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会工作协会参与等级评估所需材料
摘要 一、在2011年1月10号前需要提交给评估组的资料:
㈡ 社会服务机构的使命评估包括哪些方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目标、原则、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其他资金购买或委托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评估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2.1
社会工作服务social work service
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个人、家庭、
社区、组织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
面的专业性服务,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
2.2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social work service program
为满足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内,运用一定的资源,按照预定的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
服务要求所设计、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任务。
3 评估目标
3.1 评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3.2 总结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炼社会工作服务技巧,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3.3 作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结项的依据以及为项目购买方确定项目执行方继续承担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的资质提供依据。
4 评估原则
4.1 客观性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准确反映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投入、运作、产出以及成效方面的实际情况。
4.2 专业性原则
注重考察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在服务项目中的运用。
4.3 系统性原则
通过层次化结构对指标体系进行结构化分类,确定各类评估指标的权重,全面、综合地反映服务项
目的整体情况。
4.4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易于操作。
5 评估主体
5.1 评估组织者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组织者一般为购买方,负责确定评估方式和评估执行方,落实评估经费,
统筹评估相关事宜。
5.2 评估执行方
评估组织者直接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或受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
评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不少于5 人的单数组成;
——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受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且具有3
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30%;
——不少于1 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会人员。
6 评估内容
6.1 项目方案
项目方案的评估应包括: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策划是否专业、规范;
——服务计划是否具有逻辑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和项目目标要求;
——服务对象界定是否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对需求的调查分析是否准确,需求分析报告结构是否完整,是否能根据需求合理界定项目服务
的覆盖范围和目标指向;
——预算方案是否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公益导向性的原则。
6.2 项目实施
6.2.1专业人员配备与使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方案中的计划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员,并在项目实
施中发挥相应作用。在人员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够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团队协作。
6.2.2物资配置
在项目实施中,使用的场地、设备、服务设施及相关物资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6.2.3专业服务价值理念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能否真正体现社会工作者“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价值观和“平等、尊重、接纳、
保密”等专业原则。
6.2.4专业服务理论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正确依据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理论。
6.2.5专业服务方法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恰当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
6.3 项目管理
6.3.1项目行政管理
是否制定和执行了项目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6.3.2专业规范性管理
是否制定和执行了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规范和程序;是否全面、原始、真实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是否制定了服务对象权益保障制度。
6.3.3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团队是否根据服务方案制定了总体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是否制定了服务进度管理制
度,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6.3.4服务质量体系与督导
是否建立了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是否建立专业督导和培训机制;是否建立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
机制;是否提出持续改进机制。
6.3.5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
项目执行机构是否对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估,是否制定了项目应急预案。
6.3.6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执行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6.4 项目成效
6.4.1目标实现程度
评估内容包括:
——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达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数量完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对象改善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组织及其专业团队从项目实施中得到成长发展的情况。
6.4.2满意度
评估服务对象、购买方、项目执行方对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与成效的满意度。
6.4.3社会效益
对项目的影响力、可持续性、可推广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社会反响:奖惩情况、宣传报道、研究成果;
——决策影响:对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
——资源整合: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
7 评估方法
7.1 资料分析法
资料分析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基本信息(如组织章程)、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制度文本(如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如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
——项目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如项目标书、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档案(如服
务记录)、项目人员档案(如项目人员、志愿者档案)、项目财务信息(如项目预算、决算表)及与
项目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档案(如项目行政管理、专业规范性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服务质量控制、
风险管理);
——其他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测评工具(如服务满意度问卷)、项目各类统计文本(如服
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和项目各类工作报告(如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
7.2 观察法
观察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为了解项目的具体服务过程,评估人员应对每个项目的日常服务或活动过程进行现场观察。观
察内容包括: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性体现和规范,服务人员与
服务对象的互动等;
——对于已经结束的服务项目,评估人员可通过观察该组织与评估项目同类的日常服务和活动,从
侧面了解项目的服务过程。
7.3 问卷法
问卷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可利用问卷调查收集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和项目服务成效等信
息;
——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及抽样样本;
——在问卷调查结束后,评估人员应对问卷回收情况、问卷填写完整性和内容真实性进行质量复核。
7.4 访谈法
7.4.1与项目的服务对象及开展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就服务满意率、服务成效以及对项目服务的具
体意见进行访谈。
7.4.2与项目执行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访谈:
——向执行方的负责人了解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项目监管、资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
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以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向执行方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项目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价值
观、理论和方法的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7.4.3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
8 评估程序
8.1 制定评估方案
8.1.1起草方案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组织方的要求,起草详细的评估方案。
8.1.2方案内容
评估方案内容应包括:
——目标任务;
——基本方法;
——进度安排;
——人员安排;
——经费预算;
——风险控制。
8.1.3方案确认
评估执行方应将评估方案交评估组织方确认,双方确认同意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见附录A)。
8.2 组织人员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针对项目开展评估培训。
8.3 发送通知
评估执行方应至少提前3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被评估方评估的具体要求、评估标准、操作细则及
安排。
8.4 实施评估
被评估方应根椐评估要求提交自评报告。评估执行方在收到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评估。
评估实施过程中,被评估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及时向评估执行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
8.5 出具报告
8.5.1报告内容
评估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评估开展情况;
——项目及执行基本情况;
——评估结论及建议。
8.5.2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执行方撰写完成评估报告后,应以评估报告(初稿)的形式,就初步评估结果与被评估方进行
沟通,征询被评估方意见。
评估执行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送达评估委托方。
9 评估报告运用
9.1 项目购买方
9.1.1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购买方是否继续委托或中断委托项目的决策依据;
9.1.2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购买方与项目执行方协商对未来项目方案、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方面改
善的参考依据;
9.1.3评估报告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9.2 项目执行方
9.2.1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执行方向项目购买方申请新项目或申请项目延续的参考依据;
9.2.2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执行方对项目经验的总结和对项目进一步改进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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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自己结合实情稍作改动)
刚开学时的我
在新的学期,新的环境下我们要重新开始,无论过去是失败还是成功。忘记以前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要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面对失败,让我们铭记一位老者的话:一个人如果失败了,并不证明他永远完了;如果他认输了,并且退却了,那他才永远完了。做人第一,做学问第二。看到同学个个都长高了,个个都精神饱满,我就非常想对他们再说几句鼓励的话:要有进步的信心和决心。
新年伊始,应认真总结过去,千万不要骄傲,应该在新学期再接再励,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应该振奋精神,争取迎头赶上。不论怎样,老师都希望每位同学都有“我会比昨天更进步”的信心和决心。
我的发展目标
新学期刚开始,要做好”五个心”:
一,是收心.
把暑假的以玩为主的生活方式转变为以学为主的生活方式.
二,是决心.
我要在新学期伊始下就下定决心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美好的开端.
三,是恒心.
在学习上要下功夫,持之以恒,战胜困难.
四,是爱心.
不仅要提高学习,同时还提高品德修养.尊敬老师,团结友爱,互相互爱,孝敬父母.
五,是用心.
用心做人,做学问.
学期末的我
在放假期间,如果有条件的话,我想与同学做一次旅游,旅游会开阔我的眼界,我想让我领略一些在原来的地方领略不到的东西。
其实,无论做些什么,只要在假期结束的时候,自己回想起来觉得没有白过,过得充实,对自己有意义就行了。能留下点回忆,比什么都好,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
我的假期学习计划是这样的:在这一学期报班填补不足.再提前学习新课程.
我的发展目标
这半学期过去了,应总结过去,弥补以前的不足。
我决心:1,树立一个信心:我能我行
2,创立一种学风:认真刻苦
3,凡事从“认真”开始,认认真真地读书,认认真真地上课,认认真真地做作业。
4,学业成功的过程离不开勤奋和刻苦。“天才出于勤奋”,“书山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格言说的都是这个道理。
5,培养一个习惯:自觉自愿 .学业进步,贵在自觉。我们要在老师的指引下,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新学期我们的父母在关注着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在祝福你们。今天我们要将新学期视为一个新的起点,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和生活之中。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我们回到老教室,看到熟面孔,但要带着新的希望,踏上了新的征程.让我们在下半学期的开始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
思想道德 自我评价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 。
思想道德事迹记录袋
我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希望自己以后能更好的提升自身素质,创造自己闪耀的一片天空。
学科学习记录
语文: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课上认真听讲,主动参加讨论。每周写一篇周记,读几篇文章,开阔自己的视野。以后我应该更加严格要自己,努力做得更好。
英语:课上认真听讲,课下按时完成作业。有不懂的就问,每天都读读单词,课文,在测试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考出一个满意的分数。
思想政治:课上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按照老师的要求背诵每一天的学习重点。当自己的应用能力还是有些差,应该多多关注一些新闻,开阔自己的视野。
学业情感自我评价
无论过去是失败还是成功。忘记以前的成功与失败,我们只需要把经验和教训铭刻于心。要有进步的决心,千万不要骄傲,应该再接再励,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应该振奋精神,争取迎头赶上。
合作与交流 自我评价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习勤奋,追求科学,思想健康向上。与他人团结互助.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身旁每一个人的想法.可以很快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
合作与交流行为记录袋
我在与小组合作交流时都能够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见解独特,也会接受同学的批评与建议!和同学一起完成研究性学习作业。和同学一起探讨问题。
运动与健康自我评价
对于体育有很强的热情,能够坚持每天都锻炼身体,而且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能够很好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
有健康和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
对艺术学习有兴趣,具有创新意识。
审美与表现记录袋
我个人比较注重自然美,有健康的审美情趣。不追求和接受低级、庸俗的东西!
个性与发展 基本情况
特长:学科特长;从小喜欢对地理科目的探究.喜欢阅读文学刊物.并得以运用.
体育运动特长:对多数运动热爱.
艺术特长;唱歌
有新意的成果:艺术节合唱 音乐课合唱
其他:对电脑技术小有研究.
自我评价
从小到大,对学习,我都抱着一种坚持不懈的态度充满了信心。对同学朋友我永远都用一颗热情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们。我是老师的得力助手,父母眼中乖巧的女儿。遇到困难,我也曾想过放弃,但是每一次我都坚持了下来。对生活,我永远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相信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坚持信念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个性发展过程
我在学校特别喜欢踢足球,所以我们每周3都和学校的老师比赛,在比赛中虽然我们从来都没有胜利过,但是我坚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战胜他们。在踢足球的过程中我和同学建立的很好的默契,和老师也建立的很好的师生友谊
个性发展特长与成果展示
本人个性良好,缺乏特长,所以在今后要提高自己学科方面的特长、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和艺术方面的特长等;争取做到全面发展。
㈣ 培训考核方式有哪些
1、培训评估:企业组织在人员培训过程中,依据培训的目的和要求,运用一定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法,检查和 评定培训效果的环节。
2、抽样评估法:即抽样调查,依据评估的项目,对若干局部或个体培训教学活动效果进行剖析。
3、调查评估法:评估主体深入到培训实践中,面向参加培训的领导、管理者、导师、学员作调查,或查阅培 训机构的有关总结、报告,听取管理部门及群众的反映,以取得可作为评估的资料、证据。
4、定量评估法:对培训作用的轻与重、影响程度的深与浅、范围的大与小以及评估对象的认识和行为表现的 程度等各种量的关系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后做结论的评价方法。
5、定性评估法:定性评估法是通过对培训活动以及受训人员的表现进行分析与综合,剖析其失误的根源,查 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最后做出结论性评价的方法。
6、单项评估法:侧重或集中某一方面对评估对象进行分析、判定。如对某一学员的学科成绩、思想道德品质 和某方面能力的评估。
7、动态评估法:动态评估就是把有关的人和事放到培训的整个过程中去进行检测评估,既看原有基础,又看 目前状况,更要看发展的潜力和趋势,也就是从发展的趋势上,从长远的意义上,来评估其效果。 测验评估法:以口试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评定分数,实践中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评估经常采 用这一方法。
㈤ 求一篇《关于成立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报告》,万分感激~~~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㈥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 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 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 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第三章评估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第十条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由7至2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复核委员会由5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民政部门聘任。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聘任期5年。第十二条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 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 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第十三条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第十四条评估委员会可以下设办公室或者委托社会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评估专家组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组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第四章评估程序和方法第十六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 发布评估通知或者公告;
(二) 审核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资格;
(三) 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 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五) 公示评估结果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
(六) 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七) 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核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情况以及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上报民政部。第十八条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㈦ 评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绩效有哪些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目标、原则、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其他资金购买或委托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评估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2.1
社会工作服务social work service
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个人、家庭、
社区、组织等)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
面的专业性服务,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
2.2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social work service program
为满足特定服务对象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内,运用一定的资源,按照预定的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
服务要求所设计、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任务。
3 评估目标
3.1 评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专业服务效果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3.2 总结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炼社会工作服务技巧,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3.3 作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结项的依据以及为项目购买方确定项目执行方继续承担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的资质提供依据。
4 评估原则
4.1 客观性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准确反映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投入、运作、产出以及成效方面的实际情况。
4.2 专业性原则
注重考察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在服务项目中的运用。
4.3 系统性原则
通过层次化结构对指标体系进行结构化分类,确定各类评估指标的权重,全面、综合地反映服务项
目的整体情况。
4.4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易于操作。
5 评估主体
5.1 评估组织者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组织者一般为购买方,负责确定评估方式和评估执行方,落实评估经费,
统筹评估相关事宜。
5.2 评估执行方
评估组织者直接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或受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组建的专业评估团队。
评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不少于5 人的单数组成;
——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受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且具有3
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30%;
——不少于1 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会人员。
6 评估内容
6.1 项目方案
项目方案的评估应包括: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策划是否专业、规范;
——服务计划是否具有逻辑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和项目目标要求;
——服务对象界定是否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对需求的调查分析是否准确,需求分析报告结构是否完整,是否能根据需求合理界定项目服务
的覆盖范围和目标指向;
——预算方案是否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公益导向性的原则。
6.2 项目实施
6.2.1专业人员配备与使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能够按照项目方案中的计划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员,并在项目实
施中发挥相应作用。在人员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够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团队协作。
6.2.2物资配置
在项目实施中,使用的场地、设备、服务设施及相关物资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6.2.3专业服务价值理念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能否真正体现社会工作者“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价值观和“平等、尊重、接纳、
保密”等专业原则。
6.2.4专业服务理论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正确依据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理论。
6.2.5专业服务方法运用
在项目实施中,是否恰当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
6.3 项目管理
6.3.1项目行政管理
是否制定和执行了项目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6.3.2专业规范性管理
是否制定和执行了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规范和程序;是否全面、原始、真实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是否制定了服务对象权益保障制度。
6.3.3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团队是否根据服务方案制定了总体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是否制定了服务进度管理制
度,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6.3.4服务质量体系与督导
是否建立了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是否建立专业督导和培训机制;是否建立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
机制;是否提出持续改进机制。
6.3.5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
项目执行机构是否对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估,是否制定了项目应急预案。
6.3.6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执行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6.4 项目成效
6.4.1目标实现程度
评估内容包括:
——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达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数量完成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对象改善情况;
——合同规定的服务组织及其专业团队从项目实施中得到成长发展的情况。
6.4.2满意度
评估服务对象、购买方、项目执行方对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与成效的满意度。
6.4.3社会效益
对项目的影响力、可持续性、可推广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社会反响:奖惩情况、宣传报道、研究成果;
——决策影响:对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
——资源整合:组织参与、社会捐赠、志愿者参与。
7 评估方法
7.1 资料分析法
资料分析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的基本信息(如组织章程)、与项目有关的组织制度文本(如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日常工作记录(如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记录);
——项目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如项目标书、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档案(如服
务记录)、项目人员档案(如项目人员、志愿者档案)、项目财务信息(如项目预算、决算表)及与
项目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档案(如项目行政管理、专业规范性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服务质量控制、
风险管理);
——其他资料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测评工具(如服务满意度问卷)、项目各类统计文本(如服
务满意度调查结果统计)和项目各类工作报告(如项目中期报告、总结报告)。
7.2 观察法
观察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为了解项目的具体服务过程,评估人员应对每个项目的日常服务或活动过程进行现场观察。观
察内容包括: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性体现和规范,服务人员与
服务对象的互动等;
——对于已经结束的服务项目,评估人员可通过观察该组织与评估项目同类的日常服务和活动,从
侧面了解项目的服务过程。
7.3 问卷法
问卷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可利用问卷调查收集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和项目服务成效等信
息;
——依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及抽样样本;
——在问卷调查结束后,评估人员应对问卷回收情况、问卷填写完整性和内容真实性进行质量复核。
7.4 访谈法
7.4.1与项目的服务对象及开展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就服务满意率、服务成效以及对项目服务的具
体意见进行访谈。
7.4.2与项目执行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访谈:
——向执行方的负责人了解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关项目监管、资源整合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运作
该项目给组织带来的影响以及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向执行方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项目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价值
观、理论和方法的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7.4.3与项目购买方代表就项目运作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访谈。
8 评估程序
8.1 制定评估方案
8.1.1起草方案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组织方的要求,起草详细的评估方案。
8.1.2方案内容
评估方案内容应包括:
——目标任务;
——基本方法;
——进度安排;
——人员安排;
——经费预算;
——风险控制。
8.1.3方案确认
评估执行方应将评估方案交评估组织方确认,双方确认同意后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书(见附录A)。
8.2 组织人员
评估执行方应根据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针对项目开展评估培训。
8.3 发送通知
评估执行方应至少提前3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被评估方评估的具体要求、评估标准、操作细则及
安排。
8.4 实施评估
被评估方应根椐评估要求提交自评报告。评估执行方在收到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评估。
评估实施过程中,被评估方应根据评估需要,及时向评估执行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各类资料。
8.5 出具报告
8.5.1报告内容
评估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
——评估开展情况;
——项目及执行基本情况;
——评估结论及建议。
8.5.2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执行方撰写完成评估报告后,应以评估报告(初稿)的形式,就初步评估结果与被评估方进行
沟通,征询被评估方意见。
评估执行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送达评估委托方。
9 评估报告运用
9.1 项目购买方
9.1.1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购买方是否继续委托或中断委托项目的决策依据;
9.1.2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购买方与项目执行方协商对未来项目方案、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方面改
善的参考依据;
9.1.3评估报告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9.2 项目执行方
9.2.1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执行方向项目购买方申请新项目或申请项目延续的参考依据;
9.2.2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执行方对项目经验的总结和对项目进一步改进的参考依据。
㈧ 怎样来写创新社会管理项目(社工机构)的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承接机构基本信息
三、服务介绍
1、服务背景
2、服务需求
3、服务目标
4、服务策略
5、服务内容
6、服务成效
四、财务情况
五、服务的优势与不足
㈨ 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复杂吗
到当地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在民政局社团管理科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2、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表1,编号:1201);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4、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
5、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表2,编号1205);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样式起草);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编号:1203);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 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社会团体办事机构登记表(表6,编号1207);
7、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花名册(包括名称、地址、电话)。
(五)有哪些情形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只要有下列情形中的一种,登记管理机关即不能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再成立势必造成业务交叉、过多过滥,乃至不良的国际影响。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身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已经获准恢复的人,可以成为某个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享有结社权。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
5、国家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有禁止性规定。
(六)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规范的社会团体名称,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与其相悖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有封建迷信、不健康习俗以及与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具体地说,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1、明确行政区域,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2、反映业务范围,与社会规范提法一致。
3、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基金会、商会等。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