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国际交流
国际合作是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承办若干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共同举办的知识产权国际研讨班。2009年,我中心共举办涉外培训班19期,其中自主组织了6期国际研讨会和培训班。参加国际研讨会和培训班的总人数为648,其中,国外人员为321人,占总人数的49.5%,中方人员为327人, 占总人数的50.5%。培训中心共接待了来自50余个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外宾(包括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以及WIPO、ARIPO、EPO等组织)。同时巩固已有合作关系。继续加强与韩国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美国马歇尔法学院、美国卡多佐法学院的合作,2009年培训中心邀请了18名外国专家参与国内培训或国外学位教育项目培训工作。
培训中心于2007年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培训合作伙伴并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卓越知识产权培训机构证书。2009年,中心共举办涉外培训班19期,其中自办6期国际研讨会和培训班;共接待来自50余个不同国家地区或组织外宾(包括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以及WIPO、ARIPO、EPO等组织),并与WIPO合作举办了“WIPO-SIPO知识产权管理高级研讨会;此外,为开拓涉外培训新领域,培训中心与日本独立行政法人情报研修所的合作举行了“第二次中日人才培养机构会议”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备忘录。与韩国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在双方签署的协议备忘录的合作框架下,继续加强合作,双方不仅按惯例进行了互访,培训中心还首次在韩国举办了“中韩知识产权研讨会”,会议从中韩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程序方面进行了研讨,对来自韩国企业、代理事务所的100余名学员进行了讲授。
㈡ 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水平,根据省知识产权局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专利基础知识,其它知识产权概论,民法及民诉法、合同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专利申请与审批流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知识产权保护与案例分析,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等。
培训结束前组织结业考试,经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培训对象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研发或管理人员;
2、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
3、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人员;
4、其他企事业单位拟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人员;
5、参与镇江市知识产权后备人才选拔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结合的方式。课程设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培训大纲,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系列教材,培训时间跨度25天。
个人自学时间15天,自习内容为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在学员自修教材的基础上,辅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远程教育形式开展。学员自学阶段需完成课后练习与思考题,并需按要求参加阶段性测试。
集中授课时间10天,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选派的优秀教师以及省内知名的专利代理人和南理工优秀教师授课。具体时间为:6月23日—25日,6月30日,7月1日— 2日,7月7日—9日,7月16日,每天8课时,合计80课时;
四、培训地点
授课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内。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学费和基本教材费,另选用《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作为辅助教材,该教材费及学习期间中午餐费由学员送训单位自理。需住宿的学员由培训基地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分配:
㈢ 如何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主要的政策是发明可以资助3000 RMB,实用新型资助800 RMB;另外就是名誉了。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采用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向企业注册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局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填写《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申报表》。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股份制企业或国有、集体、合资等各种性质的工业型企业;
2、有开展专利工作的愿意,并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3、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申请历年累计(含已授权)10件以上;
4、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已经进行产业化实施;
5、企业的年销售额近三年平均达到800万元以上;
6、企业年销售额的3%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并设有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部门。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9月25日至10月15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局;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根据所报材料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将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批准。
(六)培育工作期限
专利培育企业期限为1年,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培育期满,经验收合格,可获得申报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的资格,成为本市试点企业单位。
二、培育期工作的主要要求及扶持政策
(一)主要工作要求
1、建立专利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四有制度”,有领导、有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至少有一名持有《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同志从事本企业的专利管理工作)、有规章制度;
2、在培育期一年里,申请与本企业技术和产品有关的专利10件以上;
3、企业员工的50%以上要接受专利基础知识的培训,其中重点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
4、专利技术产业化产值达到企业年销售额的30% 以上;
5、利用专利文献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6、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专利纠纷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
7、积极参加国家、市、区(县)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对培育企业的工作指导与政策扶持
1、市、区知识产权局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2、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专利工作管理的各类文件;
3、指导企业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提高企业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能力;
4、指导企业通过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挖掘专利申请的数量,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5、指导企业在遇到专利纠纷时,采取积极应对和处理措施;
6、举办专利工作培训班,提高企业专利工作者的管理水平;
7、被列为专利培育企业的单位除了享受一般企业有关的资助政策外,在培育期内,可享受《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有关规定的专项资助政策。
在专利申请中,如发现非正常申请等情况,停止办理专项资助,取消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称号,并通报公示。
希望对你有用。
㈣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是什么意思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分为俩种: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
一团体会员
(一)高级团体会员
1.培训服务:全年免费参加10次研究会(培训部)举办的培训班,每次培训班每个会员单位可参加2人。
2.信息服务:获赠《知识产权》杂志(月刊)3册、《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半月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半月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中英文、年刊)、《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报告》(中英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报(季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工作动态》(半月刊)、《中国知识产权报》(周2刊)。
3.研讨交流服务:免费参加研究会(联络发展部)举办的研讨交流活动。
4.鉴定咨询服务:委托国威司法鉴定中心办理业务享受8折优惠。
5.网站服务:与研究会网站链接,宣传本单位会议活动和重要工作。
6.会议活动服务:列席研究会理事大会;与研究会联合举办会议活动;请求研究会协助邀请专家学者到本单位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
7.研究成果服务:获赠研究会《各行业专利技术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报告》(年册),以及有关学术研究成果汇编。
8.出访服务: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出国考察活动(费用自理)。
9.经本单位申报、研究会审批,成为研究会理事候选人。
(二)普通团体会员
1.培训服务:全年免费参加10次研究会(培训部)举办的培训班,每次培训班每个会员单位可参加2人。
2.信息服务:获赠《知识产权》杂志(月刊)、《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半月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半月刊)。
3.研讨交流服务:免费参加研究会(联络发展部)举办的研讨交流活动。
二个人会员
1.信息服务:获赠《知识产权》杂志(月刊)、《知识产权竞争动态》(半月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半月刊)。
2.免费参加研究会(联络发展部)举办的研讨交流活动。
无论是团体会员还是个人会员,您还可以得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网站的一个会员帐户,在网上享有相应级别的资源和服务。
㈤ 平凉市能申请专利吗
是可以的. 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26日消息 据平凉日报报道,2007年,我市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34件,比去年增长100%,增幅居全省第一。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了形势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以“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普之冬(春)、科技下乡和科技活动周为契机,制作展板,走上街头发放专利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在我市成功举办了全省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培训班,为我市培训了骨干。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政策引导,努力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为了支持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鼓励专利申请,促进平凉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首次用市级科技三项费设立了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集中用于资助各类专利的申请和实施。把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与各县(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年终和其它工作任务一起考核,奖惩兑现,使各县(区)真正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大力支持专利成果的转化和实施,把对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有一定影响、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拥有者,纳入平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孵化,培育其成长壮大。“果树长效康复灵”专利产品已跨省区推广30多万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00多万元,该专利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平凉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荣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复合保险型聚氨酯缓冲器填补了国内空白,属国内首创,成为国内唯一同类产品出口企业。公司参与制定了国家《起重机用聚氨酯缓冲器》行业标准,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省科技厅命名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水平。2005年,成立了副县级建制的市知识产权局,2007年,崆峒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区)知识产权局,有2户企业和1所学校成立了专利工作机构,其余企事业单位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这些机构的成立和人员的配备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在知识产权维护、执法工作中,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执法维权,查处了一起“二维柔性甲带”涉嫌假冒专利产品案。(市科技局供稿)
这新闻说明了.
㈥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师资力量
通过内生外联和引进,知识产权学院建立了校内校外结合、专职兼职结合,融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综合的师资队伍。其中,校内教授7人,副教授8人,讲师10人;校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合作师资10人。3名教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2名教师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知识产权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教育经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成为了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目前知识产权学院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特色的法学本科、知识产权辅修双学位、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民商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以及知识产权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社会服务成效显著,举办了多期专利代理人考前辅导班、科技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班、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开办了知识产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完成了多次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点工作。
知识产权学院立足江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凝聚队伍、凝练方向,组建创新团队,结合地方实际,拓宽研究领域,推出高水平、高层次、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成为江苏省知识产权的一支重要力量。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深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依托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提供的坚实的物质条件和强大的专业支持,紧紧围绕社会的重大需求,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和较好的发展机会。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两类,分别招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和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着力培养法律基础扎实、懂科技、熟悉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实用法律人才,注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传授及技能的训练,主要是培养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大型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司法人员、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之内,按照各自的教学培养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自1992年起,我校已连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1000余名,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外经外贸、金融、高新技术、国家机关等领域或部门。由于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毕业生大多已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力量,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07年设立的知识产权(二学位)专业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的特色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和研究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本专业以建设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实务能力训练体系为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按照理、工、文深度融合的思路,强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与渗透。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高达100%。本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相关的管理知识以及实务操作的教育,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专业资格考试、专业实习,培养学生掌握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诉讼、审判、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技能。此外,学院在省内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实习基地,聘请校外实践导师,帮助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无缝对接。学生经过在校期间文理结合的培养和多元的实践学习,具有较高的毕业起点和竞争优势。就业地域上,多在经济科技发达、外向型集中的企业区域;就业层次上,多在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航空航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著作权保护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工作。本专业设有“盈科奖学金”、“佰腾科技奖学金”,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两年,学籍管理按“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证书,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㈦ 知识产权演讲稿
知识产权演讲稿
各位朋友: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通报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二是通报我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
2005年,在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普遍加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的效率,依法及时严惩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加重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而全面加强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了我国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
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受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惩打击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大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
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28.3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上升35.40%;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17件,上升16.48%;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26件,上升34.40%。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案件3529件,同比上升28.28%。
去年,在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决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共判处5336人,上升30.66%。其中,有罪判决5319人,占99.68%;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63人,占55.53%,上升23.90%。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生效判决人数741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21件,生效判决人数1942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03件,生效判决人数2653人。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
2005 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并且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通过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诉讼措施,加强了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
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共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同比上升20.66%;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29.60%。新收一审案件13424件,上升26%。其中,著作权案件6096件,上升42.96%;专利权案件2947件,上升15.61%;商标权案件1782件,上升34.49%;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下降2.10%;技术合同案件636件,上升0.95%;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56件,下降10.26%;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04件,上升31.59%。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上升38.04%,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26.12亿元,案均19.5万元。新收二审案件3114件,上升2.40%;审结3016件,上升3.04%。新收再审案件45件,审结44件。
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占2005年新收一审案件的89.02%。二是此类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2005年,这六省市受理的此类一审案件占全国的65.38%。三是调解结案率较高,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普遍注重并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者作撤诉处理的一审案件7247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54.%。四是法院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适用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的案件明显增加,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加重了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
2005年以来,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这些措施主要有:
(一)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2005年5月,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重点,坚决、及时地依法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侵权人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违法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及时将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最近,最高法院又发出《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级法院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对破获的大要案逐件进行登记、跟踪、督促,以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受到应得的惩罚和制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
(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最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了对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2005年10月,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另外,最高法院针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4个司法解释稿,并于2005年11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最高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对有关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公布实施。
(三)依法采取诉讼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全国地方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据统计,自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以来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88.06%;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5.02%;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6.64%。
(四)认真履行司法复审职能,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国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职能,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75件,同比上升9.32%;审结576件,同比上升4.9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35件,下降11.14%;商标案件209件,上升48.23%;著作权案件31件,上升287.50%。在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中,主要是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
(五)依法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全国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了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认定了72件驰名商标。其中,2005年1-10月认定的42件中,9件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是外国人。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已经将这72件驰名商标的案件情况提供给了各位记者朋友。
(六)及时调整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强化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2005年,最高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共有250名地方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接受了培训;许多高级法院也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普遍受到了一次轮训。通过培训,全国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2006年,最高法院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将在厦门与欧盟合作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暨高层论坛”。这些培训和研讨,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改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问题。最高法院也正在开展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为题的专项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以实现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保证执法统一为目标,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组织基础和理顺程序运作机制的科学对策,并将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实施。
(九)积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最近,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高级法院逐步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一步增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同时,也向社会进行知识产权法制的宣传,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今天,我在这里向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栏今天正式开通,欢迎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登陆访问。去年,最高法院公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近期还将再公布十个有关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以向社会全面反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最高法院还决定,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和地方相关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庭,可以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称谓。
借此机会,我还要向大家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最高法院和地方高级法院将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向社会发布最高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回答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体现我国的司法透明度。
各位记者朋友:我国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以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统一开放、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