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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2-08-05 07:25:01

❶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原则 党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发展党员工作还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一般步骤:

1、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织应十分关心其的思想进步,经常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启发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培养、教育和考察。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均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定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及时编入本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送党校培训,吸收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建立培养和考察档案等。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工作。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遴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人(联系人),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于成立了党小组的支部,遴选重点培养对象须先经党小组讨论。

4、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党总支,对培养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历史情况发函调查。

5、确定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如条件已成熟,在征求团组织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准备工作。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或入党介绍人自己约请,一般由联系人或培养人担任);报党总支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表决。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报党总支。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审察发展党员的组织程序,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批决定。

9、结尾工作。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预备党员的批准通知后,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张榜公布预备党员名单。

❷ 党员发展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

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❸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的原因: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强调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工作要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支部直接联系群众,最能及时准确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入党申请人也最了解。

如对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家庭社会关系及思想变化等情况,党的支部要比上级组织了解得更及时、更充分。

另外,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也最直接,无论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还是给入党申请人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党支部都比上级组织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中国共产党在几十年的历程中,始终坚持了这点,实践证明,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这对于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为什么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

❹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要按照什么总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要按照的总要求: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❺ 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具体程序为: 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情况下,要求入党的人要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申请书。这是因为,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做好了承担一个共产党员责任的准备,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既不能靠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能有半点的不自愿,必须是完全自觉自愿。只有要求入党的人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写出书面申请,才能使党组织比较准确地了解申请人的郑重选择,还可清楚地体现出要求入党的人申请入党的具体时间。另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入党的人一般都具备用文字表达自己要求入党愿望的能力,这个要求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经过初步审查,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支部书记个人指定。从各地实践看,一般都是先由党小组推荐,然后,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但毕竟入党积极分子刚要求入党不久,对他们提出太高的要求也不合实际。因此,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分子。(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目前,大多数地方都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因此,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还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他们的工作和思想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还要经常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全面掌握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加强对他们教育的针对性。党支部还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要严格条件,从主体上讲,必须是经过党支部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从时间上讲,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从成熟程度上讲,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员标准,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办。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决定后,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对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讨论通过后,还要报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并报县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审查。对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在对其继续培养教育的基础上,适时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短期集中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集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培训结束时,每个发展对象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并把参加培训的情况和考核的情况,作为能否发展其入党的重要依据。没有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一般不能发展其入党。对发展对象还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有的发展对象还要对其进行财产状况调查,了解其财产的来源和支配使用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请本人提供自传、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进行函调或外调。 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自己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的任务。要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有的发展对象,在支部委员会审查后还要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要认真听取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要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有的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发展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时,必须逐个审议和表决。 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可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预备党员还要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政审材料、培养教育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属党委保存。

❻ 从递交入党申请到正式党员要经过哪几个程序一般要几年时间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转正(正式党员)最少需要1年时间。

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手续:“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根据这些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过以下主要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4、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5、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发展对象要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7、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8、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6)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是关系到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大问题。中央最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以《细则》为指导,把握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❼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❽ 发展新党员的培训应该在哪个阶段是在积极分子还是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新党员的培训应该在积极分子之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参加专党课培训。
入党积极分属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1提交申请,2党支部推荐,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至少一年。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发展对象与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发展对象阶段是一个过渡阶段,即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期,支委会认定可以发展,但还没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一段时间。其时间长短没有具体刚性规定,但一般不会很长。在这个阶段内,党支部要做好规定的一系列工作,为支部大会表决做好充分准备。

❾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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