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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县级对乡镇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16 07:30:59

❶ 甘肃省精准扶贫专岗教师培训计划是多少学分

您好,这个通知里面没有详细说吗?【摘要】
甘肃省精准扶贫专岗教师培训计划是多少学分【提问】
您好,这个通知里面没有详细说吗?【回答】
“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贫困地区600名幼儿园园长和3000名教师。每年组织5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地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加大对革命老区、藏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倾斜支持力度。【回答】
"刚看了一下\"国培计划\"官网,只是下方了通知,但是没有公布具体安排呢。可以看一下历年的作为参考。"【回答】

❷ 如何推进本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相对固定党建扶贫工作队并加强管理
坚持“不脱贫不脱钩”的原则,各个挂钩扶贫单位及帮扶的乡、村一经确定,就不能更换,必须坚持帮扶直到被帮扶的乡村经考核确实脱贫后才能脱钩。相对固定党建扶贫队员为两年一换,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对扶贫单位派出的党建扶贫队员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派出。加强对党建扶贫队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队员驻点工作情况、考勤记录,督促工作队完成好工作计划。
(二)提高乡村规划编制质量
一是把扶贫开发规划编制作为指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党建扶贫工作的重要工作,加紧做好
扶贫开发规划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规划体系,先由工作队与乡镇制定乡、村规划,再由县级扶贫部门牵头统筹衔接规划,最后由市级扶贫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一起审定规划,通过调研、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规划要统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村镇建设等纳入规划内容,规划制定要重视项目的合理布局,今后对乡村的投入应随着规划和项目安排。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原则,规划和项目确定后,原则上各部门的项目就按照规划落实,使党建扶贫工作队与乡镇的主要精力不再耗费在跑项目、争资金上。三是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要深入到各乡镇,做好规划培训,帮助乡镇提高规划质量。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有专家参与,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派出工作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骨干,协助乡镇编制规划。党建扶贫工作队要配合乡、村分析乡情、村情,出主意、想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好规划。

(三)切实将党建扶贫工作重点转变到送观念、送思路上来
认真落实党建扶贫队员驻村工作的时间规定,每名党建扶贫队员每年至少提交一篇实地调研的报告,督促工作队及队员深入乡、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熟悉乡情、村情、民情,从而帮助乡、、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党建扶贫工作队的重心要从为帮扶点争取项目资金转移到指导、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转移到对实施项目的督促和监管上来,尤其是要帮助乡村建立好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使有限的扶贫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约束激励机制
探索财政性扶贫资金变无偿为“有偿”的方式,即对于生产性扶贫项目,使用农户应采取“借”的方
式使用,到期可以归还本金,也可以归还“利润”,归还的现金或物资可以进入下一个循环,扶持别的农户,不断滚动发展。这样既提高农户在实施项目时的责任感,使他们感到压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在党建扶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又能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有偿”使用还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

(五)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二是多渠道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首先,采用财政增加一点、兼职提高一点、误工补贴一点、积累补助一点、考核追加一点等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村干部月报酬,达到平均500元以上。其次,要落实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努力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再次,要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按照村规模大小、集体经济情况和人口规模确定运转经费,确保村级组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农村工作。第四,探索招考村干部进入乡镇机关、
事业单位制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村干部可参与乡(镇)长选举。从政治和经济待遇上逐步让村干部能脱产工作并有想头、奔头、干头。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以培养“双培双带”能手为主要内容的活动。采取教育培训、结对扶持、政策倾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员的扶持和培训力度,帮助农村党员解决困难,增强农村党员的“双带”能力。建立关爱党员长效机制,在学习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进一步完善党建扶贫考核
一是由各个党建扶贫工作队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经主管部门和扶贫团审核后下发执行,考核主要是检查工作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队的考核既要对牵头单位进行,也要对各个组成单位进行,以督促各单位重视党建扶贫工作。二是考核指标要结合工作队任务制定,如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生产、培训教育等等方面做什么、什么时间完成,以督促党建扶贫工作队完成好工作。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周期适当延长至2年或3年一次,以检查党建扶贫工作实绩。同时,要加强日常考核检查,督促工作队遵守纪律。

❸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❹ 精准扶贫具体帮扶计划

实施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千差万别,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应从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出发,因村因户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村一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实行扶贫对象“双向全覆盖”,做到每位干部都参与帮扶贫困户,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服务。

一是结对帮扶。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下简称“三送”)为抓手,积极开展“三送”干部结对帮扶。驻点“三送”干部每名干部帮扶3-5户,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扶贫对象活动。即在职的市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在职正副县级领导、市直、驻市单位“一把手”分别结对帮扶贫困户3户;市直、驻市单位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区)直和驻县(市、区)单位及各乡(镇)在职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2户;市、县(市、区)直及各乡(镇)在职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

二是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积极性的扶贫对象,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动员扶贫对象以土地、山场、水面及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参与到扶贫经济实体中来,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发展1-2项种、养殖业或旅游服务业,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特别注重同步发展专业合作社,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三是移民搬迁帮扶。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村落实施移民搬迁。结合“进城进园”、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重点把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安置在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改善生活环境和就业条件,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对口培训、定向定点招工等形式,引导贫困人口向中心镇、工业园区转移,把发展特色产业与招工就业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好搬迁户的后续发展问题。

四是技能培训帮扶。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以及职业教育等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五是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10万元以上整村推进扶贫资金,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打造一批整村推进扶贫示范村,解决产业发展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

六是合作社带动帮扶。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草地、水域、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或流转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产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或产业资金扶持。通过示范带动实现脱贫。

七是保障帮扶。对帮扶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给予相应救助。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做好“一对一、全覆盖”的帮建工作,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精准扶贫,应当落实帮扶到户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扶贫对象“一对一”脱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民生工程,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扶贫到户目标任务的实现,各地应成立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精准扶贫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实行分级负责制,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

2、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扶贫到户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实行扶贫到户资金“一卡通”制度。扶贫到户资金实行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三是建立扶贫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四是确保扶贫到户资金用于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3、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为抓实抓好扶贫到户的实施,应建立健全扶贫到户考核评比激励机制。一是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市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督促检查机制,做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二是考核评比激励机制。制定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将扶贫到户纳入到当地县(市)、乡(镇)党政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地应把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等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综合评比,奖惩激励。对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❺ 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各界和个人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高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第三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自力更生、社会帮扶、合力推进的原则。第四条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对象是符合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对象确认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初步确认的农村扶贫开发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并公布。第五条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范围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
农村扶贫开发具体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省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条农村扶贫开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省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扶贫政策,确保实现稳定脱贫。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农村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工作,并配备与扶贫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激励机制,鼓励扶贫对象通过勤劳致富实现稳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第二章扶贫开发措施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发展特色产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易地搬迁、安居工程、资产收益、以工代赈、兴边富民、贫困村提升等专项扶贫措施,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行业规划,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需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重点工程和项目,优先审批贫困地区产业项目。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通邮、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信贷、保险、资本市场等综合性金融对扶贫的支持力度。第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等应当执行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制定帮扶措施,履行帮扶职责,选派人员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中央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
财政、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执行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推广、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劳务输出、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活动。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资金和技术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
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本省专项扶贫资金的30%。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贫困地区的信贷支持和基层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特色农业保险的发展。

❻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如何做好县、乡、村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牵线搭桥,推动工作落实。合理调整包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建立党委、政府与驻村干部定期联系制度,由包片领导带领驻村组长与驻村干部与各村干部、群众会面,宣传相关政策,增进干群关系,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各村把在发展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向驻村干部介绍,驻村干部及时到实地调查核实,再结合帮扶实际,征求村委及群众意见,形成帮扶计划,确保驻村工作不走过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组织部门履行好指导和监管责任,统筹协调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派出单位要按照倒挂考核有关要求,履行好监管和帮扶责任,确保干部脱产常驻;协助配合好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每季度至少要到本单位驻村点开展1次调研,每年为所驻乡镇和村解决几个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驻村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为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村第一书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把驻村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内容,建立督查机制,制定督查计划,定期开展督查,严格问责通报,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通报。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和村第一书记召回机制,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打不开工作局面采取通报一批、召回一批、调换一批的方式,优化驻村干部队伍,确保驻村工作时间和效果,坚决防止走过场。建立健全驻村考勤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走访制度、述职考评制度、激励制度等,重抓两头,严管中间,奖优罚劣。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全面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讲、访、帮、促”活动,不断推动驻村干部“一宣四帮”工作,提升驻村干部对党的重大政策理论宣讲力度,大力推进驻村干部道德讲堂活动,在驻村干部中推选一批工作业绩好、群众口碑好的驻村干部组成宣讲团,总结驻村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片区为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同时,进一步强化驻村干部SYIB创业培训,全面提升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本领和激情。
四是强化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村民小组会议宣传做好驻村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作为驻村工作联络员,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工作动态,收集整理驻村工作相关材料,加强对干部驻村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大力宣传,为不断深化干部驻村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❼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教育培训,是指对农民开展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创业能力等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农民教育培训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资源共享,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由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

联席会议负责审查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统筹安排各项用于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指导各部门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综合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研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其所属的农民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农民参加教育培训,协助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推广、扶贫和移民安置、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民教育培训。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兴业创业。第八条企业应当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务工农民的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或者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支持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第九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宣传工作。第二章体系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受教育培训程度,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农民教育培训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改善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实训条件,引导和鼓励各类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自愿联合,提升培训能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保障和改善培训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农民创业能力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技能培训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制定农民教育培训专职教师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中农民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机构负责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民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和当地实际,制定农民教育培训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指导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编写制作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音像资料。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优化教育培训资源,创办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实习基地,开展有特色的农民教育培训。

❽ 加强民族乡村的扶贫工作有什么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市及渝东南片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县扶贫开发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扶贫开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民生工程。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石”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扶贫开发经历了“二六越温达标”、“八七扶贫攻坚”、稳定解决温饱等阶段,目前已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全面攻坚新阶段。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低收入人口6.7万人,其中建档贫困户4.8万人、低保户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1%,较全市平均高3.9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县仍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扶贫开发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加快建成扶贫开发示范县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二、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打造“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总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一区三片”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构建“三位一体”扶贫格局为路径,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增强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精准扶贫,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
——点面结合、合力攻坚。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把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落实好到人到户措施,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立足实际,突出优势和特色,将扶贫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区域科学发展。
——改革创新、开放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扶贫标准,实现4.8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医疗和住房),完成1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建设任务,全面建成“扶贫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将集中解决相对贫困、区域贫困、发展差距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坚持“两个瞄准”,实行精准识别
1.瞄准贫困户,认真开展扶贫对象识别。结合国家扶贫标准,瞄准贫困户,严格按照“七步四公示”(“七步”即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入户调查、村级评议、审核公示、规划帮扶、审批备案,“四公示”即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四次公示)要求,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行为,彻底改变“穷人帽子富人戴”现象,科学合理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建立“重庆石柱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每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要求,对信息系统中的贫困对象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识别方式,及时进行调整。
2.瞄准贫困村,找准制约发展突出问题。按照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要求及“七有四通三解决”基本标准,找准群众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对已经验收的贫困村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对正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不脱贫不验收达标。
(二)着眼突出困难,实施精准扶持
1.着力改善贫困农村环境。把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建设沿江高速公路,启动西沱长江大桥、万黔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梁黔高速公路。完成国省道改造116公里。建设农村通畅公路530公里、撤并村通达公路145公里,解决33个撤并村群众出行问题。新增和调整农村客运线路12条,增加农村客运车辆18台。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标准,贫困村通畅工程每公里达到40万元。加快推进万胜坝渠系、东方红、曹家湾等3座水库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扎实开展10条中小河流治理,解决9.3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补助标准提高到729元/人。充分利用“五小水利”重点县资金集中整治山坪塘859口,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8.5万亩。加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力度,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农村电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完成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厂建设,实施62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争取将我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范畴,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建设。充分利用二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中央造林补贴等国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生态造林15.5万亩,石漠化面积19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41.5平方公里,增强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到2017年,实现行政村通畅率达100%,乡镇客运和符合客运条件行政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农村安全饮用水率达到85%,森林覆盖率达到57.2%,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2.大力扶持特色支柱产业。以产业扶贫为主线,加快建设武陵山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坚持将财政扶贫资金的70%用于产业发展,以“三百”工程(百村百园百企)为载体,围绕“3+7”特色效益产业,在每个贫困村培育1—2个主导产业。完善县乡农产品市场体系,打造黄连、莼菜、辣椒等电子交易平台,加快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贫困农户抱团经营,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依托“绿色生态、土家风情、历史文化”三大优势,围绕建成“中国黄水国际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目标,积极打造“大黄水”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5个;围绕“一县两极四区多点”布局,整合旅游、扶贫、民族发展等资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年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超过50亿元,旅游产业成为带动旅游地区贫困群众增收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工业,开展辣椒、莼菜、优质牛羊肉等农副产品加工,建设渝东南地区农林产品加工基地,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完善县校合作机制,深化校地合作;加快推进“重庆辣椒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实现辣椒生产标准化、加工精深化、质量安全化;深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巩固好辣椒、黄连6个专家大院,新建1个冷水鱼专家大院,加快“石柱黄连中兽药试验示范工程”、“石柱莼菜良种扩繁”建设;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帮助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到2017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项目,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贫困群众步入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
3.全力推进连片整村扶贫。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加速打造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示范县。立足县域优势,借助政策“洼地”,加快实施《石柱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用好用足国家对连片特困区域发展的优惠政策,围绕“基础设施改善、骨干产业培育、社会服务保障、到户政策落实”等内容积极开展先行先试,集中打造“大黄水”片区和方斗山、七曜山、西沱沿江三大片,培育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新村、乡村旅游示范片等一批示范亮点工程。到2014年,“大黄水”片区财政专项投入达到1200万元,全面建成全市连片扶贫试验区。围绕“七有四通三解决”标准,引导发改、交通、水务、民族发展等政策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在52个整村脱贫村中推进水泥路、自来水、清洁能源、信息服务、商贸服务、优美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六到农家”工程,力争“建设一片、脱贫一片、带动一片”。到2017年,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基本完成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任务。
4.扎实开展生态扶贫搬迁。切实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抓。坚持群众自愿、贫困户优先原则,瞄准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生态修复保护区等地的贫困群众,坚持农户自愿、梯度搬迁、房屋自建为主,适度集中搬迁、统建为辅的迁建模式,努力降低搬迁成本,坚决杜绝“搬近不搬远、搬富不搬穷”和“小产权房”现象。争取市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山东省淄博市帮扶资金的70%、江津区帮扶资金的60%精准用于特困户搬迁补助及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普通搬迁户、建卡贫困户、低保户每人0.6万元、0.8万元、1万元的补助政策。对有意愿搬迁但无力搬迁的特别困难群众,采取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小额贷款贴息等方式帮助筹资搬迁。整合水利、交通、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建设等资金,重点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路、电、气、通讯、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安置区因地制宜打造辣椒、黄连、莼菜、中蜂、冷水鱼等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乡村旅游资金等向搬迁集中安置点倾斜,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或务工创业。到2017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3.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2万人,迁出区生态修复1.49万亩,贫困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5.稳步推进教育就业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23所、农村教师周转房480套1.68万平方米,实施4.1万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完成贫困乡镇中小学食堂、运动场、厕所、浴室等改扩建,逐步提高营养标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对贫困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年保教费1500元、生活费6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就读小学和初中分别给予每年1000元和1250元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给予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低保家庭就读高中给予每年800元学费补助。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畅通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绿色通道”,不让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打造电子应用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等4个骨干专业,创建4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把县职业教育中心建成现代职业教育市级示范学校;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实现学费全免,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住宿费500元。优先保障农村学校人员编制配备,大力培养全科教师,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师资短缺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对偏远地区教师提高生活补助。每年选派城区教师30名到贫困乡镇学校开展一年以上的支教,并对支教教师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教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开展贫困毕业生专场招聘,设立贫困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自主创业。到2017年,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6.切实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贫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鼓励贫困户子女报考医护类院校,引导其毕业后回乡行医;用两年时间完成80个撤并村卫生室建设,为每个贫困村配备村医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护人员对有执业资格的放宽到中专学历,村医每人每月专项补助不低于400元。开展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年从县级医院选派专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到村卫生室开展一年期支医,对支医人员发放生活、交通等补贴,支医结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深入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入户和安装工作,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消除“数字鸿沟”带来的差距。开展以“幸福山寨”为载体的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故事、送展览“五送”活动,丰富贫困群众业余生活。实现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全覆盖,每个行政村建成3—5户文化中心户,形成“农村30分钟文化圈”网络。深入挖掘土家特色文化,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文化村寨。进一步完善贫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为认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市政策规定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切实加大对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的财政投入,对农村低保、五保、重点优扶对象、残疾人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资助。探索扶贫小额保险,为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以及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到2017年,农村贫困地区群众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均达到95%,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精准管理
1.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盘活农村资产。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延伸。积极探索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与贫困互助资金组织合作模式,加大对贫困农户的信贷投入力度。规范互助资金的管理,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完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对贫困户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2.深化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干部驻村结对工作制度,确保贫困村每年都有干部帮扶工作组,做到每位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深化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户制度,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逐步实现结对帮扶长效化、制度化。
3.强化资金整合机制。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为平台,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为牵引、行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资金整合原则,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扶贫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将相关资金集中解决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最基本、最急需问题,实行年初集中规划、阶段定期检查、年终实绩评比,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优化。
4.完善资金监管机制。按照“整合、集中、统一、严管”要求,把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使用效益、评价结果相结合,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村级义务员监督制,鼓励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决策、项目监督和效果评估。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推行偶数年全面审计、奇数年重点抽查制度,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精准识别的贫困村、贫困对象,深入查找和分析贫困原因,因村施策、因人而异,制定帮扶规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作为主要指标,加大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履行扶贫职能职责情况的实绩考核。
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为主体、工作到村、责任到人”要求,建立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和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职能,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抓好扶贫开发各项任务的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首要的民生来抓,按照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要求,共同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仗。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渠道不变、各计其功”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将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集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构建“大扶贫”格局。县扶贫办要认真开展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持、技能提升等工作,侧重落实好到人到户政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困难群众行路、饮水、上学、就医、就业等工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联系帮扶贫困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本部门信息、项目、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各乡镇要组织好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充分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三)营造良好环境。准确把握扶贫宣传导向,大力宣传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示全县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和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石柱报》、中国·石柱网、石柱手机报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工作动态。各乡镇要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对重点项目要有明显标志标识,客观反映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关心关爱。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培养吃苦耐劳、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扶贫干部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联系贫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增进与贫困群众的血肉感情。对县、乡镇扶贫干部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培训,提高扶贫系统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素质。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驻村扶贫特派员选派工作,每个乡镇配备1名扶贫专干,每个贫困村有1名大学生村官,鼓励优秀的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增强村级领导班子带领脱贫致富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督促扶贫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建设有理想、懂政策、熟业务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❾ 如何推动脱贫攻坚配套政策的实施

建立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制度,省市县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三级督导组,严格督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情况,重点督查脱贫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提出严厉批评,直至追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各级财政安排的预拨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进度要达到90%以上。对纳入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扶贫项目,凡因财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滞留延压的,要追究财政部门的责任;凡因项目组织实施不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滞留延压的,要追究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共享。
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成立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省委分管副书记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市县都要成立相应的攻坚领导指挥机构。强化各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县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❿ 如何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

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有效的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如何面向边远山区农村开展普及科技知识培训,如何更好的使用科技扶贫资金。就这些问题,谈一点自己肤浅看法。
一、对科技扶贫工作的认识
科技扶贫是整个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世纪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科技扶贫在整个扶贫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村推进为主要模式的扶贫工作,离开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仅靠改变落后的基础生存条件,很难达到即扶贫又扶志,使贫困人口彻底摆脱困境的目的,必须配套实施一些符合当地资源优势的科技扶贫项目,通过科技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使贫困人口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转变观念,用先进的科技知识,改变落后面貌,达到致富目的。因此,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加大科技扶贫资金占全部扶贫资金的比例,把科技扶贫放在整个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为了推动面上的扶贫工作,更应该把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普及培训做为主要的扶贫手段,让更多更广泛的贫困人口沐浴到实用技术培训的阳光,用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来推动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
从我县近年来开展以整村推进为主要形式的扶贫工作情况来看,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立足我县以蔬菜为主要支柱产业,并正在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这一特色优势,建设有显著比较效益的二代日光温室生产反季节蔬菜,是有效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好模式。近来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马力北顺、四门三衙、滩歌黑池殿、洛门文家寺等几个二代日光温室专业生产村,几乎都是以整村推进方式扶持发展起来的,在这些示范村的变迁中,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培训发挥了主导作用,是科技与扶贫资金的有机结合,彻底改变了这些村庄昔日贫困落后的面貌,过上了今日富足充实的好日子。透过一张张快乐祥和的笑脸,我们由衷感到了科技扶贫工作所发挥的巨大威力。
总结上述几个示范村成功的经验,我们不可否认,是扶贫资金撑起了冬暖棚区的一片蓝色,但细究他们成功的轨迹,除基层政府与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指导外、当地土生土长、爱好科技、勇于试验、脚踏实地带领群众苦干实干的乡土科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才是这些村庄冬暖棚得以普遍推开,迅速发展状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关键因素。是他们相信科技,敢创敢试,不怕挫折,率先示范的创新精神,影响和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走上了致富之路。
从我本人近年来多次对部分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及整个面上扶贫工作的调查了解来看,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是扶贫工作最有效的载体。城然,项目村有资金用来改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对量大面宽的扶贫工作来讲,为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有效,最具普遍意义的扶贫手段就是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培训,同时结合实施与所培训内容密切相关的实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因此,如何开展普遍的实用技术培训及实施与培训相关的科技项目,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用好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就成了新形势下科技扶贫工作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 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在基层存在的科技培训花而不实,培训资金不落实,科技人员无钱开展培训及科技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客观实际,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以扶贫资金为支撑和纽带,将两个“第一”有机结合的过程。因此,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权应掌握在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科技人员手中,使用在支持激励科技人员发挥职能作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上。而不应全由扶贫部门的行政领导随意支配。扶贫和财政部门应在建立严格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监控科技推广项目和科技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来达到对扶贫资金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要按建设“阳光政府”和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加大科技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审计把关,确保科技扶贫资金用在为科技扶贫提供财力保障上。具体地讲,每年下达的切块科技扶贫资金,要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科技扶贫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规划,分门别类,科学民主决策,全部实行项目管理。通过相关职能单位申报项目,使资金随项目落实在项目责任人身上,由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按规范严格使用。这一方面调动起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也确保资金用在科技扶贫具体的项目上。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建议在现有扶贫领导小组及常设扶贫办的领导体制下,建立一个由全县涉农事业单位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科技扶贫项目专家论证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所审报的科技扶贫项目进行论证评估,选出符合全县发展实际的项目。最后由扶贫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实施,每个项目应配套多少扶贫资金等事宜。
在建立起科技扶贫资金及具体扶贫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后,接下来必须解决如何有效开展科技扶贫的机制问题。我认为,将科技培训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项目实施有机结合,是将科技实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措施。科技培训又可分为科技知识的普及培训及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两大类,下面分别谈谈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一)如何开展面向大多数人的科技普及培训?我认为,面对县上科技人员少,而需培训人数数以万计,量大面宽的现实,采取把精心选择的乡土科技人才有组织的统一集中上来。以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培训符合当前农村实际。通过集中办班培训,先在每村培养1—2名有文化、有一定科普知识的科普带头人即乡土科普人才,无偿为他们进行比较系统的科普知识培训,让他们把科普知识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再带给家乡渴求实用技术的人们,开展这种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好全县的资金、人才、培训阵地、受训人等各种资源,同心协力共同为开展好这一工作提供服务,这一工作需列入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做为贯彻省委发展抓项目的实际行动,抽调专人有组织,有步骤的实施,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职校农广校等培训阵地经常性的开展。要把星火学校建设,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科技星火技术培训,科技扶贫培训等培训相关的资金,师资、阵地、教材等资源统筹使用,合理配置以期取得最佳培训效果。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每村培训数名懂科技,能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的乡土科技人才。并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和运作机制,如象宜宾市那样建立乡土实用科技人才信息资料库,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和跟踪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建立对他们的职称评定和评优制度、科技资金扶持制度等,最终形成一套乡土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服务的完整体系。使乡土人才成为振兴农村经济的领头人,科技推广的示范者,产业调整的导航者,脱贫致富的帮扶者。我认为,以农村科技乡土人才培养为总抓手,积极实施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工程,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务必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半月谈》2004年第11期刊登的《田野上升起不落的希望》一文,介绍了宜宾市开展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有益探索,他们的实践,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和思考,值得我们借鉴推广。
(二)如何使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培训与相关的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开展综合性的科技扶贫?如何使用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如前所述,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建立在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基础上,通过项目管理,落实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目前在基层科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科技推广及培训经费。按理说,专业技术人员只要能下到田间地头,帮助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现场进行讲解,就是一种最具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这一工作成本并不高,技术指导完全可以免费提供,但关键是科技人才如何来到农村,就连乘车的钱,现在基层也不能报销,更不用说有什么下乡补助了,在基层,由于财政紧张,科技三项费很难足额落实,科技扶贫资金挪作扶贫办运转经费及改善办公条件的现象比较普遍;可以说扶贫资金在权力的运作下,用于干其它事可以,但就是不能用于报销科技人员的出差费、乘车费等。这就使专业技术人员想干事而没有钱能干事,导致为数不多的科技人才也被闲置,作用难以发挥。因此,搞好科技扶贫工作的首要问题是必须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使这部分经费通过申报实施项目,直接由实施项目的责任人来支配使用,即这笔钱要用在激励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工作上,用在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上。对每一个具体的科技扶贫项目,则应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做到谁实施,谁用钱,谁负责。同时实施具体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应尽量配套实施该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这样就使培训建立在示范、推广上,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示范带动性,通过两者的配合,即有利于科技人员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又能使广大群众真实地看到实用技术应用所产生的直观经济效益,使实用技术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避免培训走过场、缺乏实效性等弊端。在这一结合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乡土科技人才和各种农协会、农研会等科普网络的职能作用,让他们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发挥他们即懂技术,又懂市场,扎根农村,热心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在实用科技示范推广中言传身教的聚合、辐射作用,最终达到“以能人示范带动实用技术推广,以实用技术致富一方百姓”的科技扶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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