。
三、按时领取药具,及时定量送药具到人,讲解使用方法,按时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四、认真建好《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登记卡》卡册,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同时准备上报花名册。
五、及时填报《药具失败登记报告单》。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计生协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计生协会章程》,开展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组织群众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人口理论、节育避孕、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觉性。
2、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3、每个协会会员必须建立5-10个联系户。
4、协会会员经常向村组、计生协会组织、计生部门和党政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报告信息。
5、协会每年要进行会员工作活动情况检查和年终评比。
村民小组计生指导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实施计生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婚育避孕、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
2、正确指导本组育龄夫妻节育、避孕措施。
3、负责本组婴儿出生、人口死亡、节育避孕、新婚人数以及人口变动情况的报告,每月28日向村计生办报告一次。
4、负责避孕药具发放登记管理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职责
1、专干必须履行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计划生育任务。
2、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掌握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做好计划生育法规宣传工作。
3、必须按计划落实好出生人数,如实统计上报各项数据、资料,做到乡村组及对象相符帐卡、报告单一致。
4、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学校,当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分别对不同层次的对象宣传服务,授课次数不得少于5次。
5、加强育龄妇女对象的孕前管理工作,每月现有随访对象2次,当好计划生育信息员,力争计划生育率为95%以上。
6、当月必须当月完成,季度三查工作不得拖欠,力争做到无外逃户,无计划外生育,积极主动上门做计生对象的工作,掌握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员。
7、搞好药具发放,当好药具宣传员。
8、坚持每月2号专干例会制度,及时准确填送《计划生育报告单》,缺席会议一次或缺席报告单一次罚款5元,漏报、假报出生、节育手术的,每发现1人罚款5元,并影响年终评先评优。
计划发放管理制度
(地、县、乡、村)
一、年度需求计划应按照“满足需要、保障供应”的原则,以村为起报单位,经自下而上的程序,实事求是地制定。
二、各级必须按计划发放避孕药具。地级按县级年度需求计划分季度发送药具;县级双月、乡、村每月按计划定量、实有人数发放药具。
三、调拨发放手续必须完备,登记必须真实。发放药具地、县级必须凭避孕药具发放情况报表(表四)开三联调拨单及时登帐与发放;乡级必须凭村级《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进行发放,领取人在乡计划分户帐上签字;村级按《避孕药具发放、查访登记卡》上实际用药具人员发放;服用对象应在接受查访后亲自在查访上签名。
四、计划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不准用于零售。
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
村规民约
第一条: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村民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履行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和计划外怀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参加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的“三查一治”
第四条: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
第五第: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生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需回乡参加“三查一治”,也可寄回打工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第六条:育龄妇女不得进行非医学或性别选择性地人流、引产。
第七条:凡违反计生政策的村民,除按上级部门规定处罚外,本村委会还将取消该村民家庭所有成员可以享受的乡村组福利待遇。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节育手术服务,实行免费(有关标准按省市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范围:上环、取环、人流、结扎等。
欢 迎 举 报
内容:出具假证明,办理假手术,隐瞒计划外行踪及计外生育,残害、遗弃女婴,非法送养、抢养,非法签定胎儿性别,乱收费、乱罚款,违反“七不准”。
制度:举报属实,奖励50元以上。
电话:2220342(区计生委)
2705148(乡计生办)
国家计生委“七个不准”的规定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监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每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村民实施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实行计划生育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户籍在本村、户籍不在本村因婚嫁居住本村的和在本村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乡计生办指导。
第五条本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支书、主任、计生分管、计生专干共4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行使工作权利和履行工作职责。
其权利是:
1、在村党支部、村委员会领导下,依照本章程依法行使本村计划生育的管理权。
2、组织有关会议,开展计划生育活动。
3、限制村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进行计划生育奖罚。
其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引导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
3、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指导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开展:婚前、新婚、怀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三查”以及流动人口管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引导村民少生优生勤劳致富奔小康。
5、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利,教育指导村民发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七条健全村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吸收具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计生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并在计划生育方面起模范带着作用的村民为协会会员,民主参与并监督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且受法律保护,其权力有:
1、达晚婚婚龄后领取婚姻状况介绍信,依法申请婚姻登记的权利;
2、条例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一孩生育证》,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妇,有权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
3]已婚育龄妇女在节育技术员的宣传指导下,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权知情选择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民主选举成立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评议计划生育工作;
5、享受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九条村民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禁止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禁止计划外生育;
2、示持有《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必须采取一项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3、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应接受计生服务人员的指导,及时知情选择落实一项有效节育措施;
4、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每季度按时参加一次“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5、凡计划外怀孕的,必须自觉终止妊娠,并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6、外出务工,暂住从业人员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然后到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务工、暂住,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每季度必须按时回原籍地参加“查环、查孕、查病”的活动或寄回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的有效孕情检测证明;
7、育龄人员应定期接受“五期”教育;
8、不得进行非医学性人流、引产;
9、履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各类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半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由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合理改进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村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必须将全村人口计划、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张榜公布。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椟代表会议可以经合法程序后,免除其职务: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严重失职或渎职的;
3、以权谋私、循私枉法的。
第十三条村计划生育协会通过下列形式对本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参与和监督。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发挥协会理事、会员的作用,为计生工作献计献策;
2、参加村民委员会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提出建议、意见;
3、调查研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改进工作方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进行奖励:
1、凡实行晚婚婚育的夫妇,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每月享受5-6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小孩十四周岁为止;
2、在招生、招干、参军时,优生推荐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户的子女;
3、村、组企业用工时,独生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纯二女户在同等条件下,优生安排;
4、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批地建房,对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未全部解决批地建房之前,村、组不得安排宅基地建房;
5、双农户独生子女少儿两保险由村、组各负担50%;
6、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可享受乡村100元养老保险金。
7、纯女户可照顾一个男到女方落户指标。
第十五条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村民进行惩罚:
1、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无证结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次性处罚到位。
2、计划外生育的,除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按有关合同收取违约金;
3、计划外怀孕后不自觉终止妊娠的,责令限期终止妊娠,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交通、食餐费用;
4、个别“查环、查孕、查病”不到位的育龄妇女,全家所有成员不得享受乡、村、组的任何福利待遇;
5、进行医学性人流、引产的,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经乡计生服务站批准,自然流产的,3小时内报请乡计生服务站派员核查,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视作进行了非医学性人流引产。由乡计生办收回其生育证,不允许再生育,并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6、拒不履行各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由村计生领导小组收取违约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本村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地方,以本章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