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教!!!生产技术部职责(生产指导!!非设计研发!!)
颁发部门 公司文件控制中心
生产技术部岗位职责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操作标准---人员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明确生产技术部各岗位职责,加强本部门内的工作管理。
2 范围
生产技术部各岗位。
3 责任
生产技术部经理、调度员、统计员。
4 内容
4.1 生产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4.1.1 生产技术部经理是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1.2 根据市场要货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报上级主管审批。
4.1.3 按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组织均衡生产,加强定额管理、节能降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严格按品种、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要求完成生产任务。
4.1.4 根据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组织各部门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及不安全隐患的改进措施,并监督检查。
4.1.5 对各种设备事故、工伤、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参与调查和处理,并制定改进措施。
4.1.6 负责组织生产统计工作,做好统计分析及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4.1.7 负责公司各类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试验、申报等工作。
4.1.8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各类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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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负责公司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的设计、策划及审定等工作。
4.1.10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程序。
4.1.11 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工作,并完成其交办的其它工作。
4.2 生产调度员岗位职责
4.2.1 在生产技术部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全公司的生产计划管理及日常生产的协调工作。
4.2.2负责根据市场要货计划编制公司月度、年度生产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4.2.3 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水、电、汽、物质、人员及运输的协调工作。
4.2.4 负责检查各部门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部门经理汇报。
4.2.5 完成部门经理临时交办其它工作。
4.3 统计员岗位职责
4.3.1 在部门经理领导下从事生产统计工作。
4.3.2 根据公司及行业管理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原始记录等报部门经理审批;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及填报各类报表。
4.3.3 负责全公司各生产统计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并对各生产统计人员进行专业考核;组建公司生产统计网络。
4.3.4 完成部门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B. 一张电梯安全管理证可以管理多少电梯
一张电梯安全管理证也就是说一个电梯安全管理员,可以管理多少电梯,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只强调了每一个电梯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一个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的电梯不易超过50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了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2)节能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 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 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C. 我想要一份关于餐厅厨房的每天工作流程!谁有啊!~~
8:30—9:00 由砧板主管按采购单验货,核对数量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退换,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按部门分类,需要加工的及时送抵初加工,需要保鲜的及时保鲜,并做当班记录。
9:30 例会,行政总厨主持,厨师长,各部门。全体厨房员工到齐,总结昨天工作,安排今天工作,传达公司批示和精神。
9:40 各部门开始上班,部门主管开始安排工作。
11:30 由行政总厨,厨师长,值班主管进行餐前工作准备检查。
11:35 各部门员工各就各位,为午市开市做冲刺准备。
13:30 午市打扫卫生,由砧板主管开出下午补货单。
14:00 由当日值班长检查,并做记录,午休。
16:30 例会 ,各岗位上岗,由行政总厨主持,厨师长,全体厨房员工到齐,总结上午工作,安排下午工作,由砧板主管验货。
16:35 各部门开始上班,各部门主管各自安排工作。
17:30 由行政总厨。厨师长,值班主管进行餐前检查工作。
20:30 由行政总厨或厨师长召开各部门主管会议,总结一天工作。
20:35 由各部门主管开出明日进货单,交砧板主管下总进货单,报行政总厨审批后再交采购部准备。
21: 00 由厨师长和总值班进行总检查,下班
每星期进行一次大扫除。
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D. 建筑施工图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备案、执行)
这里很多,但发不了网址,留下你的邮箱或者QQ,我给你发过去。
为贯彻落实院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院技术质量部所部署的关于全面自查阶段的内容和要求,2007年6月28日--7月5日,分院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职工落实院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动员会,并在会上每个同志都结合自己参加的项目进行了自我剖析,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分院质量的全面自查工作。
会议决定由分院副院长祝泉林同志、副主任工程师梁少华同志牵头组织部门自查工作,对分院近年来的生产项目,重点是施工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工作。采取的自查形式是:首先由项目设、校、审三级自检形成自查报告送项目负责人,第二步由项目负责人自检、抽查形成项目自查报告送副主任工程师,然后由副主任工程师自查、抽查形成分院自查报告送分院领导,最后由分院形成建筑分院自查报告送院技术质量部。
质量自查报告提交时间安排:7月2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自查报告;7月4日副主任工程师提供分院项目质量自查报告;7月5日分院向院技术质量部提供分院自查报告。
质量自查工作历时6天半时间,共检查生产项目10余项。其中着重检查了施工图项目5项,涉及到计算书8本,施工图纸396张,设计变更通知书9份,各项目产品质量自查和抽查成果具体详见《建筑分院设计产品自查情况清单》。
检查的项目中设计产品质量总体是较好的,各项目大多能按院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工作,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一般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 1、水、电专业校核存在为过签署关而代签署以及无资格者签署问题。2、部分设计图尺寸漏标、表达不详细。
对于本次项目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项目组尽快进行解决,分院进行逐个落实。对于水电专业人力资源问题,分院商院有关部门解决。
关于黄石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省建设厅:
根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文[2005]131号)文件的精神,按照省厅文件的要求,我们结合黄石市"楚天杯"创建,对本市新建和在建的工程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黄石市建筑节能自查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2005年,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黄建管[2005]003号文转发了建设部(建科 [2004]174号文)和湖北省建设厅(鄂建文[2004]201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在我市的深入开展,加强施工图审查,对执行节能标准,促进建筑节能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在我市逐步推开。
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建设,强化职能。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委于2005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05]91号)进一步规范了节能工作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成立了"黄石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积极筹建"建筑节能办公室",5月份调整"黄石市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更名为"黄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领导小组",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申请成立的"黄石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事业编制也获市编办批准并挂牌,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有了组织的保障。
确定工作方案,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委"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05]91号)和《黄石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试行办法》(黄建管[2005]97号)等管理文件。由于认识到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建筑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全面的开展。
重点抓好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设计审查作为关键环节,以节能专项审查促进施工图设计水平的提高。为便于操作和建筑节能的联动管理。我委在《关于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05]91号)中将建设部审查备案表分解为《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和《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登记表》,进一步规范了节能工作的管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
2001年7月建设部发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我市通过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设部、省建设厅举办的多次培训班,使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了初步的认识,建设部要求加强建筑节能审查工作并实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制度以后,我市从2005年元月以后逐步实行专项审查备案,元至七月份共审查居住建筑50项,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共38项,八月份以后,所有审查项目全部执行节能专项审查备案。
(三)2003年以来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1、2003年至2004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各设计单位对国家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审查人员对强制性条文中建筑节能部分审查也存在差异。
2、由于未实行专项备案,2003年至2004年对设计中建筑节能的执行情况缺少统计数据。
(四)统计填报历年建筑节能调查表情况
2005年项目已按调查表要求填报,但由于2004年以前情况未作统计,无法填报。
(五)项目抽查情况
此次自查共检查十项在建工程项目
1、黄石市宏维置业公司宏维山水明城15#楼
2、黄石市宏维置业公司宏维山水明城17#楼
3、青山湖裕华城5#楼
4、华新集团公司1#集资楼
5、牧羊湖住宅还迁楼磁湖新都A栋
6、江汉庭苑104号住宅楼
7、牧羊湖住宅还迁楼磁湖新都B、C栋
8、市检察院白马山庄B栋
9、市顺佳四季花城水清木华园3#楼
10、市顺佳柳岸闻莺1#楼
抽查项目按要求填写专项审查备案表。
(六)节能设计标准贯彻培训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1、按省建设厅相关文件要求,我们积极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对设计单位主要技术骨干(含建筑、设备专业)、施工图审查人员、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及施工、监理单位技术骨干进行了建筑节能专项培训。
2、组合参加省级培训人员38人,我市于2005年9月9日至11日举办市级节能技术培训,参加人员有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20余人,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来黄讲课,培训期间,学员态度认真,秩序井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技术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2004年以前,由于未实行节能专项审查备案,对已完成设计和审查的建设项目,是否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不清。今后应加强整改,认真整理管理基础资料,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掌握节能设计标准尚不熟练,水平不高,部分设计计算数据不够准确,表达不够清楚,今后要加强节能培训,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在设计标准化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提高节能设计水平。
3、设计中对外墙保温的计算有的项目未计算冷桥影响,未计算架空楼板热工指标以及分户墙热工等热工指标。今后要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图审查中的节能专项审查,逐步制定审查标准和审查要点,提高设计和审查水平。
4、节能示范创建项目起点不高,水平不高,多采用外墙内保温节能措施,今后,要加强技术推广和新产品的市场引导,加强节能市场的培育,力争示范工程上新台阶。
5、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节能材料产品不熟悉,造成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变更较多,且工作程序不规范,今后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制止不规范的变更,使建筑节能措施真正得以实施,保证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四日
E.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F. 谁能告诉我建设监理公司员工的培训计划怎么写
政策,给你看看。希望能帮到你。加气混凝土的规范可以看看GB1968-2006 没有的话可以给专我QQ发消息181701352 我发你邮属箱,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已于2006年9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9月28日
G. 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